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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蒙召作 神合格的仆人
#1
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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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兴圣言  为著基督身体之生命的经历  第五周参考资料

    召,就是有权柄的人叫你来。例如国家叫你当兵,司令官会发一张召集令,叫你某时到某地报到,接受任务。管区警察拿到了这个命令,交给了你,你就是应召员,在你上路去报到开始,就视同现役军人。违抗命令不去的,就是妨碍兵役,那是很大的罪,同时也不光荣。

    同样,当你信福音时,也是耶稣基督感动你、要你跟随他,作他的门徒。你说好,答应了,你就是蒙召了。蒙召作基督徒。

    当你走完世界的路,作完了该做的工,主耶稣会说,来吧,你跟我在一起,享永福,这又是一次蒙召。所以基督徒有了第一次的蒙召,大概都有第二次的蒙召。至於世上的人为没有接受耶稣基督的召换,所以一次蒙召的经验都没有。

    基督徒还有一个蒙召,就是作主的仆人,侍奉主。那是第三次的蒙召。其实在《圣经》里你可以看见,主其实对所有的信徒都有服事他的呼召,只是我们没有注意。当有一天,圣灵让你看见,他对你个人有了呼召,你也答应了,这就是另一次的蒙召。

    正常的基督徒,都应该欢喜侍奉主,作主的仆人。蒙召是基督徒个人与主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辈子的事。服侍主当然为主说话是重要的。可是教会之中,需要各种人才,如果不是为主说话,你也可以为主作其他的工作,那地位是一样的。

    作主的仆人,说高,当然有很高的标准。但是,我的看见,如果都以极高的标准筛选,大概我们都不够资格。所以,只要有心侍奉主,他也明白主呼召了他,即使有一些不完全,我们也不应该拒人於千里之外,可以一面侍奉、一面学习、一面长进。为了主的国度,和他的再来,只要有人愿意作他的仆人,我们都应该竭诚欢迎。

    枝节的问题,不必辩论,只要他是主血买来的,他承认名,他就是我的弟兄,也都可以一起作仆人、一起侍奉。
2013/05/23 Thu 16: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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