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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1
Jardins sous la Pluie
发信站: 椰林风情 (bbs.ntu.edu.tw )
==> ddtm@kkcity.com.tw ( ) 提到:
> ※ 引述《senza.bbs@bbs.ntu.edu.tw (Jardins sous la Pluie)》之铭言:
> >     我觉得光这两句话而言,说得很对啊,
> >     体罚符合哪一条哪一家教育理论?
> >     体罚什麽时候变成专业能力了?@@
>     行为改变技术里面
>     正负增强的理论
>     体罚是负增强

      乱讲,这根本是硬凹。看了很火大。
      行为改变技术哪一家学术理论提到使用身体伤害作为手段?
      你在说史金纳吗?他开宗明义就不赞成惩罚,
      他认为那只能有立即效果,却是最没有效率与教育目的的方式,更何况体罚?
      你竟然要求教育工作者作最没有效率与教育目的的行为?!

      现在在场面上的政治官员哪一个没有在体罚的年代长大,
      他们有什麽长进吗?
      如果你家老板觉得你们不听话就体罚,你会不会反弹?
      还是你觉得学生好欺负就可以体罚,而且只欺负国中以下的孩子,
      因为高中生跟大学生需要自我管理,
      或是理由根本是他们够大了你没有办法欺负?
      那为什麽不从小就用尊重的态度让孩子学习自我管理?

      还有,我想您可能还没搞清楚惩罚与负增强的分别吧。:p
Tue May 8 12:16:4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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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2
Jardins sous la Pluie
发信站: 椰林风情 (bbs.ntu.edu.tw )
==> ddtm@kkcity.com.tw ( ) 提到:
> ※ 引述《npcsg8716@yahoo.com.tw (没有大脑的猪)》之铭言:
> > 他们还是待在教育界呢!而且还振振有词,学校会帮忙说话,
> > 这些喜欢体罚的老师,个个都「教学认真,很有责任感」。好
> > 奇怪喔,教学认真的老师都会体罚学生耶!为什麽会打不怕?
> > 反正体罚学生,家长告官,到最後都是全民买帐,老师连一毛
> > 钱也不用赔,如果又有保体罚险,赔偿金还是赔给老师。这就
> > 是喜欢体罚的老师,敢做不敢当,就如同蔡姓立委讲的一样。
>     说真的  老师何必体罚??
>     孩子摆著烂就烂了也是他家的事
>     太积极的作为耗费时间力气不说还可能被告丢工作
>     老师何必体罚??
>     如果说爱之深责之切你们这些不习惯信任别人的人一定会觉得可笑吧

      我先说以下我提的体罚是指身体伤害的部分,如:打,罚跪,耳光等等。

      有些孩子体罚了也没用,你能否认吗?
      连打都没用了,更不用说一般性还在模糊定义的体罚。
      那你对这些孩子又要怎麽样?
      其他孩子不需体罚也可以用其他方式改变行为,那你为什麽非得用体罚?

      老师要体罚,是因为支持系统不足,
      是因为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知能不足与无能为力,
      是心智不够坚强不愿意看到自己没有办法掌控班级的自我情绪管理问题,
      努力的去改变这些才算是积极的作为,
      你的一打天下无难事算是什麽耗费时间力气的积极作为?
      那你把花时间心思寻求其他方式不体罚的老师放在哪里?
      他们是空气还是神经病吗?

      我相信给予体罚的老师大部分仍旧也是有教育良心的,
      只是他们需要帮助。像你这种饮鸩止渴的言论,对老师与学生都没好处,
      因为确实如你所说的:你凭什麽要求老师去负担体罚的法律後果?
      你凭什麽要老师胆战心惊的去执行体罚?老师为什麽要承担这些非教育的东西?
      你为什麽不是积极的找寻帮助老师及学生,与积极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国家系统不用负责?学校行政系统不用负责?家长不用负责?学生自己不用负责?

      所以我讨厌倡导体罚的人,也讨厌只会出一张嘴的人本与教育局官员。
Tue May 8 12:31:4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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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3
LJY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senza.bbs@bbs.ntu.edu.tw (Jardins sous la Plu 的文章中提到:
> ==> ddtm@kkcity.com.tw ( ) 提到:
> >     行为改变技术里面
> >     正负增强的理论
> >     体罚是负增强
>       乱讲,这根本是硬凹。看了很火大。
>       行为改变技术哪一家学术理论提到使用身体伤害作为手段?
                                          ^^^^^^^^^^^^^^^^
        身体伤害做手段就不可以变成一个理论吗?
        训练狗不要在家□随地大小便也一样是用打的。
        这就是负增强的理论也是证据。

>       你在说史金纳吗?他开宗明义就不赞成惩罚,
>       他认为那只能有立即效果,却是最没有效率与教育目的的方式,更何况体罚?
                ^^^^^^^^^^^^^^   ^^^^^^^^^^^^^
               真是奇怪的逻辑,明明最快见效却又要说最没效率。

>       你竟然要求教育工作者作最没有效率与教育目的的行为?!
>       现在在场面上的政治官员哪一个没有在体罚的年代长大,
>       他们有什麽长进吗?
>       如果你家老板觉得你们不听话就体罚,你会不会反弹?

        老板直接开除你就好了。

>       还是你觉得学生好欺负就可以体罚,而且只欺负国中以下的孩子,
>       因为高中生跟大学生需要自我管理,
>       或是理由根本是他们够大了你没有办法欺负?

        有些欺负人的方式比用体罚还恐怖。心理的伤未必比肉体轻。

>       那为什麽不从小就用尊重的态度让孩子学习自我管理?
>       还有,我想您可能还没搞清楚惩罚与负增强的分别吧。:p

        负增强与正增强 简单的说就是 "威胁" 与 "利诱"
Tue May 8 23:34:2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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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4
LJY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senza.bbs@bbs.ntu.edu.tw (Jardins sous la Plu 的文章中提到:
> ==> ddtm@kkcity.com.tw ( ) 提到:
> >     说真的  老师何必体罚??
> >     孩子摆著烂就烂了也是他家的事
> >     太积极的作为耗费时间力气不说还可能被告丢工作
> >     老师何必体罚??
> >     如果说爱之深责之切你们这些不习惯信任别人的人一定会觉得可笑吧
>       我先说以下我提的体罚是指身体伤害的部分,如:打,罚跪,耳光等等。
>       有些孩子体罚了也没用,你能否认吗?
                              ^^^^^^^^^^^^
        为什麽要否认?

>       连打都没用了,更不用说一般性还在模糊定义的体罚。
>       那你对这些孩子又要怎麽样?
>       其他孩子不需体罚也可以用其他方式改变行为,那你为什麽非得用体罚?
                                                  ^^^^^^^^^^^^^^^^^^^^^
        为什麽你要认为"所有的老师"只会对"所有的学生"体罚呢?


