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61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
「云何色受陰?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名為色受陰。復次,彼色是無常、苦、變易之法。若彼色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餘色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①愛盡、無欲、滅盡、涅槃②。
「云何受受陰?謂六受身③。何等為六?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受陰。復次,彼受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云何想受陰?謂六想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想,乃至意觸生想,是名想受陰。復次,彼想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云何行受陰?謂六思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思,乃至意觸生思,是名行受陰。復次,彼行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云何識受陰?謂六識身。何等為六?謂眼識身,乃至意識身,是名識受陰。復次,彼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比丘!若於此法以智慧思惟、觀察、分別④、忍⑤,是名隨ⓑ信行⑥;超昇離生⑦,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⑧,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⑨。
「比丘!若於此法增上智慧⑩思惟、觀察、忍,是名隨法行⑪;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
「比丘!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三結⑫盡斷知⑬,謂身見、戒取、疑。比丘!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⑭,必定正趣三菩提⑮,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⑯。
「比丘!若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不起心漏⑰,名阿羅漢⑱,諸漏已盡,所作已作,捨離重擔,逮得己利⑲,盡諸有結⑳,正智心得解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宋、元、明三本無「受」字。
ⓑ 「是名隨」,宋本作「名隨是」。
ⓒ 「未」,宋本作「來」。
[註解]
① 有餘:還有餘留的。這裡特指還有餘留的執著。
② 涅槃:滅除煩惱、生死。
③ 身:這裡指「種類」。
④ 分別:分析;辨別。
⑤ 忍:忍可;接受、安住。
⑥ 隨信行:隨著對佛法的清淨信心而修行。是「須陀洹向」的階段。
⑦ 超昇離生:超昇入聖道,朝向出離生(死)的方向。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正性決定」。又譯為「正性離生」。
⑧ 須陀洹果:見到真理,而斷身見(執著於有「我」)、戒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疑(對於真理的懷疑猶豫;對佛法僧戒的疑惑)的聖人,最多於天界與人間往返七次就能涅槃。是四沙門果(解脫的四階段果位)的初果,又稱為預流果。
⑨ 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只要在證果前沒有死亡的話,遲早能得到須陀洹果。
⑩ 增上智慧:更高的智慧。
⑪ 隨法行:隨著修證佛法而生的智慧修行。是「須陀洹向」的階段。
⑫ 三結:身見、戒取、疑。
⑬ 斷知:(捨斷而)徹底地了知。
⑭ 惡道: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
⑮ 必定正趣三菩提:必定正確地趨向正覺,指初果聖者不會退轉,遲早會證得涅槃。趣通「趨」,指行動歸向。三菩提為音譯,另譯作「三佛」,義譯為「正覺」,指真正的覺悟。
⑯ 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最多於天界與人間往返七次,就能到達苦的盡頭(涅槃)。
⑰ 不起心漏:心中不生起煩惱。
⑱ 阿羅漢:斷盡煩惱、不再輪迴的四果聖人。
⑲ 逮得己利:達到、獲得佛法對自己的利益。「逮」是「達到」的意思。
⑳ 有結:後有(輪迴、不得解脫)的束縛。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五陰,又稱五蘊,蘊是「積聚」的意思,因為感官的功能是一系列的累積作用而來。初學者常無法將五陰銜接得很好,例如認為色(有個蛋糕)受(眼根看見蛋糕)想(意根浮現蛋糕好吃)行(動手拿來吃)識(舌識的確好吃),但這樣子的五陰解法對於實修比較沒有直接的幫助,也沒有把握住「積聚」的根本意涵。因為在這種解法下,看見蛋糕和其它的動作反應分屬不同的感官、分屬不同的時間點,而不是同個感官的五陰積聚。
佛陀教導我們分析的五陰,則是在一剎那間即積聚完成。「色」是指四大(地、水、火、風)所構成的一切事物,以「識別到熱」為例,當環境的溫度升高時,是四大中的火大增加,這時人的身心反應可對應到五陰:
- 身根(皮膚)接收的色:溫度上升。
- 身識:產生觸覺,識別是熱。
- 身觸生受:感受熱能(若過熱,會不適而有苦受)。
- 身觸生想:對熱取相(只量熱能,不量光線、聲音等境界)。
- 身觸生行:產生反應。
這一系列的累積就是五陰,因此而能識別到熱。
身識只是單純的覺知溫度,還沒有攙雜人的主觀意識;主觀意識是在此訊息傳到意根時,由意識加以識別、意觸生想加以取相溫度的高低、意觸生行而有意志造作,因此意根緣生的五陰也在一剎那間即積聚完成。如果此時對於溫度不執著,就不會因溫度上升這個現象而有後續的身心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