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正统的占卜之外,因为宇宙中处处都是徵候、徵兆,我们都可从其中看出卦象。
根据林益胜、王瑞生编著的《易经与生活》,朱熹《易学启蒙》与高亨「变爻之法」都
提到变爻或卦变的问题。变爻可能是找出一卦中那一爻是我们要的爻,也可能在一卦中,某
一爻由阴变阳或由阳变阴,於是整个卦的解释都变了。所以解卦者,应能变通,用以触类旁
通。
另有金钱卦,其法,用三个铜钱来抛掷,以钱之正面为阴,钱之背面为阳。所有结果都
不算,只有两个正面一个背面为阳爻;两个背面一个正面为阴爻。如此即得一爻。从下到上
,共作六次,可得六,即一卦。故俗称「六摇课」。
上述筮法,又称「火珠林」。林是指占断的词句,至於火珠两字,是道家丹鼎派的术语
,丹鼎派炼丹,谓所结之丹为火珠。按:火珠林筮法,非出自於《易经》,唯其法较简易,
俗多用之。
北宋邵雍(康节)创「梅花易数」,改革起卦取爻之法,大为方便。以下所述,都可能
是其法之一:
一、根据时间起卦:
以年、月、日、时之数相加,除以8,所馀之数为上卦;若其馀数小於8,
则以原数作卦;若其馀数能被8整除,则以8数作卦。
再以年、月、日、时之数的总和,除以8,馀数为下卦;以年、月、日、
时之数的总和,除以6,馀数为动爻。若其馀数能被6整除,则以6作动爻
。数小於6者,仍以原数作动爻。
至於年之数以地支计算,如子年,其数为1;丑年,为1;寅年,为3;卯
年,为4;辰年,为5;巳年,为6;午年,为7;以此类推。
月之数,则随月份计算,自正月至十二月。日之数,从初一到三十。时之
数,与计年之数同。每一时辰二小时。午夜11时到次日1时为子时,24小
时恰为12时辰。
例如,寻失物,日期为91年12月20日早上8点遗失,则根据上述,可知可
得上、下卦:上卦为艮,下卦为震。动爻经计算之结果为2,就以此卦与
爻作为占辞。
.
二、根据字的笔划和字数起卦:
凡以字起卦,必须笔划清楚,若潦草不清者,勿占。若一字者,占时取
其笔划,左为阳,右为阴。则以阳为上卦,阴为下卦。求出上、下卦後
,再以一字之总笔划数除以六,来求动爻。
如「卦」字,左边六划为「坎」,属阳、为上卦;右边二划为「兑」,
属阴、为下卦,陪何之後「水泽」的「节卦」。用前述之方法可知动爻
为二,即从上数来之第二爻。
若二字者,则平分为两仪,取一字之笔划数为上卦,如笔划数超过八,
则用六除,取馀数为卦。另一字之笔画数为下卦。再将两个字之笔划总
数用六除,求动爻。其他如四个字、六个字、八个字……等双数可平分
者,取其一半为上卦,另一半为下卦。
若遇奇数不可平分,则字数少的为上卦,多的为下卦。盖取「天轻清、
地重浊」之义。
如三字,则一字为上卦、两字为下卦。五字者,则以二字为上卦、三字
为下卦。七字者,则以三字为上卦、四字为下卦。其他的依此类推。
三、以物数起卦:
看到可数之物体(如数只羊)时,即以此物之数为上卦,可用八整除的
,即是坤卦,如不能整除的,则以其馀数求其他之卦。
再看见此物之时间为何时,即得十二时辰之某时,以八除之,如上,又
可得一卦,是为下卦。
最後再以上下卦之数加上时辰之数,除以六,即得动爻。
四、以声音起卦:如动物鸣叫之声、或人敲击之声,皆可起卦。听到几声,
就可定上卦之卦体;再看听到的时间,即得十二时辰之某时,以八除之
,又可得一卦,是为下卦。
上下卦相合,即得64卦(重卦)之一卦。然後将上下卦之数加上时辰之
数,除以六,即得动爻。
其他:如看到丈尺之物,即以丈数为上卦,以尺数为下卦,再合丈尺之数
加时数取动爻。
亦可根据人之年龄起卦。如老年男人则定为乾卦,如少女就定为兑卦,
将其所来之方位定为下卦。然後将上下卦之数加上看到的时间之数,除
以六,即得动爻。
也有根据服装的颜色起卦。如那人穿的是红色,即是离卦;穿青色的衣
服,则是震卦:其方法可灵活应用。
真可谓无事不可起卦,无地不可起卦,因此颇受一般方术之士所喜爱。
至於是否灵验则不可知。然「诚则灵」,乃不易之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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