>       老师要体罚,是因为支持系统不足,
>       是因为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知能不足与无能为力,
>       是心智不够坚强不愿意看到自己没有办法掌控班级的自我情绪管理问题,
>       努力的去改变这些才算是积极的作为,

        承认支持系统不足,无能为力 就解决事情了吗?

>       你的一打天下无难事算是什麽耗费时间力气的积极作为?
>       那你把花时间心思寻求其他方式不体罚的老师放在哪里?
>       他们是空气还是神经病吗?

        不是所有用体罚的老师都只是一打就无难事吧?
        有时体罚只是要处理的程序中的一部份。

>       我相信给予体罚的老师大部分仍旧也是有教育良心的,
>       只是他们需要帮助。像你这种饮鸩止渴的言论,对老师与学生都没好处,
>       因为确实如你所说的:你凭什麽要求老师去负担体罚的法律後果?
>       你凭什麽要老师胆战心惊的去执行体罚?老师为什麽要承担这些非教育的东西?
>       你为什麽不是积极的找寻帮助老师及学生,与积极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       国家系统不用负责?学校行政系统不用负责?家长不用负责?学生自己不用负责?
>       所以我讨厌倡导体罚的人,也讨厌只会出一张嘴的人本与教育局官员。
                                ^^^^^^^^^^^^^^^^^^^^
        阁下不正是只出一张嘴吗?
        看不出来提供了什麽方法来改变问题,到头来只是要别人自己去想办法不是吗?
Tue May 8 23:51: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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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5
SatisfyKS
发信站: 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在 senza.bbs@bbs.ntu.edu.tw (Jardins sous la Plu 的文章中提到:
> >       乱讲,这根本是硬凹。看了很火大。
> >       行为改变技术哪一家学术理论提到使用身体伤害作为手段?
>                                           ^^^^^^^^^^^^^^^^
>         身体伤害做手段就不可以变成一个理论吗?
>         训练狗不要在家□随地大小便也一样是用打的。
>         这就是负增强的理论也是证据。
> >       你在说史金纳吗?他开宗明义就不赞成惩罚,
> >       他认为那只能有立即效果,却是最没有效率与教育目的的方式,更何况体罚?
>                 ^^^^^^^^^^^^^^   ^^^^^^^^^^^^^
>                真是奇怪的逻辑,明明最快见效却又要说最没效率。
> >       你竟然要求教育工作者作最没有效率与教育目的的行为?!
> >       现在在场面上的政治官员哪一个没有在体罚的年代长大,
> >       他们有什麽长进吗?
> >       如果你家老板觉得你们不听话就体罚,你会不会反弹?
>         老板直接开除你就好了。
> >       还是你觉得学生好欺负就可以体罚,而且只欺负国中以下的孩子,
> >       因为高中生跟大学生需要自我管理,
> >       或是理由根本是他们够大了你没有办法欺负?
>         有些欺负人的方式比用体罚还恐怖。心理的伤未必比肉体轻。
> >       那为什麽不从小就用尊重的态度让孩子学习自我管理?
> >       还有,我想您可能还没搞清楚惩罚与负增强的分别吧。:p
>         负增强与正增强 简单的说就是 "威胁" 与 "利诱"
哈哈哈

看完这篇先大笑三声,
我想起我国小当我还不懂怎麽算多次方的时候,
就会有老师考我的2的20次方,
於是我就自信满满的回答了一个错误的答案
        ^^^^^^^^
我今天真的是觉得很好笑,
一个没有修过行为改变技术的学生,
竟然有资格在这里用"自我的角度"评断行为改变技术
如果你说你有修过 那你一定要去重修

----------------------------
直接回答你上面的问题好了

行为改变技术里面的确有提到用伤害身体做为手段,
说他是理论也没做,
就是"用伤害身体(体罚)来修正学生的错误行为"
我可以保证在行为改变技术里面有提到这个理论,
但是行为改变技术也明确到告诉我们这个是"最烂的方法"
我想你是没注意到这点吧

再来,立即有效果一定最好吗?
我想用一句话就可以很简单说明了,
"给他一条鱼,不如给他一只钓竿"
如果这句话还看不懂涵义,麻烦连国文一起重修

就只有第三题说对了,
是阿是你自己行为不对,
老板是可以直接开除阿,
那教育呢?你要开除学生?
回答阿!你从小到大没有犯过错?
不想为难老师的话你自动退学好了

第四题同上,
心□的伤害是比肉体深,
照你这麽一说,
体罚还是要继续的,
因为他反而是一种伤害比较轻的作法?
心灵的伤害和肉体的伤害都是可重可轻的,
如果以一定要强调"别人要欺负你"这种意外,
那你也说对了。

最後,我这真的是笑翻了,
负增强叫做"威胁"???
正增强叫做"利诱"???
去看书啦,我们在说什麽你都不知道,
是要怎麽跟你沟通?

--
  Origin:  国立台湾师□大学□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Author: oth80002 59-120-214-147.HINET-IP.hinet.net 发表
Wed May 9 00:09:5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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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6
SatisfyKS
发信站: 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在 senza.bbs@bbs.ntu.edu.tw (Jardins sous la Plu 的文章中提到:
> >       乱讲,这根本是硬凹。看了很火大。
> >       行为改变技术哪一家学术理论提到使用身体伤害作为手段?
>                                           ^^^^^^^^^^^^^^^^
>         身体伤害做手段就不可以变成一个理论吗?
>         训练狗不要在家□随地大小便也一样是用打的。
>         这就是负增强的理论也是证据。
证据?你有经过实验吗?
有数据能证明吗?
跟你说,那只狗好管而已啦,
你买狗的时候不会挑狗的吗?
当然会挑温驯好管的阿,
难道你会挑一只有疯狗病的狗来养?
打他一下会反咬你一口的?
会咬你还敢打?
还敢继续养?
这时候用体罚有啥用。
"教育是没得挑的"

顺便告诉你好了,
我修"行为改变技术"的老师,
他家里的猫不只是"不在家里随便大小便",
还一定要上"厕所"的,
问他怎麽办到的他只告诉我们,
修完这堂课你也会了,
这不是什麽了不起的技术,
但是你要懂得去运用。

