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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佛说长阿含ⓐ第二分众集经ⓑ第五[导读:众集经]佛世时世界上还没有发明纸,经典都是由佛弟子们记忆而传诵。为了方便背诵,会将重要的法义作整理,依数字排序,串起字头,这样只要从数字1开始回想,就能一一复诵出重要的法义。 本经中舍利弗尊者即整理出一法至十法的重要法义,方便佛弟子背诵后复习,进而依教奉行,也能防止大家记错法义而起争论。因为是将“众”多的法数搜“集”整理,所以本经叫做《众集经》。 出家人会离开聚落到寂静的地方修行,当今印度许多山上仍有佛世时用以打坐修行的石穴、石室、石窟。当佛世的修行人闭关时,没有纸制的经文书本可参考,而是依照脑海中背诵的经文来修行,像《众集经》这样的经文就会很有帮助。 如是我闻: 一时,佛于末罗ⓒ游行,与千二百五十比丘俱,渐至波婆ⓓⓔ城①阇头ⓕ菴婆园②ⓖ。 尔时,世尊以十ⓗ五日月满时,于露地坐,诸比丘僧前后围绕。世尊于夜多说法已,告舍利弗ⓘ言:“今者四方诸比丘集,皆共精勤,捐除睡眠,吾患背痛,欲暂止息,汝今可为诸比丘说法。” 对曰:“唯然,当如圣教。” 时,舍利弗告诸比丘:“今此波婆[*]城有尼干子ⓚ命终未久,其后弟子分为二部,常共诤讼相求长短,迭相骂詈,各相是非:‘我知此法,汝不知此;汝在邪见,我在正法。言语错乱,无有前后。’自称己言,以为真正。‘我所言胜,汝所言负,我今能为谈论之主,汝有所问,可来问我。’ “诸比丘!时,国人民奉尼干者,厌患此辈斗讼之声,皆由其法不真正故;法不真正无由出要③,譬如杇ⓛ塔不可复圬ⓜ,此非三耶三佛④所说。诸比丘!唯我释迦无上尊法,最为真正可得出要,譬如新塔易可严饰,此是三耶三佛ⓝ之所说也。诸比丘!我等今者,宜集法、律⑤,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一正法,一切众生皆仰食ⓞ存⑥。如来所说复有一法,一切众生皆由行ⓟ往⑦ⓠ,是为一法如来所说,当共集之,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二正法:一名⑧,二色⑨。复有二法:一痴⑩,二爱。复有二法:有见⑪、无见⑫ⓢ。复有二法:一无惭,二无愧。复有二法:一有惭,二有愧。复有二法:一尽智⑬,二无生智⑭。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欲爱⑮:一者净妙色⑯,二者不思惟⑰。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瞋恚:一者怨憎⑱,二者不思惟。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邪见:一者从他闻,二者邪思惟。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正见:一者从他闻,二者正思惟⑲。复有二法,二因二缘:一者学解脱⑳,二者无学解脱㉑。复有二法,二因二缘:一者有为界㉒,二者无为界㉓。诸比丘!是为如来所说,当共撰集㉔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三正法,谓三不善根㉕:一者贪欲,二者瞋恚,三者愚痴。复有三法,谓三善根:一者不贪,二者不恚,三者不痴。复有三法,谓三不善行:一者不善身行,二者不善口行,三者ⓣ不善意行。复有三法,谓三不善行:身不善行、口不善行、意不善行。复有三法,谓三恶行:身恶行、口恶行、意恶行。复有三法,谓三善行:身善行、口善行、意善行。复有三法,谓三不善想㉖:欲想、瞋想、害想。复有三法,谓三善想:无欲想、无瞋想、无害想。复有三法,谓三不善思㉗:欲思、恚思、害思。复有三法,谓三善思:无欲思、无恚思、无害思。 “复有三法,谓三福业㉘:施业、平等业、思惟业。复有三法,谓三受: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㉙。复有三法,谓三爱:欲爱、有爱㉚、无有爱㉛ⓤ。复有三法,谓三有漏㉜:欲漏、有漏、无明漏㉝。复有三法,谓三火:欲火、恚火、愚痴火。复有三法,谓三求㉞:欲求、有求、梵行求。复有三法,谓三增盛㉟:我增盛、世增盛、法增盛。复有三法,谓三界:欲界、恚界、害界㊱。复有三法,谓三界:出离界、无恚界、无害界㊲。复有三法,谓三界:色界、无色界、尽界㊳。复有三法,谓三聚㊴:戒聚、定聚、慧聚。复有三法,谓三戒㊵:增盛戒、增盛定ⓥ、增盛慧。 “复有三法,谓三三昧:空三昧㊶、无愿三昧㊷、无相三昧㊸。复有三法,谓三相:止息相、精勤相、舍相㊹。复有三法,谓三明㊺:自识宿命智明㊻、天眼智明㊼、漏尽智明㊽。复有三法,谓三变化㊾:一者神足变化㊿,二者知他心随意说法⑴,三者教诫⑵。复有三法,谓三欲生本⑶:一者由现欲生人天,二者由化欲生化自在天,三者由他化欲生他化自在天。复有三法,谓三乐生⑷:一者众生自然成办,生欢乐心,如梵光音天初始生时。二者有众生以念为乐,自唱善哉,如光音天。三者得止息乐,如遍净天⑸。 “复有三法,谓三苦⑹:行苦、苦苦、变易苦。复有三法,谓三根⑺:未知欲知ⓦ根⑻、知根⑼、知已根⑽。复有三法,谓三堂:贤圣堂、天堂、梵堂。复有三法,谓三发⑾:见发、闻发、疑发。复有三法,谓三论:过去有如此事,有如是论;未来有如此事,有如是论;现在有如此事,有如是论。复有三法,谓三聚⑿:正定聚、邪定聚、不定聚。复有三法,谓三忧:身忧、口忧、意忧。复有三法,谓三长老⒀:年耆长老、法长老、作长老。复有三法,谓三眼:肉眼、天眼、慧眼⒁。诸比丘!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四正法,谓口四恶行:一者妄语,二者两舌,三者恶口,四者绮语。复有四法,谓口四善行:一者实语⒂,二者软语⒃,三者不绮语,四者不两舌。 “复有四法,谓四不圣语:不见言见,不闻言闻,不觉言觉⒄,不知言知。复有四法,谓四圣语:见则言见,闻则言闻,觉则言觉,知则言知。复有四法,谓四种食⒅:抟食⒆、触食⒇、念食➊、识食➋。复有四法,谓四受:有现作苦行后受苦报;有现作苦行后受乐报;有现作乐行后受苦报;有现作乐行后受乐报。