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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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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stsai@ms1.hinet.net (Post Gateway)》之铭言:
> 这也是为何居士戒中有一条不邪淫的戒条,用意便在於不执著於性方面
> 的触乐。同性恋者在这方面可说很难作到。有些同性恋者虽不以性爱为主,
> 强调心灵的恋情(这情形在艺文界很多),但是由於是妒不男(女)的心态,仍
> 是无法在 "修行" 上有什麽成果。
> 因此,要强调 "同性恋学佛" 的主题,只能说是念念佛的方式而已,谈
> 不上 "修行" 二字。(我所谓的 "修行" 是指佛法上的修行,而不是指一般师
> 父所说的 "作作好事" 之类就算修行)当然对於现时社会中的这类团体,站在
> 尊重的立场应加以鼓励,至少他们能结到善缘。
> 或许有人会问,难道同性恋者这一生就无法 "修成正果" 吗?坦白说如
> 果他一直是 "同性恋者", 当然不可能。这和一般人一样,一直执著於性爱的
> 人也是不可能修成正果的。同理一直执著於 "色声香味触" 和 "法" 的人也是
> 不能修成正果的。
不好意思,我不大明白为什麽同性恋(双性恋)和异性恋在
对於爱情上的执著会有什麽不同。
既然执著於性爱无法些成正果,那异性恋者执著性爱的人也
不少,我们平日也不难发现许多男欢女爱的异性恋者,容易
因为感情而产生许多问题,例如堕胎、情杀、等等,这不也
表现出异性恋者对於爱欲的执著,修不修成正果到底跟性向
有什麽相关呢?是跟修不修比较有关吧!
我不知道您对同性恋者有多深入的了解,我只知道许多事情不
能以偏盖全,何况对於情爱的追求不是什麽「偏」,同性恋者
对於爱欲的追求,跟异性恋者对於爱欲的追求是一样的,很多文
艺界的同性恋者怎样的话,那也很有多文艺界的异性恋也怎样。
> +---- AB Tsai ----------------------------------------------------+
> | Email:abstsai@ms1.hinet.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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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X档案 - 世界搜奇, □谈梦、奇谭、外星、新知 BudaXfile
◆ 修改: 03/07/28 12:56:03 <218.160.36.242>
Mon Jul 28 12:52:3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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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2 |
大愚若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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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per ( )》之铭言:
> 不好意思,我不大明白为什麽同性恋(双性恋)和异性恋在
> 对於爱情上的执著会有什麽不同。
> 既然执著於性爱无法些成正果,那异性恋者执著性爱的人也
> 不少,我们平日也不难发现许多男欢女爱的异性恋者,容易
> 因为感情而产生许多问题,例如堕胎、情杀、等等,这不也
> 表现出异性恋者对於爱欲的执著,修不修成正果到底跟性向
> 有什麽相关呢?是跟修不修比较有关吧!
个人觉得前文的重点不在同性恋不能修成正果,应该是在下一句:)
管你是同或双或异,只要还是爱看帅哥爱看辣妹,爱欲的执著依旧,
再修多久恐怕都一样到不了彼岸吧!
> 我不知道您对同性恋者有多深入的了解,我只知道许多事情不
> 能以偏盖全,何况对於情爱的追求不是什麽「偏」,同性恋者
> 对於爱欲的追求,跟异性恋者对於爱欲的追求是一样的,很多文
> 艺界的同性恋者怎样的话,那也很有多文艺界的异性恋也怎样。
Mon Jul 28 13:09:0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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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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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chida (大愚若智)》之铭言:
> ※ 引述《superper ( )》之铭言:
> 个人觉得前文的重点不在同性恋不能修成正果,应该是在下一句:)
> 管你是同或双或异,只要还是爱看帅哥爱看辣妹,爱欲的执著依旧,
> 再修多久恐怕都一样到不了彼岸吧!
但是前文作者依旧觉得同性恋者是难以修成正果,
而同性恋佛教团体只能是念念佛谈不上修佛,以文章
说法看起来是有轻蔑之意。
我想是同性恋者,而对佛教有兴趣的人,看见这样的说法
大概会非常伤心,觉得原来佛教也是排斥同性恋的。
而我个人的想法跟你的是接近的,只是不认同前文作者所言
,也担心有心学佛者会因此却步,出嘴说了两句,多包涵。: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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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法求助哇啦啦 - 别害羞, 尽管问喔! BudaHelp
◆ 修改: 03/07/28 13:49:18 <218.160.36.242>
Mon Jul 28 13:48:1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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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4 |
管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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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我不大明白为什麽同性恋(双性恋)和异性恋在
> 对於爱情上的执著会有什麽不同。
小弟觉得「恋的本质」没什麽太大的不同,都只是「贪爱」的一种。
但是,同性恋[双性恋]者的「环境诱因」比异性恋者更难遮止。
例如:高中男女分校可以避免校内同学发生异性恋,但对同性恋者而言...
所以,即使在同性的环境中修行,也难免会为了帅哥美女而分心,
这才是比较伤脑筋的地方吧![就事论事,绝非歧视。^_^;]
祝 吉祥
Mon Jul 28 13:58:1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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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5 |
婴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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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per ( )》之铭言:
> ※ 引述《bachida (大愚若智)》之铭言:
> > ※ 引述《superper ( )》之铭言:
> > 个人觉得前文的重点不在同性恋不能修成正果,应该是在下一句:)
> > 管你是同或双或异,只要还是爱看帅哥爱看辣妹,爱欲的执著依旧,
> > 再修多久恐怕都一样到不了彼岸吧!
> 但是前文作者依旧觉得同性恋者是难以修成正果,
> 而同性恋佛教团体只能是念念佛谈不上修佛,以文章
> 说法看起来是有轻蔑之意。
五不男女的说法是世尊说的,试想,若同性恋不断除此种
习性,那麽如何在僧团里活动?是不是会造成很大的困扰?这
种困扰不只是佛教有,其它宗教也有。因此不能说要避免这种
干扰而劝阻同性恋者入僧团是轻蔑,那是为了保护僧团。
异性恋者在僧团里当然也会造成困扰,但是就僧团而言男
女众是分开的,至少有了第一重的保护,因此五不男(女)不能
出家是很严格的禁制。
就居士而言念念佛当然是不受限,只有在真言门里受菩萨
戒学习真言法时才有限制,真言门对五不男(女)的限制更多,
以入真言诸境而言,境里会有男女相的差别境,同性恋在此相
境中会迷失,因此习法会更困难。
所以同性恋者最保险的方法只有念佛,未来在中阴时,期
待往生阿弥陀世界是比较稳的方法。
要认清事实,不要把什麽事都解读为人家在轻蔑同性恋,
我上文也强调“当同性不执著於其中时,同性恋就不存在了”
而当中也说了“执著於任何一相:色受想行识--也都是无法
成就的”那是不是就说世尊对所有的人都轻蔑了呢?