如果你说狗用打就不会随地大小便的是证据,
那麽我们老师家的猫就是最好的反证!
> >       你在说史金纳吗?他开宗明义就不赞成惩罚,
> >       他认为那只能有立即效果,却是最没有效率与教育目的的方式,更何况体罚?
>                 ^^^^^^^^^^^^^^   ^^^^^^^^^^^^^
>                真是奇怪的逻辑,明明最快见效却又要说最没效率。
> >       你竟然要求教育工作者作最没有效率与教育目的的行为?!
> >       现在在场面上的政治官员哪一个没有在体罚的年代长大,
> >       他们有什麽长进吗?
> >       如果你家老板觉得你们不听话就体罚,你会不会反弹?
>         老板直接开除你就好了。
> >       还是你觉得学生好欺负就可以体罚,而且只欺负国中以下的孩子,
> >       因为高中生跟大学生需要自我管理,
> >       或是理由根本是他们够大了你没有办法欺负?
>         有些欺负人的方式比用体罚还恐怖。心理的伤未必比肉体轻。
> >       那为什麽不从小就用尊重的态度让孩子学习自我管理?
> >       还有,我想您可能还没搞清楚惩罚与负增强的分别吧。:p
>         负增强与正增强 简单的说就是 "威胁" 与 "利诱"


--
  Origin:  国立台湾师□大学□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Author: oth80002 59-120-214-147.HINET-IP.hinet.net 发表
Wed May 9 00:24:4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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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7
吃我滴滴
发信站: 吟风.眺月.擎天岗 (micro.bio.ncue.edu.tw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在 senza.bbs@bbs.ntu.edu.tw (Jardins sous la Plu 的文章中提到:
> >       乱讲,这根本是硬凹。看了很火大。
> >       行为改变技术哪一家学术理论提到使用身体伤害作为手段?
>                                           ^^^^^^^^^^^^^^^^
>         身体伤害做手段就不可以变成一个理论吗?
>         训练狗不要在家□随地大小便也一样是用打的。
>         这就是负增强的理论也是证据。
          如果把小孩当做下贱的一群代表
          小孩子等於狗这一种东西
          尽管打吧
> >       你在说史金纳吗?他开宗明义就不赞成惩罚,
> >       他认为那只能有立即效果,却是最没有效率与教育目的的方式,更何况体罚?
>                 ^^^^^^^^^^^^^^   ^^^^^^^^^^^^^
>                真是奇怪的逻辑,明明最快见效却又要说最没效率。
          最会打学生的班级
          反弹起来最严重
          只要老师不管
          学生会翻了天
          这个例子大概已经说到烂了吧

--
  Origin:  彰化师大生物系□吟风.眺月.擎天岗  micro.bio.ncue.edu.tw 
  Author: dd125-233-72-118.dynamic.hinet.net 发表
Wed May 9 01:11:3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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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8
LJY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
> >         身体伤害做手段就不可以变成一个理论吗?
> >         训练狗不要在家□随地大小便也一样是用打的。
> >         这就是负增强的理论也是证据。
> >                 ^^^^^^^^^^^^^^   ^^^^^^^^^^^^^
> >                真是奇怪的逻辑,明明最快见效却又要说最没效率。
> >         老板直接开除你就好了。
> >         有些欺负人的方式比用体罚还恐怖。心理的伤未必比肉体轻。
> >         负增强与正增强 简单的说就是 "威胁" 与 "利诱"
> 哈哈哈
> 看完这篇先大笑三声,
> 我想起我国小当我还不懂怎麽算多次方的时候,
> 就会有老师考我的2的20次方,
> 於是我就自信满满的回答了一个错误的答案
>         ^^^^^^^^
> 我今天真的是觉得很好笑,
> 一个没有修过行为改变技术的学生,
> 竟然有资格在这里用"自我的角度"评断行为改变技术
> 如果你说你有修过 那你一定要去重修
> ----------------------------
> 直接回答你上面的问题好了
> 行为改变技术里面的确有提到用伤害身体做为手段,
> 说他是理论也没做,
> 就是"用伤害身体(体罚)来修正学生的错误行为"
> 我可以保证在行为改变技术里面有提到这个理论,
> 但是行为改变技术也明确到告诉我们这个是"最烂的方法"
> 我想你是没注意到这点吧

我只说这是个"理论",可没有评论它是不是最好的方法
我想你是没注意到这一点吧。

> 再来,立即有效果一定最好吗?
> 我想用一句话就可以很简单说明了,
> "给他一条鱼,不如给他一只钓竿"
> 如果这句话还看不懂涵义,麻烦连国文一起重修

  再来不知道我那一句话是说"立刻有效果一定最好"?

  难到现在国文的逻辑是"慢慢有效果" 比 "立刻有效果" 要有"效率"吗?
  不知谁该去修国文。

  另外。给他一条鱼先别饿死,再有力气去拿钓竿学钓鱼
  总比总比拿了钓竿先饿死好。


> 就只有第三题说对了,
> 是阿是你自己行为不对,
> 老板是可以直接开除阿,
> 那教育呢?你要开除学生?
> 回答阿!你从小到大没有犯过错?
> 不想为难老师的话你自动退学好了

  我说"老板可以直接开除员工就好",
  等於我说"老师可以直接开除学生"?
  还有你不知道高中以上可以退学吗?
  你真的国文有级格吗?

> 第四题同上,
> 心□的伤害是比肉体深,
> 照你这麽一说,
> 体罚还是要继续的,
> 因为他反而是一种伤害比较轻的作法?
> 心灵的伤害和肉体的伤害都是可重可轻的,
> 如果以一定要强调"别人要欺负你"这种意外,
> 那你也说对了。

照我这麽一说? 後面都是你自己说的吧。
你怎麽不说"有些处罚比打更痛"?

> 最後,我这真的是笑翻了,
> 负增强叫做"威胁"???
> 正增强叫做"利诱"???
> 去看书啦,我们在说什麽你都不知道,
> 是要怎麽跟你沟通?

  一定要你修的"行为改变术"才可以用正负增强吗?
  就算是这样,你用再怎麽漂亮的名词去包装,
  骨子□还是离不了威胁利诱的□畴。

如果你真是老师,我只觉得悲哀。
Wed May 9 21:36:5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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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9
LJY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
> >         身体伤害做手段就不可以变成一个理论吗?
> >         训练狗不要在家□随地大小便也一样是用打的。
> >         这就是负增强的理论也是证据。
> 证据?你有经过实验吗?
> 有数据能证明吗?
> 跟你说,那只狗好管而已啦,

  实验一定要我自己做吗?
  不信你自己去做做看。

> 你买狗的时候不会挑狗的吗?
> 当然会挑温驯好管的阿,
> 难道你会挑一只有疯狗病的狗来养?
> 打他一下会反咬你一口的?
> 会咬你还敢打?
> 还敢继续养?
> 这时候用体罚有啥用。
> "教育是没得挑的"
> 顺便告诉你好了,
> 我修"行为改变技术"的老师,
> 他家里的猫不只是"不在家里随便大小便",
> 还一定要上"厕所"的,
> 问他怎麽办到的他只告诉我们,
> 修完这堂课你也会了,
> 这不是什麽了不起的技术,
> 但是你要懂得去运用。
> 如果你说狗用打就不会随地大小便的是证据,
> 那麽我们老师家的猫就是最好的反证!

