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找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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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bstsai@ms1.hinet.net (Post Gateway), 信区: BudaHelp
标  题: 淫念
发信站: 由 狮子吼站 收信 (Fri Aug 22 14:00:34 1997)


  [兼答 PPK 同学]

>蔡老师您好:
>末学有一问题想请教您,就是我看到一信件如下:
>=====================================开始=======================
>有主无主物    掠护为己有    当知领群特
>: >      自弃薄其妻    又不入淫舍    侵陵他所爱    当知领群特
>: >   ^^^^^^^^^^^^^^^^^^^^^^^^^        
>: >     * 这一句怎麽说?
>:   「自弃薄其妻,又不入淫舍,侵陵他所爱」的解释就是「自己不
>:   去理会老婆、嫌恶老婆,有生理上的需要时又不去找妓女解决,
>====================================结束===========================
>
>和一封由网友所贴的有关邪淫的戒律如下
>
>====================================开始===========================
>                    菩   提   道   次   第   广   论
>                              《下 士 道》                 宗喀巴大师造
>                             深  信  业  果                法尊法师译
>         马鸣阿□黎解说不应行对象的义理中提到:「非应行者,包括他摄、
>     具法幢、种护乃至王护、他人已取的娼妓、所有的亲友眷属等,都是不应
>     行的对象。」他所摄者,是他人所属的妻妾。具法幢者,是出家女。种性
>     护者,是尚未出嫁,有父母等亲人,或姑婆,或者人守护者。或者虽无他
>     人守护,但为自己守护者,也属此类。若王若敕而守护者,是被法律判刑
>     或监禁的人,也有监狱等为其守护。若是他人已给价金的娼妓,即是邪□
>     ,若是自己付钱,属於合法的交易行为,故不算邪□。阿底峡尊者,亦是
>^^^^^^^^^^^^^^^^^^^^^^^^^^^^^^^^^^^^^^^^^^^^^^^^^^^^^^^^^
>     如此说。至於对象是男性,内容也同。
>
>=============================================结束==================
>
>以上两封信件皆对花钱找妓女的这件事觉得没关系
>请为我解惑,谢谢

    找妓女的看法古来即是争论不休的事件,这里所谓的妓女是指那些自愿以
此为业的女人,和我们所谓的逼良为娼、买卖人口等所谓违反善良风俗无关。
以文明的程度来说,在中国的唐宋朝时期对妓女一行仍有著 "职业" 上正面的
尊重。

    因为有些人由於无法成家,生理上的需求必需解决,故而有人类以来便有
此一行业,古德们所谓 "没关系" 是纯就生理上的解决的角度而言。在当时的
外教来说(尤其以婆罗门们)常借宗教名义诱人良家妇女,因而指称若是为了生
理需求便该找妓女,不该找良家妇女。

    对婆罗门人如此,世尊对佛弟子们找妓女是反对的,但是并非用强力禁止
的方式,而是告诉我们,不断除对淫乐的执著在修行上是不可能有成就的。因
此修行者若是梵行不具,仍然是业力随身无法出脱。

    但是在律部当中也曾记载,新出家的比丘因为有人为了生理上没有解决而
抓狂,特许他们找淫女的事件,有些淫女因为尊敬比丘,愿意以身子布施比丘
,世尊特别要这些比丘不可接受,一定要给钱,否则犯戒。这事件给後来的比
丘有了借口,结果搞到後来比丘中有人还经营妓女户,大赚比丘同事们的钱。
所以伪作沙门者自古有之,不是每个光头者都是上人,比丘的威仪是否具足,
仍然是要由行为去判断。

    由於女人以身体布施的事件发生过,所以一些上湿们现在也如法泡制,故
而女信徒们被上湿们要求以身体 "供养" 师父的事件也就层出不穷。

    至於西藏地区,当时的西藏地区也是和印度一样,男人无法成家的很多,
当地人的性欲无法解决,性行为混乱,有的兄弟数人合娶一妇、没钱的就搞朋
友或邻居的女人..,出家人当然也是一样,当时都是免费嫖妓或专搞良家妇女,
阿底峡入藏传佛法也就规定找淫女要给钱,并且不准再诱拐良家妇女。


>可是我的观念觉得找妓女本身应该是邪淫的表现,因其过程身、意皆
>处於"色淫"当中, 虽然妓女本身能为一些无法忍受欲火焚身的人"退火"
>可是其本质就是邪的,不正的,所以接触她们好像也是不对。

     找妓女是好淫的人才会去作的,当然是不正的事。所以世尊才会指出这样
 的修行者是不可能有成就的,事实上对名、利、钱财的执著和对妓女的执著,
 这当中两者并没有不同,修行者本身是不执著於任何事物,所以那些打著各种
 理由却专门执著於某一种行为的出家人本身也是无有成就的可能,不过世尊是
 不用禁令,他只有戒律,由修行者自己用大脑去判断。

>而色情行业本身在社会也是於法不容的,否则警察也不用去抓这些啊
>找妓女本身对有守戒和没守戒的人是如何分别有无犯戒或善恶业呢?

     古时有因谋生而为妓的,现在女人可以从事各行业,所以为妓的女人都是
 贪图金钱的好财之女,而因为淫事引出的恶事更多,所以不得有色情行业。如
 果以守戒来说,可以分成几个层面:

  [A.一般佛弟子]

 1.受五戒以上未婚的佛弟子--和任何女人有性关系,只要和同一人没有第二次
   以上的性行为,皆属可容忍。有固定性伴侣者则视同第二条。

 2.受五戒以上已婚者 --妻子以外不可行淫。

 3.受五戒以上已离婚者--视同第一条。

    所以有些人学佛多年,就是不敢受五戒。这些心向佛但又无法离欲者,只
有等待机缘成熟了。

 [B.修行者]

 1.未婚者--断淫。不再有任何性行为。若行淫,比照 A 项,退失修行者位。
 2.已婚者--妻子外不可。但年过五十岁後应断淫。(和传宗接代无关了)
 3.已离婚--视同第一条。

    其实淫戒易守,因为它很易判断,而其他的贪念则不易明察,至於嗔、痴
就更加难了。至於是否犯业,对修行者来说,不只是对淫念,任何对名利钱财
地位的执著都是犯了业力的,这也不必对谁辩解,修行者自证自知,无须外人
指责。

+---- AB Ts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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