> 我想是同性恋者,而对佛教有兴趣的人,看见这样的说法
> 大概会非常伤心,觉得原来佛教也是排斥同性恋的。
请体认“僧团不宜有同性恋者”这一事实。也请再三咀嚼
一下“当同性恋在僧团中没有同性恋的任何迹相时,同性恋自
然不是同性恋”这句话。
> 而我个人的想法跟你的是接近的,只是不认同前文作者所言
> ,也担心有心学佛者会因此却步,出嘴说了两句,多包涵。:P
我们的社会上至皇帝、下至小民大部份的人都和稀泥惯了,
以前没人敢指出这件事的严重性,我个人认为同性恋者若是真
心想学佛法,那就应该在习诵的过程中去除爱染才是正途,不
然就是老话一句,多念佛、念佛,以求往生西方阿弥陀世界。
祝福在爱染中挣扎的朋友们
不退道心
一切吉祥
--
~~~~~~~~~~~~~~~~~~~~~~~~
他贤君即受,不贤君莫与。君贤他见容,不贤他亦拒。
嘉善矜不能,仁徒方得所。劝逐子张言,抛却卜商语。
~~~~~~~~~~~~~~~~~~寒山和尚~~
Mon Jul 28 18:37:5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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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6 |
Nax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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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
除了法华经以外,还有那部经谈到五不男(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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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 03/07/29 0:17:57 <218.184.162.230>
Tue Jul 29 00:06:0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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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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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stsai (婴愚)》之铭言:
> ※ 引述《superper ( )》之铭言:
> > ※ 引述《bachida (大愚若智)》之铭言:
> > > ※ 引述《superper ( )》之铭言:
> 五不男女的说法是世尊说的,试想,若同性恋不断除此种
> 习性,那麽如何在僧团里活动?是不是会造成很大的困扰?这
> 种困扰不只是佛教有,其它宗教也有。因此不能说要避免这种
> 干扰而劝阻同性恋者入僧团是轻蔑,那是为了保护僧团。
非常感激,受用无穷。:D
Tue Jul 29 01:45:5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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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8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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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stsai@ms1.hinet.net (Post Gateway)》之铭言:
> 1.生不男--生下来就不男,这是先天无男(女)根的缺憾。
> 2.犍不男--手术或受伤的不男。如古时的黄门,现在的变性手术。
> 3.妒不男--心态上的不男。如同性恋者特别喜欢或锺爱同性的某人。
^^^^^^^^^^^^^^^^^^^^^^^^^^^^^^^^^^^^^^^^^^^^^^^^
> 4.变不男--打扮上的不男。如喜欢男扮女装之类或邪淫的人。
^^^^^^^^^^^^^^^^^^^^^^^^^^^^^^^^^^^^^^^^^^^^
5.半不男--双性恋者。
^^^^^^^^
请问一下这三点的诠释出自於何处?
Tue Jul 29 01:49:3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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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9 |
花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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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不男不可出家,没有阴茎不容易乱来,那不是更好修行吗?我常在想,都想不
通,愿诸大德替我解惑,阿弥陀佛!
无上甚深充满奇妙的佛法
是我们费尽百千万kalpa才得以接触
我今天见闻到期盼能够真心的接受
进一步的修正行为
祈愿解读圣者的真理
2003年 7月29日 2:11:45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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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10 |
婴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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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 引述《abstsai@ms1.hinet.net (Post Gateway)》之铭言:
> > 1.生不男--生下来就不男,这是先天无男(女)根的缺憾。
> > 2.犍不男--手术或受伤的不男。如古时的黄门,现在的变性手术。
> > 3.妒不男--心态上的不男。如同性恋者特别喜欢或锺爱同性的某人。
> ^^^^^^^^^^^^^^^^^^^^^^^^^^^^^^^^^^^^^^^^^^^^^^^^
> > 4.变不男--打扮上的不男。如喜欢男扮女装之类或邪淫的人。
> ^^^^^^^^^^^^^^^^^^^^^^^^^^^^^^^^^^^^^^^^^^^^
> 5.半不男--双性恋者。
> ^^^^^^^^
> 请问一下这三点的诠释出自於何处?
可参考《丁福保》和《大中华》佛学词典。半择迦条。
--
~~~~~~~~~~~~~~~~~~~~~~~~
他贤君即受,不贤君莫与。君贤他见容,不贤他亦拒。
嘉善矜不能,仁徒方得所。劝逐子张言,抛却卜商语。
~~~~~~~~~~~~~~~~~~寒山和尚~~
Tue Jul 29 11:49:1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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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11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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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stsai (婴愚)》之铭言:
> ※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 ※ 引述《abstsai@ms1.hinet.net (Post Gateway)》之铭言:
> > > 1.生不男--生下来就不男,这是先天无男(女)根的缺憾。
> > > 2.犍不男--手术或受伤的不男。如古时的黄门,现在的变性手术。
> > > 3.妒不男--心态上的不男。如同性恋者特别喜欢或锺爱同性的某人。
> > ^^^^^^^^^^^^^^^^^^^^^^^^^^^^^^^^^^^^^^^^^^^^^^^^
> > > 4.变不男--打扮上的不男。如喜欢男扮女装之类或邪淫的人。
> > ^^^^^^^^^^^^^^^^^^^^^^^^^^^^^^^^^^^^^^^^^^^^
> > 5.半不男--双性恋者。
> > ^^^^^^^^
> > 请问一下这三点的诠释出自於何处?
> 可参考《丁福保》和《大中华》佛学词典。半择迦条。
丁福保我刚刚看了
半择迦
(术语)此云变。今生变作不男者。
没有说耶
而大中华在哪可以查的到?(有电子版的吗 我手边找不到这本字典 )
或者你可以帮忙看看他这样解释的出处源自於何吗?
谢谢您
Tue Jul 29 12:10:1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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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12 |
婴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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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丁福保我刚刚看了
> 半择迦
> (术语)此云变。今生变作不男者。
> 没有说耶
相关的还有啊,请多方找找,像是不男条..这些,
请举一返三百好吗?:P
> 而大中华在哪可以查的到?(有电子版的吗 我手边找不到这本字典 )
> 或者你可以帮忙看看他这样解释的出处源自於何吗?
> 谢谢您
有线上佛字典可查。请你自行动手找查一下。google不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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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矜不能,仁徒方得所。劝逐子张言,抛却卜商语。
~~~~~~~~~~~~~~~~~~寒山和尚~~
Tue Jul 29 12:35:5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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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13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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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统一一次回这个标题的文
先就五不男的定义作探讨
是中黄门者。生黄门。犍黄门。妒黄门。变黄门。半月黄门。
生者。生已来黄门。
犍者。生已都截去作黄门。
妒者。见他行□已有□心起。
变者。与他行□时失男根变为黄门。
半月者。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
No. 1428 四分律 (卷35) T22, p0812 b-c
谢谢你帮我找了很多资料 :)
但是
辞典中似乎也没有你後三点这样的解释
生不男和犍不男大家应该都清楚
但以下三点
但是在妒不男 =心态上的不男。如同性恋者特别喜欢或锺爱同性的某人
变不男=打扮上的不男。如喜欢男扮女装之类或邪淫的人
半不男的定义上=双性恋者
这是你之前文中的定义
看一看一切经音义的解释
般吒(此讹略也应言般荼迦此云黄门其类有五般荼迦[撼-咸+公]名
一谓具男根而不生子
二[倔-出]利沙般荼迦[倔-出]利沙此云[女*石] 谓见他共□即发情欲不见不发
三扇荼般荼迦 谓本来男根不满故不能生子
四博叉般荼迦 谓半月作男半月作女博叉此云助谓两半月助成一满月也
五留□般荼迦 谓被刑男根留□此云割也
No. 2128 一切经音义 (卷67) T54, p0749a
其中 我再跟律中的诠释对照一下
一谓具男根而不生子=生者。生已来黄门
二[倔-出]利沙般荼迦[倔-出]利沙此云[女*石]
谓见他共□即发情欲不见不发= 妒者。见他行□已有□心起
三扇荼般荼迦 谓本来男根不满故不能生子=变者。与他行□时失男根变为黄门
四博叉般荼迦 谓半月作男半月作女博叉此云助谓两半月助成一满月也=半月者。
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
五留□般荼迦 谓被刑男根留□此云割也=犍者。生已都截去作黄门
再把律中的文後三点和你的定义对照一下
妒者。见他行□已有□心起=心态上的不男。
如同性恋者特别喜欢或锺爱同性的某人?
变者。与他行□时失男根变为黄门=打扮上的不男。
如喜欢男扮女装之类或邪淫的人?
半月者。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双性恋者?
这三点是你自己的诠释吗? 怎麽划上等号的?
还是有其他出处可以提供参考?
