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佛说长阿含第二分众集经第五

[导读:众集经]

佛世时世界上还没有发明纸,经典都是由佛弟子们记忆而传诵。为了方便背诵,会将重要的法义作整理,依数字排序,串起字头,这样只要从数字1开始回想,就能一一复诵出重要的法义。

本经中舍利弗尊者即整理出一法至十法的重要法义,方便佛弟子背诵后复习,进而依教奉行,也能防止大家记错法义而起争论。因为是将“众”多的法数搜“集”整理,所以本经叫做《众集经》。

出家人会离开聚落到寂静的地方修行,当今印度许多山上仍有佛世时用以打坐修行的石穴、石室、石窟。当佛世的修行人闭关时,没有纸制的经文书本可参考,而是依照脑海中背诵的经文来修行,像《众集经》这样的经文就会很有帮助。

如是我闻:

一时,佛于末罗游行,与千二百五十比丘俱,渐至波婆阇头菴婆园

尔时,世尊以十五日月满时,于露地坐,诸比丘僧前后围绕。世尊于夜多说法已,告舍利弗言:“今者四方诸比丘集,皆共精勤,捐除睡眠,吾患背痛,欲暂止息,汝今可为诸比丘说法。”

对曰:“唯然,当如圣教。”

尔时,世尊即四褺僧伽梨师子累足而卧。

时,舍利弗告诸比丘:“今此波婆[*]城有尼干子命终未久,其后弟子分为二部,常共诤讼相求长短,迭相,各相是非:‘我知此法,汝不知此;汝在邪见,我在正法。言语错乱,无有前后。’自称己言,以为真正。‘我所言胜,汝所言负,我今能为谈论之主,汝有所问,可来问我。’

“诸比丘!时,国人民奉尼干者,厌患此辈斗讼之声,皆由其法不真正故;法不真正无由出要,譬如杇塔不可复圬,此非三耶三佛所说。诸比丘!唯我释迦无上尊法,最为真正可得出要,譬如新塔易可严饰,此是三耶三佛之所说也。诸比丘!我等今者,宜集法、律,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一正法,一切众生皆仰食。如来所说复有一法,一切众生皆由行,是为一法如来所说,当共集之,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二正法:一,二。复有二法:一,二爱。复有二法:有见无见。复有二法:一无惭,二无愧。复有二法:一有惭,二有愧。复有二法:一尽智,二无生智。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欲爱:一者净妙色,二者不思惟。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瞋恚:一者怨憎,二者不思惟。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邪见:一者从他闻,二者邪思惟。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正见:一者从他闻,二者正思惟。复有二法,二因二缘:一者学解脱,二者无学解脱。复有二法,二因二缘:一者有为界,二者无为界。诸比丘!是为如来所说,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三正法,谓三不善根:一者贪欲,二者瞋恚,三者愚痴。复有三法,谓三善根:一者不贪,二者不恚,三者不痴。复有三法,谓三不善行:一者不善身行,二者不善口行,三者不善意行。复有三法,谓三不善行:身不善行、口不善行、意不善行。复有三法,谓三恶行:身恶行、口恶行、意恶行。复有三法,谓三善行:身善行、口善行、意善行。复有三法,谓三不善:欲想、瞋想、害想。复有三法,谓三善想:无欲想、无瞋想、无害想。复有三法,谓三不善:欲思、恚思、害思。复有三法,谓三善思:无欲思、无恚思、无害思。

“复有三法,谓三福业:施业、平等业、思惟业。复有三法,谓三受: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复有三法,谓三爱:欲爱、有爱无有爱。复有三法,谓三有漏欲漏、有漏、无明漏。复有三法,谓三火:欲火、恚火、愚痴火。复有三法,谓三求:欲求、有求、梵行求。复有三法,谓三增盛:我增盛、世增盛、法增盛。复有三法,谓三界:欲界、恚界、害界。复有三法,谓三界:出离界、无恚界、无害界。复有三法,谓三界:色界、无色界、尽界。复有三法,谓三聚:戒聚、定聚、慧聚。复有三法,谓三戒:增盛戒、增盛定、增盛慧。

“复有三法,谓三三昧:空三昧无愿三昧无相三昧。复有三法,谓三相:止息相、精勤相、舍相。复有三法,谓三明自识宿命智明天眼智明漏尽智明。复有三法,谓三变化:一者神足变化,二者知他心随意说法,三者教诫。复有三法,谓三欲生本:一者由现欲生人天,二者由化欲生化自在天,三者由他化欲生他化自在天。复有三法,谓三乐生:一者众生自然成办,生欢乐心,如梵光音天初始生时。二者有众生以念为乐,自唱善哉,如光音天。三者得止息乐,如遍净天

