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893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種種子生。何等為五?謂根種子、莖種子、節種子、枝種子、種種子。此諸種子不斷、不破、不腐、不傷、不穿堅,新得地界,不得水界,彼諸種子不得生長增廣;得水界,不得地界,彼諸種子不得生長增廣;要得地界、水界,彼諸種子得生長增廣。如是業,煩惱、有、愛、見、慢、無明而生行;若有業而無煩惱、愛、見、無明者,行則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行,如是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亦如是說。

[校勘]

「枝」,大正藏原為「壞」,今依據前後文改作「枝」。

「諸」,宋本作「謂」。

[註解]

根種子、莖種子、節種子、枝種子、種種子:不同的繁殖植物的方法,例如塊根繁殖(如蘿蔔)、插枝繁殖(如葡萄)、取一整節來繁殖(如甘蔗)、切枝或自行落下就會繁殖(如接枝繁殖或落地生根)、果實裡的種子繁殖。

新得地界,不得水界:有了土壤或栽培介質,但是沒有水份。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根據本經所說,有業因,但無煩惱、愛、見、無明,就像有種子但是沒有土壤和水,則無法發芽,不必然有果,而能切斷輪迴的鎖鏈。佛教的因果論不是宿命論,如果能沒有煩惱、貪愛、邪見、無明,並不是每一個因都必然會有果,也才有可能解脫於無止盡的輪迴。

十二因緣是 (1)無明、(2)行、(3)識、(4)名色、(5)六入處、(6)觸、(7)受、(8)愛、(9)取、(10)有、(11)生、(12)老病死憂悲惱苦,有前面的才會生起後面的,因此滅了無明等等就能滅去後面的苦果。關於十二因緣的詳細說明,可參見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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