※ 引述《abstsai (婴愚)》之铭言:
> 五不男女的说法是世尊说的,试想,若同性恋不断除此种
^^^^^^^^^^^^^^^^^^^^^^^^
这句话没错 但五不男跟同性恋等是否能划上等号还得讨论
> 习性,那麽如何在僧团里活动?是不是会造成很大的困扰?这
> 种困扰不只是佛教有,其它宗教也有。因此不能说要避免这种
> 干扰而劝阻同性恋者入僧团是轻蔑,那是为了保护僧团。
> 请体认“僧团不宜有同性恋者”这一事实。也请再三咀嚼
> 一下“当同性恋在僧团中没有同性恋的任何迹相时,同性恋自
> 然不是同性恋”这句话。
这样说是没有错
僧团可以自订规矩
拒绝同性恋者加入僧团
但是若说佛陀本人也拒绝同性恋等的人出家
那又是一另外一个问题 还可以再讨论讨论
若有同性恋 双性恋 爱男扮女装等的人
因为照你的说法马上做出'连佛陀也不准我出家了'这样的结论
以为自己怎麽样都不能出家了
这样就很不妙了
有些僧团有自己的寺院的规定
会拒绝同性恋出家
但是那是他们自己僧众的决议(非关佛陀所制的戒律)
也有其中的目的
当得看这个僧团的气氛
寺院中修行人的程度 领导者的智慧等因素
并没有对或错的问题
但若有僧团说佛陀不准同性恋等出家 而拒绝了你
这样说如不如法 那可能还有待商确
再多说一点
假如有人以前杀了人(杀父母及阿罗汉除外)
僧团可以说是为了要保护僧团 你不可以加入(理由是说不定你来僧团里又杀人了)
是等同於拒绝同性恋加入僧团的理由 也是保护僧团 都是僧团"自己做的决定'
但是并不等於所有的僧团都不能收同性恋等的人加入他们
也并不等於所有的僧团都不能收曾经犯过杀人罪业的人出家
我要强调的是
版上若有同性恋等的人
可以先不用担心自己已经不能出家的问题
若要出家
应该是还有机会找到能收你的僧团的
非要调伏到对同性等没有欲望 就戒律来说
若五不男的定义不等同於同性恋等
这样才能出家的条件似乎没有道理
Tue Jul 29 16:37:3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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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14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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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MAMTF (花莲人)》之铭言:
> 为啥不男不可出家,没有阴茎不容易乱来,那不是更好修行吗?我常在想,都想不
> 通,愿诸大德替我解惑,阿弥陀佛!
> 无上甚深充满奇妙的佛法
> 是我们费尽百千万kalpa才得以接触
> 我今天见闻到期盼能够真心的接受
> 进一步的修正行为
> 祈愿解读圣者的真理
问曰。为於何处生此善根耶。答曰。欲界人中。谓三天下。非郁单越。
问曰。欲界六天不能生耶。答曰不能。初生已曾生者。能起现在前。
所以者何。若有好身。亦有随顺厌患。正观彼处。则能生□。此三天下。
具有此二。问曰若有好身。则诸天胜人。若取随顺厌患正观。则恶道胜。
答曰。如先说俱有者。能天与恶道不俱有故。是以不能。问曰。□法亦依男身。
亦依女身。若依女身得於□法。复得自身中男子所依□法耶。答曰。得如是当知。
顶忍亦尔。问曰。若依男身。得於□法。复得自身中女人所依□法耶。答曰。
不得顶忍亦如是。黄门般吒(有男形不能男有女形不能女)无形二形。
不能生□等四善方便法
No. 1546 阿□昙□婆沙论 (卷3) T28, p0024c
(可以参考这里的说法 但是为什麽不能生□等四善方便法的理由 我也搞不懂)
Tue Jul 29 16:43:2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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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15 |
婴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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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 五不男女的说法是世尊说的,试想,若同性恋不断除此种
> ^^^^^^^^^^^^^^^^^^^^^^^^
> 这句话没错 但五不男跟同性恋等是否能划上等号还得讨论
古时并没有同性恋这词。同时古人把阳萎的也解成不男,
这就是古来诸解的不同,就字典本身也是取诸各论的解法不同,
因此我无法在此说谁的就是正解。
不男包含了不是男人的性情,而同性恋人不是男人也不是
女人的心性,更是和世尊的教诫相违,同性恋的定义很清楚,
全是心性上的问题。而心性正是佛法的重点。
我们应回到世尊的【清净心】的说法,才是正途,而不是
请个大法官来解释条文。
> 这样说是没有错
> 僧团可以自订规矩
> 拒绝同性恋者加入僧团
> 但是若说佛陀本人也拒绝同性恋等的人出家
> 那又是一另外一个问题 还可以再讨论讨论
我想你可以找人去讨论,得到你安心的理由好好的去弄一个
同性恋的僧团,但是那就不是佛法了。
> 但是那是他们自己僧众的决议(非关佛陀所制的戒律)
> 也有其中的目的
> 当得看这个僧团的气氛
我个人对各寺的规则没有意见,我只关心何者是解脱道而已。
你可以找各寺的主持人讨论看看。
我想这题目已炒烂了,世尊如是说,我们如是赞同,同性恋
人若一直执著於同性恋,只会离道更远而已。
我想你只要安心就好,各人有各人的道,就像有些人不能断
除爱欲,因此弃佛而习外道欲法一样。同性恋者也是一样,立
刻断之,发露忏悔,此後不犯,那就依然可入佛门。
若说要打著“我是同性恋”强要入佛门,请问入门後仍然是
要继续恋下去吗?
道理很明显,我想这议题请勿再论,若要论的话请另起炉灶
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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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贤君即受,不贤君莫与。君贤他见容,不贤他亦拒。
嘉善矜不能,仁徒方得所。劝逐子张言,抛却卜商语。
~~~~~~~~~~~~~~~~~~寒山和尚~~
Tue Jul 29 17:57:1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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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16 |
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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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兄您会不会太开方便门了 ^^;
要同性恋进僧团?
赶流行进僧团观光吗? ^^;
要志向解脱、淡离五欲、为人天师表的人才出家,
出家犯戒是在破坏佛教形象,
要赶出企.
同性恋好好念佛能越来越进步,
误进僧团却反而害人害己.
我下面说的,
没有歧视同性恋,
纯粹就佛法论佛法,
不要让佛法被扭曲了,
勿让人不明究理误进僧团却造业.
下面文章请持三皈五戒的人才能看,
没持三皈及满分五戒的人请不要看,
本人并且声明版权,
非经本人同意禁止传出本站,
以免被利用来口舌之争......
最基本的邪淫戒,
"非道行淫" 犯邪淫戒,
同性恋一定是非道行淫,
否则就不叫同性恋了.
出家戒连淫都禁止了,
异性恋都要解脱,
更何况同性恋.
下面内容涉及出家戒,
请读者自行酌酌要不要看,
不要看请跳过.....