“复有三法,谓三苦:行苦、苦苦、变易苦。复有三法,谓三根未知欲知知根知已根。复有三法,谓三堂:贤圣堂、天堂、梵堂。复有三法,谓三发:见发、闻发、疑发。复有三法,谓三论:过去有如此事,有如是论;未来有如此事,有如是论;现在有如此事,有如是论。复有三法,谓三聚:正定聚、邪定聚、不定聚。复有三法,谓三忧:身忧、口忧、意忧。复有三法,谓三长老:年耆长老、法长老、作长老。复有三法,谓三眼:肉眼、天眼、慧眼。诸比丘!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四正法,谓口四恶行:一者妄语,二者两舌,三者恶口,四者绮语。复有四法,谓口四善行:一者实语,二者软语,三者不绮语,四者不两舌。

“复有四法,谓四不圣语:不见言见,不闻言闻,不觉言觉,不知言知。复有四法,谓四圣语:见则言见,闻则言闻,觉则言觉,知则言知。复有四法,谓四种食抟食触食念食识食。复有四法,谓四受:有现作苦行后受苦报;有现作苦行后受乐报;有现作乐行后受苦报;有现作乐行后受乐报。复有四法,谓四受:欲受、我受、戒受、见受。复有四法,谓四缚:贪欲身缚、瞋恚身缚、戒盗身缚我见身缚

“复有四法,谓四刺:欲刺、恚刺、见刺、慢刺。复有四法,谓四生:卵生、胎生、湿生、化生。复有四法,谓四念处;于是,比丘内身身观,精勤不懈,忆念不忘,舍世贪忧;外身身观,精勤不懈,忆念不忘,舍世贪忧;内外身身观,精勤不懈,忆念不忘,舍世贪忧。受、意、法观,亦复如是。复有四法,谓四意断;于是,比丘未起恶法,方便使不起;已起恶法,方便使灭;未起善法,方便使起;已起善法,方便思惟,使其增广。

“复有四法,谓四神足;于是,比丘思惟欲定灭行成就;精进定、意定、思惟定,亦复如是。复有四法,谓四禅;于是,比丘除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入于初禅。灭有觉、观,内信、一心,无觉、无观,定生喜、乐,入第二禅。离喜修舍、念、进,自知身乐,诸圣所求,忆念、舍、乐,入第三禅。离苦、乐行,先灭忧、喜、不苦不乐、舍、念、清净,入第四禅。复有四法,谓四梵堂:一慈、二悲、三喜、四舍。复有四法,谓四无色定;于是,比丘起一切色想,先尽瞋恚想,不念异想,思惟无量空处,舍空处已入识处,舍识处已入不用处,舍不用处已入有想无想处。

“复有四法,谓四法足:不贪法足、不瞋法足、正念法足、正定法足。复有四法,谓四贤圣族;于是,比丘衣服知足,得好不喜,遇恶不忧,不染不着,知所禁忌,知出要路,于此法中精勤不懈,成办其事,无阙无减,亦能教人成办此事,是为第一知足住贤圣族。从本至今,未常恼乱;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天及世间人,无能毁骂;饭食、床褥卧具、病瘦医药,皆悉知足,亦复如是。复有四法,谓四摄法惠施爱语利人等利。复有四法,谓四须陀洹支:比丘于佛得无坏信,于法、于僧、于戒得无坏信。复有四法,谓四受证:见色受证、身受灭证、念宿命证、知漏尽证。复有四法,谓四道:苦迟得、苦速得、乐迟得、乐速得。

“复有四法,谓四圣谛: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出要圣谛。复有四法,谓四沙门果: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复有四法,谓四处:实处、施处、智处、止息处。复有四法,谓四智:法智、未知智、等智、知他心智。复有四法,谓四辩才:法辩、义辩、辞辩、应辩。复有四法,谓四识住处:色识住、缘色、住色,与爱俱增长,受、想、行识中亦如是住。复有四法,谓四:欲扼[*]、有扼[*]、见扼[*]、无明扼[*]。复有四法,谓四无扼[*]:无欲扼[*]、无有扼[*]、无见扼[*]、无无明扼[*]。

“复有四法,谓四净:戒净、心净、见净、度疑净。复有四法,谓四知:可受知受、可行知行、可乐知乐、可舍知舍。复有四法,谓四威仪:可行知行、可住知住、可坐知坐、可卧知卧。复有四法,谓四思惟:少思惟、广思惟、无量思惟、无所有思惟。复有四法,谓四记论决定记论分别记论诘问记论止住记论。复有四法,谓佛四不护法;如来身行清净,无有阙漏,可自防护;口行清净、意行清净、命行清净,亦复如是。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又,诸比丘!如来说五正法,谓五入: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复有五法,谓五受阴: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复有五法,谓五盖:贪欲盖、瞋恚盖、睡眠盖、盖、疑盖。复有五法,谓五下结:身见结、戒盗结、疑结、贪欲结、瞋恚结。复有五法,谓五上结:色爱、无色爱、无明、憍慢、调。复有五法,谓五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复有五法,谓五力: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复有五法,谓灭尽支:一者比丘信佛、如来、至真、等正觉十号具足。二者比丘无病,身常安隐。三者质直无有,能如是者,如来则示涅槃径路。四者自专其心,使不错乱,昔所讽诵,忆持不忘。五者善于观察法之起灭,以贤圣行,尽于苦本。复有五法,谓五发非时发虚发非义发虚言发无慈发。复有五法,谓五善发:时发、实发、义发、和言发、慈心发。复有五法,谓五憎嫉:住处憎嫉、檀越憎嫉、利养憎嫉、色憎嫉、法憎嫉。

