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凡是佛分别解说的都可以把它们理解成一个一个的独立存在
,那麽,六根、五蕴等等都可一一分别说,这样,是否就意味著眼可
以独立存在,舌可以独立存在呢?耳等等皆可以独立存在呢?
四识住是一个整体,佛并没有任何提示(或暗示)它是可以拆开
单独存在。相反,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四识住是在有情五蕴和合体
上所作的施设,它揭示的是五蕴不平等(有我、我所)的有情身心状
况,同时在这个不平等的五蕴关系中又揭示出五蕴之所以不平等的根
源□□四识住。因此,说四识住犹如说五蕴,它们是一个相依、相对
、互动、不离的关系,四种住是不能分开的。在古代,就是认为无色
界「无色」的论师也并没有这种理解,他们并没有用「四识住」去解
释无色界(他们知道四识住是佛说的一个有情身心的整体状况,不能
随意拆开)。他们为了解释「识住」在无色界有情那里的状况,特在
四识住後为无色界增加了三种识住(都安立无色身),合为「七识住
」(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去读一读这些论述)。因此,注意:四识
住等概念在佛经中可以分别说(施设),但不能「随意拆开」独立。
就因为此,我特别引用了《芦苇束经》来作为提醒。
另外,我参加讨论《杂含》大64经的动因就是为了说明「识」是
不能独立的,并不为「名」而说。因为善观的「至少」句中谈及「受
、想、行」可以单独被识住,这关涉「识」是否可以独立存在问题,
所以才牵涉到「受」等。重申:我的目的在於澄清「识」是不能独立
存在的这个佛法根本教义。
一、概念及其关系。
《杂含》大39 ( S.22.54BIja ):「有五种种子,何等为五?谓根
种子,茎种子,节种子,自落种子,实种子。此五种子,不断、不坏
、不腐、不中风,新熟坚实,有地界而无水界,彼种子不生长增广。
若彼种新熟坚实,不断、不坏、(不腐)、不中风,有水界而无地界
,彼种子亦不生长增广。若彼种子新熟坚实,不断、不坏、不腐、不
中风,有地、水界,彼种子生长增广。比丘!彼五种子者,譬取阴俱
识。地界者,譬四识住。水界者,譬贪喜四取攀缘识住。何等为四?
於色中识住,攀缘色,喜贪润泽,生长增广;於受、想、行中识住,
攀缘受、想、行,贪喜润泽,生长增广。」
概念及其关系表:
[1]五种子(根,茎,节,自落,实):取阴俱识,巴利本作:识包括
其食物,所谓「识」的「食物」即被「识」所占据者:色、受、想、
行四蕴。从中可以看到「识」是此经讨论的主题。一如我以前所 说,
由於「识」的自我意识作用(我见)和知识积累作用(我爱),使「
识」越来越膨胀(我慢增上),在诸蕴的关系中产生了不平等。
这就是「识」把其他「四蕴」取作自己的食物的意思。於是,在五蕴
中建立起了「我、我所」,因此《杂含》大64经开始就先说「非我、
非我所」和「我、我所非当有」。但是,有不少人听说:「二俱非当
有」感到恐惧,认为必定要有一个独立存在的「识」可以自在地来往
生灭增长广大方得安心。就因为有此种人於「二俱非当生」生恐怖,
所以佛陀继续开示「四识住」和「识」不能自在来往生长及解脱的道
理。《本母》注:「此中诸取增上力故,以不如理分别为先,由我、
我所邪境界取,由缘自相境界之取,由俱有依,此三因缘令诸识转,
及令染污。」
[2]地界,即土壤( 种子赖以生存的条件之一 ):四识住( 即於色中
识住,於受、想、行中识住),《本母》作:四依。
[3]水界,即水分( 种子赖以生存的条件之一 ): 贪喜四取、攀缘、
识、住,《 本母 》作:「1、复有四取,谓於欲、见、戒禁、我语所
有欲贪。2、复有二缘:谓若所缘,及若能缘。3、复有六识,谓眼识
等。4、复有二识住,谓烦恼缠住,及彼随眠住。」
[4]种子缘地、水界的结果:生长增广。
二、关於「识」的住处。
《杂含》大64经:「比丘!识於此处,若来、若去、若住、若起、若
灭,增进、广大、生长。」佛陀明说了「识」只能存活在这样的关系
(环境)中,别无其他存活的可能。
但有人还是坚持、顽固认为「识」是独立存在的:「更有异法识,若
来、若去、若住、若起、若灭、若增进、广大、生长者。」巴利本是
这样的:「我别於色、别於受、别於想、别於行而施设识之来、往、
死、生、增进、生长、广大。」其中「异法识」就是有别於佛说的由
四依(依色等四蕴)而住的「识」,亦即这些人认为「识」是可以不
依此四蕴(别於四蕴)而独立存在(异法)的意思。
对於此说佛陀明确指出:「若作是说……但有言说,问已不知,增益
生痴,以非境界故。」巴利本作:「如是说者……斯理不存。」《本
母》注说:「若有弃舍如来所说识流转道,而作是言:我当更作别异
施设,当知是人所施设者,其文有异,其义无别,但有言事。或余智
者,於其异文,先示道理,後方诘问:汝所施设,别异者何?彼於尔