复有四法,谓四受➌:欲受、我受、戒受、见受。复有四法,谓四缚➍:贪欲身缚、瞋恚身缚、戒盗身缚➎、我见身缚➏。 “复有四法,谓四刺➐:欲刺、恚刺、见刺、慢刺。复有四法,谓四生➑:卵生、胎生、湿生➒、化生。复有四法,谓四念处;于是,比丘内身身观,精勤不懈,忆念不忘,舍世贪忧;外身身观,精勤不懈,忆念不忘,舍世贪忧;内外身身观,精勤不懈,忆念不忘,舍世贪忧。受、意、法观,亦复如是。复有四法,谓四意断;于是,比丘未起恶法,方便使不起;已起恶法,方便使灭;未起善法,方便使起;已起善法,方便思惟,使其增广。 “复有四法,谓四神足;于是,比丘思惟欲定灭行成就;精进定、意定、思惟定,亦复如是。复有四法,谓四禅;于是,比丘除欲、恶不善法➓,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入于初禅。灭有觉、观,内信、一心,无觉、无观,定生喜、乐,入第二禅。离喜修舍、念、进,自知身乐,诸圣所求,忆念、舍、乐,入第三禅。离苦、乐行,先灭忧、喜、不苦不乐、舍、念、清净,入第四禅。复有四法,谓四梵堂⓫:一慈、二悲、三喜、四舍。复有四法,谓四无色定⓬;于是,比丘起ⓧ一切色想,先尽瞋恚想,不念异想ⓨ,思惟无量空处,舍空处已入识处,舍识处已入不用处,舍不用处已入有想无想处。 “复有四法,谓四法足⓭:不贪法足、不瞋法足、正念法足、正定法足。复有四法,谓四贤圣族⓮;于是,比丘衣服知足,得好不喜,遇恶不忧,不染不着,知ⓩ所禁忌,知出要路,于此法中精勤不懈,成办其事,无阙无减,亦能教人成办此事,是为第一知足住贤圣族。从本至今,未常恼乱;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天及世间人,无能毁骂;饭食、床褥⓯Ⓐ卧具⓰、病瘦医药,皆悉知足,亦复如是。复有四法,谓四摄法⓱:惠施⓲、爱语⓳、利人⓴、等利➀。复有四法,谓Ⓑ四须陀洹支➁:比丘于佛得无坏信,于法、于僧、于戒得无坏信。复有四法,谓四受证➂:见色受证、身受灭证、念宿命证、知漏尽证。复有四法,谓四道➃:苦迟得、苦速得、乐迟得、乐速得。 “复有四法,谓四圣谛: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出要圣谛。复有四法,谓四沙门果: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复有四法,谓四处➄:实处、施处、智处、止息处。复有四法,谓四智➅:法智、未知智、等智、知他Ⓒ心智。复有四法,谓四辩才:法辩、义辩、辞Ⓓ辩、应辩Ⓔ。复有四法,谓四识住➆处:色识住、缘色、住色Ⓕ,与爱俱增长,受、想、行识Ⓖ中亦如是住。复有四法,谓四扼➇Ⓗ:欲扼[*]、有扼[*]、见扼[*]、无明扼[*]。复有四法,谓四无扼[*]:无欲扼[*]、无有扼[*]、无见扼[*]、无无明扼[*]。 “复有四法,谓四净➈:戒净、心净、见净、度疑净。复有四法,谓四知➉:可受知受、可行知行、可乐知乐、可舍知舍。复有四法,谓四威仪⓵:可行知行、可住知住、可坐知坐、可卧知卧。复有四法,谓四思惟:少思惟、广思惟、无量思惟、无所有思惟。复有四法,谓四记论⓶:决定记论⓷,分别记论⓸、诘问记论⓹、止住记论⓺。复有四法,谓佛四不护法⓻;如来身行清净,无有阙漏,可自防护;口行清净、意行清净、命行清净,亦复如是。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又,诸比丘!如来说五正法,谓五入: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复有五法,谓五受阴⓼: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复有五法,谓五盖⓽:贪欲盖、瞋恚盖、睡眠盖、调Ⓘ戏⓾盖、疑盖。复有五法,谓五下结:身见⒈结、戒盗⒉结、疑结、贪欲结、瞋恚结。复有五法,谓五上结⒊:色爱、无色爱、无明、憍慢、调Ⓙ。复有五法,谓五根:信根⒋、精进根⒌、念根⒍、定根⒎、慧根⒏。复有五法,谓五力: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复有五法,谓灭尽支⒐Ⓚ:一者比丘信佛、如来、至真、等正觉,十号具足Ⓛ。二者比丘无病,身常安隐Ⓜ。三者质直无有谀Ⓝ谄,能如是者,如来则示涅槃径路。四者自专其心,使不错乱,昔所讽诵,忆持不忘。五者善于观察法之起灭,以贤圣行,尽于苦本⒑。复有五法,谓五发⒒:非时发⒓、虚发⒔、非义发⒕、虚言发⒖、无慈发⒗。复有五法,谓五善发⒘:时发、实发、义发、和言发、慈心发。复有五法,谓五憎嫉⒙:住处憎嫉、檀越⒚憎嫉、利养憎嫉、色憎嫉、法憎嫉。 “复有五法,谓五趣Ⓞ解脱:一者身不净想,二者食不净想,三者一切行无常想,四者一切世间不可乐想,五者死想。复有五法,谓五出要界⒛:一者比丘于欲不乐、不动,亦不亲近,但念出要,乐于远离,亲近不怠㋐,其心调柔㋑,出要离欲,彼所因欲起诸漏缠㋒,亦尽舍灭而得解脱,是为欲出要。瞋恚出要、嫉妒出要、色出要、身见出要,亦复如是。 “复有五法,谓五Ⓟ解脱入㋓。若比丘精勤不懈,乐闲静处,专念一心,未解得解,未尽得尽,未安得安。何谓五?于是,比丘闻如来说法,或闻梵行者说,或闻师长说法,思惟观察,分别法义,心得欢喜,得欢喜已,得法爱,得法爱已,身心安隐,身心安隐已,则得禅定,得禅定已,得实知见,是为初解脱入。于是,比丘闻法喜已,受持讽诵,亦复欢喜,为他人Ⓠ说,亦复欢喜,思惟分别,亦复欢喜,于法得定,亦复如是。复有五法,谓五人㋔:中般涅槃㋕、生般涅槃㋖、无行般涅槃㋗、有行般涅槃㋘、上流Ⓡ阿迦尼吒般涅槃㋙Ⓢ。诸比丘!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又,诸比丘!如来说六正法,谓内六入㋚: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复有六法,谓外六入㋛:色入、声入、香入、味入、触入、法入。复有六法,谓六识身㋜:眼识身,耳、鼻、舌、身、意识身。复有六法,谓六触身㋝:眼触身,耳、鼻、舌、身、意触身。复有六法,谓六受身㋞:眼受身,耳、鼻、舌、身、意受身。