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法院的相关友人寄来的好文章~~
天平(很有意思!!!-----)
一位面包店的老板气冲冲到法院
控告长年供应他鲜奶油的农场主人诈欺。
法官开庭审理这个案件,针对面包店老板提出的控诉,
指称农场主人在供应鲜奶油时,
苛扣鲜奶油的斤两这件事,
询问农场主人是否有什麽答辩。
农场主人莫名其妙地被法院传讯,
直到此时才搞清楚是怎麽一回事,
他不服地对法官说,每次所运用的鲜奶油,重量都事先自行秤过,
绝不会有斤两短少的事情发生,他认为这应该是一场误会。
面包店的老板听到这样的辩词,马上提出有力的证据,
将农场主人前一天刚送到、犹未开封的鲜奶油,呈上堂前交给法官
。法官见到这罐鲜奶油的包装上写著重量是一公斤,但实际秤出来
,却只有八百多公克的重量。
法官当下便生气地质问农场主人,重量明明短缺了这麽多,竟然还
敢睁眼说瞎话地狡辩。
农场主人无辜地向法官表白,他在乡下地方,
农场中没有磅秤,一向都是用传统的天平来秤重量。
而他每次运送鲜奶油给面包店的老板时,
总会顺便买一公斤重的面包回农场,做为一家大小的餐点。
为了省事,农场主人总是在天平的一端放上买回来的一公斤面包,
另一边则是摆上相等重量的鲜奶油,准备下次给面包店老板送货。
法官听完农场主人的陈述,望著满脸涨得通红的面包店老板,
真不知道这个案子该怎麽样来下判决。
有个俗谚是这样说的:
【我们总是喜欢用放大镜,来审视别人不尽完善之处;
但对於自己的缺点,却喜欢使用望远镜,
彷佛它根本不在我们身边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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