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座部及大乘佛教的共同信条 梁国雄居士 译注 v1.1 [2008-01-15]
【译者前言:此信条由《佛陀的启示》作者罗侯罗大师所编写,在1967年1月
举行的「世界佛教僧伽会World Buddhist Sangha Council (WBSC)」第一次
国际会议中通过,会议於斯里兰卡可伦坡举行,创办者是已故的秘书长
Pimbure Sorata长老。
* 此信条亦有载於Ven. Walpola Rahula所著的《比丘的传承》(Heritage of
the Bhikkhu, Grove Press, New York,1974)一书内的附录四。
* 英文原文及有关资料可在下列网站中观看:
Basic Points Unifying The Theravada And Mahayana in 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Basic_Points_Unifying_the_Theravada_and_Mahayana
1. 作为不同宗派、教派或系统的佛教徒,我们皆接受佛陀是教导我们佛法的根
本精神导师。
2. 我们所有人皆归依三宝 — 佛、法、僧。 「佛」是我们的根本导师、「法」
是他的教义、「僧」是得到法的教导和依教奉行的贤圣僧团。
3. 作为上座部或大乘的佛教徒,我们皆不相信世界是由神所创造和管治的。
4. 佛陀是大慈悲和大智慧的体现者,我们跟随他的榜样,认为人生目标:是为
众生而培养无分别的慈悲,为众生的利益、快乐与和平而工作,为众生而培
养能导致最高真理(涅盘)的智慧。
(注:无分别的:指公平而没有歧视的。)
5. 我们接受佛陀所教导的四圣谛(苦、苦集、苦灭与灭苦之道)。
(1)「苦」是生存的事实,指众生皆处於逼迫、无常、不完满、不适意、充满
矛盾的困境之中。
(2)「苦集」是苦的生起事实。由於以虚幻不实的自我为中心而自私自利,苦
即生起。
(3)「苦灭」是指由私欲所造成的困境,是可以完全根除,达到解脱自在的事
实。
(4)「灭苦之道」是指解脱可经由实践中正的八正道,最终达致完满之戒定慧
的事实。
6. 我们接受缘起法则(Paticcasamuppada)所教导的宇宙因果律,因此,我们认为
每一事物皆是相对的、相互依存的、相互关联的;并且,宇宙中没有事物是绝
对的、永久的和永恒的。
(注:如《杂阿含262经》所谓:「… 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 此生故
彼生,此灭故彼灭;…」)
7. 我们接受三法印:诸行无常,诸行苦,诸法无我。根据佛陀的教导,我们了解
(1)所有因缘和合、受条件制约的事物皆是无常的;
(2)所有因缘和合、受条件制约的事物皆是不完美的、不适意的;
(3)所有受因缘制约的法(有为法)与不受因缘制约的法(无为法)皆是无实
自我的。
8. 我们接受三十七道品是导致菩提、正觉(涅盘解脱)的方法。我们一致接受佛
陀所教导有助於达成正觉的三十七道品 —— 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
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等 —— 为获致正觉的方法。
9. 达致菩提(Bodhi)解脱的圣者有三种:(1)声闻弟子阿罗汉,(2)独觉(
缘觉或辟支佛)和(3)三藐三佛陀(正等觉的佛陀),其中以追求佛果的菩萨
为最高贵和最英勇。虽然如是,三者的菩提解脱并无不同,事实上,如大乘的
《解深密经》所言:「诸声闻乘种性有情,亦由此道此行迹故,证得无上安隐
涅盘;诸独觉乘种性有情,诸如来乘种性有情,亦由此道此行迹故,说得无上
安隐涅盘;一切声闻独觉菩萨,皆共此一妙清净道,皆同此一究竟清净,更无
第二。我依此故,密意说言:唯有一乘。」
(注:「初期大乘佛法」同意三乘同坐解脱床,同断二执,同证二空;所不同
者,行愿大小而已。三乘指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
10. 我们承认,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僧伽生活方式、大众化的教徒信仰、修习方式
、佛教仪式、风俗习惯等,可是,这些外在的形式和表现不可与佛陀的基本教
义(佛法)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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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smim sati, idam hoti; imass'uppada idam upajjati.
imasmimasati, idam na hotil;imassanirodha imam nirujjhati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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