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 奥立弗·阿比那亚克 著 赵 桐 译
斯里兰卡的上座部传统明确指出经藏含有五部,是在佛陀涅盘之
後随即在王舍城举行的第一次结集中编定的。关於第一次结集的全部
资料,不论是巴利文、梵文还是中文、藏文的,都被众多的学者进行
过详尽的考证。然而,本文在对小部进行全面研究时还有必要对原始
纪录再次进行考查。
巴利律藏中的《小品》第十一章是最早的关於第一次结集的记载
,从这里推衍出了一些关於这次结集的传说。这些传说就保留在斯里
兰卡的论书和史书中。《小品》中说:在结集中,诵出法藏之前,大
迦叶长老询问阿难长老:「阿难兄弟,《梵网经》是在哪里宣示的?
」「尊者!是在王舍城和那烂陀之间的庵萝林王园。」「对谁宣示的
?」「对苏比亚,一个游方苦行者和一个婆罗门青年婆罗达多。」就
是用这样的方式,大迦叶长老询问了阿难长老关於佛陀宣示《梵网经
》的处所与有关人物。接著他又问:「阿难兄弟,《沙门果经》是在
哪里宣示的?」「尊者!是在王舍城的耆婆芒果园。」「向谁宣说?」
「向阿□世王,维蒂汗王妃的儿子。」由此,大迦叶尊者询问了阿难
尊者涉及《沙门果经》的人物和场合。用这同一的方式,大迦叶尊者
询问了阿难关於五部的全部经文。(etene va upayene pancanikaye
pucchi )
《善见律毗婆沙》中关於第一次结集的记叙与《小品》中的记载
虽然稍有出入,但大体是一致的,只是在「用这同一的方式,大迦叶
询问了阿难关於经藏五部的全部经文」之後,还有这样一段话:「这
五部是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和小部,这里的小部意指四部之
外的佛所说法。优波离长老在结集中解释了律法,阿难长老诵出四部
和四部之外所余的小部。」《善见律毗婆沙》关於第一次结集的记述
就是用这段话结尾的。此後,这段话就发展成为对佛陀教义进行分类
的方法。
《小品》以及《善见律毗婆沙》中的叙述都没有说明《梵网经》
和《沙门果经》在第一次结集时被编入哪一部,而在《善见律毗婆沙
》编纂时,很显然这两部经就像现在这样是被编排在长部之中的。《
善见律毗婆沙》的作者觉音很清楚这一事实,因此《善见律毗婆沙》
明确提出了「五部」这一概念。我们是否有理由推测出《小品》第十
一章□□五百结集犍度的编纂者知道长部的存在呢?答案是否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小品》中没有提出「五部」这一概念。
《长部注》中关於第一次结集的叙述更仔细,不同於《小品》与
《善见律毗婆沙》的是,它有如下补充:「大迦叶尊者对全体僧众说
:『兄弟们!我们先诵哪一藏呢?』『尊者!我们先诵经藏吧。』僧众
回答。『经藏共有四部,哪一部应该先诵呢?』『尊者!长部。』『
长部共有34经,分3品,我们先诵哪一品呢?』『尊者!〈戒犍度品〉
。』『〈戒犍度品〉有13部经,我们先诵哪一部经呢?』『尊者!《
梵网经》。』然後,大迦叶尊者询问阿难尊者:『阿难兄弟!《梵网
经》是在哪里宣讲的?』『尊者,是在王舍城和那烂陀之间的庵萝林
王园。』『对谁宣讲的?』『苏比亚,一个游方苦行者和婆罗门青年
婆罗达多。』『讲的是什麽主题?』『关於赞扬与指斥。』用这种方
式,大迦叶尊者询问了阿难尊者关於《梵网经》的场合、人物和主旨
,阿难尊者一一解答。用这样的方式诵出了〈戒犍度品〉的13部经,
之後诵出了〈大品〉和〈当学品〉。至此长部的34部经64诵全部由阿
难诵出。长部诵出之後,中部的80诵由舍利弗弟子诵出。相应部包含
100诵,由大迦叶记诵。最後,增支部的120诵由阿努律陀记诵。这四
部诵出之後,僧众开始记诵论藏。论藏包含7部经:《法集论》、《
