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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个人法益在不知不觉中受损
#1
林小敏
发信站: 星星站 (bbs.ee.nthu.edu.tw )
        你知道你的个人法益在不知不觉中受损了吗?

        昨天健保局中部办事处打电话给我妈妈,问我妈为什麽我一个月可以拿精神科
    的药物拿到五、六万。只有五、六万吗?太小看我了,光是昨天我拿精神科的药品
    就拿了二万多。还问我妈妈,我是不是把管制药品拿去变卖,因为其中管制药品数
    量非常多。

        第一个,拿三级、四级的管制药品去变卖,触犯毒品危害条例有刑责,我没那
    麽笨,也没那种胆量。我只是「喜欢」收藏药品,还有跟精神科医生玩游戏而已。

        我在质疑,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当你就医的时候,你的医生可以看到上一位医
    生替你看病的资料。对於这一点,我有点不满。即使我感冒,我也不要让我的牙医
    知道我刚刚去看过医生,拿了感冒药。这是我的隐私,但是健保IC卡□漏了我的隐
    私。即使任何的保险公司要调阅我的病历,都要我的签名,那为什麽健保卡就不用
    ?医生按一按,就知道我刚刚去看感冒?那相对於爱滋病、精神疾病等等可能被歧
    视的患者呢?他们的隐私须要被保护。如果你说那医生可能会得到爱滋,请这些医
    生重新思考你自己当医生理由。

        再来,我都有缴交健保费用啊,那我去看病有什麽错误?健保制度一改再改,
    为什麽就是让我这样的「变态」可以拿到许多奇奇怪怪的药物?而且还「收集」起
    来?那个课长还是什麽长的说要把我送去花莲玉里治疗,他最好认真一点,不然官
    司会打不完。这件事情之前就发生过了,我一样到处乱拿精神科的药品。当时健保
    局又是什麽大官的到我家好像三次吧,包括台中荣民总医院的精神科医生林本堂。
    他们说我再乱拿药,要「限制」我就医。哇!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到三百零八条都
    叫妨害自由罪。那可以增加一条叫:妨害就医罪吗?

        所有的药物满满,一整箱。药物不贵,一颗六十几元而已。林本堂医生大概知
    道我在玩什麽。所以我之前根本没有被「限制」就医。他们要我把药物还给荣总。
    太多了,自己开车来搬,我没空。我要找下一家医院继续拿药。

        你一个精神科医生一个早上可以看一百多个病患,这种医生是不是在「胡作非
    为」?这种健保制度是不是在「草菅人命」?我一天早上也可以拿三万多的精神科
    药物,而且其中还包括「通勤」的时间,我是坐公车的。我这种「吃喝玩乐」比精
    神科医生的「开药」和「健保制度」比起来要好多了。

        为什麽我一个早上可以拿三万多的精神科药物?因为我只要拿健保卡到精神科
    门诊,然後敲门。跟护士说:照之前的拿药。我就可以拿到一个月(应该说是二十
    八天)的精神科药物,其中不乏Modipanol(三级管制药品)或是Stilnox(四级管
    制药品)这种管制类药品。

        是健保局和医院在跟我开玩笑还是我在跟健保局跟医院开玩笑?如果我拿去变
    卖勒?那怎麽办? Stilnox一颗健保给付是十五元吧,忘了,黑市价格好像是四十
    元。上次提过了,因为 Stilnox可以解摇头丸的副作用。机转自己找我之前写的文
    章。Modipanol(FM2)叫「强奸药丸」。我不跟你玩这种乱拿药物的游戏,那精神
    科医生都很好当罗?健保制度也很完善罗?

        林本堂医生自己不用检讨吗?他一个早上没有看一百多个精神病患吗?他还不
    错了,如果你看其他的医生,一个早上真的可以看完一百多个病患。而林本堂可能
    要看到下午,中间他会吃便当。不过即使给你一个月,你要好好地看完一百个精神
    病患,对我而言,你也在开玩笑。

        人类的心灵有这麽简单吗?

        用手敲门,用嘴巴说拿药。这样可以拿到五、六千元的精神科药物,有时候还
    上万。这是在开什麽玩笑?你知道Modipanol(俗称FM2)和 Stilonx的安眠镇定效
    果有多麽恐怖吗?敲敲门,讲一句话就可以拿到这些药品药品?到底是谁在玩这种
    健保无聊的游戏?

