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73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过去无常法当断,断彼法已,以义饶益,长夜安乐。云何过去无常法?过去色是无常法,过去欲是无常法,彼法当断。断彼法已,以义饶益,长夜安乐。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是未来、现在、过去现在、未来现在、过去未来、过去未来现在。
[读经拾得]
本经的各小经将过去、未来、现在(的各种排列组合)的五阴都一一表示为无常法而应断。例如不管是记忆中的、或是宿命通回忆的过去五阴,都是无常、不应该执著的;希求于未来的、或是天眼通预见的未来五阴,也是无常、不应该执著的。
这些经文和《杂阿含经》中常见的以下经文也相通:“当观知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麁、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悉皆无常。正观无常已,色爱即除。色爱除已,心善解脱。”(CBETA, T02, no. 99, p. 4, c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