分别论》、《论事》、《人设施论》、《界言论》、《双论》和《发
趣论》。」在《长部注》的结尾部分记述说,长部师持一种意见:在
记诵论藏之後,又诵出了《本生》、《大释义》、《无碍解》、《经
集》、《法句》、《自说》、《如是语》、《天宫事》、《饿鬼事》
、《长老偈》、《长老尼偈》,一并附於论藏之中,定名为「小卷」
。中部师也接受「小卷」之说,并且增加了三部经,即《譬喻》、《
佛种姓》、《所行藏》,中部师把它们归入了经藏。
《长部注》中的记述无论从哪方面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它十分清
楚地表明,《长部注》中所说的对经藏前四部的记诵并没有追溯到第
一次结集。因为这段记叙说明在第一次结集之前上座长老们就已知晓
有一部经藏名为「长部」,它含有34经64诵,这样的假说是不合理的
。同样,记述中提到的「中部」、「相应部」、「增支部」这些名称
也是不合理的。之所以这样说显然基於这样一个事实:《长部注》的
编纂者清楚地了知经藏四部的存在。而像这段记述中所说的经藏前四
部内容的编定是多次结集的结果,怎麽能说在第一次结集时大迦叶尊
者和其他上座长老们选定了收编在长部〈戒犍度品〉中的《梵网经》
呢?在《小品》第十一章和《善见律毗婆沙》中也没有提到《沙门果
经》收入到长部〈戒犍度品〉这回事。在这两部书中也根本没有发现
「藏」这个概念。
《长部注》中从未提过有一部经藏名为「小部」,只提到经藏四
部或四集(catassosangitiyo),因而这部注当然也未提及小部由谁诵
出。虽然《长部注》的作者了然包含十五部经的小部,或者说他了知
所谓小部包含了四部之外的所有佛所说法,但他在叙述第一次结集时
,并没有提出「小部」这一名称,而是以诵师的意见的方式告诉我们
在论藏诵出之後又发生了什麽。按《长部注》所说,这些诵师也不知
道有一部经藏名为「小部」,但他们接受这样的事实:现存小部中一
些经是在第一次结集时诵出的。《长部注》还提到中部师也承认小部
中的一些经当时就已存在,但没有说明中部师是否认为这些经是在第
一次结集时诵出的。
值得注意的还有成书於十一世纪的巴利文著作《大菩提树史》,
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有关第一次结集的进程。这部书中的叙述或多或
少与《长部注》的记述有关,它也没有提到「小部」一名,而只说小
部经文是在第一次结集时诵出的,是在论藏之後诵出的。和《长部注
》不同的是,《大菩提树史》没有提及诵师。
很显然,《长部注》中所说的诵师的意见并不是指第一次结集的
时候,而是指诵师制度在僧团中建立起来之後的那段时间。我们应注
意的是从何时起诵师们对於经文和教义有了截然不同的意见,这确实
是在第一次结集以後很久才出现的。事实上,诵师的产生是在第一次
结集时开始的。正如《长部注》所说,经典的各个不同部分在第一次
结集时就是由不同的僧人和派别诵出的。律藏由优波离和他的弟子们
诵出,经藏的前四部由阿难、舍利弗的弟子们、大迦叶和阿努律陀诵
出。其後,诵出某一部分的僧人们和他们的弟子们就专门修习和传诵
这一部分,以保留佛陀的教导。因此他们就成为经典的相关部分的诵
师,或者说传诵者。与此有关的极其重要的一点是,参加第一次结集
的上座长老们并没有遗留下任何悬而未决的分歧意见,整个结集的单
纯目的就是要得出一个关於佛法和戒律的全体一致的决议。从有关资
料中未发现有表明上座长老们在结集终了时尚有不同意见的例证。结
集中,他们认真地讨论问题,交流意见,最终达成了全体一致的决议
,他们的决议被保持和继承下来。结集过程中唯一有争议的问题是决
定哪些戒条属於小小戒。在审查了所有的意见以及现行的和未来的条
件之後,他们决定不做最後的结论,并决定守持所有佛所确立的戒律
