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新信

 
Re: 小品般若波罗蜜校勘
#1
发信站: National Sun Yet San University (ms12.hinet.net>, 信区: BudaTech)
Tsung wu Ho wrote:
> 
> 各位关心电子佛典的朋友:
> 
>   近日校出如下差异,提供各位关心电子佛典的朋友参考.
> 
> 【恭敬菩萨品第二十一】
> 
> 佛教大藏经扫瞄档: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是罪者可得悔不。要当毕其随念劫数。尔
> 乃还得发大庄严。佛言。有出。我说菩萨声闻皆有出罪法。不说无出。
> 圆明出版社(p.249): .......。佛言。我法皆说有出罪法。不说无出罪法。
> 睇△陔□       声闻皆有出罪法。
> 

全佛出版(p.185):...佛言。有出我说菩萨、声闻皆有出罪法。不说无出。....
★其中「出」与「我」中,没有加标点;此与佛教大藏经上的标点一致,但多了「菩萨」
  与「声闻」中的「、」。 

> 【无悭烦恼品第二十二】
> 
> 佛教大藏经扫瞄档:
> 须菩提。菩萨亦学具足声闻利。但不愿住声闻法中。欲具足诸功德必皆能知。但不於中
> 住。作是念。我亦当说是声闻功德。
> 圆明出版社(p.254):须菩提。菩萨亦学具足声闻利。但不愿住声闻法中我当得是声闻。
>                   具足诸功德虽皆能知。不於中住。.......。
> 

全佛出版社(p.190):须菩提。菩萨亦学具足声闻利。但不愿住声闻法中⊙我当得是声闻☆。
                  具足诸功德*利虽☆皆能知。不於中住。.......。

其中,⊙我当得是声闻☆:表示「我当得是声闻」是补入。
      *利虽☆        :「利虽」为改正。


电子佛典编辑小组
ebtwg@ms12.hinet.net
Thu Apr 10 22:27:16 1997
回覆 | 转寄 | 返回

□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