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524经
如是我闻:
瞋恚而燃油洒王身的恶报一时,佛住波罗㮈[*]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乃至“我于路中见一大身众生,举体火然,乘虚而行,啼哭号呼,受诸苦痛。……”乃至佛告诸比丘:“此众生者,过去世时,于此波罗㮈城为自在王第一夫人,与王共宿,起瞋恚心,以然灯油洒王身上①,缘斯罪故,已地狱中受无量苦,地狱余罪,今得此身,续受斯苦。诸比丘!如大目犍连所见,真实不异,当受持之。”
佛说是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① 与王共宿,起瞋恚心,以然灯油洒王身上:和国王相处时,因为愤怒,将燃烧的灯油洒到国王身上。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嫉妒个性的她以一锅炭火浇洒另一位妃子”。
[对应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