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惊叹号的使用,我仍有一点和吴兄不同的看法,请吴兄指正一下:
>蔡老师谨守新式标点符号当初的用途设计,这是相当好的原则。但是符号的意义是
>活的,随著时代在变,随著所处理素材在变,也随著每个人的主观在变。以上例「
1.[随著时代在变]
标点符号能不能随时代而变,那是政府的事,在政府未正式改变之前,我们
的工作标准应该照著那个标准来作。像 "惊叹号" 这种符号的设计,本来就
是用於 "惊叹" 用的,所以不能拿来作为 "叫人号" ,平常我们在讲课时,
需要叫同学来答问时,所用的语气绝不会是用 "惊叹" 的语气,那些都是叫
人的语气,而叫人的语气只有用逗号而已。我认为除非政府公布 : "惊叹号
不用於惊叹, 而用於平常的叫人" 否则应该要照著已有标准的意思来作较好。
2. [随著每个人的主观在变]
这一点就不必说了,标点不能样作(新诗好像可以乱搞)。
佛典要个人意思来标点是可以,只不过只能自个儿在家爽,不能作为我们编
辑时的依据。您说是吧。
3."随著所处理素材在变"
现代标点只能用於现代文章,根本不能用於古文,尤其是佛典--一种既非文
言,又非古文,又非白话的文件。我们拿现代标点来标佛典只是不得已的用
法,所以不能 "夸张" 的用。主要的分别在於:
(1)我们所标的符号无法用来 "诠释" 佛典的读法,因为佛典的文句太 "自由",
许多语句的顺序、断句法、用字..都是中国所没有的文法和句法,其因是
许多经典都不是由中文专家的所译,像玄奘大师的句子当然没问题,其他的
就有很多要推敲的了。
(2)我们的重点应该放在 "将佛典在合理的地方断句" ,而不是将佛典弄成像
花俏的小说文体,像惊叹号本身就是花俏的符号的一种。中外文件在正式
的场合中很少用到,通常会拿来作为文章的标题比较多。佛典这种 "严重"
的文章我个人认为每叫到一个同学就来个惊叹号,会有点心惊肉跳的。
随手就有个例子,11月号美国国家地理杂志,介绍了一个在西班牙南
端的一个属地--Gibraltar, 文章由56页到70页没有用到 "!" 号,但是
其中的语气如果在网路上,可能就惊叹号满天飞了: (作者问道当地官员,
西班牙有没可能收回这块地) 他回答:( 原样照抄,下同 )
“Look, we have not been part of Spain for neraly 300 years.”
这样严重的事,look 的後面也只是用 "," 而已。
又谈到问当地民众的感觉:
But doesn't sometimes find Giblarter just a trifle dull,
claustrophobic even?
回答是:
“claustrophobic? Never. Dull? a little....”(下略)
Never 是口语中的一种夸张语气,但是该杂志也没用 "!" 号。
佛典比国家地理杂志更重要,语体更该慎重才是。
(3)我个人不赞成用惊叹号的看法,除了上面说的 "必也慎用乎" 之外,
另外就是佛典的特殊性了。我们来看第 4.点
4.[显得过於平板]
>阿难,於意云何?」和「阿难!於意云何?」来说,我个人觉得惊叹号在这里比较
>能够明显突出呼叫某人的感觉,尤其是下文接有逗号时,例如:
> 「又,舍利弗!彼佛国土常作天乐,黄金为地,昼夜六时天雨曼陀罗华。」
>这里如果改成逗号,就显得过於平板了:
> 「又,舍利弗,彼佛国土常作天乐,黄金为地,昼夜六时天雨曼陀罗华。」
我个人不认为这和平板有关,或许吴兄认为佛典该要刺激一点,但是个人认为
佛经没有个意思,在舍利弗後接个 ","或 "!" 都只是我们加以合理断句的尝
试而已,读者要不要找刺激应该是读者自己的事,毕竟我们不是在制作 X 档案,
总之依常理来推断,世尊在讲堂上说法不可能一直用 "惊叹" 口气来叫弟子的。
>又,若是所呼叫之人名读者不识,很容易就把人名误当成其它东西瞎猜去了。
这点中外皆无法可管,我国有人名号书名号地名号,但是到了电脑里面时,这些标
点就无三路用,老外文章中也是只有利用说明,来指出何者为人、地、书名等。
>我的著眼点只在於呼叫,无关大、小声。大、小声等情态,交由前後文去负责,或
>是你高兴造一个「!!」的新标点符号也可以(现在不是常看到「?!」嘛!)。
这种用法明显的是个人用用可以,吴兄强调的 "呼叫" 其实不发生在讲堂上,
讲堂只有点名某同学应答,不会用到 "呼叫" 的程度。至於另创一种符号,那是
少年仔的权利,电子佛典如果要放诸四海,让非中文语系的人也能接受,那麽遵
循世界的文书习惯我认为是应该考虑的一点。
>这个问题,可参考印顺法师所编《杂阿含经论会编》,看看他老人家是怎麽处理的。
印顺法师的会编是一种方式,可是编中也有不合理的地方,不能说只要是他老人家
说的作的都是圣旨。我们现在讨论的是 "现代的标点用法",尤其是 "用於全世界
的标点用法" 那就应在事先好好考量一下,以免将来被 "抬出去笑"。
另一种合理的考量,用来叫人时可以用顿号 "、",这个比惊叹号好得多,语
气上比较没有突兀的感觉,如果觉得 ","号太平淡,我建议用这个。事实上在同
样用汉文的日本,新版的佛典用的就是「世尊、我名无害..」的样式(佛教圣典--
日本佛教传道协会出版)。虽然日本的符号用法和我国不同,在正式文件中惊叹号
的使用也是很少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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