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禅寺选举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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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ftseng@Lion (衿羯□), 信区: BudaHelp 标 题: Re: 中台禅寺选举风波之我见! 发信站: 狮子吼站 (Tue Feb 22 14:52:19 2000) 转信站: Lion : 是佛、菩萨、声闻、缘觉、天、人、阿修罗、畜生、恶鬼、地狱?(如果有人 : 看不惯中国佛教天台宗的十法界,那您也许可以自己反省一下,大概是哪个区 : 域或哪样的念头呢?) 这个讲法只不过是企图以格局来限制, 迫使他人在这方面的讨论, 造成 佛教徒不应该有「分别心」的乡愿思想方式囚痼, 让人忽视掉已经有问 题的病燥. 这种想法是标准的中国佛教陋习, 对於任何的「办正」都加 上「你有分别心」、「佛教徒不该有分别心」的「似是而非」的讲法. : 哲学上的「善」与「恶」,仅就十善业道来说。这样应该也可以算是三十七道 : 品的中的四正勤吧! 在三十七道品当中, 入门的「四正勤」--「已生恶速令断、未生恶令不 生、已生善令增长、未生善速令生」是「内修成正」, 然後辅以四念处, 以及四如意足. 所谓的四念处是 -- 观身不净, 观受是苦, 观心无常, 观法无我; 这四个是入门的修持法, 也是属於自净其意的□围, 而自净 其意, 根基在於「戒律」. 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对於四正勤与四念处之所「勤」与「念」, 了了分 别, 所以佛陀制定了根本戒律, 第一次集结, 由大迦叶尊者主持, 完成 了八十诵律, 後分立出: 出家众所遵行的 -- 四分律与五分律等等. 计 有比丘戒 250 条, 比丘尼戒 370 条. 在家众所遵行的 -- 优婆塞戒经 六重戒与廿八轻戒, 梵网菩萨戒经十重四十八轻「大乘」「菩萨」所必 须遵行的戒律. 要能够奉行, 还有四如意足的「加行法」--欲如意足、念如意足、进如 意足、慧如意足. 就是「发愿」、「修习」、「遵循」、「思维取证」 四个阶段. 但就算思维取证也不代表就完成了修行的必要条件. 以上是入门之行, 接下来还有五根、五力的善观察、善思维, 乃至於能 够自力增上, 所以又有了七觉支以及八正道. 五根 -- 信、进、念、定、慧根的培养, 由前十二加行培养; 当「学佛 五根」培养成立之後, 在於「律」「法」之中能够奉行无碍, 五根才算 成熟, 才能够进入到「五力」, 将五根的能力发挥出来实践, 这个实践 与「法」、「律」不相留碍, 而且能够相互为辅, 也就是「信力」於法 奉行无碍、「进力」於法实践发扬无碍、「念力」於法相分别巨细靡遗 无碍, 「定力」於法相不摇不动, 不受催伏能为善法无碍, 「慧力」能 转法轮, 照破暗冥消除疑惑. 七觉支 -- 择法觉支, 精进觉支, 喜觉支, 除觉支, 舍觉支, 定觉支, 念觉支. 八正道 -- 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由七觉支以及八正道看来, 不但需要分别, 而且要分别的清清楚楚, 一 丝不□, 没有所谓的「方便妄语」, 妄语就是妄语, 和八正道的「正语」 八竿子打不著. : 统治阶级。佛陀固然视四性平等,但以他刹帝利阶级的出身,又成为宗教的教 : 主,他又哪里需要主动亲近那些国王、大臣呢?那些国王、大臣反到应该主动 : 亲近佛陀才是,经典上不也如此记载吗? 读过历史应该知道, 真正的王室婆罗门而已, 刹地利是所谓的诸侯, 是 保护王的. 属於第二种性, 不具有绝对的王权. 所以很明确的可以知道 --「那些国王、大臣反到应该主动亲近佛陀才是」并非正确的讲法, 在 当时就有许多国王反对佛教, 真正亲善佛教的国王也只有少数的几位, 而这些国王, 以波斯匿王为例, 是佛陀学法的过程当中认识的, 那时他 还不是国王, 但他认为他这位修行的朋友将来必能成就道业, 所以, 自 愿在将来为王的时候帮助他. 这是王本身的意愿, 并非出家众主动亲近. 波斯匿王自认学佛可以获得出世利益, 所以奉行佛法. 可不是为了选举 胜选而自称是学佛的人. : 而在封建制度下的中国,政治上的领导人,号称「天子」,在这样一人独大的 : 文化氛围下,僧人为了弘法,又如何不能不和政治人物,那些君王、士大夫打 : 交道呢? 依据阿育王传, 我们可以看到佛教对於君王, 特别是残暴的君王尚且不 自贬天人师的地位, 何况现在竟有想以政治手段攀附政治, 假冠以弘法 之名, 沽名钓誉? 昨天报载, 台湾两位严师, 同声发布消息 -- 只鼓励 信徒投票, 绝对不介入政治活动, 也不介绍特定候选人. 