复有六法,谓六想身㋟:色想、声想、香想、味Ⓣ想Ⓤ、触想、法想。复有六法,谓六思身㋠:色思、声思、香思、味思、触思、法思。复有六法,谓六爱身㋡:色爱身,声、香、味、触、法爱身。复有六法,谓Ⓥ六诤Ⓦ本㋢:若比丘好瞋不舍,不敬如来,亦不敬法,亦不敬众,于戒穿漏,染污不净;好于众中多生诤Ⓧ讼,人所憎恶㋣,娆乱净众,天、人不安。诸比丘!汝等当自内观,设有瞋恨,如彼娆乱者,当集和合众㋤,广设方便㋥,拔此诤本;汝等又当专念自观,若结恨已灭,当更方便㋦,遮止其心,勿复Ⓨ使起。诸比丘!佷戾不谛㋧、悭吝嫉妒、巧伪虚妄、自因Ⓩ己见、谬受不舍、迷于邪见、与边见俱,亦复如是。复有六法,谓六界㋨:地界、火界、水界、风界、空界、识界。复有六法,谓六察行㋩:眼察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察法⒜。 “复有六法,谓六出要界㋪。若比丘作是言:‘我修慈心,更生瞋恚。’余比丘语言:‘汝勿作此言,勿谤如来,如来不作是说:欲使修慈解脱,更生瞋恚想,无有是处。佛言:除瞋恚已,然后得慈。’若比丘言:‘我行悲解脱,生憎嫉心;行喜解脱,生忧恼心;行舍解脱,生憎爱心;行无我行,生狐疑㋫心;行无想行,生众乱想。’亦复如是。复有六法,谓六无上:见无上、闻无上、利养无上、戒无上、恭敬无上、忆念无上。复有六法,谓六思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念。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七正法,谓七非法:无信、无惭、无愧、少闻、懈怠、多忘、无智。复有七法,谓七正法:有信、有惭、有愧、多闻、精进、总持㋭、多智。复有七法,谓七识住㋮:或有众生,若干种身,若干种想,天及人是,是初识住;或有众生,若干种身而一想者,梵光音天最初生时是,是二识住;或有众生,一身若干种想,光音天是,是三识住;或有众生,一身一想,遍净天是,是四识住;或有众生,空处住、识处住、不用处住。 “复有七法,谓七勤法:一者比丘勤于戒行㋯,二者勤灭贪欲,三者勤破邪见,四者勤于多闻,五者勤于精进,六者勤于正念,七者勤于禅定。复有七法,谓七想:不净想㋰、食不净想㋱、一切世间不可乐想㋲,死⒝想㋳、无常想㋴、无常⒞苦想㋵、苦无我想㋶。复有七法,谓七三昧具㋷: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复有七法,谓七觉意:念觉意、法觉意、精进觉意、喜觉意、猗觉意、定觉意、护觉意。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八正法,谓世八法㋸: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复有八法,谓八解脱㋹:色观色,一解脱;内无色想观外色,二解脱;净解脱,三解脱;度色想⒟灭瞋恚想住空处解脱,四解脱;度空处住识处,五解脱;度识处住不用处,六解脱;度不用处住有想无想处,七解脱;度有想无想处住想知灭,八解脱。复有八法,谓八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复有八法,谓八人㋻:须陀洹向、须陀洹、斯陀含向、斯陀含、阿那含向、阿那含、阿罗汉向、阿罗汉。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九正法,所谓九众生居㋼:或有众生,若干种身,若干种想,天及人是,是初众生居;复有众生,若干种身而一想者,梵光音天最初生时是,是二众生居;复有众生,一身若干种想,光音天是,是三众生居;复有众生,一身一想,遍净天是,是四众生居;复有众生,无想无所觉知,无想天是,是五众生居;复有众生,空处住,是六众生居;复有众生,识处住,是七众生居;复有众生,不用处住,是八众生居;复有众生,住有想无想处,是九众生居。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十正法,所谓十无学⒡法㋽,无学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念、正方便、正定、正智、正解脱㋾。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尔时,世尊印可舍利弗所说。时,诸比丘闻舍利弗所说,欢喜奉行。 佛说⒢长阿含经卷第八⒣ [校勘]ⓐ “佛说长阿含”,宋、元二本作“长阿含经”,明本无“佛说长阿含”五字。 ⓑ “众集经”,巴利本作 Saṁgītisūtra。 ⓒ “末罗”,巴利本作 Mallā。 ⓓ “波婆”,圣本作“波波”。[*] ⓔ “波婆”,巴利本作 Pāvā。 ⓕ “阇头”,巴利本作 Cunda。 ⓖ “菴婆园”,巴利本作 Amba-vana。 ⓗ “十”,圣本作“一十”。 ⓘ “舍利弗”,巴利本作 Sāriputta。 ⓙ “褺”,大正藏原为“牒”,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褺”。 ⓚ “尼干子”,巴利本作 Nigaṇṭha-Nātha-putta。 ⓛ “朽”,大正藏原为“杇”,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改作“朽”。 ⓜ “圬”,宋、元、明三本作“治”,圣本作“污”。 ⓝ “三耶三佛”,巴利本作 Sammā-sambuddha。 ⓞ “食”,巴利本作 Ahāra。 ⓟ “行”,巴利本作 Saṁkhāra。 ⓠ “往”,明本作“住”。 ⓡ “所”,大正藏原为“为”,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改作“所”。 ⓢ “有见、无见”,巴利本作 Bhava-diṭṭhi. vibhava-diṭṭhi。 ⓣ 宋、元、明三本无“者”字。 ⓤ “欲爱、有爱、无有爱”,巴利本作 Kāma-taṅhā, bhava-t°, vibhava-t°。 ⓥ “定”,大正藏原为“意”,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定”。 