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亲闻:一些比丘向一位具德南传沙弥尼请示禅法,竟然端坐让她跪地开示法要。请
看:这是何等令人厌恶的骄慢相!在他们的心目中,身份竟然比「法」还更重要!「人
坐己立,不得为说法」,这不正是「佛制」的要求吗?他们如果真那麽重视「佛制」,
就不会心安理得地让说法者面临著「人坐己跪」的尴尬处境。
摘录自:又见佛门新咒语!□□回应「八敬法是佛制」论(作者:昭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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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为:
「人坐己立,不得为说法」确实属於佛制的「比丘戒」;不过,为比丘开示法要的「沙弥
尼」是否该「如比丘」遵循比丘戒的原则?这点我就不能同意了。佛弟子对於法的尊重固
然重要;可是,存在於七众弟子之间的伦理,还是不容忽视。
如果沙弥尼以「法供养」的动机,与比丘僧团分享自身於禅法上的修证;那麽,跪在地上
进行法供养是理所当然。而且,若将「法供养者」换成:沙弥、优婆塞等男众佛弟子,他
们应该也会以法供养的动机,跪在地上与比丘、比丘尼分享自身於佛法上的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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