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邪淫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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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bstsai@Lion (老小子), 信区: BudaHelp 标 题: Re: 问一个关於五戒的问题 发信站: 由 狮子吼站 收信 (Sat Nov 13 15:45:54 1999) At 02:48 PM 1999/11/13 GMT, 无间牌火锅料 wrote: >在优婆塞五戒相经中 >「若优婆塞,共□女行□,不与直者,犯邪□不可悔,与直无犯。」 >也就是说,在家人嫖妓给钱,就不算犯戒 >究此意,我个人认为,因为无坏人名节,无强迫,属双方同意 >所以算是无犯 这一条因为解释的不同,以致於後来寺里兼卖色情事业,自命优婆塞 者天天买淫,快乐得不得了。 四众是行者,行者之意在於出脱恶业,不犯戒不代表不犯恶业,因此 或许可以依解释而不犯戒,但是其己丧失优婆塞身份的意义是可想而知的。 执著於五欲之乐,那麽修行对四众就无意义,当个信徒反而好一点。 卖淫於世俗法律都不允许了,何况於世尊律法真义。 由於律藏诸经只有本经这一处有这样写,所以古来颇有争议,许多大 德都在“怀疑”此条是否加料的,可能是作为某些“居士”要妇女以淫行 作为“供养”的藉口,一旦他们行淫被举发,就说“我有给钱啊”。 >今日结婚年龄往後延,社会风气转变,男女多於婚前便有性行为 >在双方同意情形下,无强迫,而且社会风气不以为此为败坏名节之事 >如此,婚前性行为算是犯戒吗?(若人有受持五戒) 婚前性行为和这条无关。 ------------------------------------- >发信人: ascetic@Lion (无间牌火锅料), 信区: BudaHelp wrote: >==> 於 Post Gateway (abstsai@ms1.hinet.net) 文中述及: > 如果淫欲本身有造恶与不造恶两种(邪淫与正淫) > 那麽理由必不出於淫欲本身,而在其所导致的结果 > 邪淫因其将造作恶业,故为戒所警示 > 若有不造作恶业之淫,虽仍不出三界,却不招受恶果 > 今日男女婚前性行为是否犯戒,是我比较想问的事情 首先我们要想想,淫之本义为何。世尊为何允许正淫。其实道理 很简单,在《阿含》里世尊对四众有很多这种讨论:不要沉迷於五欲。 人们不受五欲左右,那麽离苦的可能性便大增,而五欲当中以就以吃 饭是不可能不要的,人不吃不喝那就甭活了,学啥都是多的。 五欲色声香味触当中,淫是属於触的一类,性行为的设置是在於 以性的方式传代,所以世尊以正淫是可以容许的,目的在传宗接代, 因此古法比丘可因传宗接代问题还俗,日後再出家。这是属於正淫。 居士也是一样,若因宗代问题,可以正淫,其他则不可。但是五欲是 人类和畜类共通的行为,因而敦伦是必需的,结婚的居士可因必要而 敦伦,故不名为淫。所以,依字义而言,没有“正淫”的名词,淫就 是不好的,而夫妇(古时包含妾)之性名为敦伦。 婚前性行为要问:是否为了传宗接代?是者可淫。不是者自然不 可淫。如果是为享乐而淫,自然不能自命为修行者。理应在佛前舍戒, 等日後机缘成熟再行受戒。 五欲加上法欲统归一“贪”字。任何增强贪念的活动都是犯戒的, 有形的戒如杀盗..等这些还是小戒,像菩萨戒凡是心念一动就是犯了戒, 因此更难修。以致於现今有很多自命佛教正宗的门派花样百出。 其实戒在一心,而是否犯戒,学者人人心中有数。人有畜性,犯之 难免,但在於时时端正自心,犯者即时於佛前发露忏悔,学道才有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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