,无论是小戒还是大戒、轻戒还是重戒。至於长部师和中部师的先驱
在第一次结集时已有所展露,如阿难和舍利弗的弟子们,他们在结集
中的作用是众所周知的。以上这些情况表明他们中间从未出现过有关
小部经文的争论。假如小部经果真在第一次结集时诵出,那麽长部师
和中部师之间有关小部的不同意见就不会产生了。
从另一方面说,诵师制度的端倪在第一次结集时虽已出现,但不
应像後来的传注那样由此得出结论说诵师产生於第一次结集时。诵师
成为经典教义的权威乃至诵师制度化是在其後几个世纪中形成的,是
在一个阶段内成熟和发展起来的。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始料未及地建立
起他们自己的传承和认知。《长部注》中所记载的分歧意见正是告诉
我们这一时期的存在及其情状。正如瑞思·戴维思所说:《长部注》
中提及的分歧背後的真实情况可能是这样的,现存於小部的一些经在
第一次结集後的一段时期就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存在并被认为是重要
的文献。这些文献传布很广,具有权威性,因而不能轻易地弃之不顾
。问题是把它们归於哪一部分呢?这些文献不可能归入律藏,因为律
藏的内容在第一次结集时就已经界定了。继而产生了它们是否可以归
入论藏的问题。事实上,这时正是论藏形成的时期,论藏本身还没有
最终完成和固定下来,因而一部分诵师在论藏范围内给这些经找到了
位置,而另一些诵师则看到了把它们加入经藏的可能性。由於经藏四
部的概念在第一次结集或更早期就已建立起来,因而这些新增加的成
分不能再冠之以「部」或「集」(Nikaya or Sangiti)。於是这些小
经就以经藏附录的形式编入了佛教典籍,名之曰「小卷」。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某些派别的诵师不接受这些收入论藏或经藏
附录的文献为经典的正文,增支部师和相应部师的意见没有说明。巴
利文注疏在这件事情上保持沉默,这使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两部师勉强
地接受了小部经为有权威性的经典。
还有一点需注意的是,在巴利文注疏中没有关於小部师的资料。
阿狄科朗的意见是「据我所知,没有任何注疏提到过『小部师』这一
名称。」最早的关於小部师的资料出现在《弥兰王问经》中。除了其
它各部师,这部经所列出的诵师也提到了小部师。这里列出的这个名
称应被看作是指整个小部的诵师,而不是指小部中某部特定经(如《
本生经》)的诵师,因为在《弥兰王问经》中也提到了本生诵师。在
经典注疏中没有提到小部师是十分奇怪的,因为在一些注疏中提到了
本生诵师、法句诵师。至於《弥兰王问经》中出现小部师之说,阿狄
科朗这样认为:「在《弥兰王问经》中出现『小部师』这一名称是十
分奇怪和有趣的,出现这一名称的那段话正好在《弥兰王问经》的主
要部分,而这部分要比觉音所作的经典注疏为早。那麽,假如所有五
部的诵师在《弥兰王问经》编纂时业已在印度存在的话,又如何解释
在锡兰根本未提及小部师的问题呢?难道他们不存在吗?或是即使存
在,而在这个岛国无足轻重?抑或是觉音和其他注释家没有机会特别
提出他们?」考虑到觉音在撰写注疏时参考了大量十分原始的资料,
笔者认为这清楚地表明小部师在佛教典籍形成的早期阶段尚未普遍发
展起来。以资证明的是较晚期的著作,如成书於斯里兰卡历史上的波
鲁那鲁瓦时期的《毗奈耶疏》,提到了小部师。这说明小部师在注疏
中虽未被提及,但在较晚的几个世纪中在斯里兰卡得到了承认。巴利
注疏中没有关於小部师的资料不仅说明小部师出现较晚,而且说明小
部本身的完成也相对较晚。
见於《大史》的有关第一次结集的记载没有说明经典的诵出是分
