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168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拘睒弥国瞿师罗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譬如麦著四衢道头,有六壮夫执杖共打须臾尘碎,有第七人执杖重打[*]。诸比丘!于意云何?如䵃麦聚,六人共打[*],七人重打[*],当极碎不?”

诸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佛告诸比丘:“如是愚痴士夫六触入处之所捶打[*]。何等为六?谓眼触入处,常所捶[*]打[*]。耳、鼻、舌、身、意触入处,常所捶[*]打[*],彼愚痴士夫为六触入处之所捶[*]打[*],犹复念求当来世有,如第七人重打[*]令碎。

“比丘!若言是我,是则动摇;言是我所,是则动摇。未来当有,是则动摇;未来当无,是则动摇。当复有色,是则动摇;当复无色,是则动摇。当复有想,是则动摇;当复无想,是则动摇;当复非有想非无想,是则动摇。动摇故病,动摇故痈,动摇故刺,动摇故著。正观察动摇故苦者,得不动摇心,多修习住,系念正知。

“如动摇。如是思量虚诳,有行因爱。言我,是则为爱;言我所,是则为爱。言当来有,是则为爱;言当来无,是则为爱。当有色,是则为爱;当无色,是则为爱。当有想,是则为爱;当无想,是则为爱;当非想非非想,是则为爱。爱故为病,爱故为痈,爱故为刺。若善思观察爱生苦者,当多住离爱心,正念正知

“诸比丘!过去世时,阿修罗兴军与帝释斗。时,天帝释告三十三天:‘今日诸天、阿修罗共战,若诸天胜,阿修罗不如者,当生执阿修罗,缚以五系,送还天宫。’阿修罗语其众言:‘今阿修罗军与诸天战,若阿修罗胜,诸天不如者,当生执帝释,缚以五系,还归阿修罗宫。’当其战诤,诸天得胜,阿修罗不如。时,三十三天生执毘摩质多罗阿修罗王,缚以五系,还归天宫。

“尔时,毘摩质多罗阿修罗王身被五系,置于正法殿上,以种种天五欲乐而娱乐之。毘摩质多罗阿修罗王作是念:‘唯阿修罗贤善聪慧,诸天虽善,我今且当还归阿修罗宫。’作是念时,即自见身被五系缚,诸天五欲自然化没。

“毘摩质多罗阿修罗王复作是念:‘诸天贤善,智慧明彻,阿修罗虽善,我今且当住此天宫。’作是念时,即自见身五缚得解,诸天五欲自然还出。

“毘摩质多罗阿修罗王乃至有如是微细之缚,魔波旬缚转细。于是心动摇时,魔即随缚;心不动摇,魔即随解。是故,诸比丘!多住不动摇心,正念正知,应当学。”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打”,圣本作“朾”。[*]

“捶”,宋、元、明三本作“椎”。[*]

“爱”,宋、元、明、圣四本作“受”。

“知”,大正藏原为“智”,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知”。

“过”,圣本作“近过”。

“修”,宋、元、明、圣四本作“脩”。

“共”,大正藏原为“苦”,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共”。

“毘摩质多罗”,巴利本作 Vepacitti。

“阿”,宋、元、明三本作“诸阿”。

“知”,大正藏原为“智”,今依据圣本改作“知”。

[注解]

䵃:大麦。“䵃”读作“矿”。

四衢道:十字路口。“衢”读音同“渠”。

须臾:片刻;短时间。

正念、正知:清澈觉知(现前的对象)、清晰理解(解脱的智慧)。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六入处的冲击

本经将六入处冲击人的身心,比喻为六位壮汉搥打大麦,而对未来世的希求则如同第七位壮汉,又加了一重重击。

  • 不动

本经表示思量以下这些,也就是“动摇”、“爱”:我、我所、未来当有、未来当无、当复有色、当复无色、当复有想、当复无想、当复非有想非无想。

要八风吹不动、如如不动,自然就不能被这些所动摇。

《杂阿含经》卷一第21经:“色动摇时,则为魔所缚;若不动者,则解脱波旬。”(CBETA, T02, no. 99, p. 4, c11-12) 也与本经义理相同。

  • 侦测心念的随身监狱

本经譬喻中提到三十三天抓到毘摩质多罗阿修罗王后,侦测他的心念以控制他,一旦毘摩质多罗阿修罗王有逃跑的意图时,就自动将他五花大绑并且对他关掉所有的娱乐设施,但若阿修罗王没有逃跑的意图时、认同天界时,就让他随便玩。这有点像是用制约反应来为毘摩质多罗阿修罗王洗脑。

三十三天都能侦测阿修罗王的心念以控制他了,何况欲界最高天的天魔波旬,更能利用人们的心念而将人们控制在欲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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