你说这个猫证明了"用打的是无法训练狗大小便"是吗?还是反证"打是负曾强"
不管你们老师对猫用什麽方法,最多也只能证明"猫可以不用打就训练大小便"
拿来反证"打有没有负增强的效果"
一点关系也没有。

阁下先修一修逻辑吧。唉。
Wed May 9 21:50:1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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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10
LJY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dd.bbs@micro.bio.ncue.edu.tw (吃我滴滴)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
> >         身体伤害做手段就不可以变成一个理论吗?
> >         训练狗不要在家□随地大小便也一样是用打的。
> >         这就是负增强的理论也是证据。
>           如果把小孩当做下贱的一群代表
>           小孩子等於狗这一种东西
>           尽管打吧

            如果我说老鼠放在迷宫用电老鼠来做实验,
            你不会又说我把小孩当成老鼠还是低等生物吧?

> >                 ^^^^^^^^^^^^^^   ^^^^^^^^^^^^^
> >                真是奇怪的逻辑,明明最快见效却又要说最没效率。
>           最会打学生的班级
>           反弹起来最严重
>           只要老师不管
>           学生会翻了天
>           这个例子大概已经说到烂了吧

       学生会不会自动自发,那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
       而不是有没有"效率"的问题。
Wed May 9 22:08:3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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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11

发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之铭言:
> 哈哈哈
> 看完这篇先大笑三声,
> 我想起我国小当我还不懂怎麽算多次方的时候,
> 就会有老师考我的2的20次方,
> 於是我就自信满满的回答了一个错误的答案
>         ^^^^^^^^
> 我今天真的是觉得很好笑,
> 一个没有修过行为改变技术的学生,
> 竟然有资格在这里用"自我的角度"评断行为改变技术
> 如果你说你有修过 那你一定要去重修
> ----------------------------

  乱入一番..
  1.看到这一段我想到的是...学术傲慢...
    除了预定的"玉米战争"外 本周中心德目又有实例了...

  2.心中的第二个疑问...讨论的内容本身牵涉到实务面
    也就是说修过"行为改变技术"的人也应该有想过理论本身的实用问题
    文化的差异也会造成理论本身的限制(某国是最烂的方法 另一国却不是)
    以上两行是修过教育社会学路人甲的感想

  3.支持体罚论述(体罚定义当然以不能对身心造成可□定的伤害为上限)者
    常会提到体罚的"立即效果"是最好的"手段"..重点在达成的结果(目的)
    "没有对学生造成难以抹灭的身心伤害"的手段 如果可以达到良好学习成果
    那这个"手段"的实务面价值难道不够"好"?

 "劝导"学生改过(无法预知结果 因人而异)的同时 却伤害到其他30位学生的受教品质
  结果不好(耽误科目学习且对他人是否造成有效警惕也未知) 但手段却是目前主流 @@

> 直接回答你上面的问题好了
> 行为改变技术里面的确有提到用伤害身体做为手段,
> 说他是理论也没做,
> 就是"用伤害身体(体罚)来修正学生的错误行为"
> 我可以保证在行为改变技术里面有提到这个理论,
> 但是行为改变技术也明确到告诉我们这个是"最烂的方法"
> 我想你是没注意到这点吧
> 再来,立即有效果一定最好吗?
> 我想用一句话就可以很简单说明了,
> "给他一条鱼,不如给他一只钓竿"
> 如果这句话还看不懂涵义,麻烦连国文一起重修
> 就只有第三题说对了,
> 是阿是你自己行为不对,
> 老板是可以直接开除阿,
> 那教育呢?你要开除学生?
> 回答阿!你从小到大没有犯过错?
> 不想为难老师的话你自动退学好了
> 第四题同上,
> 心□的伤害是比肉体深,
> 照你这麽一说,
> 体罚还是要继续的,
> 因为他反而是一种伤害比较轻的作法?
> 心灵的伤害和肉体的伤害都是可重可轻的,
> 如果以一定要强调"别人要欺负你"这种意外,
> 那你也说对了。
> 最後,我这真的是笑翻了,
> 负增强叫做"威胁"???
> 正增强叫做"利诱"???
> 去看书啦,我们在说什麽你都不知道,
> 是要怎麽跟你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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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s.kkcity.com.tw           欢迎社团/班系/歌友/艺文创作/公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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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May 10 00:19:4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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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12
SatisfyKS
发信站: 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
> > 行为改变技术里面的确有提到用伤害身体做为手段,
> > 说他是理论也没做,
> > 就是"用伤害身体(体罚)来修正学生的错误行为"
> > 我可以保证在行为改变技术里面有提到这个理论,
> > 但是行为改变技术也明确到告诉我们这个是"最烂的方法"
> > 我想你是没注意到这点吧
> 我只说这是个"理论",可没有评论它是不是最好的方法
> 我想你是没注意到这一点吧。

你直接说你支持还是反对体罚比较快

> > 再来,立即有效果一定最好吗?
> > 我想用一句话就可以很简单说明了,
> > "给他一条鱼,不如给他一只钓竿"
> > 如果这句话还看不懂涵义,麻烦连国文一起重修
>   再来不知道我那一句话是说"立刻有效果一定最好"?
>   难到现在国文的逻辑是"慢慢有效果" 比 "立刻有效果" 要有"效率"吗?
>   不知谁该去修国文。
>   另外。给他一条鱼先别饿死,再有力气去拿钓竿学钓鱼
>   总比总比拿了钓竿先饿死好。

爱辩

> > 就只有第三题说对了,
> > 是阿是你自己行为不对,
> > 老板是可以直接开除阿,
> > 那教育呢?你要开除学生?
> > 回答阿!你从小到大没有犯过错?
> > 不想为难老师的话你自动退学好了
>   我说"老板可以直接开除员工就好",
>   等於我说"老师可以直接开除学生"?
>   还有你不知道高中以上可以退学吗?
>   你真的国文有级格吗?

要是每个老师都这样把学生退学,
还不是一堆人来抗议,
倒楣的还不是老师?

> > 第四题同上,
> > 心□的伤害是比肉体深,
> > 照你这麽一说,
> > 体罚还是要继续的,
> > 因为他反而是一种伤害比较轻的作法?
> > 心灵的伤害和肉体的伤害都是可重可轻的,
> > 如果以一定要强调"别人要欺负你"这种意外,
> > 那你也说对了。
> 照我这麽一说? 後面都是你自己说的吧。
> 你怎麽不说"有些处罚比打更痛"?