部进行的,只是说结集中诵出了律藏与法藏,而律藏与法藏的内容也
未说明。《岛史》的有关记载与《大史》颇有出入,《岛史》说结集
中诵出了阿含藏。何为阿含藏呢?《岛史》告诉我们,阿含藏包括品
、类、相应、集。这意味著经藏前四部的存在,因为品、类、相应、
集都收录在相关的长部、中部、相应部和增支部里。按《岛史》上说
,阿含藏是由参加第一次结集的上座长老们定名为「经」(Sutta)的
。《岛史》的这一记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岛史》的编纂者虽然了
知五部的存在,却在记述中根本未提五部,只在有关第二次结集的记
载中偶尔提到五部这一概念,还没有说明五部的具体名称。《岛史》
这样的记述决不是偶然的。
只有成书於十四世纪的《妙法集》明确把小部归属於第一次结集
。《妙法集》这样说:第一次结集中诵出的第五部分称为「小部」,
收入经藏。经藏的顺序为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和小部。实际
上,《妙法集》编定的时候,现存经藏的规模已经定型几个世纪了。
它的作者深谙某些注疏试图证明小部是在第一次结集时诵出的这一情
况,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不得不重新安排在早期记述中已经说明的第
一次结集的程序,以使这些情节符合他所知的情况。纵然如此,《妙
法集》也没有把小部说成是由上座长老们诵出的。总而言之,这个文
献中的记载不能被认作是历史的真实。
觉音在编撰有关第一次结集的记述时,不可避免地遇到两个难题
:一、是否他当时所知的小部是在第一次结集时诵出的。二、是否论
藏确实在第一次结集时诵出过。他在《长部注》、《法集论注》和《
善见律毗婆沙》的《因缘论》中回答了上述问题。他依据《小品》中
记述第一次结集的一句话:「用这样的方法核实了五部」,毫无疑问
地接受了五部在第一次结集中诵出一说。因为是《小品》中的记载,
所以觉音说:「五部的诵出是确实的。五部是什麽呢?五部是长部、
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和小部。这里的小部不仅指以《小诵》为首的
十五部经,而且包括律藏和论藏。」觉音用这段话概括总结了第一次
结集的全部活动。然而有三点理由说明觉音的结论是不真实的:第一
,《小品》中明确指出律藏是分立的,是区别於五部的。第二,《小
品》中根本没提到论藏。第三,《小品》没有对五部下定义。
我们有必要再回顾一下《小品》第十一章中的叙述,这章说:五
百位长老会聚在王舍城以便诵出律和法。经过一番必需的准备之後,
长老们在王舍城附近的一个山窟中集会,决定先诵出律藏。《小品》
没有说这样决定的理由。所谓诵出律藏是指二部律□□比丘律和比丘
尼律。然後他们决定诵出法藏,共诵出了五部分。尽管後来的注疏试
图证明不仅是律藏的〈经分别〉,就连〈犍度〉和〈附随〉也在结集
中讨论过,然而《小品》中的这一记载就意味著第一次结集时所诵出
的律藏是不包括现存律藏的所有部分的。就经藏而言,也没有理由认
为所有经文都在第一次结集时分别列入了五部,就象我们现在所见的
那样,若说收入前四部的所有经文都是在第一次结集时诵出的也是不
可靠的。四部经藏的传注本身就提供了证据表明四部中的一些经是在
佛入灭之後才收入的。从经藏本身及藏外的证据可以确立这样的认识
:至少有一部分现在包含在四部中的经文在第一次结集时是不存在的
。事实上,经藏的前四部经文在佛教经典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规模,
参加第一次结集的长老们所知道的经藏四部未必和我们所见到的一样
