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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 <我可能不会咬你>01
#1
页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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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都要从那神□的三十公分说起。
        
  周日下午,阳光普照,将桃园青埔棒球场晒成了金黄色闪耀的圣殿,此处已被满载的
球迷呼喊声淹没,大家手持加油棒,放开平日的矜持和郁闷,尽情呼喊,为热爱的球员加
油。这就是棒球,一股凡人无法挡的魅力,从扇形球场释放,席卷了所有棒球痴、棒球狂
的心灵。
        
  不过,对坐在外野看台、戴著紫色99号棒球帽、脸上挂著MIB星际战警墨镜、肤色有
些苍白的胖男生郑虏什来说,球赛胜负并不重要,棒球魂在何方也无所谓。他最在乎的,
是坐在旁边的清秀女孩哈丽莎。
          
  没错!就是哈丽莎这个名字。一开始玩「劲舞团」认识时,郑虏什还以为,这女生只
是随便丢给假名,没想到,当他用google查询後,才发现她所言不假,名字是真的;读北
一女也是真的;在沙滩戏水的清凉泳装照片,当然也是真的。
           
  嗯!郑虏什很确定,他和哈丽莎的交往,马上就能列入经典名著《暮光之城》所描绘
的爱情史诗□畴了。他是无所不能的血真族,英挺帅气,她是浪漫纯真的人类,柔情万种
,他和她,将会天雷勾动地火,为世间留下全新的爱情篇章。
          
  「你在发什麽呆啊!义大神全开炮罗!」哈丽莎娇媚的语气,唤醒了正在发梦的郑虏
什。
         
  哈丽莎站起身,拿出手套,准备争夺全垒打球,在她附近的球迷,也有相同的动作。
       
  「原来是义大神全林益全啊!佩服佩服!」郑虏什还是待在座位上,但眼睛却直盯哈
丽莎那双被黑色丝袜包住的修长美腿。
        
  郑虏什立刻拿出手机,对准哈丽莎的美腿,按下按键。嗯!这算是第一百个女生了。
他和那些偷拍女生底裤的变态狂不同,至少,他是光明正大的拍,周遭的球迷,都是最好
的见证者。
        
  不过,根本没有人注意到郑虏什奇怪的举止。小白球逐渐靠近,大家伸出手套,眼神
写著渴望。
           
  「啊!」球终於来了,不过,人人除了大叫,只有感叹自己接杀空气。
         
  一只结实的手臂,忽然伸出,挡在哈丽莎面前,光用手指,就接住了球。
          
  「哇!」哈丽莎很佩服,这个徒手接球的家伙,一身蓝白相间篮球背心加短裤,留著
落腮胡,绑了马尾,还有毛茸茸的胸膛,十足粗犷的形象。
           
  哈丽莎直望他深邃的眼神,只感到电流在全身窜动。
       
  「这个送□。」落腮胡男直接将球放在哈丽莎的左手掌心上,还不忘抚摸她的手指头
。
       
  「什麽?」哈丽莎和郑虏什异口同声。
         
  「FxxK!」眼见接不到义大神全的全垒打球,其他男球迷只能在心中,默默问候落腮
胡男的列祖列宗是否无恙。
      
  郑虏什直觉的站起来,显然的,他从男人的直觉来判断,这个全身是毛的家伙,八成
是狼人没错,也八成看上未来会躺在他家房间床上的北一女老婆,他绝对无法容忍!如果
传出去,他绝对会被当成是血真族的耻辱,从此像割地赔款的满清政府一样垂头丧气,变
成一只货真价实的「鲁蛇」,就是英文的「loser」,一个输家,那就太惨了!
       
  「以□的身手来看,我想,□一定是棒球迷了,送给□,相信□和□男朋友,一定会
很开心的。」落腮胡男说时,也向郑虏什致意。
        
  「他不是我男朋友啦!」哈丽莎望了郑虏什一眼,「我们只是普……我是说……只是
朋友而已。」
         
  听到哈丽莎这麽说,郑虏什心里凉了半截。
       
  怎麽可能只是朋友呢?这怎麽可能?
        
