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緣種種受生種種愛。云何種種界?謂十八界①,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是名種種界。
「云何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云何緣種種受生種種愛?謂緣眼界生眼觸,緣眼觸生眼觸生ⓐ受,緣眼觸生[*]受生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界緣生意觸,緣意觸生意觸生[*]受,緣意觸生[*]受生意觸生[*]愛。
「諸比丘!非緣種種愛生種種受,非緣種種受生種種觸,非緣種種觸生種種界,要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緣種種受生種種愛,是名比丘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緣種種受生種種愛。」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元、明二本無「觸生」二字。[*]
[註解]
① 十八界:六根(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六境(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六識(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提到的緣生的項目,和卷十一第304經說的「六六法」相同。「六六法」是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各依「根、境、識、觸、受、愛」等六個緣生的項目來舉例解說,作為觀察身心運作的下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