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格物致知」解释的历史迁变
《大学》「格物致知」的真正意涵,已是儒学思想史上的千古之谜。从最早为
《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学者,已经争论了一千馀年,至今仍
无定论。晚明刘宗周《刘子全书.卷38》〈大学杂言〉就说:「格物之说,古今聚
讼有七十二家」;而由刘宗周至今,又历三百馀年,更增加了许多不同见解。关於
中国历代学者对於「格物致知」的观念争议,因为早就已有一些学者详细论述,所
以本文只是概略叙述儒学历史上的几个主要观念内容;读者若要得知争议详情,可
以参考毛子水的〈「致知在格物」:一句经文说解的略史〉(《毛子水全集》学术论
文分册,页232-250;原刊於《辅仁学志》1982.6.第11期)、张铁君的〈我国思想史
上的心物论战〉(《学宗》第五卷四期)、赵泽厚的《大学研究》第五章〈八条目与
本末〉第一项〈格物〉页199-265(台湾中华书局.台北.1972)。以下就在解释「格
物致知」的正确意涵以前,先简略例举一千馀年来儒学界的主要各家解释:
【郑玄】东汉:《大学注》『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於善深,则来善物
。其知於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
【李翱】唐朝:《复性书》『物者,万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
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於物者,是致知也。』
【程颢】北宋:《程氏遗书》『格、至也。穷理而至於物,则物理尽。』『物
来则知起,物各付物,不役其知,则意诚不动。意诚自定,则心正,始学之事也。
』
【司马光】北宋:《致知在格物论》『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
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於莫之知;富贵
□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格,犹□也、御也。能□御外物,然後能知至道矣
。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
【程颐】北宋:《程氏遗书》『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穷
其理然後足以致之,不穷则不能致也。』『格,至也,谓穷至物理也。』『问:“
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曰:“不拘,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
以热,水之所以寒。至於君臣、父子之间,皆是理。”』『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
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有迁迷,而不知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物,
犹事也。凡事上穷其理,则无不通。』
【朱熹】南宋:《大学章句》『格,至也。物,犹事也。穷推至事物之理,欲
其极处无不到也。』『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
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穷,故其知有未尽也。
是以《大学》始教, 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 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
以求至乎其极。至於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精粗无不到,吾心之
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
此谓知之至也。』、《大学或问》『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
,极至之谓。如「格於文祖」之格,言穷之而至其极也。』
【陆九渊】南宋:《象山全集》『天之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