关於王归依佛之年月及其因缘有各种异说。 阿育王传卷一谓其因见海比丘之奇迹而归依佛。 岛史第六章及善见律□婆沙卷一则说是起因於尼瞿陀之感化。 依多罗那他之印度佛教史等六章谓其由於耶舍阿罗汉之弟子的奇瑞事迹 而归依佛。 依小磨崖法敕之刻文载,王归依佛後,二年半有馀虽为优婆塞而并不精 勤信佛,然经一年有馀,即亲近僧伽,热心修道。此段记载与大磨崖法 敕第八章所记「灌顶即位过十年往三菩提」之文综合考查,知王之成为 优婆塞是在即位後第七年左右。 但岛史第六章载,王之归依佛是在即位後三年。又依大磨崖法敕第十三 章所记,王即位後八年,征服羯曏健魽见杀戮之悲惨,乃大为激动,对 於佛教之信念遂更坚固。因此放弃用兵力以求统一之途径,且在「依法 所得之胜利乃是最上之胜利」(大磨崖法敕第十三章所刻)之信念下, 致力於佛教之宣传。故其後半生有达磨(正法)阿育王之称。 : 三论宗嘉祥吉藏、天台宗智□(此二人皆亲近隋炀帝,中国正史上有名的暴君, : 智□还曾为其受菩萨戒)、贤首宗法藏(亲近中国唯一一位女皇,武则天)、慈 : 智师对於这样的行为在他临终前可是自责的很深的, 後人不知其自咎, 而以为能. 他也知道他做错了, 所以在最後一次招请入京前就入灭. 他 甚至发愿想要重新纠正他所犯的过错, 但时局终不允许, 他之前的所作 所为已经让他无法回头, 贻害至今, 尚有人以为那是正确的修行人该有 的. 神秀则是自己明白的说, 他的行为不是修行者该有的, 对於有资质学佛 的人, 他则是一一往南遣送到慧能那里去. : 而南能(慧〔惠〕能)若没有其徒子徒孙,和士大夫交往形成两宋之际的士大 : 夫佛教,又如何能享大名於青史呢? 他本人可是遵行师教 -- 一花开五叶结果自然成, 他也不接触官员, 对 於南北朝喜欢清谈的风气他也识破斥很深的, 大部分好大厥词, 到他眼 前耳边的都被他修理过. 他可是根本不管对方是不是官或仕绅, 这样才 是出家的典□. : 经典上说,出家比丘(或菩萨),不应亲近国王、大臣,但是经典上也有说那些国王 : 、大臣都是菩萨权宜化现(《仁王护国般若波罗密经》、《华严经》以及……都曾提 : 及。 若是仁王, 就是能够奉行菩萨到的在家居士, 就可以称为菩萨行者. 但 没必要攀缘. : 看看以下这两段都是出自《法华经》的经文: : 《妙法莲华经安乐行品》: : 「云何名菩萨摩诃萨亲近处?菩萨摩诃萨,不亲近国王王子……」 : 那麽,是否所有的国王、王子、大臣都不需亲近呢? 出自於法华经安乐行品第十四, 原文如下: ============================================================== (文殊师利菩萨问)世尊,菩萨摩诃萨,於後恶世,云何能说是佛经。 佛告文殊师利。若菩萨摩诃萨,於後恶世欲说是经,当安住四法。 一者安住菩萨行处,亲近处,能为众生演说是经。 文殊师利,云何名菩萨摩诃萨行处。 若菩萨摩诃萨住忍辱地,柔和善顺,而不猝暴,心亦不惊。 又复於法无所行,而关诸法如实相。亦不行不分别,是名菩 萨摩诃萨行处。 云何名菩萨摩诃萨亲近处?菩萨摩诃萨, 不亲近国王王子,大臣官长。 不亲近诸外道梵志,尼犍子等,及造世俗文笔,赞咏外书,及路伽 耶陀,逆路伽耶陀者。 亦不亲近诸有凶戏,相(手叉)相扑,及那罗等种种变现之戏。 又不亲近旃陀罗,及畜猪羊鸡狗,畋猎渔捕,诸恶律仪。 如是人等。或时来者,则为说法,无所希望。 又不亲近求声闻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亦不问讯。若於 房中,若经行处,若在讲堂中,不共住止,或时来者。随宜说法, 无所希求。 文殊师利,又菩萨摩诃萨,不应於女人身,取能生欲想相,而为说法, 亦不乐见。 若入他家,不与小女处女寡女等共语。 亦复不近五种不男之人,以为亲厚。 不独入他家。若有因缘须独入时,但一心念佛。 若为女人说法,不露齿笑,不现胸臆,乃至为法,犹不亲厚。况复馀事。 不乐畜年少弟子,沙弥小儿。亦不乐与同师。 常好坐禅,在於□处,修摄其心。 文殊师利,是名初亲近处。 ============================================================== 简单讲, 一切的攀缘都要舍弃, 不得不和这些人有行为上的往来, 则是 「如是人等。或时来者,则为说法,无所希望。」 就算是「求声闻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亦不问讯。」那又 如何可以特别为某人助选? 还说不选就会下地狱诸等恐吓言词, 岂不妄 谬! : 依中台山一位师父的说法,是损己利人。若依他们这套逻辑,则绝对是行菩萨 : 道。这是他们内部的说法,非我个人之意,仅提出做参考用。 