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藏传佛教联合会议 发起人代表 李艾珍 函
受文者: 藏传佛教团体及藏传佛教弟子
连络地址: 台北市民生东路二段111号3楼
喇嘛连络人: 图美喇嘛 电话:0918390523
连络人 : 李艾珍 电话:0917198800
发文日期: 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旨: 关於从九十四年十一月开始到九十五年一月,
喇嘛停留签证为二个月不能延期或无法取得停留签证者.
说明:
一. 因至一月底为止, 所有来华喇嘛的停留签证, 仍为二个月
不能延期. 经过去年十二月底和外交部的沟通, 至今并未
得到外交部善意的回应. 我们已决定发动全国藏传佛教弟
子签名连署支持这项活动(这次签名连署, 以个人名义,
不以中心名称, 因怕中心被外交部列为黑名单).
二. 请各位师兄尽量以正楷签名, 於二月六日前回传至
(02)2242-1946 或於二月六日开会时将签名带来.
三. 二月中旬, 立法院开议时, 我们会针对新任的外交委员,
协助我们先和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的局长沟通,若沟通无法
成功, 将会要求开公听会, 请外交部及有关单位的官员和
愿意支持此项活动所有藏传佛教弟子一起参加.
四. 订二月六日晚上7:30於台北市民生东路二段111号3楼召开
全国藏传佛教联合会议, 讨论二月中旬和外交部沟通的项目.
附件: 签名连署表格, 一人一张, 请自行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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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联络电话:
同意并支持取消来华喇嘛停留签证为二个月不能延期的规
定, 及全国藏传佛教联合会议针对来华喇嘛的权益, 宗教
自由所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