以比丘尼戒为例,
下面这些戒是除了根本淫戒外,
特别禁止同性恋行为的:
僧残: 十四 (僧残是仅次於波罗夷的大破戒行为)
波逸提: 七十四、九十、九十一、一五二、一五三、一五四、一五五、一七八
举僧残十四的例子:
〔习近住违谏戒(僧残第十四条)〕
◎戒文
若比丘尼,相亲近住,共作恶行,恶声流布,展转共相
覆罪,是比丘尼当谏彼比丘尼言:「大姊!汝等莫相亲近,
共作恶行,恶声流布,共相覆罪;汝等若不相亲近,於佛法
中得增益安乐住。」
是比丘尼谏彼比丘尼时,坚持不舍,是比丘尼应三谏舍
此事故,乃至三谏,舍者善,不舍者,是比丘尼犯三法应舍
僧伽婆尸沙。
◎戒文释义
这条戒的戒种是「习近住违谏戒」,「习」是相互习染
,「近住」是非常亲近地住在一起,「违谏」是不听大众的
劝谏。
「若比丘尼」是指能犯的人。
「相亲近住,共作恶行,恶声流布,展转共相覆罪。」
这是构成大众师劝谏的原因。「相亲近住」是指彼此共住在
一起,很是亲近。「共作恶行」,依僧残第十四条的制戒因
缘来看,此「恶行」就是指比丘尼二人共床、共褥、共枕、
共器饮食、共出入嬉笑,而且相互地调戏,彼此做一些不恰
当的行为,太亲近住,习染太重了!「恶声流布」是指不好
的声名已经传开了。「展转共相覆罪」是指她们彼此间相互
覆盖犯戒的罪行。
「大姊,汝等莫相亲近,共作恶行,恶声流布,共相覆
罪。汝等若不相亲近,於佛法中得增益安乐住。」这是清净
比丘尼劝谏的话。
「是比丘尼谏彼比丘尼时,坚持不舍。」这是指犯戒者
不肯接受屏谏,「是比丘尼应三谏,舍此事故,乃至三谏。
」既然不听屏谏,已经正式提出来在大众面前作一白三羯磨
了。「舍者善,不舍者,是比丘尼犯三法应舍僧伽婆尸沙。
」这是指正式结罪,犯僧残。
(录自香光庄严期刊)
Tue Jul 29 19:59:3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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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17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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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stsai (婴愚)》之铭言:
> ※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 > 五不男女的说法是世尊说的,试想,若同性恋不断除此种
> > ^^^^^^^^^^^^^^^^^^^^^^^^
> > 这句话没错 但五不男跟同性恋等是否能划上等号还得讨论
> 古时并没有同性恋这词。同时古人把阳萎的也解成不男,
> 这就是古来诸解的不同,就字典本身也是取诸各论的解法不同,
> 因此我无法在此说谁的就是正解。
> 不男包含了不是男人的性情,而同性恋人不是男人也不是
^^^^^^^^^^^^^^^^^^^^^^^^^
> 女人的心性,更是和世尊的教诫相违,同性恋的定义很清楚,
^^^^^^^^^^^^^^^^^^^^^^^^^^^^^^^^^^^^^^^^^^^^^^^^^^^^^^
> 全是心性上的问题。而心性正是佛法的重点。
^^^^^^^^^^^^^^^^^^^^^^^^^^^^^^^^^^^^^^
这里我认同 男女或同性恋者若有'意愿'放弃自己的性向专心修行
应该都可以出家
可是我看你说的是凡是同性恋都不能出家 毕竟你已经把五不男和同性恋画上等号
这是我要说的
> 我们应回到世尊的【清净心】的说法,才是正途,而不是
> 请个大法官来解释条文。
我要回的重点是
对於戒律的解释 若没有深入研究 在发表文章的时候最好小心一点
若是自己的诠释 最好说明清楚 给人参考就好
毕竟也许因为你的一句话改变人家的方向
若有根据 就引出处 这样大家比较能够学习
(佛学字典有的地方都有错误 更何况是一般字典或民间的说法
所以看字典的时候最好还是看一下字典引的出处)
更何况你是本站的指导人
大家都把你当老师
若是没有追查来源
把你的话当了圣旨怎麽办(我讲得太严重了)
你说戒律不需要依文解释 那我怀疑你到底有没有"学"戒律
佛陀把戒律讲的那麽清楚 是为了甚麽?
靠你自己解释划上一个等号就可就算数了?
(若有人有心要调伏自己同性恋的性向 进僧团又不骚扰别人
乃致成功调伏自己的性向 被你一句话打死 那不可惜了点)
菩萨况且不同戒律深意 何况是我们凡夫
以上是我不认同的
若有冒犯
还请原谅
> 我想你可以找人去讨论,得到你安心的理由好好的去弄一个
> 同性恋的僧团,但是那就不是佛法了。
您言重了 我没有这样的意思 况且我也不是同性恋
> > 当得看这个僧团的气氛
> 我个人对各寺的规则没有意见,我只关心何者是解脱道而已。
^^^^^^^^^^^^^^^^^^^^^^^^^
> 你可以找各寺的主持人讨论看看。
既然只关心解脱道 何苦来解答人家问题
若要解答人家的问题 当指导者的
麻烦你用心一点
> 若说要打著“我是同性恋”强要入佛门,请问入门後仍然是
> 要继续恋下去吗?
您言重了 我没有这样的意思
再说一次抱歉 我没有任何挑□的意思
这是一个公开的园地
能够分享是自己的福气
希望一切都能够圆满
Tue Jul 29 20:20:0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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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18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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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x (净)》之铭言:
> 小毛兄您会不会太开方便门了 ^^;
> 要同性恋进僧团?
> 赶流行进僧团观光吗? ^^;
> 要志向解脱、淡离五欲、为人天师表的人才出家,
> 出家犯戒是在破坏佛教形象,
> 要赶出企.
> 同性恋好好念佛能越来越进步,
> 误进僧团却反而害人害己.
有意愿要放弃自己的同性恋性向的'同性恋'
没有办法志向解脱、淡离五欲、为人天师表吗?
若前文abstsai五不男确定的说凡是同性恋不能进僧团
这是我质疑的
这可能会造成误导
这是我要说的
也当然 不愿意放弃自己性向的人 不论男女同性恋双性恋等
出家可能也得不到真正的好处 或者对其他修行人造成伤害
这点我并不否认
Tue Jul 29 20:37:0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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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19 |
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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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淫欲就不是同性恋了,
出家戒禁止同性恋,
竟有人妄想找同性恋进僧团?
你自己的题目就违反你自己的逻辑了,
矛盾的故事有没有听过? ^^;
今天绝对不是进了僧团就自动没淫欲,
而是要在进僧团前从沙弥戒
八关斋戒等做起,
对於没了淫欲有把握,
好心出家,
否则授戒师还没授你戒就该挡掉了....
我们不要自以为慈悲而滥开方便了....
Tue Jul 29 21:07:3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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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20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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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x (净)》之铭言:
> 哎呀.....
> 小毛呀,
> 你竟还改口说 '有意愿要放弃自己的同性恋性向的'同性恋' `
> 离淫欲就不是同性恋了,
我改口说了什麽?
请问一下 有意愿放弃自己自己同性恋的性向的'同性恋'
他离欲了吗?没有欲界的欲望了吗?已经完全调伏自己同性恋的欲了吗?
刚要出家的正常男女 她们离欲了吗?没有欲界男女的欲望了吗?
您的出家的标准好像有点高
> 出家戒禁止同性恋,
> 竟有人妄想找同性恋进僧团?
> 你自己的题目就违反你自己的逻辑了,
> 矛盾的故事有没有听过? ^^;
你有在听我要说什麽吗? :)
> 今天绝对不是进了僧团就自动没淫欲,
> 而是要在进僧团前从沙弥戒
> 八关斋戒等做起,
> 对於没了淫欲有把握,
> 好心出家,
对於欲有没有把握的标准是什麽?
守了八关斋戒沙弥戒就能面对一切欲的境界而不起淫欲?
另外 谁说一定得要先没有欲才能出家
又是你自己诠释的吗?
若有心想得解脱 但尚未调伏淫欲的人 对淫欲尚无把握 要出家就不安好心吗?
照这样的标准来看
现在应该没有几个人是安好心出家了 是吧!
> 否则授戒师还没授你戒就该把你挡掉了.
> 同性恋本来就不准进僧团,
> 这没什麽好反抗的,
> 我们不要自以为慈悲而滥开方便败坏佛法了,
> 其他的我下封回.
以上是你自己的想法
我并不认同 大家可以自己思维
自己做抉择
希望你不要意气用事
或者依於经律论而谈
我们就事论事
peace :)
Tue Jul 29 21:45:4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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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21 |
吴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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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男包括同性恋:
美国佛教学者 Professor Leonard Zwilling 在研究印度佛教
典籍对同性恋观点的著作:
"Homosexuality as Seen in Indian Buddhist Text",
in Jose Ignacio Cabezon (ed.), Buddhism, Sexuality,
and Gender,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2, pp. 203-214.