有是理,心即理也。』『此理本天之所与我,非由外铄。明得此理,即是主宰。真
能为主,则外物不能移,邪说不能惑。』『心不可泊一事,只自立心,人心本来无
事胡乱。彼事物牵去,若是有精神,即时便出便好;若一向去,便坏了。格物者,
格此者也。伏羲仰象俯法,亦先於此尽力焉耳。不然,所谓格物,末而已矣。』『
学问之初,切磋之次,必有自疑之兆;及其至也,必有自克之实;此古人格物致知
之功也。』
【黎立武】南宋:『物有本末,指心、身、家、国、天下而言。事有终始,指
格、致、诚、正、修、齐、治、平而言。由心身而推之天下,自本而末也。由平治
而溯至格物,终必有始也。』『格物即物有本末之物,致知即知所先後之知,盖通
彻物之本末,事之终始,而知用力之先後耳。夫物,孰有出於身心家国天下之外哉
!』
【王阳明】明朝:《大学问》『「致知」云者,非若後儒所谓充扩其知识之谓
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
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
良知明觉者也。』『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
,正也,正其不正以归於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於正者,为善之
谓也。夫是之谓格。』、《古本大学旁释》『心者身之主,意者心之发,知者意之
体,物者意之用。如意用於事亲,即事亲之事,格之必尽。夫天理则吾事亲之良知
,无私欲之间,而得以致其极。知致则意无所欺,而可诚矣;意诚则心无所放,而
可正矣。格物如格君之格,是正其不正以归於正。』、《传习录》『格物是止至善
之功,既知至善,即知格物矣。』『「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
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
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於正也。』『无善
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答
聂文蔚书》『随时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
【王艮】明朝:『格如格式之格,即後□矩之谓。吾身是个矩,天下国家是个
方,□矩,则知方之不正,由矩之不正也。是以只去正矩,却不在方上求,矩正则
方正矣,方正则成格矣。故曰物格。吾身对上下前後左右是物,□矩是格也。』『
物格知至,知本也;诚意正心修身,立本也;本末一贯,是故爱人治人礼人也,格
物也。不亲、不治、不答,是谓行有不得於心,然後反己也。格物然後知反己,反
己是格物的功夫。反之如何?正己而已矣。反其仁治敬,正己也。其身正而天下归
之,此正己而物正也,然後身安也。』
【瞿汝稷】明朝:『射有三耦,耦凡二人,上耦则止於上耦之物,中耦则止於
中耦之物,下耦则止於下耦之物。画地而定三耦应止之所,名之物也。故《大学》
言物是应止之所也。格,至也。格物也者,至於所应止之所也。』
【□益智旭】明朝《□益大师全集19》〈大学直指〉:『正其心者,转第八识
为大圆镜智也,诚其意者,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也,致其知者,转第六识为妙观察
智也,格物者,作唯心识观,了知天下国家,根身器界,皆是自心中所现物,心外
别无他物也。』
【憨山德清】明朝《梦游集.卷四十四》〈大学纲目决疑〉:『物即外物,一
向与我作对者,乃见闻知觉视听言动所取之境。知即真知,乃自体本明之智光。』
『格即「禹格三苗」之格;谓我以至诚感通,彼即化而归我。所谓至诚贯金石,感
豚鱼;格也。』『以妄知用妄想。故物与我相□格。……。向之与我□格者,今则
化为我心之妙境矣!物化为知,与我为一。其为感格之格,复何疑问。』
【孙奇逢】清朝:『吾性之理,本之於天,具之於心,涵而为纯一之体,发而
为灵明之用,其灵明之发而为最於一之念者,则良知是也。即良知之发,而识吾性
之真,因推极其良知之用,以复还吾性之体;是王子良知之说,正有合於吾性,而
不可以非者也。吾性之理,本之於天,具之於心,统而为彝伦之大,散而为万事万
物之理,是万事万物之理,即吾性之所存也。本吾性之理,以格万事万物之理。穷
万事万物之理,而益明吾性之理,是朱子即物穷理之说,亦有合於吾性,而不可以
为非也。盖王子得吾性之要,朱子得吾性之全。不得其要,则泛滥而无本;不得其
全,则缺略而不该。然所谓要者,即所以主宰其全,非於全理之外,而别有所谓要
。所谓全者,即所以统具乎其要,非於要理之外,而别有所谓全,是吾所谓归於一
