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286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忆宿命未成正觉时,独一静处,专精禅思……”如上广说。差别者:“譬如载十束、二十束、三十束、四十束、五十束、百束、千束、百千束,积聚烧然,作大火聚,若复有人增其干草樵薪,诸比丘!于意云何?此火相续长夜炽然不?”

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如是,诸比丘!于所取法味着、顾念、心缚著,增其爱缘取,取缘有,乃至纯大苦聚集。诸比丘!若彼火聚炽然,不增樵草。诸比丘!于意云何?彼火当灭不?”

答言:“如是,世尊!”

“如是,诸比丘!于所取法观察无常、生灭、离欲、灭尽、舍离,心不顾念、缚著,爱则灭,爱灭则取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樵:柴。

炽然:猛烈燃烧的样子。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卷中对于十二因缘的还灭并没有多作举例,有兴趣多加深入的同学也可搭配着读卷三第63~68经,有助于理解十二因缘的还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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