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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五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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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FG1512.TXT 《大乘五蕴论》,请参考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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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五蕴论》一卷
                                                世亲菩萨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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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薄伽梵答说五蕴。一者色蕴。二者受蕴。三者想蕴。四者行蕴。五者识蕴。

云何色蕴。谓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诸色。云何四大种。谓地界、水界、火界、
风界。云何地界。谓坚强性。云何水界。谓流湿性。云何火界。谓温燥性。云
何风界。谓轻等动性。云何四大种所造诸色。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
根、色、声、香、味、所触一分无表色等。云何眼根。谓色为境清净色。云何
耳根。谓声为境清净色。云何鼻根。谓香为境清净色。云何舌根。谓味为境清
净色。云何身根。谓所触为境清净色。云何为色。谓眼境界。显色、形色、及
表色等。云何为声。谓耳境界。执受大种因声、非执受大种因声、俱大种因声
。云何为香。谓鼻境界。好香、恶香、及所馀香。云何为味。谓舌境界。甘味
、酢昧、咸味、辛味、苦味、淡味。云何为所触一分。谓身境界。除四大种馀
所造触。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饥、渴等。云何名为无表色等。谓有
表业及三摩地所生色等无见无对。

云何受蕴。谓三领纳。一苦。二乐。三不苦不乐。乐谓灭时有和合欲。苦谓生
时有乖离欲。不苦不乐谓无二欲。

云何想蕴。谓於境界取种种相。

云何行蕴。谓除受想诸馀心法及心不相应行。云何名为诸馀心法。谓彼诸法与
心相应。彼复云何。谓触、作意、受、想、思、欲、胜解、念、三摩地、慧、
信、惭、愧、无贪善根、无□善根、无痴善根、精进、轻安、不放逸、舍、不
害、贪、□、慢、无明、见、疑、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
、无惭、无愧、□沈、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不正知、恶作
、睡眠、寻、伺。是诸心法。五是遍行。五是别境。十一是善。六是烦恼。馀
是随烦恼。四是不决定。

云何为触。谓三和合分别为性。云何作意。谓能令心发悟为性。云何为思。谓
於功德过失及俱相违。令心造作意业为性。(遍行五,除受、想)

云何为欲。谓於可爱事希望为性。云何胜解。谓於决定事即如所了印可为性。
云何为念。谓於串习事令心不忘明记为性。云何三摩地。谓於所观事令心一境
不散为性。云何为慧。谓即於彼择法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
非所引。(别境五)

云何为信。谓於业果诸谛宝中。极正符顺心净为性。云何为惭。谓自增上及法
增上。於所作罪羞耻为性。云何为愧。谓世增上。於所作罪羞耻为性。云何无
贪。谓贪对治。令深厌患无著为性。云何无□。谓□对治。以慈为性。云何无
痴。谓痴对治。以其如实正行为性。云何精进。谓懈怠对治。心於善品勇悍为
性。云何轻安。谓□重对治。身心调畅堪能为性。云何不放逸。谓放逸对治。
即是无贪乃至精进依止此故舍不善法。及即修彼对治善法。云何为舍。谓即无
贪乃至精进依止此故。获得所有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无发悟性。又由此故於已
除遣染污法中无染安住。云何不害。谓害对治。以悲为性。(善十一)

云何为贪。谓於五取蕴染爱耽著为性。云何为□。谓於有情乐作损害为性。云
何为慢。所谓七慢。一慢、二过慢、三慢过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
七邪慢。云何慢。谓於劣计己胜。或於等计己等。心高举为性。云何过慢。谓
於等计己胜。或於胜计己等。心高举为性。云何慢过慢。谓於胜计己胜。心高
举为性。云何我慢。谓於五取蕴随观为我或为我所。心高举为性。云何增上慢
。谓於未得增上殊胜所证法中谓我已得。心高举为性。云何卑慢。谓於多分殊
胜计己少分下劣。心高举为性。云何邪慢。谓实无德计己有德。心高举为性。
云何无明。谓於业果及谛实中无智为性。此复二种。所谓俱生、分别所起。又
欲缠贪□及欲缠无明。名三不善根。谓贪不善根、□不善根、痴不善根。云何
为见。所谓五见。一萨迦耶见、二边执见、三邪见、四见取、五戒禁取。云何
萨迦耶见。谓於五取蕴随观为我或为我所。染污慧为性。云何边执见。谓即由
彼增上力故。随观为常或复为断。染污慧为性。云何邪见。谓或谤因或复谤果
。或谤作用或坏善事。染污慧为性。云何见取。谓即於三见及彼所依诸蕴。随
观为最为上为胜为极。染污慧为性。云何戒禁取。谓於戒禁及彼所依诸蕴。随
观为清净为解脱为出离。染污慧为性。云何为疑。谓於谛等犹豫为性。诸烦恼
中。後三见及疑唯分别起。馀通俱生及分别起。(根本烦恼六)

云何为忿。谓遇现前不饶益事心损恼为性。云何为恨。谓结怨不舍为性。云何
为覆。谓於自罪覆藏为性。云何为恼。谓发暴恶言尤蛆为性。云何为嫉。谓於
他盛事心妒为性。云何为悭。谓施相违心吝为性。云何为诳。谓为诳他诈现不
实事为性。云何为谄。谓覆藏自过方便所摄心曲为性。云何为□。谓於自盛事
染著倨傲心恃为性。云何为害。谓於诸有情损恼为性。(小随烦恼十)

