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481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壹奢能伽罗国①壹奢能伽罗林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欲于此中半月坐禅。诸比丘!勿复游行,唯除乞食及布萨②。”即便坐禅,不复游行,唯除乞食及布萨。
尔时,世尊半月过已,敷坐具③,于众前坐,告诸比丘:“我以初成佛时所思惟诸禅ⓐ少许禅分④,于今半月,思惟ⓑ作是念:‘生受的因缘诸有众生,生受皆有因缘,非无因缘。云何因缘?欲是因缘、觉⑤是因缘、触是因缘。’
“诸比丘!于欲不寂灭⑥、觉不寂灭、触不寂灭,彼因缘故,众生生受,以不寂灭因缘故,众生生受。彼欲寂灭、觉不寂灭、触不寂灭,以彼因缘故,众生生受,以不寂灭因缘故,众生生受。彼欲寂灭、觉寂灭、触不寂灭,以彼因缘故,众生生受,以不寂灭因缘故,众生生受。彼欲寂灭、觉寂灭、触寂灭,以彼因缘故,众生生受⑦,以彼寂灭因缘故,众生生受。
“邪见因缘故,众生生受,邪见不寂灭因缘故,众生生受。邪志、邪语、邪业⑧、邪命⑨、邪方便、邪念、邪定、邪解脱、邪智因缘故,众生生受,邪智不寂灭因缘故,众生生受。正见因缘故,众生生受,正见寂灭因缘故,众生生受。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正解脱⑩、正智因缘故,众生生受,正智寂灭因缘故,众生生受。若彼欲不得者得、不获者获、不证者证生⑪,以彼因缘故,众生生受,以彼寂灭因缘故,众生生受⑫。是名不寂灭因缘ⓒ,众生生受,寂灭因缘,众生生受。
“若沙门、婆罗门如是缘缘⑬、缘缘集、缘缘灭、缘缘集道迹、缘缘灭道迹不如实知者,彼非沙门之沙门、非婆罗门之婆罗门,不同沙门之沙门、不同婆罗门之婆罗门,非沙门义、非婆罗门义,非[*]现法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若沙门、婆罗门于此缘缘、缘缘集、缘缘灭、缘缘集道迹、缘缘灭道迹如实知者,当知是沙门之沙门、婆罗门之婆罗门,同沙门、同婆罗门,以沙门义、婆罗门义,现法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诸禅”,大正藏原为“禅法”,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诸禅”。
ⓑ “惟”,宋本作“唯”。
ⓒ “缘”,宋、元、明三本作“缘故”。
[注解]
① 壹奢能伽罗国:疑为“壹奢能伽罗村”的讹误,是拘萨罗国的婆罗门村落,又译为“伊车能伽罗”、“那楞伽罗”。
② 布萨:说戒、忏悔的集会。在出家人来说,是指每半月的集会说戒,若有犯戒的人则在僧众前忏悔,以维持戒行的清净。对在家人来说,则是在斋日受持八关斋戒。
③ 坐具:坐时或卧时垫在身下,以保持衣服干净的长方形布。又译为尼师坛、敷具。
④ 少许禅分:少许的禅支。“禅分”或“禅支”指禅定的一部分,例如初禅有觉、观、喜、乐、一心等五禅支。
⑤ 觉:念头。也是“有觉有观(有寻有伺)”的“觉(寻)”,把心投向目标。禅定时心投向专注的目标,日常生活里心则投向各种不同的目标,即是念头。旧译为“觉”。
⑥ 寂灭:这里特指消灭;没有了。
⑦ 彼欲寂灭、觉寂灭、触寂灭,以彼因缘故,众生生受:当欲、觉、触都没有时,会产生受。例如圣人没有欲、觉、(无明)触时,还是有受,但不因此而起烦恼、执著。
⑧ 邪业:不正当的行为;杀生、偷盗、邪淫。
⑨ 邪命:不正当的谋生。
⑩ 正解脱:真正的解脱;解脱于贪、瞋、痴。
⑪ 若彼欲不得者得、不获者获、不证者证生:如果他想要得到还没得到的、获得还没获得的、证得还没证得的。(也就是对于未来有所希求,自然会生受;这样的希求寂灭了,也会生受,例如离欲的乐受或不苦不乐受。)其中“生”疑为赘字。
⑫ 以彼寂灭因缘故,众生生受:欲望寂灭,会有清凉喜乐的感受。
⑬ 缘缘:各个因缘。缘字重复是用来表示清楚地了解每一个因缘。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佛陀表示众生所有的受都是由因缘而生的。
产生受的心理因缘,本经以欲、觉、触为例:
- 欲:想要。例如想要吃好吃的,吃到了就有乐受,没吃到就有苦受。
- 觉:即“寻”,把心投向目标,也就是念头。例如将心思投向美好的记忆,回忆的滋味是甜美的,但离开甜美的回忆就是苦受了。
- 触:根、境、识和合而生。经文例如“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欲”通常较偏向对于将来的渴求,“觉”的念头不只可以投向现在,也可以投向过去,“触”则是当下的三事和合而生,因此欲、觉、触将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能让人生受的原因都含括列举了。
欲、觉、触这三者,不管寂灭或不寂灭,都会缘生“受”:
- 三者都不寂灭:缘生欲界众生的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
- 只有欲寂灭:缘生初禅“离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念持喜安”的乐受。
- 欲、觉都寂灭,触不寂灭:缘生二禅“无觉无观,定生喜乐”的乐受。
- 三者都寂灭:这里的“触寂灭”应是特指“无明触”的寂灭,那么如卷三第63经所述:“所起前无明触灭,后明触集起。”(CBETA, T02, no. 99, p. 16, c2) 因此而缘生圣者的受,没有烦恼、执著的成分。
在实践上,八正道及其产生的解脱、解脱知见(合称为十正行、十无学法,参见《中阿含经》卷四十九〈双品1〉第189经圣道经),能让人离苦得乐,而有乐受或舍受;反之则造成苦受。
因此在本经中,对于产生受的因缘,佛陀从微观的心理层面上,以及巨观的实践层面上,都一一解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