中,考证梵文的 panda (黄门)此词具有五种意思:
(1)性能力不足者或阉人
(2)窥淫狂
(3)只在每月的十四天才具有性功能者
(4)藉吸吮他人阳具而达到性高潮者
(5)需藉由特殊管道或诡技才能满足性需求者
第五类意思,显示某些黄门确有同志的影子在内。Professor
Leonard Zwilling 的多方考据显示五不男其中一部份包含
同性恋,在其书中有较详细的解说。
另外就中文典籍来看,《俱舍论记》卷三另提到「灌□半择」,
指澡浴等「灌□」,男势方起者。
根据台湾佛教学者杨惠南教授的看法,妒不男和灌□不男,
等於同性恋的可能性较高。(「可能性较高」指有其馀心理
问题造成的不男,而非妒不男皆为同性恋。)
中文律藏中其馀事例,也可看出五不男的确有一部份是同性恋。
举例《四分律》卷三十五:
尔时有黄门……受具足戒已,语诸比丘言:「共我作如是如是
事来!」比丘答言:「汝灭去、失去,何用汝为?」彼复至守
园人及沙弥所语言:「共我作如是如是事来!」守园人、沙弥
语言:「汝灭去、失去,何用汝为?」彼黄门出寺外,共放牛
羊人作□欲事。
此位黄门依载来看只对男性要求进行性行为,显然有同性恋的
影子。
《摩诃僧□律》卷二十三:
诸比丘夜房中眠,有人来摸索?、摸索脾腹,复至非处。……
问言:「汝是谁?」答言:「我是王女。」复问:「云何是女
?」答言:「我是两种,非男非女。」……诸比丘以是因缘,
往白世尊。佛言:「是不能男。」
这位不男可能是一个双性恋者或男扮女装者,但也有可能是
同时具有男、女性器官的阴阳人。如果是前二者,则可认定
为同性恋。但如果是阴阳人,从律典中对黄门或不男的个例
描述看来,尽管仍有一些无法确定其同志身分,但确实有同
志的例子在内。
因此《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三说:
问何故不许扇搋迦半择迦出家及受具足戒耶?
答由此二种若置□刍众中便参女过,若置□刍尼众中因摩触等
便参男过,由不应与二众共居,是故不许此类出家及受具足。
又由此二烦恼多故,性烦恼障极覆障故,不能发起如是思择。
彼尚不能思择,思择令其戒蕴清净现行,何况当证胜过人法,
是故不许彼类出家及受具戒。又彼众中好人难得亦难观察。
问何故此二虽受归依亦能随受诸近事男所有学处,而不得名
近事男耶?答近事男者,名能亲近承事□刍□刍尼众。彼虽
能护所受律仪,而不应数亲近承事□刍□刍尼众,□刍□刍
尼等亦复不应亲近摄受若摩若触。如是种类又亦不应如近事
男而相亲善,是故彼类不得名近事男。然其受护所有学处,
当知福德等无差别。
就文义来看,同性恋的确属於此类。
从各梵文律典之比对,Leonard Zwilling 表示五不男
包含同性恋,我们从中译律典也可略见一二。
●在家持不邪淫戒者不得为同性恋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邪□第三有两条,规定受过
五戒的优婆塞,不可为同性恋进行性行为,否则犯不
可悔根本戒:
1. 是中犯邪□有四处:男、女、黄门、二根。……
男者,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亦同於上类。
若优婆塞与……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
二处行□,犯不可悔。若发心欲行□,未和合者,犯
不可悔。若二身和合,止不□,犯中可悔。
2. 若优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二处,犯不可
悔罪,馀轻犯罪同上说。
●持八关斋戒者不得为同性恋
同性恋可以受八关斋戒,但却不得戒。《俱舍论记》卷十五:
故《婆沙》百二十四云:「(问:)『扇搋、半择迦、无形、
二形,受近住律仪,得律仪否?』答:『应言不得。所以者
何?彼所依身者,志性羸劣,非律仪器,亦不能为不律仪器
。如咸卤田,嘉苗、秽草俱不生长。然应授彼近住律仪,令
生妙行,当得胜果。』」
包括同性恋在内的扇搋、半择迦,乃至无形和二形,即使受持
八关斋戒,也无法得戒。但为了让这些人「生妙行、得胜果」,
仍然应该授与他们八关斋戒。
●同性恋不宜出家
《五分律》卷十七讨论禁止黄门出家的一段:
受具足戒时,应先问:「汝是丈夫不?」二根亦如是。
是「丈夫」(不是黄门或二根),才能授与具足戒。
《四分律》卷三十五:
尔时,有黄门来至僧伽蓝中,语诸比丘言:「我欲出家受具足
戒。」诸比丘即与出家受具足戒。受具足戒已,语诸比丘言:
「共我作如是如是事来!」比丘言:「汝灭去、失去,何用汝
为!」彼复至守园人及沙弥所语言:「共我作如是如是事来!
」守园人、沙弥语言:「汝灭去、失去,何用汝为!」
彼黄门出寺外,共放牛羊人作□欲事。时诸居士见已,讥嫌言:
「沙门释子,并是黄门!中有男子者,共作□欲事!」时诸比丘
,以此因缘白佛。佛言:「黄门於我法中无所长益,不得与出家
受具足戒。若已出家受具足戒,应灭摈。」
《四分律》卷一:
:「云何名波罗夷?譬如断人头,不可复起;比丘亦如是,犯
此法者,不复成比丘,故名波罗夷。」
「复有五种行不净行,波罗夷:人妇、童女、有二形、黄门、
男子。於此五处行不净行,波罗夷。」
「三种二形、三种不能男、三种男子,於此行不净行,波罗夷
。」
「人黄门二处行不净行,波罗夷:大便道及口。非人黄门、畜生
黄门亦如是。人男、非人男、畜生男,二处亦如是。」
阿弥陀佛!
Tue Jul 29 21:59:2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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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22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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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wen (吴文雄)》之铭言:
谢谢你找了这麽多资料
让大家参考
我自己想了一下
做了以下的□清
不知道对不对
我想 不男当中当然有同性恋 这样的同性恋是肯定不能出家的
而并非所有的同性恋皆是不男 这样的人若有出家修行的意愿
有放弃自己同性上的欲望 虽然仍然有欲 尚未能够完全调伏
因为出离的愿望
仍是可以出家的
Wed Jul 30 00:36:5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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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23 |
婴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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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wen (吴文雄)》之铭言:
> ●五不男包括同性恋:
谢谢 wuwen 同学,你的撰文至此,律藏里对同性恋者是否能出家
的意义已经很明确了,相信大家已经看得很明白。
呼吁版主:这一论题是否应在此作一了结,以便停止其它无谓的名
相口水之争?
--
~~~~~~~~~~~~~~~~~~~~~~~~
他贤君即受,不贤君莫与。君贤他见容,不贤他亦拒。
嘉善矜不能,仁徒方得所。劝逐子张言,抛却卜商语。
~~~~~~~~~~~~~~~~~~寒山和尚~~
Wed Jul 30 01:29:0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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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24 |
Leo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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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谢谢你找了这麽多资料
> 让大家参考
> 我自己想了一下
> 做了以下的□清
> 不知道对不对
> 我想 不男当中当然有同性恋 这样的同性恋是肯定不能出家的
> 而并非所有的同性恋皆是不男 这样的人若有出家修行的意愿
> 有放弃自己同性上的欲望 虽然仍然有欲 尚未能够完全调伏
> 因为出离的愿望
> 仍是可以出家的
主要问题在於一个男同志出家,
等於把一个异性恋的和尚丢到一堆尼姑当中修行,
就算这个和尚欲望很少,
但看到跟这麽多异性在一起,
这样要修行很困难,
除非他的定力超强,
不然可能会爱欲大起,
还不如把他放到一群和尚当中,
这样的环境对他比较好,
男女僧分开也是这个道理。
若把男同志跟尼姑们一起就没问题了,
但这会成全了男同志但害了一堆尼姑。
让同性恋出家只会害了他们,
若他们真的这麽想出家的话,
就想办法自己在家修到同性恋倾向消失,
若连这关都过不了,
也别指望他们有那个定力去面对这麽多的同性,
他们不是不能出家,
只是需要多一个步骤,
把同性恋的倾向完全消除才行,
不然就如同把一个和尚丢到一堆尼姑中修行一样,
爱欲大起反而有害无益。
若大开方便法门,
不知道会害死多少同性恋。
Wed Jul 30 09:00:4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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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25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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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oHon (LeoHon)》之铭言:
> ※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除非他的定力超强,
> 不然可能会爱欲大起,
> 若连这关都过不了,
> 也别指望他们有那个定力去面对这麽多的同性,
> 他们不是不能出家,
> 只是需要多一个步骤,
> 把同性恋的倾向完全消除才行,
> 不然就如同把一个和尚丢到一堆尼姑中修行一样,
> 爱欲大起反而有害无益。
你说的很好 很值得同性恋的的人做考量
但这跟非不男同性恋能不能'出家'可能并没有那麽直接的关系
同性恋并不是见到所有同性都会起欲望的(所以就算住在寺庙里有不见得都会
对其他的修行人起欲 当然有的也会 但不应该一竿子打翻全部的人)
况且很多修行法门如不净观等大都是需要花很多时间去学习的 最好出家学习
一方面有师父教导 善加调伏 可能入寺庙会更好 这点应该也不能否认
或有的人在僧林中头陀行 只有定期和师父会面问问题
或有的人自己住茅棚等等
或山中一人独自闭关修行拜忏等
当然也有像你讲的那种情况
适不适当在於个人的状况
> 若大开方便法门,
> 不知道会害死多少同性恋。
若说这是方便法门
是否代表这在戒律上就不允许?