时,茫然不了。或於後时,自得达鉴,於前所立,如理谛观,反生愚
昧;由愚昧故,自觉无知,我本受持为恶非善。」其中「其文有异,
其义无别,但有言事。」意思是:他所说的只有文字语言表达上的不
同,但究其实,他并没有说出其他具有实际意义的内容来,亦即其所
说并非实际的存在(非境界故)。
三、与四识住相反的情况。
《杂含》大64经:「比丘!离色界贪已於色意生缚亦断,於色意生缚
断已,识攀缘亦断,识不复住,无复增进、广大、生长。受、想、行
界离贪已,於受、想、行意生缚亦断;受、想、行意生缚断已,攀缘
亦断,识无所住,无复增进、广大、生长。识无所住故不增长………
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比丘!我说识不住东方,南、西、北方,四
维,上、下,除欲见法,涅盘、灭尽、寂静、清凉。」
此说:如果「识」不住色等四蕴,则无「识」的来去、死生、增长、
广大,亦即「识」离色等四蕴则无住(不住四维上下)、无作、解脱
、灭尽,不存在「识」可以离色等四蕴而独立存在。
四、历史问题。
善观说:「识必须至少以色、受、想、行四蕴中的一蕴为所缘而生贪
才能来往、死生、长益、广大。」
在历史上已有这样的观点存在,其问题焦点还是在无色界「无色」上
,有部等即是此论的执持者。在《大毗婆沙论》中介绍分别论者和应
理论者的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前者认为无色界有细色存在,根据
是四识住等经说;後者(有部支持这种观点)认为无色界全无色,根
据是「色界出离欲。无色界出离色。寂灭涅盘出离有为」等经说。两
边皆有经证。
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简单地从经说来讨论无色界有无「色」的问题
。
《甘露味论》认为:欲界、色界之识大多依色而住,无色界中,空处
、识处之识多依痛(受)而住,无所有处多依想而住,非想处多依行
而住。此论义表明:无色界是多「想」(隐含少「色」之意)。我认
为这个观点是符合佛法根本教义的,即五蕴平等才能体现「非我、非
我所」。「识」如果真的可以独立存在(《杂含》大322经说「无对」
),那麽就等於说作为有情的五蕴和合的存在体是以「识」为主人的
,他可以支配其他四蕴,他可以自己受自己、自己想自己、自己行自
己,即所谓缘「受、想、行」而存在,而色法是奴仆、客房。这种五
蕴关系就是不平等关系,名法成为「我」,色法则是「我所」。而佛
法根本教义教导说五蕴平等平等,其中无我、无我所。
善观说:「识必须至少以色、受、想、行四蕴中的一蕴为所缘而生贪
才能来往、死生、长益、广大。」这个「至少」的说法还是根据无色
界无「色」的观点建立的,因为经中并没有这样提示说「至少」如何
如何。如上所说,如果「识」离了「色」,它的存在就是「自己受自
己、自己想自己、自己行自己」的独立、自在、自主的「我」,而无
色界的众生寿尽时还堕有色之界。在那些支持无色界无色观点者那里
,这个出无色定的「色身」是由「识」所生的,这更说明那个独立的
「识」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妄计的作主宰的「我」。
而「识」是「我」的观点是典型的唯心外道见:「识」在五蕴中是主
人,「色」是仆人,这就是即蕴我;离了色他可以独立自在、自主,
这就是离蕴我(相当於atta)。在阿含经中对离蕴我和即蕴我的
否定以及指出它的虚妄不实等内容是占了很大篇幅的。
另外,对於名色和识的关系,在《杂含》和《杂部》中都有明确指示
,如《杂含》大288经(《 杂部.芦苇束经 》)说:「譬如,三芦立
於空地,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
不立。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识缘名色,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
。」这就是对「识缘名色,名色缘识」的最好的注解。此经又一次明
确指出了「识」不能独立存在的佛法要义。
我在此谈论以《杂含》大64经为主的有关「四识住」的题目,主要是
为了再一次从经论出发阐明佛法关於「识」不独立存在的要义,即五
蕴平等及无我、无我所的佛法根本教义。其中牵涉到一个焦点性的问
题,那就是无色界有无「色」的问题,这个问题讨论了两千多年。
但过去论师的讨论重心在於无色界法的安立,而我在此谈论它重心则
在重申佛法「无我」观的根本要义。我们不必亲临无色界去看看有没
有「色」,我们只需以佛法正见观察,就能明白:若许无色界无「色
」,就等於承认「识」是独立自在的「我」,即与「识」不独立存在
的法义相违背,亦成为「有我」论的支持者。
那麽,无色界「有色」为什麽要叫「无色界」呢?
