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新信

 
Re: 坚持违法体罚? 应该向校方请辞
#1
淡蓝色的云
发信站: 清蘅梦土 (mse.ntcu.edu.tw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铭言:
> >     那小学生...勒索...恐吓他人...
> >     因为没有校规....
> >     所以就直接送警察局....这样的惩...ok吗?
> ----- 勒索/恐吓...没有校规!?
>       我实在很惊讶你问这种问题.
>       清华大学发生学生杀人的案子, 你认为清华的学生奖惩办法中会订有
>       学生杀人该如何处理的条文吗? 你认为案发後, 除了警方进入校园处理之外,
>       清华本身完全无法处理吗?


        喔!我终於知道大家讨厌js的原因了...

        很偏激....

        我主要的问题是...国中、高中、大学都有校规...
        学生的自主性也比较高些...
        若真的犯错...轻可记过...重可送警局...
        那国小....因没校规...所以若要依法的话...
        屡劝不听...只能送警局罗!
        这样好像对学生的身心不太好....

        导致js这麽激动....真是抱歉啦!

--
  Origin:  清蘅梦土□清蘅梦土  mse.ntcu.edu.tw 
  Author: Cooldog59-113-86-189.dynamic.hinet.net 发表
Sun Jan 7 15:03:06 2007
回覆 | 转寄 | 返回

Re: 坚持违法体罚? 应该向校方请辞
#2
js
发信站: 中央大学松涛风情资讯站 (bbs.csie.ncu.edu.tw )
> ==>>         我主要的问题是...国中、高中、大学都有校规...
>         学生的自主性也比较高些...
>         若真的犯错...轻可记过...重可送警局...
>         那国小....因没校规...所以若要依法的话...
>         屡劝不听...只能送警局罗!
>         这样好像对学生的身心不太好....
>         导致js这麽激动....真是抱歉啦!
>
---- 激动对健康有帮助, 比方说嘿咻. 不必抱歉.

     国小没有校规是什麽意思?
     七岁进入国小, 刚脱离无行为能力的年龄, 也就是说小一开始就要为他的行为
     负一些法律责任了.
     如果被恐吓被勒索的学童家长循司法途迳维护自己小孩的权益,
     你认为身为老师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吗? 如果法院传你当证人, 你出不出席?
     至於对违规学生身心好不好, 法律自有考量, 你我他就不必过於担心了.
Mon Jan 8 10:28:49 2007
回覆 | 转寄 | 返回

Re: 坚持违法体罚? 应该向校方请辞
#3
chinan
发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yahoo.com.tw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铭言:
> 国小没有校规是什麽意思?
> 七岁进入国小, 刚脱离无行为能力的年龄, 也就是说小一开始就要为他的行为
> 负一些法律责任了.
> 如果被恐吓被勒索的学童家长循司法途迳维护自己小孩的权益,
> 你认为身为老师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吗? 如果法院传你当证人, 你出不出席?
> 至於对违规学生身心好不好, 法律自有考量, 你我他就不必过於担心了.


正确的说,国小不是没有校「规」,而是没有一个真正让他「负责任」的法规。

当儿童逾越了规□(课业、行为都是),不是通常感受不到「责任」,就是後果通常得由其他人承受(家长、学校、同学)。我们时常说的:「让他自己承担後果」,在国小学童身上是很少看到的。

也许,大家对儿童是过度保护了;有些「专家」不是还说「小孩有犯错的权利」吗?

教师不必考量「对违规学生身心好不好」吗?我想没有多少人会同意的。最大的问题,我认为是在「考量到什麽程度才适当」上,但这也是最难拿捏的,不是吗。
Wed Jan 10 22:01:28 2007
回覆 | 转寄 | 返回

Re: 坚持违法体罚? 应该向校方请辞
#4
js
发信站: 中央大学松涛风情资讯站 (bbs.csie.ncu.edu.tw )
> ==>> 正确的说,国小不是没有校「规」,而是没有一个真正让他「负责任」的法规。
>
---- 是不准定, 还是没好好订, 还是根本订不出来?
     法律上的"少年事件处理法"都适用於未满12岁的儿童喔!
>
> 当儿童逾越了规□(课业、行为都是),不是通常感受不到「责任」,就是後果通常得由其他人承受(家长、学校、
> 同学)。我们时常说的:「让他自己承担後果」,在国小学童身上是很少看到的。
> 也许,大家对儿童是过度保护了;有些「专家」不是还说「小孩有犯错的权利」吗?
> 教师不必考量「对违规学生身心好不好」吗?我想没有多少人会同意的。最大的问题,我认为是在「考量到什麽□/font>
> {度才适当」上,但这也是最难拿捏的,不是吗。
>
---- 你觉得个人的拿捏斟酌会比一堆人立出来的法, 考量得更周延更完整?
     最重要的是, 如果受害学童的家长硬要走司法途径, 谁拦得住? 谁能说他错?
     专家的话可以听, 但真正算数的, 是法官的话.
Wed Jan 10 22:47:01 2007
回覆 | 转寄 | 返回

Re: 坚持违法体罚? 应该向校方请辞
#5
□ □ 海 风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chinan1@yahoo.com.tw (chinan) 的文章中提到:
> 正确的说,国小不是没有校「规」,而是没有一个真正让他「负责任」的法规。
> 当儿童逾越了规□(课业、行为都是),不是通常感受不到「责任」,
> 就是後果通常得由其他人承受(家长、学校、同学)。
> 我们时常说的:「让他自己承担後果」,在国小学童身上是很少看到的。
> 也许,大家对儿童是过度保护了;有些「专家」不是还说「小孩有犯错的权利」吗?
> 教师不必考量「对违规学生身心好不好」吗?我想没有多少人会同意的。
> 最大的问题,我认为是在「考量到什麽程度才适当」上,
> 但这也是最难拿捏的,不是吗。

正确的说,教师不是没有「法律」,去禁止他们不要违法体罚
而是没有一个真正让不适任教师及时「负责任」的法规与退场机制。
当不适任教师逾越了规□(体罚、摆烂不管教....都是),
不是通常感受不到「责任」,
就是後果通常得由其他人承受(家长、学校、同学)。
我们时常说的:「让他自己承担後果」,在不适任教师身上是很少看到的。
也许,大家对不适任教师是过度保护了;
有些「专家」不是还说「教师该有保障」吗?
政府不必考量「解聘对违法教师身心好不好」吗?我想没有多少人会同意的。
最大的问题,我认为绝对不是在「考量到什麽程度才适当」上,
守法就对了!!!! 违法就惩处!!!!!!!!!!!!!!!!!!!!!!!!!!!!!
Sat Jan 13 18:12:52 2007
回覆 | 转寄 | 返回

□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