ⓦ 宋、元、明、圣四本无“欲知”二字。 ⓧ “起”,大正藏原为“越”,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起”。 ⓨ “想”,宋本作“相”。 ⓩ “知”,宋、元、明三本作“如”。 Ⓐ “床褥”,大正藏原为“床”,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床褥”。 Ⓑ 宋、元、明三本无“谓”字。 Ⓒ 大正藏在“他”字之后有一“人”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 “辞”,大正藏原为“词”,今依据圣本改作“辞”。 Ⓔ “应辩”,宋、元、明三本作“应说辩”。 Ⓕ “住色”,宋、元、明三本作“色住”。 Ⓖ 宋、元、明三本无“识”字。 Ⓗ “扼”,宋、元、明、圣四本作“枙”。[*] Ⓘ “调”,大正藏原为“掉”,今依据宋、明二本改作“调”。 Ⓙ “憍慢调”,大正藏原为“慢掉”,宋、元、明三本作“憍慢调”,圣本作“憍慢悼”,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憍慢调”。 Ⓚ “支”,大正藏原为“枝”,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支”。 Ⓛ “具足”,大正藏原为“俱贝”,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圣本三本改作“具足”。 Ⓜ “隐”,大正藏原为“稳”,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改作“隐”。 Ⓝ “谀”,圣本作“偷”。 Ⓞ “趣”,宋、元、明三本作“起”。 Ⓟ 大正藏在“五”字之后有一“喜”字,今依据宋本删去。 Ⓠ 宋本无“人”字。 Ⓡ “流”,宋本作“流般涅槃”。 Ⓢ 大正藏无“般涅槃”三字,今依据元、明二本补上。 Ⓣ “味”,大正藏原为“昧”,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改作“味”。 Ⓤ 宋、元二本无“想”字。 Ⓥ 大正藏原无“谓”字,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补上。 Ⓦ “诤”,大正藏原为“净”,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诤”。 Ⓧ “诤”,大正藏原为“净”,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改作“诤”。 Ⓨ “复”,宋、元、明三本作“得”。 Ⓩ “因”,明本作“固”。 ⒜ “察法”,宋、元、明三本作“法察”。 ⒝ “死”,大正藏原为“无”,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死”。 ⒞ “无常”,宋、元、明、圣四本作“无无常”。 ⒟ “度色想”,圣本作“内无色”。 ⒠ “志”,宋、元、明三本作“思”。[*] ⒡ “学”,圣本作“觉”。 ⒢ 宋、元二本无“佛说”二字。 ⒣ 圣本在“八”字之后有光明皇后愿文。 [注解]【本经注解的标注,待统一为:一法二法只有内容,因此标注内容。三法开始有缩写名,因此标注缩写名,若同缩写名有多种定义(例如“三界”有好几种定义),才改标注内容。】 【各注解的格式可以为: “一句话解释整体内容”,甚至 (optional) 说明各子项目间的逻辑关系,接着 (optional) 各别解释子项目,接着 (optional) 指向出处经典(详见《……》)。异译摆在后面,“又译为……”。】 【尽量每一缩写名都注解,只是较简单的即不须要 optional 的内容。】 【待整合: 众集经文对读 】 【待整合: *众集经法数整理、对读】 ① 波婆城:又译为“波波城”、“波波国”,耆那教教主尼干子在此城过世后,弟子分裂为两部,可参考卷十二第十七经。 ② 阇头菴婆园:周那的芒果园。其中“阇头”为“周那”的另译,是佛陀涅槃前最后一位供佛食物的在家人。又译为“阇头菴婆园”。 ③ 法不真正无由出要:不是真实的法所以没办法出离。 ④ 三耶三佛:佛陀。“三耶三佛”是如来十号中第三个的音译,又译为“三藐三佛陀”、“三佛”,义译为“正遍知”、“等正觉”,此处以这个称号来代表佛陀。 ⑤ 法、律:佛法、戒律。 ⑥ 一切众生皆仰食存:- 一切众生皆依赖、仰赖“食”而存续。若没有持续得到“食”,如身体没有持续进食,身体就会无法维持原貌、进而衰败。这一法显示众生身体本质上是无常的、被逼迫的与不安稳的。根据《长阿含》卷二十〈忉利天品8〉第30经世记经,“食”主要分为四类,也就是四食:“一切众生以四食存。何谓为四?抟、细滑食为第一,触食为第二,念食为第三,识食为第四。” ⑦ 一切众生皆由行往:一切众生皆由于“命行、寿行、寿住命根”而存续(参见:《集异门足论》卷一、《瑜伽师地论》卷十三)。众生依于命根存续,命根指的是维系生命的“寿、煖、识”三法中的“寿”。“寿”会因过往能感长、短寿之“行”所造业而有长短,待众生业、寿两法灭尽,生命即结束迎来死亡(更多寿、业与感寿之行的说明,详见《本事经》卷一)。 ⑧ 名:“受、想、行、识”四阴,即所有心理的运作,没有形体而只能用名字来诠释,因此称作“名”。 ⑨ 色:即色阴,也就是物质及物理世界的现象。 ⑩ 痴:愚痴、没有智慧,即“无明”。按:贪欲、瞋恚、愚痴这三毒中,有对自我的贪爱,才有瞋恚(我所贪爱的得不到、有违逆我的,就生瞋恚),因此经文中也常只说愚痴与贪爱,在《杂阿含经》卷一即有许多这样的例子。 ⑪ 有见:认为身心乃至世界常住不变。例如认为有“真我”或“造物主”永恒不变的见解。又称为“常见”。 ⑫ 无见:断灭的见解。例如认为“人死后尘归尘、土归土,一无所有”的见解。又称为“断灭见”。 ⑬ 尽智:如实了知己身诸漏烦恼已经灭尽,此时已经完成了四圣谛的修行,为阿罗汉。 ⑭ 无生智:如实了知苦法于未来不复再生,此时已经完成了四圣谛的修行,为阿罗汉。 ⑮ 欲爱:欲界众生(感官之欲)的渴爱。 ⑯ 净妙色:美妙的【色相、外表、形色】。 ⑰ 不思惟:这边指的是不正思惟。不正确的思惟;不如理的思惟。 ⑱ 怨憎:仇恨厌恶。“憎”是厌恶,如:“爱憎分明”、“面目可憎”。读音同“增”。 ⑲ 正思惟:正确的思惟;如理的思惟。 ⑳ 学解脱:证得阿罗汉果之前的解脱。 ㉑ 无学解脱:阿罗汉的解脱。阿罗汉已无惑可断、毕业了,因此称为“无学”。 ㉒ 有为界:有造作的;因缘而生的。“为”是“造作”的意思。 ㉓ 无为界:无造作的;不是由因缘而生的(因此也不会随因缘而灭)。例如涅槃。 ㉔ 撰集:编纂;集结。 ㉕ 三不善根:贪不善根、瞋不善根与痴不善根。 ㉖ 想:取相;面对境界而心中浮现对应的相;也就是认知。例如看到一个颜色,心中立刻浮现过往所见过相同的颜色,而知道这是什么颜色;接触到一个概念、语言,心中立刻浮现过往所接触过相同的概念、语言,而知道这是什么概念、语言。 ㉗ 思:意志活动;使心造作的精神作用,是最常见的一种行阴。 ㉘ 三福业:三种能感召人、天福利果报的行为,包括??。参见《增壹阿含经》卷十二〈三宝品21〉第2经。 ㉙ 不苦不乐受:不是苦、也不是乐的感受。又译为“舍受”。 ㉚ 有爱:对存在的渴爱。这里的“有”即是十二因缘中的“有”支,指“生命的存在”。 ㉛ 无有爱:(断除淫欲与物质欲的)无色界众生的渴爱,即不想存在的渴爱。 ㉜ 有漏:有烦恼。其中“漏”是譬喻有所漏失。 ㉝ 欲漏、有漏、无明漏:欲贪引起的烦恼(欲界众生的烦恼)、想要生命存在而引起的烦恼(色界与无色界众生的烦恼)、没有智慧而让众生不能出离生死的烦恼。 ㉞ 三求:三种追求,欲求、有求与梵行求。 ㉟ 三增盛:三种增上,自增上、世(间)增上、法增上。参见南传《增支部尼柯耶》集3〈天使品4〉第40经。 ㊱ 欲界、恚界、害界:相应贪欲的思想与行为、相应瞋恚的思想与行为、意图伤害众生的思想与行为。 ㊲ 出离界、无恚界、无害界:与无贪相应的思想与行为、与无瞋相应的思想与行为、与不害相应的思想与行为。 ㊳ 尽界:灭界的别译。 ㊴ 三聚:三种类聚,即“三学”,戒学、定学、慧学。 ㊵ 三戒:三学,对应的《长部》与《集异门集论》所引经文均作“三学”,分别是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 ㊶ 空三昧:观五阴无常、本空,而入的定境。空三昧与无相三昧、无愿(无作)三昧合称为三三昧,详见《杂阿含经》卷三第80经。 ㊷ 无愿三昧:断除贪瞋痴、没有任何造作,而成就的定境。又译为“无作三昧”、“无所有三昧”。 ㊸ 无相三昧:观色、声、香、味、触、法相断,不念一切相,而成就的定境。详见卷三第80经、卷十八第502经。 ㊹ 止息相、精勤相、舍相:三相:止相、举相、舍相。参见《杂阿含经》第1247经。 ㊺ 三明:宿命明(宿命神通)、天眼明(天眼神通)、漏尽明(漏尽神通)。这三者能让人了知过去、现在、未来的集起及灭去,有了这智慧能帮助人厌离、解脱。 ㊻ 自识宿命智明:宿命明、宿命智证明,三明之一,参见《杂阿含经》卷三十一。 ㊼ 天眼智明:能见到不论远近的事物的神通。又译为“天眼通”、“天眼智通”、“天眼智”。 ㊽ 漏尽智明:漏尽明、漏尽明,三明之一,参见 杂阿含经卷三十一。 ㊾ 三变化:又作“三种示现”、“三种神变”。可参考《杂阿含经》卷八197经。 ㊿ 神足变化:展示神足通。神足通是能依意念飞行、前往不论远近的地方、或转变物质的神通。 ⑴ 知他心随意说法:展示他心通。知道他人心中在想什么,而能随意说出适合他性情的法。 ⑵ 教诫:开示说法教诲弟子。又译为“教诫示现”、“教训示现”。 ⑶ 三欲生本:又译为三欲生、三种欲生。由现在的欲望投生人与天,由想要化现五欲的欲望投生到化自在天,由想要变化他人五欲的欲望投生他化自在天。 ⑷ 三乐生:又译三种乐生,三类天界中所生起的乐。 ⑸ 遍净天:色界十八天之一,是第三禅天中的最上层天。这天的天人相应于三禅的境界而身心清净光明,充分体验胜妙的快乐。又译为“遍净天”、“遍净光天”。 ⑹ 三苦:苦苦、坏苦、行苦。“苦苦”指身心的苦;“坏苦”指事物毁坏或乐受消失的苦,又译为“变易苦”;“行苦”指无常即是苦。 ⑺ 三根:即“三无漏根”,指三种能导向无漏智慧的素质。 ⑻ 未知欲知根:还没有清楚明白地知道,而想要清楚明白地知道真理;对于真理的求知欲。又译为“未知当知根”。 ⑼ 知根:清楚明白地知道真理(四圣谛)。又译为“已知根”。 ⑽ 知已根:这里特指无学圣者的“了知”;没有仍须知道的法。指阿罗汉清楚明白地知道真理,且已实证断除一切烦恼。又译为“具知根”、“无知根”。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完全智状态之根”。 ⑾ 三发:三种揭发他人犯错的来源,“看见、听到、质疑”。 ⑿ 三聚:三类众生。必定证悟的一类;造五无间罪必定入于邪的一类;以及在两者中间尚未决定的一类。聚是种类、聚集的意思。 ⒀ 三长老:三种长老。出家年数多的长老,精通教法的高僧长老,名称上的长老。 ⒁ 慧眼:智慧。智慧能洞察事物,因此称慧眼。 ⒂ 实语:真实诚实的言语。 ⒃ 软语:柔和温暖,使人欢喜的言语。 ⒄ 不觉言觉:没有觉知到某事,却说自己觉知到这件事。 ⒅ 四种食:四类能长养身心的食物。详见《杂阿含经》卷十五第371经开始“食相应”的内容。又译为“四食”。 ⒆ 麤抟食:物质的食物。印度人徒手抓食物吃,因此称食物为抟食。“抟”读音同“团”。又译为“揣食”、“麁抟食”。 ⒇ 触食:根、境、识三者接触而生喜乐、长养身心。例如“秀色可餐”,眼睛看到美色,乃至身体触摸细滑,都是细触食。又译为“细触食”。 ➊ 念食:以思考、意志而维系生命。例如“望梅止渴”、“精神食粮”。又译为“意思食”。 ➋ 识食:有识阴的识知、觉知作用,而资益身心。即《杂阿含经》卷二第39经所形容“取阴俱识”。 ➌ 四受:即“四取”:欲取(执著欲贪)、见取(执著邪见)、戒禁取(执著与解脱无关的禁戒或禁忌)、我取(执著“有我”的言论)。 ➍ 四缚:四种束缚人、让人不得解脱的枷锁。 ➎ 戒盗身缚:执著于无益解脱的禁戒、禁忌,造成的束缚。 ➏ 我见身缚:执著于我见造成的束缚。 ➐ 四刺:由欲、恚、见、慢所形成的刺棘、障碍。 ➑ 四生:四种出生型态。 ➒ 湿生:依湿气而生的动物,如蚊蝇。 ➓ 恶不善法:恶的、不善的事情。 ⓫ 四梵堂:即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舍无量心等“四无量心”,为梵天的境界。又译作“四梵室”。(然而若只有四梵堂,则只是从小我变大我,还不是“无我”。) ⓬ 四无色定:无色界的四个禅定层次:空入处定,识入处定,无所有入处定,非想非非想入处定。(参考卷四注解。) ⓭ 四法足:不贪、不瞋、正念、正定。又译为“四法句”。 ⓮ 四贤圣族:四种能生贤圣的种子:(1)衣服喜足、(2)饮食喜足、(3)卧具喜足、(4)乐断乐修。也就是知足于衣服、饮食、卧具,乐于断贪修行。又译为“四圣种”。 ⓯ 床褥:床单、棉被、床罩的总称。 ⓰ 卧具:坐、卧时的资具用品,如床榻、棉被等。 ⓱ 四摄法:即“四摄”,四种能摄引他人的方法。又译为“四摄事”。 ⓲ 惠施:以慈悲心而施福利与人。又译为“布施”。 ⓳ 爱语:随他人的根性说亲切好听的话,而摄引归于正道。 ⓴ 利人:做利他的行为。 ➀ 等利:与他人一起做事。又译为“同事”、“同利”。 ➁ 四须陀洹支:四个须陀洹(初果)的要素。也就是“四不坏信”、“四不坏净”。另作“法镜”,由佛法所成的镜子。 ➂ 四受证:四种应证知、可验证的法,即见色受证(由天眼见色而验证生死)、身受灭证(由亲身体验而验证八解脱禅定)、念宿命证(由忆念宿命而验证宿世)、知漏尽证(由解脱智慧而验证断一切烦恼),相当的南传经文作“生死之事由眼证知、八解脱由身证、宿命通由念证得、漏尽由慧证得”。其中“身受灭证”为禅定的能力,其余三个为依禅定发起的三明(宿命明、天眼明、漏尽明),能让人了知过去、现在、未来的集起及灭去,有了这智慧能帮助人厌离、解脱。详见南传《增支部尼柯耶》集4第189经。 ➃ 四道:修行通往涅槃的四种模式:(1)苦迟通行(由五受阴的逼迫,厌离苦而生起软弱的五根,修行证得涅槃)、(2)苦速通行(由五受阴的逼迫,厌离苦而生起猛利的五根,修行证得涅槃)、(3)乐迟通行(由禅定的安乐而生起软弱的五根,修行证得涅槃)、(4)乐速通行(由禅定的安乐而生起猛利的五根,修行证得涅槃)。又译为“四通行”。也可解为《杂阿含经》卷二十一第560经中解说止观顺序的四道。 ➄ 四处:慧处、谛(真实)处、舍处、寂静处,参见《中阿含经》卷四十二〈分别六界经〉。 四处者,一、慧处;二、谛处;三、舍处;四、寂静处。慧处云何? 答:如薄伽梵于《辩六界记别经》中为具寿池坚说:苾刍当知,最胜慧处谓漏尽智,是故苾刍应成就漏尽智。若成就漏尽智,说名成就最胜慧处。是名慧处。 谛处云何? 答:如薄伽梵于《辩六界记别经》中为具寿池坚说:苾刍当知,最胜谛处谓不动解脱。谛者谓如实法,诳者谓虚妄法。是故苾刍应成就不动解脱。若成就不动解脱,说名成就最胜谛处。是名谛处。 舍处云何? 答:如薄伽梵于《辩六界记别经》中为具寿池坚说:苾刍当知,先所执受无智无明越正路法,今时应舍应变、吐应除弃。苾刍当知,最胜舍处谓弃舍一切依爱尽离染永灭涅槃,是故苾刍应成就此涅槃。若成就此涅槃,说名成就最胜舍处。是名舍处。 寂静处云何? 答:如薄伽梵于《辩六界记别经》中为具寿池坚说:苾刍当知,贪染恼心令不解脱、瞋染恼心令不解脱、痴染恼心令不解脱。苾刍当知,此贪瞋痴无余永断变吐除弃爱尽离染永灭静没名真寂静,是故苾刍应成就真寂静。若成就真寂静,说名成就最胜寂静处。是名寂静处。 ➅ 四智:四种智,法智、类智、他心智、世俗智。 法智(梵:dharma-jñāna, 巴:dhamme ñāṇa):现见诸法的缘起智、苦集灭道智为法智,此解参考了经部的《成实论》、瑜伽行派的《瑜伽师地论》与 南传《相应部》(SN.12.33)四十四智的教导。若依《集异门足论》与有部解说,了知欲界诸行的苦、集、灭、道智为法智。 类智(梵:anvaya-jñāna, 巴:anvaye ñāṇa):又译为比智、种类智、类比智,了知不现见的过去、未来诸法的缘起智、苦集灭道智为类智。依经部与巴利注释书的说法,类智为比知、推论智。若依《集异门足论》与有部的解说,了知色、无色界诸行而起的苦、集、灭、道智为类智。 上述有部的解说,《成实论》认为应以“有得、未得”来理解,欲界苦名得,色无色界苦名未得。现可得、现受的欲界苦,不会同时和色、无色界苦一时并知。这些未得、未受的苦,是以比智了知。欲界中所未得苦,也应以比智知。 关于法智、类智的经说,亦见于底下: 《本事经》卷三: 吾从世尊闻如是语:“苾刍当知!有二妙智,应修令生;能得未得、能触未触、能证未证,能超愁叹、能灭忧苦、能会正理、能获甘露、能证涅槃。云何为二?一者法智;二者类智。法智生时,便能无倒,遍知有为。于有为法既遍知已,便能令彼感后有因,不得生起增长广大。类智生时,便能如实断灭无明;灭无明故,便无戏论;无戏论故,便无寻伺;无寻伺故,便无乐欲;无乐欲故,便无爱憎;无爱憎故,便无悭嫉;无悭嫉故,便无种种执持刀杖违害斗诤、互相骂辱、不真实语、相离间语、诸杂秽语及余无量恶不善法;无彼诸恶不善法故,感后有业,便不增长;感后有业不增长故,诸业灭尽;业灭尽故,众苦灭尽;苦灭尽故,生死路绝。此路绝已,便自了知: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如是名为有二妙智,应修令生;能得未得、能触未触、能证未证,能超愁叹、能灭忧苦、能会正理、能获甘露、能证涅槃。”尔时,世尊重摄此义而说颂曰: “有二种妙智, 应修习令生, 能得未得等, 谓法智、类智。 若法智生时, 遍知有为法, 便能令后有, 因不生不增。 若类智生时, 无明便断灭, 由此展转法, 绝生死轮回。 自知我生尽, 及梵行已立, 所作皆已办, 更不受后有。” ➆ 四识住:“色、受、想、行”等四个“识”在其中生长增广的基地。详见《杂阿含经》卷二第39经。 ➇ 扼:在车衡两端扼住牛、马等颈背上的曲木,在此比喻为束缚、限制。通“轭”。 ➈ 四净:戒净、心净、见净、度疑净【……】。详见《中阿含经》卷二〈七法品1〉第9经七车经。 ➉ 四知:可受知受、可行知行、可乐知乐、可舍知舍?? 四依者,一、思择一法应远避;二、思择一法应受用;三、思择一法应除遣;四、思择一法应忍受。 又,比丘!比丘在这五法上住立后,应该住于依止四法,哪四个呢?比丘!这里,比丘考量后受用一事,考量后忍受一事,考量后避开一事,考量后除去一事,比丘!这样,比丘是依止具足者。”