若真不允许
我哪有那个智慧去开方便法门
若并无不允许
称之为方便法门恰当吗?
Wed Jul 30 15:57:5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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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26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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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没时间 我再做一点补充 让文章更清楚一点
※ 引述《wuwen (吴文雄)》之铭言:
> ●五不男包括同性恋:
> 此位黄门依载来看只对男性要求进行性行为,显然有同性恋的
> 影子。
> 描述看来,尽管仍有一些无法确定其同志身分,但确实有同
> 志的例子在内。
> 从各梵文律典之比对,Leonard Zwilling 表示五不男
> 包含同性恋,我们从中译律典也可略见一二。
五不男中的确有同性恋 这是不置疑的
但同性恋皆是五不男? 这点要划分清楚
> ●在家持不邪淫戒者不得为同性恋
^^^^^^^^^^^^^^^^^^^^^^^^^^^^
>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邪□第三有两条,规定受过
> 五戒的优婆塞,不可为同性恋进行性行为,否则犯不
> 可悔根本戒:
> 1. 是中犯邪□有四处:男、女、黄门、二根。……
> 男者,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亦同於上类。
> 若优婆塞与……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
> 二处行□,犯不可悔。若发心欲行□,未和合者,犯
> 不可悔。若二身和合,止不□,犯中可悔。
> 2. 若优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二处,犯不可
> 悔罪,馀轻犯罪同上说。
此点标题有点问题
非五不男的同性恋 受戒时誓不犯以上之淫
不能持不邪淫戒吗?
况且能受戒时能得戒否 跟事後有没有可能犯等并无直接关系
关键在於受者当下的心念
若是事後有可能犯
只代表他失去此戒
有的仍可忏悔
亦有不可悔
但不代表他不能受戒
譬如说我们受戒
就算心里当下愿意持受此戒 愿意努力保护此戒
有谁有把握说自己能一定不犯
若要说有把握一定不犯才能受戒
那我看有资格受戒的人很少
> ●持八关斋戒者不得为同性恋
^^^^^^^^^^^^^^^^^^^^^^^^
> 同性恋可以受八关斋戒,但却不得戒。《俱舍论记》卷十五:
^^^^^^^^^^^^^^^^^^^^^^^^^^^^^^^^
> 故《婆沙》百二十四云:「(问:)『扇搋、半择迦、无形、
> 二形,受近住律仪,得律仪否?』答:『应言不得。所以者
> 何?彼所依身者,志性羸劣,非律仪器,亦不能为不律仪器
> 。如咸卤田,嘉苗、秽草俱不生长。然应授彼近住律仪,令
> 生妙行,当得胜果。』」
> 包括同性恋在内的扇搋、半择迦,乃至无形和二形,即使受持
> 八关斋戒,也无法得戒。但为了让这些人「生妙行、得胜果」,
> 仍然应该授与他们八关斋戒。
这样的标题有点问题
这又牵扯到同性恋是否全是扇搋、半择迦、无形、二形的问题
不再赘述
> ●同性恋不宜出家
^^^^^^^^^^^^^^
> 《五分律》卷十七讨论禁止黄门出家的一段:
> 受具足戒时,应先问:「汝是丈夫不?」二根亦如是。
> 是「丈夫」(不是黄门或二根),才能授与具足戒。
> 《四分律》卷三十五:
> 尔时,有黄门来至僧伽蓝中,语诸比丘言:「我欲出家受具足
> 戒。」诸比丘即与出家受具足戒。受具足戒已,语诸比丘言:
> 「共我作如是如是事来!」比丘言:「汝灭去、失去,何用汝
> 为!」彼复至守园人及沙弥所语言:「共我作如是如是事来!
> 」守园人、沙弥语言:「汝灭去、失去,何用汝为!」
> 彼黄门出寺外,共放牛羊人作□欲事。时诸居士见已,讥嫌言:
> 「沙门释子,并是黄门!中有男子者,共作□欲事!」时诸比丘
> ,以此因缘白佛。佛言:「黄门於我法中无所长益,不得与出家
> 受具足戒。若已出家受具足戒,应灭摈。」
标题仍有问题
这里又是同性恋是否全是黄门的问题
> 《四分律》卷一:
> :「云何名波罗夷?譬如断人头,不可复起;比丘亦如是,犯
> 此法者,不复成比丘,故名波罗夷。」
> 「复有五种行不净行,波罗夷:人妇、童女、有二形、黄门、
> 男子。於此五处行不净行,波罗夷。」
> 「三种二形、三种不能男、三种男子,於此行不净行,波罗夷
> 。」
> 「人黄门二处行不净行,波罗夷:大便道及口。非人黄门、畜生
> 黄门亦如是。人男、非人男、畜生男,二处亦如是。」
> 阿弥陀佛!
此点问题之前跟'在家持不邪淫戒者不得为同性恋'
的问题相同
能不能得戒关键不在於是後有没有犯的可能性
Wed Jul 30 17:06:2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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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27 |
吴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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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 引述《wuwen (吴文雄)》之铭言:
> 谢谢你找了这麽多资料
> 让大家参考
> 我自己想了一下
> 做了以下的□清
> 不知道对不对
抱歉,您想错了哦。
Professor Leonard Zwilling 的考证梵文佛教典籍,
表示五不男的确包括同性恋。
梵文 panda 的意思,包含生理因素的不男及心理因素
的不男。汉本四分律举的五个例子,也是有生理也有心理。
像杨惠南教授的看法就是心理的,妒不男及□灌不男,
一部份应是同性恋。
佛教不教人做同性恋,所以没必要把同性恋分类的这麽细,
但是梵文 panda 这词是有他字义,包括心态导致身行的
同性恋。
Refer to "Homosexuality as Seen in Indian Buddhist Text",
in Jose Ignacio Cabezon (ed.), Buddhism, Sexuality,
and Gender,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2, pp. 203-214.