  郑虏什绝不会忘记,他和她用Skype聊天时,她所谈到的梦想,要去澳洲打工渡假、
要照顾流浪狗、要去北大念书、以後要成为促进各种族和平相处的亲善大使。她必定是把
他当成知已,才会经常聊到昏天暗地,为什麽,现在却「只是朋友」?
          
  「那好,享受比赛唷!尤其是那位Manny Ramirez……」落腮胡男欲言又止。
     
  「Manny怎麽了?」哈丽莎的好奇心被勾起了。
       
  「是你老公吗?美职大联盟有传闻,Manny是狼人,力大无穷,所以才能打那麽多只
全垒打,创下一连串的丰功伟业。Manny很粗壮,毛发又浓又密,和你很搭唷!不知你是
攻还是受?」郑虏什在心里接话,他的个头,和落腮胡男相比,差了不少,他绝不会当面
开玩笑。  
       
  「呵!」落腮胡男并未回答,随即走开。
         
  不过,哈丽莎还是直望落腮胡男雄厚的背影出神。在外野观众席的最上方,一位金发
碧眼,身穿名牌服饰的潮男看到此景,嘴角微微上扬。
          
  「林益全很厉害呢!现在已经是中职全垒打王、打点王、打击王,比赛结束後,我可
以带□找他签名!」郑虏什想把哈丽莎的注意力拉回来。
              
  「我有点饿了。」
          
  「呃……□要吃什麽?」现在,就是郑虏什发挥体贴特质的时刻。
         
  「都可以罗!」
            
  郑虏什只好赶紧移动,来到小吃摊位附近。球场有不少美食可买,他一时之间,拿不
定主意。
            
  不过,郑虏什忽然觉得,当下好像被某种神秘力量吸引,带领著他,排在一位金发潮
男的後面。
           
  「听说,这家碳烤鸡排很好吃。」金发潮男立刻转头,向郑虏什□聊。
          
  「你会说中文啊!」郑虏什觉得,这位金发潮男,要比刚才那位乱把妹的毛茸茸家伙
,来得亲切友善多了。
           
  「嗯!我从土耳其来这边,就是要学中文的。」
            
  郑虏什不禁佩服这位金发潮男,中文说得如此标准,不像是初学者。
           
  「土耳其?那边是踢足球的吧!还是摔角?你对棒球也有兴趣吗?」郑虏什问。
           
  金发潮男笑了笑,本来要回答,不过,两位满脸横肉的男子,却插在他面前,摆明不
想排队。
          
  「先生,我先来的。」金发潮男客气的,对两位插队的男生说。
          
  两位男生转过头,想秀出腰间的枪,代表他们是道上人物,想插队就插队。不过,这
两位一见到金发潮男坚毅锐利的眼神,腿立刻软了,全身上下开始发热,头顶甚至还冒烟
。
          
  金发潮男只用眼神比了右边,两位男生好像小狗般向右狂奔,不敢吭一句。而他们头
上冒的热气,也逐渐消散。
            
  郑虏什目睹此景,想到电影《赌神》也有类似的一幕,周润发同样用眼神盯,就让两
双狼犬吓到抽腿狂奔。在球场,竟然也会上演此景。
          
  「公海到了。」金发潮男冒出一句。
          
  「什麽?」郑虏什愣住。
          
  「你知道吗?看电影是学中文的好方法,我最近在看《赌神》,就是周润发演的,里
面不是有这一句台词吗?」金发潮男自信的微笑。
         
  郑虏什觉得,金发潮男好像可以和他心灵感应,他想什麽,潮男就说什麽。这会不会
太恐怖了?他可不想认识男朋友啊!
         
