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 jsjiang (jsjiang.bbs@bbs.ntu.edu.tw) 文中述及:
: 金刚经所说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 那科学的基础,数学与物理,是不是也将如梦幻泡影呢?
: 比如说物理里面的“质能不灭定律”,“质量等於体积乘以密度”,
: “相对论”,“牛顿定律”,数学里面的三角定理,线性代数,
: 这些守则是不是会如生灭法一般消失或不再是正确的呢?
: 如果质能不灭定律,三角定理永远成立,那他们就不是因缘生灭了?
: 换句话说他们就不是“有为法”了?有人想过这个问题吗?
我们可以先看看佛陀是如何界定有为法(一切法)的.
《杂阿含经》 (卷13) (三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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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法)者,谓十二入处: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是名一切。
若复说言此非一切,沙门瞿昙所说一切,我今舍,别立馀一切者,彼但有言说,
问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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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经文可以看出, 佛法中所说的有为法, 一切法, 生灭法....
是指六根与六尘和合而产生的因缘造作.
所以不论这些公式或原则是否是永远正确, 都不是有为法的探讨□围.
反而是你今天在看此公式, 想某一定律, 这些才是有为法,
你也知道, 可能没有几个小时, 你就放下此事, 而做其他的事了.
所以世尊才说, 这些有为法, 无常, 苦, 空, 无我, 如梦幻泡影....
另一个佛教中的 FAQ :
"三法印" 是不是有为法? "诸行无常" 本身是不是也无常?
也是同样的问题, 希望这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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