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吴宝原居士的来信 (sorry, 小弟 delay 了..)
---------- Forwarded message ----------
Date: Fri, 13 Dec 1996 00:51:11 +0800
From: Maha Wu <maha@tpts1.seed.net.tw>
To: David Chiou <b83050@ccsun6>
Subject: Re: 佛典新式分段之首行缩排问题
> 以下是 abstsai 在 BudaTech 版的回信:
> >综上所言,我建议:若是处理单纯的新式标点经文,还是以首行缩排为妥;若
> >是如《金刚经宗通》等结构较复杂的新式标点文字,可另外特别考虑;而旧式
> >分段标点者,则通以首行不缩排来处理。如何?
>
> 我看无论古今的流通文书,首行皆有缩排,的确有缩排的容易看下去,同
> 时也比较不会疲劳。除了 "保存原样版" 的学术用版之外,一般参考版(大众
> 读本) 应该加以缩排比较 "人道"。
>
> 佛典读本要加以分段标点的 "标准化" 真的很难面面俱到,我个人认为只
> 要作到合理就可以了,例如:「阿难,於意云何?」和「阿难!於意云何?」
> 前者合理,因为惊叹号当初的用途设计,就是用在 "大声" 一点的场合,例如:
> 「时外道师於座後唱言:『瞿昙!尔等言空,我亦有空..』」,这里 "唱言"
> 时才需要用惊叹号。
对佛典做新式分段、标点,个人不敢存有任何「标准化」的想像,我觉得这个事情
因人人殊,蛮有弹性的。而之所以专注在这个题目上讨论,主要的用意是希望唤起
大家对於分段、标点不要太过掉以轻心,以为随便切切逗逗圈圈就可了事。蔡老师
前文所言极是----「只要作到合理就可以了」,关键就在於「合理」上头,若没有
经由不断的比较、缜密的思考以及经验的累积,是很难产生一个对自己或对他人适
用□围较广的「合理」模式。
蔡老师谨守新式标点符号当初的用途设计,这是相当好的原则。但是符号的意义是
活的,随著时代在变,随著所处理素材在变,也随著每个人的主观在变。以上例「
阿难,於意云何?」和「阿难!於意云何?」来说,我个人觉得惊叹号在这里比较
能够明显突出呼叫某人的感觉,尤其是下文接有逗号时,例如:
「又,舍利弗!彼佛国土常作天乐,黄金为地,昼夜六时天雨曼陀罗华。」
这里如果改成逗号,就显得过於平板了:
「又,舍利弗,彼佛国土常作天乐,黄金为地,昼夜六时天雨曼陀罗华。」
又,若是所呼叫之人名读者不识,很容易就把人名误当成其它东西瞎猜去了。
我的著眼点只在於呼叫,无关大、小声。大、小声等情态,交由前後文去负责,或
是你高兴造一个「!!」的新标点符号也可以(现在不是常看到「?!」嘛!)。
这个问题,可参考印顺法师所编《杂阿含经论会编》,看看他老人家是怎麽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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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诃工作室
吴宝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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