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金刚经所说的: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对非法的解释,楞伽经的解释和阿含经的解
释,我无法将两方贯通.可否请大德们帮忙解释其相关性. 不胜感激!
楞伽经中法与非法的问答
尔时.世尊告彼王言:”汝应问.我当为汝说.”
时夜叉王(楞伽王)……….而做是言:”如来常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云何得舍此二
种法? 何者是法? 何者非法? 法若应舍.云何有二?有二即堕分别相中.有体无体.是
实非实.如是一切皆是分别.不能了知阿赖耶识无差别相.如毛轮住非净智境.法性如
是.云何可舍?”
尔时.佛告楞伽王言:”楞伽王.汝不见瓶等败坏之法.凡夫於中妄生分别.如今何故不
如是知 法与非法差别之相?此是凡夫之所分别.非证智见.凡夫堕在种种相中.非诸证
者.楞伽王.如烧宫殿.园林.见种种焰.火性是一.所出光焰由薪力故.长短大小各各差
别.汝今云何不如是知法与非法差别之相?
楞伽王.如一种子生芽.茎.枝叶及以花果无量差别.外法如是.内法亦然.谓无明为缘
生蕴界处一切诸法.於三界中.受诸趣生.有苦乐好丑语默行止.各各差别.又如诸识.
相虽是一.堕於境界有上中下染净善恶种种差别.楞伽王.非但如上法有差别.诸修行
者.修观行时.自智所行亦复见有差别之相.况法与非法而无种种差别分别?楞伽王.法
与非法差别相者.当知悉是相分别故.
楞伽王.何者是法?所谓二乘及诸外道.虚妄分别说有实等为诸法因.如是等法应舍应
离.不应於中分别取相.见自心法性则无执著.瓶等诸物凡愚所取本无有体.诸观行人
以毗钵舍那(关照)如实观察.名舍诸法. 楞伽王.何者是非法?所谓诸法无性无相永
离分别.如实见者.若有若无如是境界彼皆不起.是名舍非法. 复有非法.所谓兔角.石
儿女等.皆无性相.不可分别.但堕世俗.说有名字.非如瓶等.而可取著.以彼非是识之
所取.如是分别.亦应舍离.是名舍法与舍非法.
楞伽王.汝先所问.我已说竟. ………………
<增一、三十八、四十三、五>
世尊告曰。彼云何名为船筏譬喻。若汝等行路为贼所擒。当执心意。无起恶情。当
起护心。遍满诸方所。无量无限不可称计。持心当如地。犹如此地亦受於净。亦受
於不净。屎尿秽恶皆悉受之。然地不起增减之心。不言此好.此丑。汝今所行亦当
如是。设为贼所擒获。莫生恶念。起增减心。亦如地.水.火.风。亦受於恶。亦
受於好。都无增减之心。起慈.悲.喜.护之心。向一切众生。所以然者。行善之
法犹可舍之。何况恶法而可□习。如有人遭恐难之处。欲度难处至安隐之处。随意
驰走。求其安处。彼见大河极为深广。亦无船.桥而可得渡至彼岸者。然所立之处
极为恐难。彼岸无为
尔时。彼人思惟方计。此河水极深且广。今可收拾材木草叶。缚筏求渡。依此筏
已。从此岸得至彼岸。尔时。彼人即收拾材木草叶。缚筏而渡。从此岸至彼岸。彼
人已渡岸。复作是念。此筏於我。多所饶益。由此筏得济厄难。从有恐之地。得至
无为之处。我今不舍此筏。持用自随。云何。比丘。彼人所至到处。能用此筏自随
乎。为不能耶
诸比丘对曰。不也。世尊。彼人所愿。今已果获。复用筏自随乎
佛告比丘。善法犹可舍。何况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