        我很爱玩,而且有时候玩得很离谱。上次就被调查局约谈,因为我的「管制药
    品」太多了。他们很想知道我怎麽「处理」这些管制药品的。是不是变换成金钱?
    抱歉,我一个月花不到五千,一天只吃一餐而已。而且吃的经常是中华豆腐加上桂
    冠沙拉,至於葱,那是别人送的。二十六元解决一天的餐点。

        至於健保局可不可以把我送到花莲玉里疗养院。可以,依据精神卫生法第二十
    一条到第二十四条。不过前提要看同法的第三条:本法所称精神疾病,系指思考、
    情绪、知觉、认知等精神状态异常,致其适应生活之功能发生障碍,需给予医疗及
    照顾之疾病;其□围包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酒瘾、药瘾及其他经中央卫生主管
    机关认定之精神疾病。这位「大官」最好认定我有「药瘾」,不然大家互告到爽。

        不过根据同法第二十一条的强制住院条文:严重病人如有明显伤害他人或自己
    之虞,或有伤害行为时,经专科医师诊断有全日住院治疗之必要者,保护人应协助
    病人,前往精神医疗机构办理住院。前项严重病人不接受全日住院治疗时,应由二
    位以上专科医师□定,经书面证明有全日住院治疗之必要者,应强制其住院;其强
    制住院,应在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之精神医疗机构为之。前项□定,以全日住院
    方式为之者,其住院□定期间,以七日为限。我好像至少可以到精神病院玩七天。

        我们还没有牵扯到保险相关法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全民健保到底是属於保险
    还是社会福利。尤其是我对全民健康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医事服务机构对於主
    管机关或保险人因业务需要所为之访查或查询、借调病历、诊疗纪录、帐册、簿据
    或医疗费用成本等有关资料,不得规避、拒绝或妨碍。非常有意见。我又没有要保
    ,硬要我保。付了保险费,去看诊还要让你查病历,让我的隐私全部曝光。重要的
    是,健保局的人员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怎麽可以去调阅我的病历?

        再加上我感冒跟看牙齿到底有什麽关系?一张IC卡可以让牙医知道我刚刚去看
    了感冒?我非常地在意我的隐私,连有一次车祸,护士跟对造讲我刚刚怎麽样。隔
    天就控告那家医院,後来是院长来道歉。把我的隐私当故事在讲,当我是谁?一张
    IC卡,可以让其他的医生知道你罹患什麽疾病,我不知道你重不重视你自己的隐私
    权。所以现在我的健保卡都设定密码,医生看诊时要输入密码,我都随便乱讲。就
    是不让你知道我刚刚看了什麽疾病。如果重要,我自己会讲。如果不重要,医生也
    不用知道。至於药物的使用,抱歉,我自己会去信任的健保药局问,他们会替我把
    每天的药物装好,至於同样的药品,他们会筛选。

        而且更扯的是,中央健康保险局会因为你「过度」使用医疗资源等等,「行文
    」给「各家」医院,要医生注意你这个病患。我的隐私再度被暴露。现在是过度使
    用医疗资源,下次会不会是爱滋病?然後所有的病历的封面都会写著健保局行文我
    有爱滋病,要医生注意。通常病历本的封面都会写一些重要的资料,例如我有罕见
    疾病,曾经因为什麽样的疾病开刀、或是病危等等。那健保局行文给医院,说要注
    意这个病患的药物使用。很抱歉,就我的经验,很多医生再看到病历的封面时,不
    管你是不是拿精神科的药物,他都不愿意看诊,因为我已经被列入「黑名单」。健
    保局都来公文了,如果医生再看我的感冒,他可能因此而被健保局删除医疗费用。

        要抱怨健保制度吗?我不会抱怨,我觉得台湾有全世界最棒的医疗制度。不过
    我对精神科医生就是有很多意见。还有诊断我是shizophrenia(精神分裂症)的精
    神科医生,也有诊断我是dis-sociative disorder(解离症,俗称「多重人格」)
    的精神科医生,她顺便给了depersonalization disorder(自我丧失感症)。看诊
    时间没有超过十分钟。近乎「神」的精「神」科医生厉害,厉害。

        敲门、说话、批价、拿药。简单的精神科就诊四部曲。


                            参照法规:

                        一、全民健康保险法
                        二、保险法
                        三、中华民国刑法
                        四、毒品危害防治条例
                        五、精神卫生法
                        六、精神科就医四部曲


        参照法规以第六项为「优先法」,其他的法规当笑话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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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thor:  Raming From:218-162-196-10.dynamic.hinet.net
Wed Mar 7 08:42: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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