无色界是众生执著「心意识是我,它可以独立存在,习定进入无色的
、纯粹的心意识的世界就是解脱」的观念,并依此理论深入修习禅定
,从而达到的其自认为「无色」的主观境界。
《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中有这样一段描述:
「无色者谓彼有情无色施设(即设计、安排、规定):无色身、无有
色处,无有色界、无色蕴。故名无色。……超一切色想者,谓超一切
眼识身相应想;灭有对想者,谓灭四识身相应想;不思惟种种想者,
谓无五身识所引意识相应、缘色等种种障碍定想。」
尽管此论是有部的观点,即认为无色界「无色」。但这段文字可以帮
助我们了解「无色界」的形成状况,即无色界是有情妄计而施设「无
色身」等,其妄计的内容就是「超一切色想」、「灭有对想」等。其
实所谓无色只是在心意识强力支配下(「无色」意识的催眠)所达到
的「无色想」的定境(即「无色」只是完全主观的境界),并不是真
实「无色」,因此当其出定时即现色身,但不是心意识生的色身,而
是其本来就存在的色身(只是粗细的差别)。
有人可能还会质问:那麽无色界有情不施设「色」,不作「色」想,
当无「色识住」。这个问题需要对「识住」作如实观察才能得到答案
。通过如实观察,您会发现:「识住」的根源并不是显意识层面的造
作,显意识层面造作只是现象,支持它造作的根源是心意识的潜在的
力量,而最深层的心意识的力量就是对色等四蕴的执著住:认为心是
王、是主人、是我,色等四蕴则是奴仆、属於我所有。只要有我见、
我慢,就必定俱生这种最根本的我、我所见,亦即「识住」是心意识
最深层的结构,我、我所的不平等性在那里是根。「无色想」只是一
种心意识建立在我、我所(或四识住)不平等关系之上的狂妄发展(
我慢的极致延伸),它想要达到「无色」甚至「无想」,独立自在。
而这个妄想只能在「无色想」的深度催眠(定)中实现,一旦出定,
即还色身。也因为此,佛陀认为无色界并不是解脱,所谓无色界的「
顶」也不是涅盘。由上分析,可知无色界还是不离四识住。
补充:如果四识住只是有情行为的现象,那麽要解除它并不难(可以
用心理学或伦理道德等来解决),就因为它不这样简单,它掩藏在心
底最深之处,所以要消除它就成为很难的事情。有过修行的人应该都
有实际的体验。有时您想要如何如何修行,如何如何努力,但往往事
与愿违。原因就在「四识住」在里面,在你看不见、摸不到的地方,
它往往可以指挥您,而您却经常动弹不了它。修行的这个体验可以帮
助理解我在上面提出的看法:四识住在心意识的最深层,就是无色定
者也不离於它。
结语。由於「识」与「名色」的相依不离的关系尽管在经中说得很明
确,但因为部派论师在过去为我们留下了争论不定的两种看法,且认
为无色界「无色」(四识住只有三识住),因此,今天我们再重新讨
论这些话题,并要显示佛陀教法的真意,仅从经论来谈,只会出现从
古至今一直延续著的语录大战的状况。为了能说明问题,我除了引经
据典,还使用了现代的名词概念和表述方法作为协助,凡有错误,敬
请方家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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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smim sati, idam hoti; imass'uppada idam upajjati.
imasmimasati, idam na hotil;imassanirodha imam nirujjhati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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