> 而并非所有的同性恋皆是不男
我文中的写的逻辑是:
「五不男包含同性恋」。
> 这样的人若有出家修行的意愿
> 有放弃自己同性上的欲望 虽然仍然有欲 尚未能够完全调伏
> 因为出离的愿望
> 仍是可以出家的
前文已明,出家时须问是否为 panda,否则不许出家。
Wed Jul 30 17:54:0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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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28 |
吴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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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 志的例子在内。
> > 从各梵文律典之比对,Leonard Zwilling 表示五不男
> > 包含同性恋,我们从中译律典也可略见一二。
> 五不男中的确有同性恋 这是不置疑的
> 但同性恋皆是五不男? 这点要划分清楚
正牌的同性恋皆是五不男,我讲很清楚了,您有兴趣研究同性恋
能否出家可找 Prof. Zwilling 原作一起研究。
> > ●在家持不邪淫戒者不得为同性恋
> 此点标题有点问题
标题没有问题,可能您误会了 panda 的意思。
> > ●持八关斋戒者不得为同性恋
> > 同性恋可以受八关斋戒,但却不得戒。《俱舍论记》卷十五:
> 这样的标题有点问题
同上,可能误会了。
> > ●同性恋不宜出家
> > 《五分律》卷十七讨论禁止黄门出家的一段:
> > 受具足戒时,应先问:「汝是丈夫不?」二根亦如是。
> > 是「丈夫」(不是黄门或二根),才能授与具足戒。
> 标题仍有问题
> 这里又是同性恋是否全是黄门的问题
同上,可能误会了。
Wed Jul 30 17:56:1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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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29 |
吴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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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 把同性恋的倾向完全消除才行,
> > 不然就如同把一个和尚丢到一堆尼姑中修行一样,
> > 爱欲大起反而有害无益。
> 你说的很好 很值得同性恋的的人做考量
> 但这跟非不男同性恋能不能'出家'可能并没有那麽直接的关系
你如果真的有心拜读律典,会知释迦牟尼佛对於僧团是绝对的
宁缺勿滥。释迦牟尼佛说很多人不出家也能修行甚至证道,
不一定要出家,出家对那些人不一定好。黄门包含同性恋就是
不适合入僧团的。
Wed Jul 30 17:59:3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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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30 |
吴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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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我要回的重点是
> 对於戒律的解释 若没有深入研究 在发表文章的时候最好小心一点
> 若是自己的诠释 最好说明清楚 给人参考就好
我看了半天,恐怕您比较没有研究而且搞错哦。
> 你说戒律不需要依文解释 那我怀疑你到底有没有"学"戒律
> 佛陀把戒律讲的那麽清楚 是为了甚麽?
> 靠你自己解释划上一个等号就可就算数了?
这句话我觉得可以代到小毛身上也适用。用在我身上也适用,
不过 Leonard Zwilling 作了很多考据而不是随便依文解义。
原作者的看法与 Prof. Leonard Zwilling 考据梵文的结论
较近,而与小毛的看法不同,小毛的看法反像是从汉译律典找
文字漏洞。我知道小毛不是想故意钻漏洞,但是依文解义三世
佛冤,何况 Prof. Leonard Zwilling 专门研究这问题已说了
解答了,从梵文纵使依文解义,依梵文佛教典籍是能确定五不
男应包含今天大众说的同性恋,除非您的同性恋定义不同。
真诚建议您先看过学者真正的研究再继续谈。
Wed Jul 30 18:06:3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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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31 |
火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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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同性恋是否可出家这个议题,资料和解说应该已经够
完整了。请自行参考列出的资料。
本版的讨论目的在於□清法义,而对於经文、戒律个人接
不接受那是个人的选择,并非我们讨论的重点。
在此终止本议题的讨论。
相关的议题仍然可以讨论,例如:佛陀制戒立僧团的用意
等等。请另立标题。
--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Wed Jul 30 18:45:0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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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32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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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对不起 我再回一点文
我是来求助的
※ 引述《wuwen (吴文雄)》之铭言:
> ※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 ※ 引述《wuwen (吴文雄)》之铭言:
> > 不知道对不对
> 抱歉,您想错了哦。
> Professor Leonard Zwilling 的考证梵文佛教典籍,
> 表示五不男的确包括同性恋。
> 梵文 panda 的意思,包含生理因素的不男及心理因素
> 的不男。汉本四分律举的五个例子,也是有生理也有心理。
> 像杨惠南教授的看法就是心理的,妒不男及□灌不男,
> 一部份应是同性恋。
> 佛教不教人做同性恋,所以没必要把同性恋分类的这麽细,
> 但是梵文 panda 这词是有他字义,包括心态导致身行的
> 同性恋。
> Refer to "Homosexuality as Seen in Indian Buddhist Text",
> in Jose Ignacio Cabezon (ed.), Buddhism, Sexuality,
> and Gender,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 1992, pp. 203-214.
我手边找不到这些书的资料 当然可能是我错
不然我在这边问这麽多干甚麽
我懂得本来就不多
你手边有的话 可不可以引一下这本书其中说到同性恋就是黄门的地方
或者说黄门之外就没有同性恋了 一定要看看他研究所使用的资料
其所根据的经律论是甚麽
再作比对
不是我不相信学者所说的话
只是其中还是有太多的自我诠释 或是名间没有根据的说法
谢谢你的帮忙
Wed Jul 30 19:21:1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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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33 |
吴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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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标题最後一篇,请版主可删除。
※ 引述《tekengsun (小毛)》之铭言:
> > Professor Leonard Zwilling 的考证梵文佛教典籍,
> > 表示五不男的确包括同性恋。
> > 梵文 panda 的意思,包含生理因素的不男及心理因素
> > 的不男。汉本四分律举的五个例子,也是有生理也有心理。
> > 像杨惠南教授的看法就是心理的,妒不男及□灌不男,
> > 一部份应是同性恋。
> > 佛教不教人做同性恋,所以没必要把同性恋分类的这麽细,
> > 但是梵文 panda 这词是有他字义,包括心态导致身行的
> > 同性恋。
> > Refer to "Homosexuality as Seen in Indian Buddhist Text",
> > in Jose Ignacio Cabezon (ed.), Buddhism, Sexuality,
> > and Gender,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 > 1992, pp. 203-214.
> 说到同性恋就是黄门的地方
各学者及我说的是黄门 "包含" 同性恋,逻辑不要又搞混哦。
我知小毛是想好意给同性恋开方便,但是在这事不适合。
我们也都知道,学佛要有智慧,学佛要依义不依语,学佛要实修实证。
要不然容易被人误以为想找藉口。先不管你没有的书,网路上资料
也成山成海。这另篇论文也讲从巴利文研究佛典中各项考证,
巴利语的黄门包含同性恋
http://www.enabling.org/ia/vipassana/Archive/J/Jackson/homoBuddhaJackson.html
黄门不能入僧团,也是说同性恋不能入僧团。
我们不要文字游戏哦。会不会有人说律没有「禁止吸安非他命」
几个字,所以佛教徒可以吸安非他命? 律没有说「不能杀试管婴儿」
几个字,所以受五戒人可以杀试管婴儿长出来的人? 聪明如你应能
超越出字面的限制。
阿弥陀佛!
Wed Jul 30 23:17:3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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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34 |
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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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对不起
我写最後一篇了
不会再回了
若有任何未提到的见解及想法者
若想回者
可以回我的信箱
不管是认为五不男等同或非等同同性恋的想法皆可
※ 引述《wuwen (吴文雄)》之铭言:
> 我写这标题最後一篇,请版主可删除。
> 黄门不能入僧团,也是说同性恋不能入僧团。
> 我们不要文字游戏哦。会不会有人说律没有「禁止吸安非他命」
^^^^^^^^^^^^^^^
> 几个字,所以佛教徒可以吸安非他命? 律没有说「不能杀试管婴儿」
^^^^^^^^^^^^^^^
> 几个字,所以受五戒人可以杀试管婴儿长出来的人? 聪明如你应能
> 超越出字面的限制。
> 阿弥陀佛!
这都是可以推出来的道理 为什麽不可以吸安非他命
因为会失智 令失正念 故不可做 同饮酒可知
不能杀试管婴儿更是容易想 试管婴儿也是众生
所以杀他就是杀生
我并没有要跟你玩文字游戏 你想太多了
还有
网路查询的功夫我很差
望你包涵
关於你提供的网址
我贴一下其中的内容
goes on to describe five types of pandaka identfied in the
Abhidhammapitaka (no reference cited). 14 However, only one of
^^^^^^^^^^^^^^^^^^^
^^^^^^^^^^^^^^^^^^^
关於这一点 他并没有提供出处
以下他说的五点我也不知道该怎麽去参考
these five types matches his own definition of showing deficiencies
in either masculinity or femininity. The five
types of pandaka Bunmi lists are:
asittakapandaka□A man who gains sexual satisfaction from performing
oral sex on another man and from ingesting his semen,
or who only becomes sexually aroused after having ingested another
man's semen (ibid. :235-236).
