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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录]师大登山社对磐石风波函营建署之[声明]
#1
lili
发信人: verve.bbs@bbs.ntnu.edu.tw (欢迎加入登山社),
  国立台湾师□大学登山社  函

  机关地址:一○六  台北市和平东路一段一六二号
新闻联络人:教育系黄琬莉 ○九一九四○○○四四
            电子邮件信箱 sophia370@msn.com

正本受文者:内政部营建署、立法院蔡煌琅委员办公室
副本受文者:内政部营建署太鲁阁国家公园管理处、国立台湾师□大学

速别: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
发文字号:师大登山社(九三)体登字第○一○号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二月十七日

主旨:国立台湾师□大学登山社(以下简称本社)对於本社社员郭正彦(以下简称郭生)
      本月於奇莱磐石山区进行台湾水鹿生态调查研究风波,发表如左声明。

说明:本社发表左列四点声明,阐述本社对贵署所辖之太鲁阁国家公园管理处(以下简
      称太管处)处理此风波之立场。

  一、本社社员郭生系经合法程序申请入园进行学术研究获准,在郭生主动发出无需救
      援且表示其安全无虞的讯息後,太管处却多次主动动用公帑前往支援,迫使郭生
      必须中断长期学术研究计画,本社对此深表惋惜。

 二、针对太管处在此风波期间,未经查证下即数次对媒体发表错误声明,影响国立台
      湾师□大学相关单位与郭生之名誉,本社至表遗憾。

  三、对於太管处在已知天候恶劣并发布封山之行政命令後,在郭生安全无虞情况下,
      仍下令支援人员冒险上山,本社以为,若支援人员於此次行动中发生意外,则其
      後果将非社会所能承担。惟仍衷心感谢太管处与七位现场支援人员之努力,更对
      全体人员平安下山感到万幸。

  四、本社认为国家资源应用於救难行动应以专业判断为依据,若日後有类似情形发生
      ,盼国家搜救相关单位能先与山下联络人取得联系,并进一步确认山上讯息,俾
      使双方充分沟通取得共识,以不枉国家资源挹注之初衷。
精灵之城 Tue Feb 17 11:11:2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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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转录]师大登山社对磐石风波函营建署之[声明]
#2
EE89
发信站: 交大资工凤凰城资讯站 (bbs.csie.nctu.edu.tw )
※ 引述《verve.bbs@bbs.ntnu.edu.tw (欢迎加入登山社)》之铭言:
> 标题: 师大登山社对磐石风波函营建署之[声明]
> 主旨:国立台湾师□大学登山社(以下简称本社)对於本社社员郭正彦(以下简称郭生)
>       本月於奇莱磐石山区进行台湾水鹿生态调查研究风波,发表如左声明。

郭同学是以研究生而非山社社员的身份上山的吧,那麽郭
同学所属的系所,对此事件的态度又是如何呢?曾否发表
任何声明呢?
Wed Feb 18 10:18:4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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