  就在郑虏什东想西想的时刻,金发潮男将一个装著鸡排的纸袋,递给他。
        
  「这个请你吧!一份够吧!你应该不吃鸡排才是。」
    
  「呃……」郑虏什无法否认。
        
  郑虏什手拿鸡排,和金发潮男边走边聊。
            
  「血真族都是喝血,不是吗?而且是特制的,要从人工制造的血精灵那边取得。如果
血真族不小心喝了人类的血,就会中毒身亡。」金发潮男完全说出,郑虏什天生的致命伤
。
        
  「啊!这你都知道了,所以说,我们血真族平常都很小心,只能去买人类提供的充气
娃娃,直接吸著喝。这都是政府制造的,如此一来,吸血安全有保障。」郑虏什颇为无奈
。
         
  从出生以来,郑虏什已经习惯,在现代社会里,血真族是属於被管制的种族,和其他
族一样,都要听人类的命令。这就是他只能读淡水一家叫做珑尊中学的原因,只有评□倒
数的私立学校,才能让血真族念。至於人类,就可以读最好的学校,像是建中、北一女、
台大、清大、成大、交大,国外的港大、东大、牛津、哈佛,全都只有人类能念,像他这
种废柴血真族,是想都不用想的。
          
  「不用太感伤,我相信,属於血真族的日子,终旧会来到。你知道吧!在工业革命前
的血真族,无论是男是女,每个都有三十公分的神器,所向披靡。只可惜,人类在那时全
面进行疯狂的基因工程改造,把血真族变成对他们无害的种族,虽然变得不太怕阳光,但
也失去许多能力,无法飞檐走壁,更无法吸取人类美味的鲜血……」金发潮男闪过狡黠的
目光。
          
  「等一下、等一下,这位……对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叫你……」郑虏什脑海里,浮现
重要的问题。
           
  「路西法。」 
            
  「路西法?这名字怎麽这麽熟?好像是基督教那边的,是不是啊!」
           
  「名字不重要,郑同学。」路西法保持笑容。
            
  「你怎麽知道我姓郑?」
           
  「或著是称你『虏什』,俘『虏』的『虏』,『什』麽的『什』,而不是网友喜欢讲
的,像动物的『鲁蛇』!」
         
  「哇!」被路西法指名道姓,郑虏什除了惊讶,也说不出完整的字句。
         
  发出「哇」声的,不只有郑虏什,还有外野观众。又一颗小白球,往全垒打墙直飞而
来,但距离郑虏什的所在位置,仍有一段距离。路西法高举左手,好像磁铁一般,让球改
变方向,朝他的手掌飞去。
          
  「啊!」对外野球迷而言,只能怪现场刮了怪风,竟然让一个老外接到棒球。
             
  「请。」路西法把棒球送给郑虏什。
       
  郑虏什接过球,有些讶异,棒球上竟然有签名,是英文的「Ichiro」。
          
  「铃木一朗?等一下,这全垒打不是胡金龙打的吗?就算是特别纪念球,先签好的,
也该是胡金龙签的啊!」郑虏什觉得,和路西法接触後,开始出现奇怪的事情。
        
  「你是棒球迷吧!应该知道很多一朗传说,像是他在移动日,可以打三只安打;首棒
首打席,就是满垒全垒打;那麽,他在打完全垒打後,球迷接到的球,上面立刻有他的签
名,也不用太意外了。」
         
  郑虏什不得不佩服,路西法虽然土耳其人,竟然有如此丰富的棒球素养,连一朗传说
都知道。
       
  「嗯!有道理。啊!对了……我只是想问你,那个三十公分神器,到底是什麽?我从
来没有听家里长辈或学校老师提过。」  
       
  「你这辈子,有想过去咬人吗?就像工业革命前,那时血真族对人类所做的那样?」
路西法反问。 
           
  「咬?你是说,那三十公分,是……牙齿?獠牙?」郑虏什从来没想过,这麽夸张的
景象,一张嘴,竟然就是惊骇的三十公分神器。
           
  獠牙有这麽长,不就和大象一样了?难不成,路西法是希望郑虏什从义大犀牛迷,跳
槽变成兄弟象迷?把妹的目标,也要改成象漾女孩?而不要和大义、唐基去抢犀晴女孩?
 
                       
    
   
2013/06/23 Sun 2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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