所以呢?
你就只在体罚的□围□面打转,
我又不会用到体罚,
干嘛讨论这个?

> > 最後,我这真的是笑翻了,
> > 负增强叫做"威胁"???
> > 正增强叫做"利诱"???
> > 去看书啦,我们在说什麽你都不知道,
> > 是要怎麽跟你沟通?
>   一定要你修的"行为改变术"才可以用正负增强吗?
>   就算是这样,你用再怎麽漂亮的名词去包装,
>   骨子□还是离不了威胁利诱的□畴。

就叫你去看书你不听,
就是脱离了才叫你去看。

> 如果你真是老师,我只觉得悲哀。

我也会,当老师还要给你觉得悲哀。

--
  Origin:  国立台湾师□大学□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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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May 10 00:46:0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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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13
SatisfyKS
发信站: 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在 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 的文章中提到:
> > 证据?你有经过实验吗?
> > 有数据能证明吗?
> > 跟你说,那只狗好管而已啦,
>   实验一定要我自己做吗?
>   不信你自己去做做看。
既然没做过实验也只是说说而已,
况且用行改就好了干嘛还要打?
> > 你买狗的时候不会挑狗的吗?
> > 当然会挑温驯好管的阿,
> > 难道你会挑一只有疯狗病的狗来养?
> > 打他一下会反咬你一口的?
> > 会咬你还敢打?
> > 还敢继续养?
> > 这时候用体罚有啥用。
> > "教育是没得挑的"
> > 顺便告诉你好了,
> > 我修"行为改变技术"的老师,
> > 他家里的猫不只是"不在家里随便大小便",
> > 还一定要上"厕所"的,
> > 问他怎麽办到的他只告诉我们,
> > 修完这堂课你也会了,
> > 这不是什麽了不起的技术,
> > 但是你要懂得去运用。
> > 如果你说狗用打就不会随地大小便的是证据,
> > 那麽我们老师家的猫就是最好的反证!
> 你说这个猫证明了"用打的是无法训练狗大小便"是吗?还是反证"打是负曾强"
> 不管你们老师对猫用什麽方法,最多也只能证明"猫可以不用打就训练大小便"
就是证明这个阿                               ^^^^^^^^^^^^^^^^^^^^^^^^

你说的用打的方式是证明"打是可以训练狗大小便"
      我只是要证明"不用打也可以训练狗大小便"
并不是"用打的是无法训练狗大小便"
我完全没提到这个
不知道谁要修逻辑

> 拿来反证"打有没有负增强的效果"
看到这里还是觉得你不懂什麽叫做负增强
> 一点关系也没有。
> 阁下先修一修逻辑吧。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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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May 10 00:54: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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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14
SatisfyKS
发信站: 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
※ 引述《marksee@kkcity.com.tw ( )》之铭言:
> ※ 引述《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之铭言:
> > 哈哈哈
> > 看完这篇先大笑三声,
> > 我想起我国小当我还不懂怎麽算多次方的时候,
> > 就会有老师考我的2的20次方,
> > 於是我就自信满满的回答了一个错误的答案
> >         ^^^^^^^^
> > 我今天真的是觉得很好笑,
> > 一个没有修过行为改变技术的学生,
> > 竟然有资格在这里用"自我的角度"评断行为改变技术
> > 如果你说你有修过 那你一定要去重修
> > ----------------------------
>   乱入一番..
>   1.看到这一段我想到的是...学术傲慢...
>     除了预定的"玉米战争"外 本周中心德目又有实例了...
谢谢指正!
只是不希望没有修过的人来批评学术,
如果讨论的内容不是两方的认知都一样,
那讨论还有什麽意义?
>   2.心中的第二个疑问...讨论的内容本身牵涉到实务面
>     也就是说修过"行为改变技术"的人也应该有想过理论本身的实用问题
>     文化的差异也会造成理论本身的限制(某国是最烂的方法 另一国却不是)
>     以上两行是修过教育社会学路人甲的感想
可是"行改"应该是充分否定体罚的,
许多课本中的实验都是这麽写的,
有些实验者会为了去验证体罚的不适当,
在实验中前半段施行体罚,
後半段以其他方式增强行为,
课本中诸多例子都导出以其他方式增强的效果比较好。
>   3.支持体罚论述(体罚定义当然以不能对身心造成可□定的伤害为上限)者
>     常会提到体罚的"立即效果"是最好的"手段"..重点在达成的结果(目的)
>     "没有对学生造成难以抹灭的身心伤害"的手段 如果可以达到良好学习成果
>     那这个"手段"的实务面价值难道不够"好"?
嗯...其实大家也都希望能不伤害学生,
但是到底何谓"没有对学生造成难以抹灭的身心伤害"?
法律上有所谓的"蛋头理论",
一端尖一端圆,
谁能确定自己遇到的学生忍受程度有多少?
>  "劝导"学生改过(无法预知结果 因人而异)的同时 却伤害到其他30位学生的受教品质
>   结果不好(耽误科目学习且对他人是否造成有效警惕也未知) 但手段却是目前主流 @@
同感
> > 直接回答你上面的问题好了
> > 行为改变技术里面的确有提到用伤害身体做为手段,
> > 说他是理论也没做,
> > 就是"用伤害身体(体罚)来修正学生的错误行为"
> > 我可以保证在行为改变技术里面有提到这个理论,
> > 但是行为改变技术也明确到告诉我们这个是"最烂的方法"
> > 我想你是没注意到这点吧
> > 再来,立即有效果一定最好吗?
> > 我想用一句话就可以很简单说明了,
> > "给他一条鱼,不如给他一只钓竿"
> > 如果这句话还看不懂涵义,麻烦连国文一起重修
> > 就只有第三题说对了,
> > 是阿是你自己行为不对,
> > 老板是可以直接开除阿,
> > 那教育呢?你要开除学生?
> > 回答阿!你从小到大没有犯过错?
> > 不想为难老师的话你自动退学好了
> > 第四题同上,
> > 心□的伤害是比肉体深,
> > 照你这麽一说,
> > 体罚还是要继续的,
> > 因为他反而是一种伤害比较轻的作法?
> > 心灵的伤害和肉体的伤害都是可重可轻的,
> > 如果以一定要强调"别人要欺负你"这种意外,
> > 那你也说对了。
> > 最後,我这真的是笑翻了,
> > 负增强叫做"威胁"???
> > 正增强叫做"利诱"???
> > 去看书啦,我们在说什麽你都不知道,
> > 是要怎麽跟你沟通?


