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75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何等为五?谓色受阴,比丘于色厌、离欲、灭、不起、解脱,是名如来、应、等正觉①;如是受、想、行、识,厌、离欲、灭、不起、解脱,是名如来、应、等正觉。比丘亦于色厌、离欲、灭,名阿罗汉慧解脱;如是受、想、行、识,厌、离欲、灭,名阿罗汉慧解脱。比丘!如来、应、等正觉,阿罗汉慧解脱,有何差别?”
比丘白佛:“如来为法根、为法眼、为法依,唯愿世尊为诸比丘广说此义,诸比丘闻已,当受奉行。”
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佛与阿罗汉的差别如来、应、等正觉未曾闻法,能自觉法,通达无上菩提②,于未来世开觉声闻③而为说法,谓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八道。比丘!是名如来、应、等正觉未得而得,未利而利,知道、分别道、说道、通道,复能ⓐ成就诸声闻教授教诫;如是说正顺④欣乐善法,是名如来、罗汉差别。”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复能”,宋、元、明三本作“能复”。
[注解]
① 如来、应、等正觉:佛陀。如来、应(供)、等正觉(又译为“正遍知”)是如来十号的前三个,此处以这三个称号来代表佛陀。
② 无上菩提: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等正觉,也就是佛智。
③ 声闻:从佛听法而修行的佛弟子。另译为“弟子”。
④ 正顺:正确的、适合的。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此经前半表明了佛与阿罗汉的解脱没有差别,与《中阿含经》卷三十六〈梵志品2〉第145经瞿默目揵连经呼应:“梵志瞿默目揵连即问曰:‘阿难,若如来、无所著、等正觉解脱,及慧解脱,阿罗诃解脱,此三解脱有何差别?有何胜如?’ 尊者阿难答曰:‘目揵连,若如来、无所著、等正觉解脱,及慧解脱,阿罗诃解脱,此三解脱无有差别,亦无胜如。’”(CBETA, T01, no. 26, p. 655, c27-p. 656, a3)
此经后半则表明了佛陀与阿罗汉的差别,在于佛陀是这个世界、这个时期,第一位无师自悟佛法并教导给众生的觉者,而所有的声闻众乃至阿罗汉,则是听闻佛陀讲说佛法后,照着修行而得以解脱。在卷二十六第684经,则进一步阐述有“如来十力”,是佛陀超越声闻众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