,它们的内容、形式和性质可能与现在的四部不尽相同。考虑到在第
五部经藏形成过程中有关小部经文和小部形成年代的争论,若说第一
次结集时的长老们有任何关於小部的概念就不合逻辑了。假若《小品
》第十一章中相关记载的撰写和第一次结集的举行是同时的,那麽我
们就有理由推断「长老们诵出了五部」的说法是後加上去的。
「Nikaya」这个词用来指经藏的「部」这一含义在更早期的经典
中没有找到依据,它的本义是「集合」、「班级」、「小组」。除了
《小品》第十一章,这个词出现在〈附随〉中,具有了後起义□□经
藏的「部」。而〈附随〉出现较晚的问题早已被众多的学者讨论过,
并认定它是在玛亨德来岛之後在斯里兰卡写作的。在〈附随〉的导言
里介绍了玛亨德,说他在斯里兰卡初传佛教,同时也提到了其他长老
,如阿利吒长老□□斯里兰卡国王天爱帝须之妹的儿子。另外,和其
它史籍与注疏一样,〈附随〉也用「铜掌」一词称呼斯里兰卡。这些
都表明〈附随〉的出现晚於律藏的其它部分,因此〈附随〉不能引为
例证,以证明五部在第一次结集时业已存在,甚至不能证明後来在印
度举行结集时五部业已存在。
应给予充分注意的是法藏部律,这部律是在公元四世纪时译为中
文的。其中也记叙了第一次结集,且对诵出法藏的情况叙述更详。这
段记载也证实了在第一次结集时诵出了经藏的前四部。法藏部律进而
说:「他(阿难)应要求也记诵了《本生经》、《妙缘经》、《方广经
》、《希有法经》、《出曜经》、《指教经》、《句义经》、《法句
》、《险集经》和《圣人偈》(长老偈),阿难所说的这些经组成了『
杂藏』。他还讲到了其它的经□□意义上难解的和非难解的,这些构
成了『论藏』」。虽然昙无德律的这段记述说到除四阿含之外还诵出
了其它一些经,但没有名之曰「阿含」,而使用了「杂藏」一名。「
藏」一词在汉语经典中总是用来指像律藏、论藏这样的大纂集,与之
相对应的巴利语词是「Pitaka」。「杂藏」一语被比尔译成了「Mis_
cellaneous Collection of Sutta」(杂经集),然而更确切的译法恐
怕是「Miscellaneous Pitaka」或是「Ksudraka Pitaka」(杂藏)。
这一点清楚地说明,即使在昙无德律译为汉语时,经藏中的第五部分
尚未被接受成为「阿含」或「部」。昙无德律所说的「小藏」(Ksud_
raka Pitaka)也并非是巴利经藏中的小部。因此,法藏部律的这段话
不能证明小部在第一次结集时诵出,却能说明小部中的一些经是多麽
古老。
只有四阿含在两种汉译本的《大般涅盘经》中被认作是第一次结
集的成果。这两部经中说:由阿难尊者提议,由参加第一次结集的阿
罗汉们集体诵出了四阿含。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十诵律)在讨论第一次
结集时,也只列出了四阿含。那麽,这些成书於公元四世纪和七世纪
的典籍中也没有提到「小部」或「小阿含」该作何解释呢?是它们不
存在?或是这些记载述说的是更古老的传统?抑或是中国的佛弟子们
不接受它们为真正的佛所说经?然而,这里必须申明巴利经藏小部毫
无疑义地在纪元前就已经存在了。
中国僧人法显对於第一次结集的记载也不容忽视,他提出只有经
藏在第一次结集时编定。他说:「巴利小部的确不是佛说,无论长短
,只是一些独立的著作,不能包括在四部中的任何一部。」
在此不妨推测一下《小品》中的「五百结集」一章的写作年代。
不容置疑,它不是在第一次结集举行时写就的,即《小品》第十一章
并不是公元前六世纪第一次结集举行时的实录。
涉及到《小品》第十一章的编排顺序,有两点十分重要。第一,
首先诵出律这一点应进行考察。在这章的前一部分说到大迦叶尊者曾
建议诵出「法」与「律」,按照这一建议,首先诵出的应是「法」,
