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893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种种子生。何等为五?谓根种子、茎种子、节种子、枝ⓐ种子、种种子①。此诸ⓑ种子不断、不破、不腐、不伤、不穿坚,新得地界,不得水界②,彼诸种子不得生长增广;得水界,不得地界,彼诸种子不得生长增广;要得地界、水界,彼诸种子得生长增广。如是业,烦恼、有、爱、见、慢、无明而生行;若有业而无烦恼、爱、见、无明者,行则灭。”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行,如是识、名色、六入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亦如是说。
[校勘]
ⓐ “枝”,大正藏原为“坏”,今依据前后文改作“枝”。
ⓑ “诸”,宋本作“谓”。
[注解]
① 根种子、茎种子、节种子、枝种子、种种子:不同的繁殖植物的方法,例如块根繁殖(如萝卜)、插枝繁殖(如葡萄)、取一整节来繁殖(如甘蔗)、切枝或自行落下就会繁殖(如接枝繁殖或落地生根)、果实里的种子繁殖。
② 新得地界,不得水界:有了土壤或栽培介质,但是没有水分。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根据本经所说,有业因,但无烦恼、爱、见、无明,就像有种子但是没有土壤和水,则无法发芽,不必然有果,而能切断轮回的锁链。佛教的因果论不是宿命论,如果能没有烦恼、贪爱、邪见、无明,并不是每一个因都必然会有果,也才有可能解脱于无止尽的轮回。
十二因缘是 (1)无明、(2)行、(3)识、(4)名色、(5)六入处、(6)触、(7)受、(8)爱、(9)取、(10)有、(11)生、(12)老病死忧悲恼苦,有前面的才会生起后面的,因此灭了无明等等就能灭去后面的苦果。关于十二因缘的详细说明,可参见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