者也。』
【颜元】清朝:『格物之格,王门训正,朱门训至,汉儒以来,似皆未稳。元
谓当如史书「手格猛兽」之格,「於格杀之」之格,即孔门六艺之教是也。』『周
公以六艺教人,正就人伦日用为教,故曰「修道谓教」。盖三物之六德,其发见为
六行,而实事为六艺,孔门「学而时习之」即此也;所谓「格物」也。』
东汉郑玄乃是《大学》的最早注释者;他所谓的「知於善深,则来善物」「知
於恶深,则来恶物」,乃是先有「知」而才来「物」,完全颠倒了「格物致知」—
先「格物」後「致知」—的顺序,所以不为後世学者所取。其後唐朝孔颖达所作《
礼记正义》也只是循著郑玄之说,再加以解释,也不为後世学者所取。後世对於「
格物致知」的解释,影响最大的两家,也正就是宋明儒学的两大流派—程朱理学与
陆王心学—,分别以朱熹与王阳明的解释为其代表。
创始理学的程颐,其实并没有明确解释「格物致知」,只是大略认为“人被事
物所迁迷,因而夷灭天理,所以就要穷究事物,以通达事理”;所以程颐的弟子吕
蓝田、谢上蔡、杨龟山、尹和靖、胡文定、胡五峰等,後来又都各自立说,来发挥
诠释「格物致知」。朱熹自认继承程颐之说,也就批判了这些说法。因而仅是程朱
理学一系,对於「格物致知」就有许多不同见解。朱熹承接程颐之说而发扬光大,
认为「格物致知」就是“穷究事理以得致知识”。然而“得致知识”何以能够「诚
意正心」?而且何以确能穷极事物之理?所以朱熹此说早已为明清学者所垢病不已
。
创始心学的陆九渊,其实并没清楚说明「格物致知」的字义,只是含混说「格
物者,格此者也。」;而以其「心即理」主张的功夫,来说明「格物」就是要“立
心而不被事物胡乱牵去”。明朝陈献章与湛若水承继了陆九渊之学,而以虚为基本
,以静为门户,以自得为归旨,而静坐求寻心与理的「凑泊吻合处」。王阳明则开
创「致良知」之说,将「致知」解释为「致良知」;而「格物」就解释为相通於「
正心」「止於至善」的“端正心事”。然而“格物致知”既是《大学》八条目之本
,自有层次关系,怎可将其与「正心」「止於至善」混为一谈?王阳明之说,混淆
了《大学》的体系层次,造成一些难以说通的问题,所以被清儒所批判。而王阳明
的弟子们,後来也又各立其说,例如王艮将「格物」对应於「□矩之道」。王学末
流最後多是沦为空虚狂禅,更受清儒痛斥。
清朝孙奇逢则乃合并心学与理学之说,以王阳明之说为体,以朱熹之说为用,
而建立其自认为一贯的「格物致知」之说;但其强行连贯两家之说,实是牵强附会
。而清初实学学风提倡「经世致用」,颜元就将「格物」解释为“亲手操作”儒学
术艺;但这种解释显然不合《大学》体系层次,所以并未被广泛接受。
其馀各家虽并未涉及儒学思潮主流,但也是种类繁多,各执其词。南宋黎立武
将「格物」解释为“穷究《大学》的内容义理”。明末瞿汝稷将「格物」解释为“
达至所应止之境”,即通於「止於至善」。而明朝也有许多佛教学者,为了捍卫佛
法而强行以《大学》词句来附会佛教观念,例如□益智旭大师就将「格物」附会解
释为他所谓的“唯心识观—观一切物皆是自心所现”。总之,理学兴盛以来,《大
学》已有上百家的各种解释,多与宋明理学有所相关,此处只能择其要者,加以简
略说明。
而在理学兴盛之前,唐朝李翱与宋朝司马光,乃有不涉理学观念的素□解释。
李翱继承了郑玄「格物」的字义,将「格物」解为“来物”,但却又自行加上静坐
观心的经验,而强调“物来之时,内心要昭昭明辨,不应於物”;其说类似於陆九
渊的看法。司马光则是将「格物」解释为“抵御外物”,而使人心不为物欲所迷;
其说类似於王阳明的看法。
以上就是关於「格物致知」的一些主要思想流派及例示;若要更为详细的说明
,可以参考前述相关资料。「格物致知」之所以难於解释,而使儒学界争论达千馀
年。首先是因为「格物致知」涉及了心性修为的根本基础,超越了先秦儒家的思想
深度,而通於先秦道家之学;而宋儒理学兴起後,儒家学者往往贬斥道家与佛家,
所以也就难以理解其原始意涵。其次是因为「格物致知」的字义训诂难以适当,以
致於不能适切解释字义;这也是因为缺乏相关《大学》作者意旨的文献,可供证明
「格物致知」的正确意义。在儒学历史上宋儒为排佛道两家,程颐首先歧出道统而
自创「理」以取代「道」,而朱熹更是无视史录记载而硬要认为“孔子访周所拜见
的老子,并非道家老子,而是另有其人”。朱熹将《礼记.大学》的原文内容拆分
为〈经〉一章与〈传〉十章,而变动文句段落以後,又增加了考据原义的困难;以
後诸儒各家解释,更是往往各自随意发明而强行解释,遂就造成至今儒学思想上的
千古疑案,正对应了《庄子.天道》所述感叹:
「是故内圣外王之道,□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
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後世
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