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智”共有 1 个注解 (更新时间 2024年07月14日 10:50:23)
长阿含经(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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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阿含经第九经[导读:众集经] |
四种智,分别是法智、类智、他心智、世俗智。他心智、世俗智随文易懂,法智、类智则不易理解,底下分别说明法智、类智。
1. 法智(梵:dharma-jñāna, 巴:dhamme ñāṇa):现见诸法的缘起智、苦集灭道智为法智,此依经部的《成实论》、瑜伽行派的《瑜伽师地论》与 南传《相应部》(SN.12.33)四十四智的教导说明。若依《集异门足论》与有部解说,了知欲界诸行的苦、集、灭、道智为法智。
2. 类智(梵:anvaya-jñāna, 巴:anvaye ñāṇa):又译为比智、种类智、类比智,了知不现见的过去、未来诸法的缘起智、苦集灭道智为类智。依经部与巴利注释书的说法,类智为比知、推论智。若依《集异门足论》与有部的解说,了知色、无色界诸行而起的苦、集、灭、道智为类智。
上述有部的解说,《成实论》认为应以“有得、未得”来理解,欲界苦名得,色无色界苦名未得。现可得、现受的欲界苦,不会同时和色、无色界苦一时并知。这些未得、未受的苦,是以比智了知。欲界中所未得苦,也应以比智知。
关于法智、类智的经说,亦见于底下:
《本事经》卷三: 吾从世尊闻如是语:“苾刍当知!有二妙智,应修令生;能得未得、能触未触、能证未证,能超愁叹、能灭忧苦、能会正理、能获甘露、能证涅槃。云何为二?一者法智;二者类智。法智生时,便能无倒,遍知有为。于有为法既遍知已,便能令彼感后有因,不得生起增长广大。类智生时,便能如实断灭无明;灭无明故,便无戏论;无戏论故,便无寻伺;无寻伺故,便无乐欲;无乐欲故,便无爱憎;无爱憎故,便无悭嫉;无悭嫉故,便无种种执持刀杖违害斗诤、互相骂辱、不真实语、相离间语、诸杂秽语及余无量恶不善法;无彼诸恶不善法故,感后有业,便不增长;感后有业不增长故,诸业灭尽;业灭尽故,众苦灭尽;苦灭尽故,生死路绝。此路绝已,便自了知: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如是名为有二妙智,应修令生;能得未得、能触未触、能证未证,能超愁叹、能灭忧苦、能会正理、能获甘露、能证涅槃。”尔时,世尊重摄此义而说颂曰: “有二种妙智, 应修习令生, 能得未得等, 谓法智、类智。 若法智生时, 遍知有为法, 便能令后有, 因不生不增。 若类智生时, 无明便断灭, 由此展转法, 绝生死轮回。 自知我生尽, 及梵行已立, 所作皆已办, 更不受后有。”
(2024年07月14日 09: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