--
  Origin:  国立台湾师□大学□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Author: oth80002 59-120-214-147.HINET-IP.hinet.net 发表
Thu May 10 01:10:1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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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15
SatisfyKS
发信站: 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
>        学生会不会自动自发,那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
>        而不是有没有"效率"的问题。
请定义你说的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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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May 10 01:17:3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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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16
吃我滴滴
发信站: 吟风.眺月.擎天岗 (micro.bio.ncue.edu.tw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在 dd.bbs@micro.bio.ncue.edu.tw (吃我滴滴) 的文章中提到:
> >           如果把小孩当做下贱的一群代表
> >           小孩子等於狗这一种东西
> >           尽管打吧
>             如果我说老鼠放在迷宫用电老鼠来做实验,
>             你不会又说我把小孩当成老鼠还是低等生物吧?
              那就看你会不会把小孩子丢进迷宫里电□
              这个大概是恐怖电影中才会拨出的片断吧
> >           最会打学生的班级
> >           反弹起来最严重
> >           只要老师不管
> >           学生会翻了天
> >           这个例子大概已经说到烂了吧
>        学生会不会自动自发,那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
>        而不是有没有"效率"的问题。
         有个看法叫做成功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学生的强烈反弹
         似乎很接近失败

--
  Origin:  彰化师大生物系□吟风.眺月.擎天岗  micro.bio.ncue.edu.tw 
  Author: dd125-233-72-118.dynamic.hinet.net 发表
Thu May 10 03:20:1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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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17
吃我滴滴
发信站: 吟风.眺月.擎天岗 (micro.bio.ncue.edu.tw )
※ 引述《goteny@kkcity.com.tw (goteny)》之铭言:
>     无耻教师,不得体罚学生。
>     无耻教师 若能 守法守纪,台湾才有未来。
      XD~~
      多少老师秉持著佛心
      满腔热血的去当老师教学生
      几天课上下来
      结果还是打吧处罚吧
      这是现实

--
  Origin:  彰化师大生物系□吟风.眺月.擎天岗  micro.bio.ncue.edu.tw 
  Author: dd125-233-73-140.dynamic.hinet.net 发表
Thu May 10 20:58: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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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18
LJY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dd.bbs@micro.bio.ncue.edu.tw (吃我滴滴)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如果我说老鼠放在迷宫用电老鼠来做实验,
> >             你不会又说我把小孩当成老鼠还是低等生物吧?
>               那就看你会不会把小孩子丢进迷宫里电□
>               这个大概是恐怖电影中才会拨出的片断吧

           那麽看你的言论,我是否可以解读成
           "在你的眼中,狗是可是尽量打的动物"

> >        学生会不会自动自发,那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
> >        而不是有没有"效率"的问题。
>          有个看法叫做成功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          学生的强烈反弹
>          似乎很接近失败

         一般讲"效率"是指达成一个目标的方法中
         需要的时间越短称做越有效率。
Thu May 10 22:46:2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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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19
LJY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实验一定要我自己做吗?
> >   不信你自己去做做看。
> 既然没做过实验也只是说说而已,
> 况且用行改就好了干嘛还要打?

    我没做过不代表别人没做过,而且我还亲眼看别人做过。
    这种常识你上网查就有了。

> > 你说这个猫证明了"用打的是无法训练狗大小便"是吗?还是反证"打是负曾强"
> > 不管你们老师对猫用什麽方法,最多也只能证明"猫可以不用打就训练大小便"
> 就是证明这个阿                               ^^^^^^^^^^^^^^^^^^^^^^^^
> 你说的用打的方式是证明"打是可以训练狗大小便"
>       我只是要证明"不用打也可以训练狗大小便"
> 并不是"用打的是无法训练狗大小便"
> 我完全没提到这个
> 不知道谁要修逻辑

  你既然用"反证"这个词就是表示你的证据可以反驳或推翻之前的证据。
  拿两个不底触的标题说是"反证"?反驳什麽?

> > 拿来反证"打有没有负增强的效果"
> 看到这里还是觉得你不懂什麽叫做负增强
> > 一点关系也没有。
> > 阁下先修一修逻辑吧。唉。
Thu May 10 22:55:5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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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20
SatisfyKS
发信站: 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在 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 的文章中提到:
> > 既然没做过实验也只是说说而已,
> > 况且用行改就好了干嘛还要打?
>     我没做过不代表别人没做过,而且我还亲眼看别人做过。
>     这种常识你上网查就有了。
缺德的东西我不想看
> > 就是证明这个阿                               ^^^^^^^^^^^^^^^^^^^^^^^^
> > 你说的用打的方式是证明"打是可以训练狗大小便"
> >       我只是要证明"不用打也可以训练狗大小便"
> > 并不是"用打的是无法训练狗大小便"
> > 我完全没提到这个
> > 不知道谁要修逻辑
>   你既然用"反证"这个词就是表示你的证据可以反驳或推翻之前的证据。
>   拿两个不底触的标题说是"反证"?反驳什麽?
你尽管去打吧
> > 看到这里还是觉得你不懂什麽叫做负增强


--
  Origin:  国立台湾师□大学□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Author: oth80002 59-120-214-147.HINET-IP.hinet.net 发表
Thu May 10 23:00:2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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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21
LJY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 的文章中提到:
> > 我只说这是个"理论",可没有评论它是不是最好的方法
> > 我想你是没注意到这一点吧。
> 你直接说你支持还是反对体罚比较快

    我为什麽非用你的二分法不可?

> >   再来不知道我那一句话是说"立刻有效果一定最好"?
> >   难到现在国文的逻辑是"慢慢有效果" 比 "立刻有效果" 要有"效率"吗?
> >   不知谁该去修国文。
> >   另外。给他一条鱼先别饿死,再有力气去拿钓竿学钓鱼
> >   总比总比拿了钓竿先饿死好。
> 爱辩

    你还没回答我是那一句话表示"立刻有效果一定最好"?

> >   我说"老板可以直接开除员工就好",
> >   等於我说"老师可以直接开除学生"?
> >   还有你不知道高中以上可以退学吗?
> >   你真的国文有级格吗?
> 要是每个老师都这样把学生退学,
> 还不是一堆人来抗议,
> 倒楣的还不是老师?
> > 照我这麽一说? 後面都是你自己说的吧。
> > 你怎麽不说"有些处罚比打更痛"?
> 所以呢?
> 你就只在体罚的□围□面打转,
> 我又不会用到体罚,
> 干嘛讨论这个?

  阁下一而再的把我的话自行解释一堆东西,而且还是用最极端的方式去解释。
  然後自己再骂个一堆。然後要我去背书回答你衍生的出问题。现在又说我只
  在体罚□打转。你自己看看写了一堆体罚的东西是你吧。

  还没回答 我什麽地方说要开除学生?
  还有,说"高中以上可以退学" 为什麽就变成每个老师都把学生都退学的意思?



