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667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四力。何等为四?谓信力、精进力、念力、慧力。复次四力——信力、念力、定力、慧力。复次四力——觉力①、精进力、无罪力②、摄力③。”

此诸经如上三力说。差别者:“何等为觉力?于善、不善法如实知,有罪、无罪,习近④、不习近,卑法⑤、胜法⑥,黑法⑦、白法⑧,有分别法⑨、无分别法⑩,缘起法⑪、非缘起法⑫如实知,是名觉力。何等为精进力?谓四正断……”如前广说。“何等为无罪力?谓无罪身、口、意,是名无罪力。何等为摄力?谓四摄事⑬,惠施、爱语⑭、行利⑮、同利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① 觉力:觉悟的力量。

② 无罪力:身口意清净远离罪恶的力量。

③ 摄力:摄受众生的力量,是由四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而有的感召力。

④ 习近:亲近,指应该修习或亲近的。

⑤ 卑法:低下的法。

⑥ 胜法:优越的法。

⑦ 黑法:恶法。

⑧ 白法:善法;对自己和他人有帮助的法。

⑨ 有分别法:有(善恶等)分别的法,会导致善、恶业果报。也有解为善、恶夹杂的法。

⑩ 无分别法:没有(善恶等)分别的法。例如阿罗汉的心念,不与贪、瞋、痴相应,不造业、不导致果报。

⑪ 缘起法:由因缘(种种条件)而生的事物,即“有为法”。

⑫ 非缘起法:不是由因缘而生的事物,即无为法。例如涅槃。

⑬ 四摄事:即“四摄”,四种能摄引他人的方法。又译为“四摄法”。

⑭ 爱语:随他人的根性说亲切好听的话,而摄引归于正道。

⑮ 行利:行善利益他人,而摄引归于正道。又译为“利行”。

⑯ 同利:与他人同甘共苦,借机给予启发,摄引归于正道。又译为“等利”、“同事”。

[对应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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