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66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四力。何等为四?谓信力、精进力、念力、慧力。复次四力——信力、念力、定力、慧力。复次四力——觉力①、精进力、无罪力②、摄力③。”
此诸经如上三力说。差别者:“何等为觉力?于善、不善法如实知,有罪、无罪,习近④、不习近,卑法⑤、胜法⑥,黑法⑦、白法⑧,有分别法⑨、无分别法⑩,缘起法⑪、非缘起法⑫如实知,是名觉力。何等为精进力?谓四正断……”如前广说。“何等为无罪力?谓无罪身、口、意,是名无罪力。何等为摄力?谓四摄事⑬,惠施、爱语⑭、行利⑮、同利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① 觉力:觉悟的力量。
② 无罪力:身口意清净远离罪恶的力量。
③ 摄力:摄受众生的力量,是由四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而有的感召力。
④ 习近:亲近,指应该修习或亲近的。
⑤ 卑法:低下的法。
⑥ 胜法:优越的法。
⑦ 黑法:恶法。
⑧ 白法:善法;对自己和他人有帮助的法。
⑨ 有分别法:有(善恶等)分别的法,会导致善、恶业果报。也有解为善、恶夹杂的法。
⑩ 无分别法:没有(善恶等)分别的法。例如阿罗汉的心念,不与贪、瞋、痴相应,不造业、不导致果报。
⑪ 缘起法:由因缘(种种条件)而生的事物,即“有为法”。
⑫ 非缘起法:不是由因缘而生的事物,即无为法。例如涅槃。
⑬ 四摄事:即“四摄”,四种能摄引他人的方法。又译为“四摄法”。
⑭ 爱语:随他人的根性说亲切好听的话,而摄引归于正道。
⑮ 行利:行善利益他人,而摄引归于正道。又译为“利行”。
⑯ 同利:与他人同甘共苦,借机给予启发,摄引归于正道。又译为“等利”、“同事”。
[对应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