> >   一定要你修的"行为改变术"才可以用正负增强吗?
> >   就算是这样,你用再怎麽漂亮的名词去包装,
> >   骨子□还是离不了威胁利诱的□畴。
> 就叫你去看书你不听,
> 就是脱离了才叫你去看。

  你既然是有修课的专家,那你就举个例子出来给你所谓的外行人
  看看,那个增强是脱离威胁例诱的□畴。不要只拿"去看书"来反驳
Thu May 10 23:28:3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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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22
LJY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marksee@kkcity.com.tw ( )》之铭言:
> 可是"行改"应该是充分否定体罚的,
> 许多课本中的实验都是这麽写的,
> 有些实验者会为了去验证体罚的不适当,
> 在实验中前半段施行体罚,
> 後半段以其他方式增强行为,
> 课本中诸多例子都导出以其他方式增强的效果比较好。

  这位专家,
  你的课本实验 半段是有多长时间 ?  效果好是什麽东西的效果好 ?
  其它方式是指是什麽。
  能不说清楚一点。

  有没有比较过 高压怀柔同时并用阿 ?
  有没有比较过 同一个方法用不同老师来做,效果有没有不一样阿?
  "同一个老师与方法"对"不同背景的学生"有没有什麽不一样?
  还是有交叉分析的结果。

  有的话,不要小气。提供一下资料吧。
Fri May 11 00:05:3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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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23
SatisfyKS
发信站: 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在 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 的文章中提到:
> > 可是"行改"应该是充分否定体罚的,
> > 许多课本中的实验都是这麽写的,
> > 有些实验者会为了去验证体罚的不适当,
> > 在实验中前半段施行体罚,
> > 後半段以其他方式增强行为,
> > 课本中诸多例子都导出以其他方式增强的效果比较好。
>   这位专家,
>   你的课本实验 半段是有多长时间 ?  效果好是什麽东西的效果好 ?
>   其它方式是指是什麽。
>   能不说清楚一点。
>   有没有比较过 高压怀柔同时并用阿 ?
>   有没有比较过 同一个方法用不同老师来做,效果有没有不一样阿?
>   "同一个老师与方法"对"不同背景的学生"有没有什麽不一样?
>   还是有交叉分析的结果。
>   有的话,不要小气。提供一下资料吧。
回答你三篇的所有内容
去看书 看完再说 不然在讲下去也没意义
你还没看就来回我 我就不回了

--
  Origin:  国立台湾师□大学□精灵之城  bbs.ntnu.edu.tw 
  Author: oth80002 59-120-214-147.HINET-IP.hinet.net 发表
Fri May 11 00:48:1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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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24
吃我滴滴
发信站: 吟风.眺月.擎天岗 (micro.bio.ncue.edu.tw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在 dd.bbs@micro.bio.ncue.edu.tw (吃我滴滴) 的文章中提到:
> >               那就看你会不会把小孩子丢进迷宫里电□
> >               这个大概是恐怖电影中才会拨出的片断吧
>            那麽看你的言论,我是否可以解读成
>            "在你的眼中,狗是可是尽量打的动物"
             重点不是被打的物种
             而是被打的实验品
             是器材不是宠物
             你还是继续去打狗和电老鼠吧
> >          有个看法叫做成功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 >          学生的强烈反弹
> >          似乎很接近失败
>          一般讲"效率"是指达成一个目标的方法中
>          需要的时间越短称做越有效率。
           那就是至少要成功会成功才谈得上是效率
           否则就是做无用功
           让学生有效率的走向成功之道
           这可是教学的艺术
           一般来电影中看的到

--
  Origin:  彰化师大生物系□吟风.眺月.擎天岗  micro.bio.ncue.edu.tw 
  Author: dd125-233-73-140.dynamic.hinet.net 发表
Fri May 11 20:39:4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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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25
LJY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回答你三篇的所有内容
>去看书 看完再说 不然在讲下去也没意义

 怎麽? 难到内行人只会推给"去看书"来回答? 原来这就是当"内行人"的诀窍是吗?

 那我这个外行人就用 Google 查几篇网页给你,顺变 Service 贴上一部份内容

http://www.socialwork.com.hk/artical/kid/newpage5A-04.htm

标题:行为改变技术的原理与应用

部份内容:

二、正增强作用

    奖赏是教育上的金科玉律,守规矩的学生会得到鼓励,所以更乐於守规矩。小女儿跟
妈妈到超市买东西,表现顺从与合作,妈妈说:「你很乖,去买乖乖吃」,以此经验,类
推到下回再到超市或上街购物的同样表现。正增强作用对不正常的人也有效。有一植物性
白痴,躺在床上十八年未学任何动作,实验以甜牛奶注入口中,仍可训练举右手垂直。另
一强壮白痴,以口香糖为增强物,训练吞食药丸。都是成功的例子


   这不就是在拿糖在利诱吗?

三、负增强作用

    负增强是一种威胁,但尚未执行;若不当行为一发生,立刻执行威胁,就是处罚。换
言之,负增强是免於受制裁或痛苦的威胁,而增强目标行为,做出合格行为,以脱离痛苦
厌恶的情境。负增强作用的语法是:假如不..,就要..。(例:假如不写作业,就要取消
下课时间来写作业。)

   内容直接表明了就是威协


http://wcs.dgps.kh.edu.tw/wcs/text/%E6%95%99%E8%82%B2%E5%AD%A9%E5%AD%90%E7%9A%84%E5%8E%9F%E5%89%87%E8%A9%B2%E5%A6%82%E4%BD%95%E8%A8%82%E5%AE%9A%E2%94%80%E8%AB%87%E8%A1%8C%E7%82%BA%E6%94%B9%E8%AE%8A%E6%8A%80%E8%A1%93.htm
标题:让孩子学习负责任—再谈行为改变技术

部分内容:

当孩子出现正向行为时,应给予「正增强」(赞美、奖励、或是满足孩子的需求等),那麽
此正向行为才会持续出现,并增加出现的次数;当孩子出现负向行为时,应给予「负增强
」(训斥、惩罚、或是不满足孩子的需求等),

  用小孩的需求(赞美讲励)来利诱
  或是"不满足需求"来威胁。


http://72.14.235.104/search?q=cache:2UQDzYwyAdsJ:163.21.111.100/book_ul%255C27%255C550%255C%E4%B8%8B%E8%BC%891.pdf+%E6%95%99%E8%82%B2+%E8%B2%A0%E5%A2%9E%E5%BC%B7&hl=zh-TW&ct=clnk&cd=19&gl=tw
标题:九十五年度特殊教育在职进修课程 特殊教育教师专长课程研习计画。
部份内容
正增强: 以增强物的实施来激励个体表现某一行为。
负增强: 在行为发生後,以中止不愉快或惩罚的方式来强化个体的行为。

