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释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索达吉堪布 著疏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
法。』」
因为这个缘故,如来经常说:你们这些比丘们,应该知道我所说的八万四千法门,就
像船筏之喻一样,佛法尚且应该舍去,何况非法之法。
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的道理,释迦牟尼佛在众多了义的经典中如此宣说:你们这些比
丘们,应该明白我说的种种法门,就像船筏的比喻一样。众所周知,渡过大海、江河的时
候必须要依靠船筏,但是到了岸边以後,船筏就已无用,只有放在岸边,行者才能到达自
己的目的地,不舍弃船筏,背著它则寸步难行。同理,释迦牟尼佛对众生宣示世俗中善恶
取舍的因果法门等,是修行人要渡过轮回大海暂时不得不依靠的,依此可以积累二种资粮
成就佛果,否则得不到解脱。但以究竟方面而言,对所有修行的法也必须舍弃实执,何况
说其他的非法之法呢?非法指外道的法。
单空方面的法也会成障碍,也应舍弃。依道次第的角度,暂时必须依靠这些法前进,
最终一定要舍弃才能到达彼岸,获得解脱。不依靠名言,胜义谛是不可证悟的,龙猛菩萨
云:「若不依世俗,不可证胜义。」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也是这样讲的:为了舀水,首先
要准备水器,但水拿到家里後,水器就不一定用了。《入中论》亦云:「由名言谛为方便
,胜义谛是方便生,不知分别此二谛,由邪分别入岐途。」还没有到达二取消尽於法界的
境界前,必须要依靠一些像船筏般的世俗与暂时胜义方面的法前进,到了最後这些法也必
须舍弃,更何况其它的非法更应当弃之如履。因此在最究竟的实相中,法和非法全部要舍
弃,一定要安住在无任何所缘的境界当中。
http://www.zhihui.org/browse/kb_sdj/000_jingangjingshi.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