我翻译一下 一个男人 藉由与令一位男人口交 吞入对方的精液而获得满足感 或者
藉著吞入对方的精液来勃起(同性恋有非属此类的 我不用再举例了 )
ussuyapandaka□A voyeur, a man or woman who gains sexual satisfaction merely
from watching a man and a woman having sex (ibid. :236).
偷窥狂 一位男人或女人 仅藉著观视一男一女做爱而得到性快感
(同性恋也有非属此类的 我也不再举例)
opakkamikapandaka□Eunuchs, that is, castrated men lacking complete
sexual organs. Unlike the other four types of pandaka Bunmi describes,
these men attain their condition after birth and are not born as
pandaka (ibid.:236). 15
阉人 (後面我不翻了)(同性恋也有非属此类的 我不举例)
pakkhapandaka□PeopIe who by the force of past
misdeeds become sexually aroused in parallel with the phases of the moon,
either becoming sexually aroused during the two week period of the waning
moon (Pali: kalapakkha) and ceasing to be sexually aroused during the
fortnight of the waxing moon (Pali: junhapakkha) or, conversely,
becoming sexually aroused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waxing moon and
ceasing to be sexually aroused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waning moon
(ibid.:236). 16
半月黄门 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 (有同性恋非属此类 不举例)
napumsakapandaka (also sometimes called simply napumsaka)□A person with
no clearly defined genitals, whether male or female, having only a
urinary tract (ibid. :237). Another definition of a napumsaka given by
Bunmi is, "a [male] person who is not able to engage in activities like
a man" (ibid. :239). Elsewhere Bunmi adds that napumsakapandaka are born
without any genital organs as punishmen
t for having castrated animals in a past life (ibid. :267).
没有明显性别特徵 不管是男是女 只有一个供排尿的'管道'而已
後面不翻了
(有同性恋非属此类 不举例了)
总的来说 现实环境所谓同性恋等跟这五类都没有交集的多的很
不再多说了
再看看下面
我自己的想法
有兴趣的再看
决定藏论将五律中的五种不男分成三类
不能男人有三种异。一者具足不能。二者有时非时。
三者毁伤损害 出生以来本无男根。是名具足不能人。
又半月能男。谓前十四日不能。唯第十五日能。又使他摩触则能。不触不能
。又见他行欲则能不见不能。是名有时非时。
又复刀杖伤损病坏堕落值毒触火咒术所断。先
有男根後则失坏悉不能男。是名毁伤损害不能男人。
No. 1584 决定藏论 (卷2) T30, p1028a
我整理一下
一具足不能 就是天生没有小弟弟的
二有时非时 第一种指半月男 就是前十四天不能 只有第十五天能
第二种指没有藉著摸触就不能
第三种没有藉著看他人行欲就不能
三毁伤损害 後天失去小弟的
以上 不属於这五种的同性恋多的是 从这里'我自己的'解读上来看
这五种不男的原因所指向的可能包含著生理的某种缺陷
天生没小弟弟 後天失去小弟 和半月男生理上肯定有问题
非得藉由触摸才能博起等是否是心力无法引导博起等
非得靠触摸才能博起等 可能生理心里有双重问题 异性恋亦有可能
非得看别人行淫才能博起的 心理生理可能都有问题 异性恋亦有可能
但我怎麽看都没办法把这些话所要传达的内容转成就是同性恋等
再看看下一段文
扇□半择迦(□音丑加反迦音姜□反梵语也唐曰黄门即男根不全者其类有五种
一天生本无男根设有如婴儿微小不能行欲
二虽有根全被除去外肾设行□欲而不能生子
三见他行欲或见女根心思 欲事即有根生不见即缩在脬中如女
四半月能男半月作女
五本来是男後渐渐消变变为天□是为
五种皆曰黄门也)
No. 2128 一切经音义 (卷60) T54, p0706c
从这五点上来看都指向生理上有问题
跟同性恋我也起不了连接
再看一段文
黄门般吒。无形二形所不能作。出要处胜者。若此二根不坏。能受逮解脱戒。
能生禅戒无漏戒。能离欲爱色无色爱。能生佛种子及声闻辟支佛种子。
如是等事。黄门般吒。无形二形。所不能作。
No. 1546 阿□昙□婆沙论 (卷37) T28, p0273b
其中提到的关键是 "若此二根不坏 能受逮解脱戒"
所指生理的问题是-------很明显了
但也没也指向同性恋的影子
最後一段文
问曰。为於何处生此善根耶。答曰。欲界人中。谓三天下。非郁单越。
问曰。欲界六天不能生耶。答曰不能。初生已曾生者。能起现在前。
所以者何。若有好身。亦有随顺厌患。正观彼处。则能生□。此三天下。
具有此二。问曰若有好身。则诸天胜人。若取随顺厌患正观。则恶道胜。
答曰。如先说俱有者。能天与恶道不俱有故。是以不能。问曰。□法亦依男身。
亦依女身。若依女身得於□法。复得自身中男子所依□法耶。答曰。得如是当知。
顶忍亦尔。问曰。若依男身。得於□法。复得自身中女人所依□法耶。答曰。
不得顶忍亦如是。黄门般吒(有男形不能男有女形不能女)无形二形。
不能生□等四善方便法
No. 1546 阿□昙□婆沙论 (卷3) T28, p0024c
其中一直提到"身'的问题 是否是指身理上的缺陷 使得'黄门般吒
(有男形不能男有女形不能女)无形二形。不能生□等四善方便法'
***********************************************
* 这四段文都有指向生理上有问题 导致无法成就的意思*
***********************************************
其中的缘由我不清楚 但若佛陀制戒的目的主因是因为生理上的缺陷
导致在修行上无法突破 而不让人出家
这样说来
大家把矛头指向同性恋
mmm............
大家有大家的看法
ok...以上
感恩
P.S.关於这一系列的文章
我必须对abstsai说声抱歉 我自觉得我说话太重了
您是很有修养的 不要跟我计较 :)
Thu Jul 31 03:39:2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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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35 |
吴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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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小毛呀,我蛮失望的,好心帮你找了这些资料。
下面我说话较重的话请大家原谅。
你列出来说不包含全部同性恋的五种,是 Bunmi Methangkun
举的五个例子,就算只看那五例,那个 (no reference sited)
是指 Bunmi Methangkun 没写来源,但是注解写得很清楚 Zwilling
查出了来源:
Zwilling (1992:204) traces these five types of pandaka to
Buddhaghosa's Samanta pasadika, Asanga 's Abhidharmasamuccaya
and Yas'omitra's commentary to the Abhidharmakos'a, adding
that a similar list occurs in Hindu brahmanical medical and
legal treatises.
竟然说 "没有提供出处"?
竟然说这五种不包含全部同性恋? 这只是五个举例耶。
Bunmi Methangkun 就是那位根据论典指出黄门不止有生理黄门,还有
心理黄门的学者。
这五例外,这论文还讲非常多例,通通自动跳过吗? 例:
Kathoey denotes a type of person not simply a type of
behaviour and in different contexts can include one
or more of the following groups:
(....)
3. Homosexuals (Pali: pandaka; Thai: variously, kathoey, gay,
tut, etc. for men; kathoeys, tom, dee, etc., for women): that
is, people who are physically male or female and are sexually
attracted to people of their own sex.
了了吗?
Peter A. Jackson 就说了有纯生理、身心、纯心理造成的,都在这些
词的意义□:
Firstly, the mix of sexual and gender phenomena denoted by the
terms ubhatobyanjanaka, pandaka and kathoey are lumped together
because in both the canonical Buddhist and traditional Thai
views they represented an assumed continuum of sex/gender
imbalance, from the solely physical (hermaphroditism) to
the psycho-physical (transvestism, transsexualism) and the
solely psychological (homosexuality).
其他的我不想再一项项指正了,根据梵文及巴利文词义结论
黄门包含同性恋的考证成山成海,网上就一大堆,有心人很容易找。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Thu Jul 31 11:45:0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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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问”五不男、五不女”.. |
#36 |
火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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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议题已经公告终止讨论了,以上保留的几篇文章视为
之前讨论的资料来源补充。其馀的文章,皆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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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Thu Jul 31 20:18:4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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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http://buddhaspa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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