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hhh@ms9.hinet.net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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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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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於兄以《六祖坛经》的经文为讨论的依据,个人有以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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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吴兄将原《六祖坛经》的品名,删去品字。例如:
>
> <行由品第一>改成 <行由第一>;
> <般若品第二>改成 <般若第二>。
>
> 个人以为,如因为采行「现代标点」,进而也想将其中字句不妥之
> 处修正,改以现代的语法来包装(如上例,将「品」字删去)。
> 那将<行由品第一>,改成<第一品行由>或<第一章行由>或
> <第一行由>,都应该比<行由第一>好。馀类推。
所谓「原《坛经》」,要看你是指哪个本子?据学界资料,《坛经》
现有二十几种版本。就我所见,有「法海本」、「宗宝本」(大正20
08经)、「敦煌本」(大正2007经)三种,各本品名或有出入,敦煌
本则不立品名。我正在处理的是「宗宝本」,它的品名就是<行由第
一>,我在这里无所增减。
而且就我处理新式分段标点的原则,只使用分段及标点润饰原文,不
会任意修改文有所本的原文,若有所更动也一定会加注说明。
关於《坛经》的版本比对,顶有意思,以後我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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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诃工作室.吴宝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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