这又是另外一种演过饰非的讲法, 和「方便妄语」如出一辙, 殊不知「 身教优於言教」, 今天已经以身行教导别人隳犯戒律, 尤其以天人师之 身, 就已经造就「佛教就是可以乱搞, 只要挂个我是菩萨的名, 杀人放 火都是菩萨行」, 长期以往, 佛教必然一如敝屣, 人皆不顾, 这样还说 对佛教有贡献是「行菩萨道」, 那不正好是「睁著眼睛说瞎话」? : 。如果真有人要说与闹,为何不去闹藏传佛教呢?那不是更明显的涉入政治吗? 犯错不因为错犯得大或小而有分别, 错就是错, 拉别人下水掩饰自己的 过错, 不但愚昧而且无耻. 抢劫不因为抢个两千块就不用处罚, 不论抢 个两千块或是两千万, 量刑均等. : 在一个多元的社会中,有著许多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也许,我们都应培养更 : 大的包容力与欣赏他人文化的胸襟,否则当一个佛教徒,口口声声说别人是外 : 道时,也许,我们的行为根本比不上他们(如基督徒……)。 火烧房子烧过间了, 基督教再怎样也没有依附佛教, 也不会搞成附佛外 道, 他们有的是他们的宗教思想体系, 但今天所说的是一个佛教的基本 原则, 对於讹诈佛教欺瞒教徒的行为, 如果佛教徒能见之士不依据佛教 律典辨正清楚, 无异是个乡愿. 佛教之灭亡不在於其他的宗教, 在於佛 教内部的假佛士, 披著袈裟的行於非法, 一如披著袈裟的猎师想要诛杀 六牙白象一般, 六牙白象就不明不白的死在毒箭(见)之下. : 那麽,当我们口口声声说人家破戒时;也许,他正是佛菩萨示现……。 若真是示现, 必然是需要另外一个菩萨大家鞑伐, 告知那是错误的行为, 一如唯摩诘痛斥弥乐菩萨之非. 菩萨示现不代表他就一定是对的, 是非 曲直当然要依据律典分辨清楚. : 吧?若真有可依法,还请您拿出来依依看。这当然是就胜义谛而言) 舍离世俗谛就无胜义谛. 世俗谛行於戒律, 胜义谛成就戒律, 能够於戒 律中不偏不执, 不受外扰亦不隳犯. 成就善法不起妄想. 据成唯识论卷九、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末等载: -------------------------------------------------------------- (一)世间胜义,即指於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虚妄之法,而说真如胜 妙之义。 (二)道理胜义,即指苦、集、灭、道等四谛;亦即观四谛之理,即为胜 妙之义。 (三)证得胜义,谓证得二空真如之理,即为胜妙之义。 (四)胜义胜义,即指一真法界之理,唯有诸佛证知,乃胜义中之最胜义。 四者之中,前三者为「依诠谈旨」,故属「境界之义」;胜义胜义谛为 「废诠谈旨」,故属「道理之义」。 据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四、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之末所载: -------------------------------------------------------------- (一)世间世俗谛,即安立宅舍、瓶等,及我、有情等心外之法;此等诸 法皆无实体,能隐覆真理,而凡夫迷执,以之为实有。 (二)道理世俗谛,即安立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此等诸法皆为心所 变之事相。 (三)证得世俗谛,安立预流果等及彼所依处等;此等诸法皆为心所变之 理,由染净因果之差别而施设,以令修者趣入而得证。 (四)胜义世俗谛,即安立二空真如等之胜义谛;此等诸法亦为心所变之 理,然以超越一切有为法而为圣智之所知,故谓之为胜义;又以依 於言诠而立二空之名,故谓之为世俗。 此外,上记四者依次又称为有名无实谛、随事差别谛、方便安立谛、假 名非安立谛。 而於瑜伽师地论中,又於此四种世俗谛之外,别立「非安立之一真法界 」,而有「四俗一真」之称,此系就「废诠谈旨」之真如实性而言者。 -- 观■□■□■□■观■□■□■□■□■□■□■□■□■□■□■观■□■□■□■观 身 法本法无法 受 既然清净 何必有网 譬如大日 遍照不爽 心 今付无法时 法 不 无法法亦法 是 上下十方 无为自在 因陀罗手 去曼达碍 无 法法何曾法 无 净□■□■□■□苦□■□■□■□■□■□■□■□■□■□■□常□■□■□■□我 梵网经典: http://www.iyard.org/buda Email 信箱: kimkara@mbox.iyard.org 中华电子佛典: http://ccbs.ntu.edu.tw/cbeta [鹿苑]五明学馆: bbs.iyard.org Ξ Origin: 狮子吼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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