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8 第199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羅睺羅:「云何知、云何見,於此識身及外一切相,無有我、我所、我慢使繫著?」

羅睺羅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當為諸比丘廣說此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羅睺羅:「善哉,諦聽,當為汝說。諸所有眼,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正觀。羅睺羅!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羅睺羅!如是知、如是見我此識身及外一切相,我、我所、我慢使繫著不生。羅睺羅!如是比丘於二,離諸相,寂滅解脫。羅睺羅!如是比丘斷諸愛欲,轉去諸結,究竟苦邊。」

佛說此經已,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內入,如是外入,乃至意觸因緣生受,亦如是廣說。

[校勘]

「越」,宋、元、明三本作「超越」。

[註解]

越於二:超越根與境;在六根識知六境時,不起執著。

斷諸愛欲,轉去諸結,究竟苦邊:斷除各種愛欲,去除各個結使(煩惱),徹底地斷盡了苦。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卷第213經:「何等為二?眼、色為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是名二法。」

如實觀「無我」,當「眼耳鼻舌身意」接觸到「色聲香味觸法」時,沒有我、我所的執著,才能不起欲貪,也就是「越於二」;這或許也是「不二法門」在《阿含經》的定義。

六根遇六境不染著,六識就不會生長增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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