但在後来的叙述中又说「律」是首先诵出的。如前所述,这一突然变
化的原因未曾提及。为了解释这个矛盾,《善见律毗婆沙》如是说:
「律藏是僧团的生命,不立戒律则僧团不存。」在这样的前提下,参
加结集的长老们决定先诵律藏。作者曾力图探明个中原因来证实「五
百结集」章的说法。但是从历史的观点看,「法」是先於「律」的,
大众部的记载清楚说到是经(即「法」)首先诵出。除了上座部,绝大
多数佛教部派都同意这一点。《小品》第十一章出现了这样的「程序
错误」,究其原因可能是这样的:《小品》的最後两章「五百结集」
(即第一次结集)和「七百结集」(即第二次结集)可能是在第二次结集
之後编就的。众所周知,第二次结集的导因就是跋耆子比丘们提出的
十事,而第二次结集的结果是一万名僧众脱离了正统部派建立了一个
新的部派,这就是大众部。在大众部中,的确是「法」至尊至上,比
「律」更为突出。迫於这种情势,正统部派不得不采取这样的观点:
戒律是佛陀的教法赖以生存和保有初创时的纯洁性的基础。当正统部
派的长老们在撰写《小品》记载第一次结集时,他们就按照他们自己
的观点记录下了它的进程,因而在他们的记载中「律」是首先诵出的
。
第二点应予注意的是《小品》中的「摄颂」,其中提到了三藏。
而把佛陀教义分为三藏也不是在公元前六世纪,显然是後来的概念。
阿育王时期举行的第三次结集在《小品》中未有记载,这毫无疑
义地告诉我们:在阿育王时代之前,《小品》就具备了现在这样的规
模。当第三次结集举行时,《小品》已最终定型。因此把《小品》第
十一章的写作时间确定为黑阿育之後、阿育王之前,即公元前五世纪
到三世纪是稳妥的。
瑞思.戴维斯指出: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在第三次结集举行时,
五部业已存在。「五部」这一术语出现在公元前三世纪时的碑刻中,
这些碑刻的内容讲的是在五部中被歌颂的长老们。例如属於这一时期
的巴乎特浮雕上的铭文讲的就是一位名叫菩提拉基德的长老,说他对
经藏五部都非常精通。瑞思.戴维斯的结论是,「这些碑文就是明证
,证实在碑文篆刻之前,在北印度□□即现在发现碑文的地方,就有
佛教文献存在,并且这些文献就是按照专有名称『藏』、『部』、『
经』分类编排的,这些文献的数量那时已是五部。」
写作於纪元之初的《弥兰王问经》不仅提到了长部师、中部师、
相应部师、增支部师和小部师,也提到了精通五部的僧人们(五部师)
。同样重要的是,《弥兰王问经》还提到了现保留在小部中的一些经
。
《岛史》关於第二次结集的记述告诉我们,大众部不接受业已确
立的佛典的次第,他们打破了五部的教义。《岛史》的记载还提供了
某些小部经文的资料,这也是十分重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的结论是:所有这些资料证实这样的观点,即小
部并未在第一次结集时诵出,它出现於第二次和第三次结集之间,其
中有些经甚至晚於第三次结集。当觉音为撰写巴利经传来到斯里兰卡
的时侯,小部已臻於完成,除一、二部之外,已包括了现在小部中的
几乎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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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smim sati, idam hoti; imass'uppada idam upajj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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