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神,必须对神有一个起码的定义,定义错了,虽说是信有神,那有神
信仰,还是有问题的。
我们与人接触,他们也口口声声说相信有神,可是深谈之下,才发现他们的
有神观念,大有问题。
你相信有神,必须相信神也与人一样,有知(心思)、情(情感)、意(意
志)三方面。藉此他可以管理宇宙、他可以对人类降福降灾;没有这三方面,虽
称作神,仍然不是神。
有一种说法,「神是一种非人格的能量」(God is an impersonal power.)
那就是否认神知(心思)、情(情感)、意(意志)三方面的特质。虽说是
神,却已经不合神的条件了。
另有一种说法,「神是一切事物的无所不包」 (God is an inclusive of
everythings.) 这种说法在哲学上叫泛神论( Pantheism)。又叫作「万有神论
」,也就是「万有的总和就是神」,其实也是错的。神是万有的创造者、万有的
源头,并不等於万有。
结论:为纠正以上这两种错误的说法,我们应该说:
「神既不是一种非人格的能量,也不一切事物的无所不包」
(God is not an impersonal power nor an inclusive of everyth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