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61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过去世时有一鸟,名曰罗婆ⓐ,为鹰所捉,飞腾虚空,于空鸣唤言:‘我不自觉,忽遭此难,我坐舍离父母境界而游他处,故遭此难。如何今日为他所困,不得自在。’鹰语罗婆:‘汝当何处自有境界而得自在?’罗婆答言:‘我于田耕垅①中自有境界,足免诸难,是为我家父母境界。’
“鹰于罗婆ⓑ起憍慢言:‘放ⓒ汝令去,还耕垅中,能得脱以不?’于ⓓ是罗婆得脱鹰爪,还到耕垅大块之下,安住止处,然后于块上欲与鹰斗。
“鹰则大怒:‘彼是小鸟,敢与我斗!’瞋恚极盛,迅ⓔ飞直ⓕ搏②,于是罗婆入于块下,鹰鸟飞势,臆③冲坚块,碎身即死。
“时,罗婆鸟深伏块下,仰说偈言:
“‘鹰鸟用力来, 罗婆依自界,
乘瞋猛盛力, 致祸碎其身。
我具足通达, 依于自境界,
伏怨心随喜, 自观欣其力。
设汝有凶愚, 百千龙象力,
不如我智慧, 十六分之一。
观我智殊胜ⓖ, 摧灭于苍ⓗ鹰。’
“如是,比丘!如彼鹰鸟,愚痴自舍所亲父母境界,游于他处,致斯灾患。汝等比丘亦应如是,于自境界所行之处,应善守持,离他境界,应当学。
“比丘!他处他境界者,谓五欲境界,眼见可意、爱ⓘ、念④妙色,欲心染ⓙ著;耳识声、鼻识香、舌识味、身识触,可意、爱ⓚ、念妙触,欲心染著。是名ⓛ比丘他处他境界。比丘!自处父母境界者,谓四念处。云何为四?谓身身观念处,受、心、法法观念处。是故,比丘!于自行处父母境界而自游行,远离他处他境界,应当学。”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罗婆”,巴利本作 Lāpa。
ⓑ “婆”,大正藏原为“娑”,今依据前后文改作“婆”。
ⓒ “放”,明本作“教”。
ⓓ “于”,圣本作“放”。
ⓔ “迅”,大正藏原为“骏”,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迅”。圣本作“濬”。
ⓕ “直”,圣本作“宜”。
ⓖ “殊胜”,宋、元、明三本作“胜殊”。
ⓗ “苍”,宋、元、明、圣四本作“仓”。
ⓘ “爱”,大正藏原为“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爱”。
ⓙ “染”,圣本作“深”。
ⓚ “爱”,大正藏原为“受”,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爱”。
ⓛ 圣本无“识味、身识触,可意、受、念妙触,欲心染著。是名”十七字。
[注解]
① 耕垅:田埂。
② 迅飞直搏:急飞直取。
③ 臆:胸膛。
④ 可意、爱、念:“可意、可爱、可念”的略称。感到惦记、喜欢、思念。
[对应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