云何无惭。谓於所作罪不自羞耻为性。云何无愧。谓於所作罪不羞耻他为性。
(中随烦恼二)

云何□沈。谓心不调畅无所堪能蒙昧为性。云何掉举。谓心不寂静为性。云何
不信。谓信所对治。於业果等不正信顺。心不清净为性。云何懈怠。谓精进所
治。於诸善品心不勇猛为性。云何放逸。谓即由贪□痴懈怠故。於诸烦恼心不
防护。於诸善品不能修习为性。云何失念。谓染污念於诸善法不能明记为性。
云何散乱。谓贪□痴令心流荡为性。云何不正知。谓於身语意现前行中不正依
住为性。(大随烦恼八)

云何恶作。谓心变悔为性。云何睡眠。谓不自在转心极昧劣为性。云何为寻。
谓能寻求意言分别思慧差别。令心□为性。云何为伺。谓能伺察意言分别思慧
差别。令心细为性。(不定四)

云何心不相应行。谓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设。决定异性及不
异性。彼复云何。谓得无想等至灭尽等至无想所有。命根、众同分、生、老、
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异生性。如是等类。云何为得。谓若获若成就
。此复三种。谓若种子、若自在、若现前。如其所应。云何无想等至。谓已离
遍净贪。未离上贪。由出离想作意为先。不□现行心心法灭为性。云何灭尽等
至。谓已离无所有处贪。从第一有更求胜进。由止息想作意为先。不□现行及
□行一分心心法灭为性。云何无想所有。谓无想等至果。无想有情天中生已。
不□现行心心法灭为性。云何命根。谓於众同分中。先业所引。住时决定为性
。云何众同分。谓诸有情自类相似为性。云何为生。谓於众同分中。诸行本无
。今有为性。云何为老。谓即如是诸行相续变异为性。云何为住。谓即如是诸
行相续随转为性。云何无常。谓即如是诸行相续谢灭为性。云何名身。谓诸法
自性增语为性。云何句身。谓诸法差别增语为性。云何文身。谓诸字为性。以
能表彰前二种故。亦名为显。由与名句为所依止显了义故。亦名为字。非差别
门所变易故。云何异生性。谓於诸圣法不得为性。

如是等类已说行蕴。

云何识蕴。谓於所缘境了别为性。亦名心意。由采集故。意所摄故。最胜心者
谓阿赖耶识。何以故。由此识中诸行种子皆采集故。又此行缘不可分别。前後
一类相续随转。又由此故。从灭尽等至无想等至无想所有起者。了别境名转识
还生。待所缘缘差别转故。数数间断还复转故。又令生死流转旋还故。阿赖耶
识者。谓能摄藏一切种子故。又能摄藏我慢相故。又复缘身为境界故。即此亦
名阿陀那识。能执持身故。最胜意者。谓缘阿赖耶识为境。□与我痴我见我慢
及我爱等相应之识。前後一类相续随转。除阿罗汉果及与圣道灭尽等至现在前
位。

问。以何义故说名为蕴。答。以积聚义说名为蕴。谓世相续品类趣处差别色等
总略摄故。

复有十二处。谓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
触处、意处、法处。眼等五处及色声香味处。如前已释。言触处者。谓四大种
及前所说所触一分。言意处者。即是识蕴。言法处者。谓受想行蕴无表色等及
与无为。云何无为。谓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及真如等。云何虚
空。谓若容受诸色。云何非择灭。谓若灭非离系。此复云何。谓离烦恼对治而
诸蕴毕竟不生。云何择灭。谓若灭是离系。此复云何。谓由烦恼对治故诸蕴毕
竟不生。云何真如。谓诸法法性法无我性。

问。以何义故名为处耶。答。诸识生长门义是处义。

复有十八界。谓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
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眼
等诸界及色等诸界。如处中说。六识界者。谓依眼等根缘色等境。了别为性。
言意界者。谓即彼无间灭等。为欲显示第六意识。及广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
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馀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
无为即法处法界。

问。以何义故说名为界。答。以能任持无作用性自相义故。说名为界。

问。以何义故宣说蕴等。答。为欲对治三种我执。如其次第三种我执者。谓一
性我执、受者我执、作者我执。复次。此十八界几有色。谓十界一少分即色蕴
自性。几无色。谓所馀界。几有见。谓一色界。几无见。谓所馀界。几有对。
谓十有色界。若彼於是处有所障碍。是有对义。几无对。谓所馀界。几有漏。
谓十五界及後三少分。由於是处烦恼起故。现所行处故。几无漏。谓後三少分
。几欲界系。谓一切。几色界系。谓十四。除香味鼻舌识。几无色界系。谓後
三。几不系。谓即彼无漏界。几蕴所摄。谓除无为。几取蕴所摄。谓有漏。几
善几不善几无记。谓十通三种七心界及色声法界八无记。几是内。谓十二除色
声香味触及法界。几是外。谓六即所除。几有缘。谓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有
法。几无缘。谓馀十及法界少分。几有分别。谓意界意识界法界少分。几执受
。谓五内界及四界少分谓色香味触。几非执受。谓馀九四少分。几同分。谓五
内有色界由与自识等境界故。几彼同分。谓即彼自识空时与自类等故。

《大乘五蕴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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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 入 者:电子佛典编辑小组 ebtwg@ms12.hinet.net 1997/3/10
  初 校 者:电子佛典编辑小组 ebtwg@ms12.hinet.net 1997/3/10
  输入版本:以佛教书局所出版佛教大藏经为主要底本,并参酌其它藏经版本
            修订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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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 Apr 4 01:43:02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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