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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团体及藏传佛教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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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藏传佛教联合会议  发起人代表  李艾珍      函

受文者: 藏传佛教团体及藏传佛教弟子

连络地址: 台北市民生东路二段111号3楼

喇嘛连络人: 图美喇嘛     电话:0918390523
连络人   : 李艾珍       电话:0917198800

发文日期: 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旨: 关於从九十四年十一月开始到九十五年一月,
喇嘛停留签证为二个月不能延期或无法取得停留签证者.


说明:
一. 因至一月底为止, 所有来华喇嘛的停留签证, 仍为二个月
    不能延期. 经过去年十二月底和外交部的沟通, 至今并未
    得到外交部善意的回应. 我们已决定发动全国藏传佛教弟
    子签名连署支持这项活动(这次签名连署, 以个人名义,
    不以中心名称, 因怕中心被外交部列为黑名单).

二. 请各位师兄尽量以正楷签名, 於二月六日前回传至
    (02)2242-1946 或於二月六日开会时将签名带来.

三. 二月中旬, 立法院开议时, 我们会针对新任的外交委员,
    协助我们先和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的局长沟通,若沟通无法
    成功, 将会要求开公听会, 请外交部及有关单位的官员和
    愿意支持此项活动所有藏传佛教弟子一起参加.

四. 订二月六日晚上7:30於台北市民生东路二段111号3楼召开
    全国藏传佛教联合会议, 讨论二月中旬和外交部沟通的项目.



 附件: 签名连署表格, 一人一张, 请自行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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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                      联络电话:

  同意并支持取消来华喇嘛停留签证为二个月不能延期的规
定, 及全国藏传佛教联合会议针对来华喇嘛的权益, 宗教
自由所做的决定.
Tue Feb 7 03:02:5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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