    还不是在威胁利诱。


请问你这为修过行改的老师,写这些网页的内容是不是都是你所谓的"外行人"?
Fri May 11 21:03:5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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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26
LJY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bbs.cis.nctu.edu.tw )
==> 在 dd.bbs@micro.bio.ncue.edu.tw (吃我滴滴)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重点不是被打的物种
>             而是被打的实验品
>             是器材不是宠物
>             你还是继续去打狗和电老鼠吧
                    ^^^^

           这位先生,你好像很喜欢给人扣帽子
           麻烦你把原文看仔细点。我什麽地方说到"我做过"这些事?
           你非要把我说的好像一直在做这这件事?
           我要是说"甘乃迪是被暗杀的",
           你是不是还要回一个"继续去暗杀吧"

>          那就是至少要成功会成功才谈得上是效率
>          否则就是做无用功

           那很好,麻烦你回去看看当初的原文,
           "最快见效" "最没效率"
           再怎麽样慢也达到了成功
           不过原本的矛盾还是存在。
Fri May 11 21:58:0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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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27
Who am I?
发信站: KKCITY (kkcity.com.tw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在 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 的文章中提到:
> 厌恶的情境。负增强作用的语法是:假如不..,就要..。(例:假如不写作业,就要取消
> 下课时间来写作业。)
>    内容直接表明了就是威协
> http://wcs.dgps.kh.edu.tw/wcs/text/%E6%95%99%E8%82%B2%E5%AD%A9%E5%AD%90%E7%9A%84%E5%8E%9F%E5%89%87%E8%A9%B2%E5%A6%82%E4%BD%95%E8%A8%82%E5%AE%9A%E2%94%80%E8%AB%87%E8%A1%8C%E7%82%BA%E6%94%B9%E8%AE%8A%E6%8A%80%E8%A1%93.htm
负增强不是处罚,他混淆了。

负增强依旧是增强,该举的例子是:「假如你今天把这份功课写完,那就不用练钢琴」
练钢琴是小孩子厌恶的事物,为了鼓励小孩子做到,所以把它不爱的东西移开。

这是依据张春兴老师教育心理学辞典的定义所写的,我人不在台湾所以手边没书,
无法引原文,希望有书的版友帮个忙。



> 标题:让孩子学习负责任—再谈行为改变技术
> 部分内容:
> 当孩子出现正向行为时,应给予「正增强」(赞美、奖励、或是满足孩子的需求等),那麽
> 此正向行为才会持续出现,并增加出现的次数;当孩子出现负向行为时,应给予「负增强
> 」(训斥、惩罚、或是不满足孩子的需求等),
>   用小孩的需求(赞美讲励)来利诱
>   或是"不满足需求"来威胁。
> http://72.14.235.104/search?q=cache:2UQDzYwyAdsJ:163.21.111.100/book_ul%255C27%255C550%255C%E4%B8%8B%E8%BC%891.pdf+%E6%95%99%E8%82%B2+%E8%B2%A0%E5%A2%9E%E5%BC%B7&hl=zh-TW&ct=clnk&cd=19&gl=tw
> 标题:九十五年度特殊教育在职进修课程 特殊教育教师专长课程研习计画。
> 部份内容
> 正增强: 以增强物的实施来激励个体表现某一行为。
> 负增强: 在行为发生後,以中止不愉快或惩罚的方式来强化个体的行为。
>     还不是在威胁利诱。
> 请问你这为修过行改的老师,写这些网页的内容是不是都是你所谓的"外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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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师体罚学生,赔偿金却是全民买单!
#28
Jardins sous la Pluie
发信站: 椰林风情 (bbs.ntu.edu.tw )
==> oth80002.bbs@bbs.ntnu.edu.tw (SatisfyKS) 提到: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
> >         身体伤害做手段就不可以变成一个理论吗?
> >         训练狗不要在家□随地大小便也一样是用打的。
> >         这就是负增强的理论也是证据。
> >                 ^^^^^^^^^^^^^^   ^^^^^^^^^^^^^
> >                真是奇怪的逻辑,明明最快见效却又要说最没效率。
> >         老板直接开除你就好了。
> >         有些欺负人的方式比用体罚还恐怖。心理的伤未必比肉体轻。
> >         负增强与正增强 简单的说就是 "威胁" 与 "利诱"
> 直接回答你上面的问题好了
> 行为改变技术里面的确有提到用伤害身体做为手段,
> 说他是理论也没做,
> 就是"用伤害身体(体罚)来修正学生的错误行为"
> 我可以保证在行为改变技术里面有提到这个理论,
> 但是行为改变技术也明确到告诉我们这个是"最烂的方法"

    大笑三声?我才要大笑三声。
    还是说你非得要我拿一堆文献出来压人你才会觉得爽?:p
    行为改变技术正是我授课的课程之一,你要跟我谈文献?!

> 我想你是没注意到这点吧
> 再来,立即有效果一定最好吗?
> 我想用一句话就可以很简单说明了,
> "给他一条鱼,不如给他一只钓竿"
> 如果这句话还看不懂涵义,麻烦连国文一起重修
> 就只有第三题说对了,
> 是阿是你自己行为不对,
> 老板是可以直接开除阿,
> 那教育呢?你要开除学生?
> 回答阿!你从小到大没有犯过错?
> 不想为难老师的话你自动退学好了

    跟开除与退学有什麽关系?

> 第四题同上,
> 心□的伤害是比肉体深,
> 照你这麽一说,
> 体罚还是要继续的,
> 因为他反而是一种伤害比较轻的作法?
> 心灵的伤害和肉体的伤害都是可重可轻的,

    你在说什麽?你觉得「伤害」是一种手段?
    教育可以用「伤害」作为手段?你是想直接陷老师於不义是不是?
    若你要谈体罚,也该好好想想一些赞成体罚人士对於体罚的「教育目的」在哪里,
    而「教育目的」的本身包不包括「伤害」在内。提示到这里应该很清楚了。:p

> 如果以一定要强调"别人要欺负你"这种意外,
> 那你也说对了。
> 最後,我这真的是笑翻了,
> 负增强叫做"威胁"???
> 正增强叫做"利诱"???
> 去看书啦,我们在说什麽你都不知道,
> 是要怎麽跟你沟通?

    不知道是谁要看书呢?*^^*
    正增强,负增强,处罚,消弱,
    你真的懂其中的区别?你真的了解什麽是处罚什麽是体罚?
    我看你的了解跟人本差不多吧。
    言尽於此,我没义务花我的时间去跟一个不求甚解的人聊太多,加油罗。^^
Sat Jun 9 04:50:3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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