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315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眼生、住、转、出①,则苦生、病住、老死出。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若眼灭、息、没,苦生则灭,病则息,死则没。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① 生、住、转、出:生起、持续、缘生、显现。其中“转”指依因缘而生起。又译为“生、住、成就、显现”。相当的南传经文作“生起、持续、再生、显示”。
[对应经典]
-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生相应26〉第1经眼经。
- 参考《杂阿含经》卷三十一第899经。
[读经拾得]
本经提到“眼生、住、转、出”、“眼灭、息、没”,并不是指长出眼睛或眼睛坏掉。经中常用“眼”代表眼见所缘生的一连串因缘,例如“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CBETA, T02, no. 99, p. 54, c22-24)
也可参考前一经所说:“当断欲,断眼欲已,眼则已断、已知”,“断眼”并不是要挖掉眼睛,而是断除眼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