名思择一法应除遣。云何思择一法应忍受?答:如薄伽梵于《防诸漏记别经》中作如是说:汝等苾刍应起精进,有势有勤、勇
ⓐ 悍坚猛不舍善轭。假使我身血肉枯竭,唯皮筋骨连
ⓑ 拄而存,若本所求胜法未获,终不止息所起精进。又精进时身心疲惓,终不由斯而
ⓒ 生懈怠。应深忍受寒热饥渴蛇蝎蚊虻风雨等触,又应忍受他人所发能生身中猛利辛楚夺命苦受毁辱语言。是名思择一法应忍受。
⓵ 四威仪:行、住、坐、卧,各有规矩、仪态。 ⓶ 四记论:四种回答问题的方式。 ⓷ 决定记论:对于问题直接以肯定方式回答。又译为“一向记”。 ⓸ 分别记论:对于问题一一分析解剖后,再作肯定或否定之回答。 ⓹ 诘问记论:不直接作答,先反问对方,于反问中令其悟解,或以反问显明问意后,始给与回答。 ⓺ 止住记论:问题若属于不应回答、不值得回答者,则舍置不答,或告知对方此为不应答者。又译为“舍置记”、“默然记”。 ⓻ 佛四不护法:佛陀的身、口、意、命清净,没有缺漏,自然可防护,而不需刻意防护。 ⓼ 五受阴:色、受、想、行、识合称“五阴”,有执著的五阴,又称为“五受阴”。参见《杂阿含经》卷二第55、58经。又译为“五盛阴”、“五取蕴”。 ⓽ 五盖: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这五种覆盖心识、阻碍善法发生的烦恼。 ⓾ 调戏:即“掉举”,心浮动不安。 ⒈ 身见:执著于五阴有“我”的见解。 ⒉ 戒盗:执著于无益解脱的禁戒、禁忌。又译为“戒取”。 ⒊ 五上结:色贪(对于色的贪爱;色界众生的贪爱)、无色贪(对于无色的贪爱;无色界众生的贪爱)、掉举(内心躁动不安)、慢、无明。断除五上分结,即为阿罗汉。 ⒋ 信根:对佛、法、僧、戒的信心。 ⒌ 精进根:勇猛精勤修行。 ⒍ 念根:修习四念处而不忘。 ⒎ 定根:入定而不散乱。 ⒏ 慧根:智慧。 ⒐ 灭尽支:灭除烦恼与生死的要素。 ⒑ 尽于苦本:断尽苦的根源。 ⒒ 五发:五种不正确揭发他人犯错的方式。 ⒓ 非时发:不在适当的时机揭发。 ⒔ 虚发:不是依于事实揭发。 ⒕ 非义发:对当事人没有益处的揭发。 ⒖ 虚言发:以粗暴不柔软的言语揭发。 ⒗ 无慈发:依瞋心而非慈心的揭发。 ⒘ 五善发:五种正确适当的揭发他人犯错方式。适当时机、依于事实、对当事人有益、言语柔软、依于慈心。 ⒙ 五憎嫉: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五悭吝”,即“对住处的悭吝、对家的悭吝、对利得的悭吝、对称赞的悭吝、对法的悭吝”,参见《增支部》5集115经〈悭吝者经〉。 增支部5集115经/悭吝者经(庄春江译) “比丘们!具备五法的比丘尼像这样这么被带往置于地狱中,哪五个呢?是对住处的悭吝者、是对家的悭吝者、是对利得的悭吝者、是对称赞的悭吝者、是对法的悭吝者,比丘们!具备这五法的比丘尼像这样这么被带往置于地狱中。 比丘们!具备五法的比丘尼像这样这么被带往置于天界中,哪五个呢?是对住处的不悭吝者、是对家的不悭吝者、是对利得的不悭吝者、是对称赞的不悭吝者、是对法的不悭吝者,比丘们!具备这五法的比丘尼像这样这么被带往置于天界中。” ⒚ 檀越:为音译,义译为“施主”,施与僧众衣食等的人。 ⒛ 五出要界:五个出离世间的要素:(1)出离欲心、(2)出离恚心、(3)出离嫉妒、(4)出离色、(5)出离身见。其中第三个在《中阿含经》卷二十一〈长寿王品2〉第86经说处经中作“出离害心”。 ㋐ 亲近不怠:朝向出离而不倦怠。相当的《中阿含经》经文为“近无欲”,相当的《集异门足论》译文为“于出离深心趣入”。 ㋑ 调柔:驯服、柔和。 ㋒ 彼所因欲起诸漏缠:因为欲而生起的各种烦恼。漏、缠都是指烦恼。 ㋓ 五解脱入:五个依之修行能获得解脱的途径:(1)从师长听闻佛法、(2)读诵佛法、(3)为他人解说佛法、(4)依法修观、(5)修止。因此而能正确地理解佛法,因为正确地理解佛法而能欢悦,因为欢悦而能欢喜,因为欢喜而能轻安,因为轻安而能觉乐,因为觉乐而能心定,因为心定而能发起智慧乃至解脱。又译作“五解脱处”。 ㋔ 五人:“五种不还”,即证得阿那含果(不还果)之后,往生色界天的五种情况。 ㋕ 中般涅槃:“阿那含果”的圣人中,从人间命终往生天界的中阴阶段即证得涅槃者。因为在“中”阴阶段“般涅槃”,所以名为“中般涅槃”。 ㋖ 生般涅槃:“阿那含果”的圣人中,往生天界即证得涅槃者。因为出“生”即“般涅槃”,所以名为“生般涅槃”。 ㋗ 无行般涅槃:“阿那含果”的圣人中,往生天界后不经努力修行而证得涅槃者。因为“无”努力修“行”而“般涅槃”,所以名为“无行般涅槃”。 ㋘ 有行般涅槃:“阿那含果”的圣人中,往生天界后努力修行而证得涅槃者。因为“有”努力修“行”而“般涅槃”,所以名为“有行般涅槃”。 ㋙ 上流阿迦尼吒般涅槃:“阿那含果”的圣人中,先往生色界较低层次的天,命终后往生更高层次的天,甚至色界最高天色究竟天(音译“阿迦尼吒”)而证得涅槃者。因为往更“上”层的天界“流”转甚至到“阿迦尼吒”天“般涅槃”,所以名为“上流阿迦尼吒般涅槃”。“阿迦尼吒”又译为“阿迦腻吒”。 ㋚ 内六入:眼、耳、鼻、舌、身、意。这六个感官犹如外境进入身心的管道,因此称为内六入处。也称为六入处、六内入处、六根。 ㋛ 外六入:色、声、香、味、触、法。因为与眼、耳、鼻、舌、身、意内六入处相对,而称为外六入处。又称为六外入处、六境、六尘。 ㋜ 六识身:六个识的种类:眼识(视觉)、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里的“身”是指种类、集合,只是虚拟的比喻,而不是指身体。 ㋝ 六触身:六个触的种类:眼触(眼根、影像、视觉,三者接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 ㋞ 六受身:六个受的种类:眼触生受(眼触缘生的感受)、耳触生受、鼻触生受、舌触生受、身触生受、意触生受。 ㋟ 六想身:六个想的种类:眼触生想(眼触缘生的取相)、耳触生想、鼻触生想、舌触生想、身触生想、意触生想。 ㋠ 六思身:六个思的种类:眼触生思(眼触缘生的思惟)、耳触生思、鼻触生思、舌触生思、身触生思、意触生思。 ㋡ 六爱身:六个爱的种类:眼触生爱(眼触缘生的喜爱)、耳触生爱、鼻触生爱、舌触生爱、身触生爱、意触生爱。 ㋢ 六诤本:六个起争执的根,即“1瞋恼、2不语(不发露过失)、3悭嫉、4谄诳、5无惭无愧、6恶欲邪见”。“诤本”,南传作“诤论根”(vivādamūlāni)。 ㋣ 憎恶:憎恨厌恶。 ㋤ 和合众:比丘三人以上称为和合众。又译为“僧伽”、“和合僧”。 ㋥ 方便:努力;可达成目标的方法。 ㋦ 方便:努力;采用方法以达成目标。 ㋧ 佷戾不谛:凶狠暴烈、不讲道理。“佷”读音同“狠”,凶狠刚戾;“戾”读音同“利”,违背、暴烈的意思。 ㋨ 六界:古代印度人认为众生身心乃至世界有六种特性构成:地界(坚固性)、水界(湿润性)、火界(温热性)、风界(移动性)、空界(空间)、识界(觉知)。例如骨、肉属地界,血、尿属水界,体温属火界,呼吸、移动属风界,空隙、空间属空界,种种心识作用属识界。详见《中阿含经》卷四十二〈根本分别品2〉第162经分别六界经。 ㋩ 六察行: 六观待者,云何为六?答一、观待色;二、观待声;三、观待香;四、观待味;五、观待触;六、观待法。云何观待色?答:若色有漏有取,于此诸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或欲或贪或瞋或痴,或随一一心所,随烦恼应生时生,是名观待色。声、香、味、触观待亦尔。云何观待法?答:若法有漏有取,于此诸法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或欲或贪或瞋或痴,或随一一心所,随烦恼应生时生,是名观待法。 ㋪ 六出要界:六个出离的方法,即修行慈心出离瞋恚、修行悲心出离憎嫉、修行喜心出离忧恼、修行舍心出离憎爱、修行无我出离狐疑、修行无想出离乱想。 ㋫ 狐疑:狐狸生性多疑,故以狐疑形容人因多疑而犹豫不决。 ㋬ 六思念:又作“六随念”。即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 ㋭ 总持:总摄忆持而不忘。 ㋮ 七识住:七种心识的住处;心识贪爱攀缘的七种境界 (1) 欲界的人及天(若干身、若干想) (2) 色界的初禅天(例如梵天初生时若干身、一想) (3) 色界的二禅天(例如光音天一身、若干想) (4) 色界的三禅天(例如遍净天一身、一想) (5) 无色界的空入处天 (6) 无色界的识入处天 (7) 无色界的无所有入处天。详见《中阿含经》卷二十四〈因品 4〉第97经大因经。这是因为识要攀缘名色才能生长,识所攀缘的名色则可归纳为这七种。至于欲界的三恶道、色界的四禅天、无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入处天,则不是识所贪爱的境界,或者不会增长识,因此不在七识住中。 ㋯ 戒行:持守戒律而不违犯的行为。 ㋰ 不净想:观察身体是由皮肤、不同的血肉器官、乃至骨头组成的,而得知美丽的外表只是幻象,其实是不净的。不净观可以对治贪欲。 ㋱ 食不净想:观察四食(麤抟食、细触食、意思食、识食)只为了活命而不贪著,因此舍断而彻底地了知四食,详见《杂阿含经》卷十五第373经。相当的南传经文作“舍断想”。 ㋲ 一切世间不可乐想:观世间一切没有什么可爱乐贪著的。 ㋳ 死想:常忆念这个四大聚合的“身”在任何时候皆有可能死去,不一定要等到年老时。 ㋴ 无常想:作无常的观想。 ㋵ 无常苦想:观察事物无常变异所以会有身心苦恼。参见《杂阿含经》卷一第9经:“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 ㋶ 苦无我想:观苦而不得自在,所以没有“永恒、不变、独存、自在、能主宰”的我。 ㋷ 七三昧具:即卷五的七定具。 ㋸ 世八法: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八种世间法。另译为“世间八法”、“八风”。 ㋹ 八解脱:依八种禅定而舍去对色与无色的贪欲,即“有色者观诸色(色观色)、内无色想(不观察自身的色)而观外色(自身以外的色)、净观、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想受灭定”等八种定。又译为“八背舍”。 ㋺ 正定:正确的禅定。 ㋻ 八人:八类值得、应该被供养的人。 ㋼ 九众生居:九种众生乐于居住的地方 (1) 欲界的人及天(若干身、若干想) (2) 色界的初禅天(例如梵天初生时若干身、一想) (3) 色界的二禅天(例如光音天一身、若干想) (4) 色界的三禅天(例如遍净天一身、一想) (5) 色界的四禅天(例如无想天无想、无所觉知) (6) 无色界的空入处天 (7) 无色界的识入处天 (8) 无色界的无所有入处天 (9) 无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入处天。 ㋽ 十无学法:阿罗汉成就的十支是无学正见……无学正定、正解脱、正智。前八支是无学的八正道,也就是已成就了戒、定、慧三学。后二支即解脱、解脱知见。加起来也就是佛及阿罗汉成就的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中阿含经》卷四十九作“漏尽阿罗汉成就十支”。 ㋾ 正解脱:真正的解脱;解脱于贪、瞋、痴。 [对应经典][读经拾得]比较“五解脱入”的相关经论: 《长阿含经》卷8:“复有五法,谓五解脱入。若比丘精勤不懈,乐闲静处,专念一心,未解得解,未尽得尽,未安得安。何谓五?
《长阿含经》卷9:“云何五难解法?谓五解脱入:若比丘精勤不懈,乐闲静处,专念一心,未解得解,未尽得尽,未安得安。何谓五?
南传《长部尼柯耶》:“哪些是应该被证知的五法呢?五解脱处:学友们!这里,
他如是如是地在那些法上成为道理的经验者与法的经验者,当他是道理的经验者与法的经验者时,则欣悦被生;当已欢悦时,则喜被生;当意喜时,则身宁静;身已宁静者,则住于乐;心乐者,则入定。” 《杂阿毘昙心论》卷1〈1 界品〉:“五解脱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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