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管制大松绑,鼓励民间兴学8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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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私校管制大松绑 鼓励民间兴学 《转载自中国时报 86.5.31》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Sun Jun  1 19:15:28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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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校管制大松绑  鼓励民间兴学

        立法院昨天( 86.5.31)三读通过「私立学校法」修正案,最
    大改变是大幅放宽私人兴学□畴,除军警院校外,民间可兴办任
    何学校,打破长久以来国民教育、师□教育等由政府兴办的惯例
    。另外,现行私校法强制规定私立学校一定要冠上「私立」两字
    的规定也取消了。
        另外一项重要鼓励措施是,未来各级私立学校还可以租用公
    营事业土地,也可以在各地设立分校或分部,扩展学校□围。根
    据教育部统计,54%的大学生为私立学校学生,专科学生比例更
    高,达82%,昨天三读通过私立学校法修正案,大幅放松私人兴
    学的层层限制,对国内私校发展和教学品质将产生深远影响。

        修正後的私校法明订各级政府应该成立「私校谘询审议委员
    会」,针对私立学校设立、停办、解散、补助等重大政策做实质
    讨论与审查。为鼓励社会募款兴学,修正条文规定,学校可以成
    立「财团法人私立学校兴学基金会」,透过基金会向社会募款,
    都可以提高个人及营利事业捐助比例上限。

        在董事会名额方面,由目前九至十五人改为七至廿一人,以
    因应私校兴办的弹性需求;为使私校财物达到前教改会建议的透
    明化、公开化目标,学校必须每学期向校务会议报告经营报表。

        教育部官员表示,现行私校法规定师□学校必须由政府办理
    ,国民教育虽然规定以政府办理为原则,但从来没有开放民间兴
    办。未来只要私人财团、法人有意愿,都可以申请设立。

        民间兴学设立分部和分校的规定放得更宽。现行私校法只同
    意专科以上学校经过教育部核准之後,可以设立分部,未来各级
    私立学校经中央或地方政府同意,都可以申设分部、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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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教育中,
                    我们需要的是辽阔的视野与乐观的展望,
                    不仅要察觉生命的美与奥妙,
                    更要尊重每一个生命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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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 交通大学资讯科学系 B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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