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352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诸沙门、婆罗门于法不如实知,法集、法灭、法灭道迹不如实知,彼非沙门、沙门数①,非婆罗门、婆罗门数②,彼亦非沙门义③、婆罗门义,见法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云何法不如实知?云何法集不如实知?云何法灭不如实知?云何法灭道迹不如实知?谓于老死法不如实知,老死集、老死灭、老死灭道迹不如实知。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不如实知,六入处集、六入处灭、六入处灭道迹不如实知。如是诸法不如实知,法集、法灭、法灭道迹不如实知。
“若诸沙门、婆罗门于法如实知,法集、法灭、法灭道迹如实知,当知是沙门、婆罗门,沙门之沙门数④、婆罗门之婆罗门数。彼以沙门义、婆罗门义,见法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何等法如实知?何等法集、法灭、法灭道迹如实知?谓老死法如实知,老死集、老死灭、老死灭道迹如实知。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如实知,六入处集、六入处灭、六入处灭道迹如实知。如是诸法如实知,法集、法灭、法灭道迹如实知。”
佛说是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① 沙门数:在修行人之中;真正的修行人。“沙门”在古代印度原泛指传统婆罗门教以外的出家修行者,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② 婆罗门数:在修行人之中;真正的修行人。“婆罗门”原为古代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祭司阶级,佛陀则表示婆罗门不应以出生来界定,而要以行为来界定,因此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③ 沙门义:修行的目标。
④ 沙门之沙门数:修行人当中真正的修行人;修行人当中最优秀的修行人。这个表达方式类似“高手中的高手”,以重复词强调特点。
[对应经典]
-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因缘相应12〉第13经沙门婆罗门(之一)经。
-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因缘相应12〉第14经沙门婆罗门(之二)经。
-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因缘相应12〉第29经沙门婆罗门(之一)经。
-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因缘相应12〉第71经沙门婆罗门义经。
-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因缘相应12〉第72~81经生经等十则。
[读经拾得]
本经在形式上为“逆观十二因缘”,例如第十二支“老死”的集是“生”,因此追到第十一支,这样一路往回追到第五支“六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