“复有五法,谓五解脱:一者身不净想,二者食不净想,三者一切行无常想,四者一切世间不可乐想,五者死想。复有五法,谓五出要界:一者比丘于欲不乐、不动,亦不亲近,但念出要,乐于远离,亲近不怠,其心调柔,出要离欲,彼所因欲起诸,亦尽舍灭而得解脱,是为欲出要。瞋恚出要、嫉妒出要、色出要、身见出要,亦复如是。

“复有五法,谓解脱入。若比丘精勤不懈,乐闲静处,专念一心,未解得解,未尽得尽,未安得安。何谓五?于是,比丘闻如来说法,或闻梵行者说,或闻师长说法,思惟观察,分别法义,心得欢喜,得欢喜已,得法爱,得法爱已,身心安隐,身心安隐已,则得禅定,得禅定已,得实知见,是为初解脱入。于是,比丘闻法喜已,受持讽诵,亦复欢喜,为他人说,亦复欢喜,思惟分别,亦复欢喜,于法得定,亦复如是。复有五法,谓五人中般涅槃生般涅槃无行般涅槃有行般涅槃上流阿迦尼吒般涅槃。诸比丘!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又,诸比丘!如来说六正法,谓内六入: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复有六法,谓外六入:色入、声入、香入、味入、触入、法入。复有六法,谓六识身:眼识身,耳、鼻、舌、身、意识身。复有六法,谓六触身:眼触身,耳、鼻、舌、身、意触身。复有六法,谓六受身:眼受身,耳、鼻、舌、身、意受身。复有六法,谓六想身:色想、声想、香想、味、触想、法想。复有六法,谓六思身:色思、声思、香思、味思、触思、法思。复有六法,谓六爱身:色爱身,声、香、味、触、法爱身。复有六法,谓六诤:若比丘好瞋不舍,不敬如来,亦不敬法,亦不敬众,于戒穿漏,染污不净;好于众中多生诤讼,人所憎恶娆乱净众,天、人不安。诸比丘!汝等当自内观,设有瞋恨,如彼娆乱者,当集和合众,广设方便,拔此诤本;汝等又当专念自观,若结恨已灭,当更方便遮止其心,勿复使起。诸比丘!佷戾不谛、悭吝嫉妒、巧伪虚妄、自因己见、受不舍、迷于邪见、与边见俱,亦复如是。复有六法,谓六界:地界、火界、水界、风界、空界、识界。复有六法,谓六察行:眼察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察法

“复有六法,谓六出要界。若比丘作是言:‘我修慈心,更生瞋恚。’余比丘语言:‘汝勿作此言,勿谤如来,如来不作是说:欲使修慈解脱,更生瞋恚想,无有是处。佛言:除瞋恚已,然后得慈。’若比丘言:‘我行悲解脱,生憎嫉心;行喜解脱,生忧恼心;行舍解脱,生憎爱心;行无我行,生狐疑心;行无想行,生众乱想。’亦复如是。复有六法,谓六无上:见无上、闻无上、利养无上、戒无上、恭敬无上、忆念无上。复有六法,谓六思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念。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七正法,谓七非法:无信、无、无愧、少闻、懈怠、多忘、无智。复有七法,谓七正法:有信、有惭、有愧、多闻、精进、总持、多智。复有七法,谓七识住:或有众生,若干种身,若干种想,天及人是,是初识住;或有众生,若干种身而一想者,梵光音天最初生时是,是二识住;或有众生,一身若干种想,光音天是,是三识住;或有众生,一身一想,遍净天是,是四识住;或有众生,空处住、识处住、不用处住。

“复有七法,谓七勤法:一者比丘勤于戒行,二者勤灭贪欲,三者勤破邪见,四者勤于多闻,五者勤于精进,六者勤于正念,七者勤于禅定。复有七法,谓七想:不净想食不净想一切世间不可乐想无常想无常苦想苦无我想。复有七法,谓七三昧具: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复有七法,谓七觉意:念觉意、法觉意、精进觉意、喜觉意、猗觉意、定觉意、护觉意。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八正法,谓世八法: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复有八法,谓八解脱:色观色,一解脱;内无色想观外色,二解脱;净解脱,三解脱;度色想灭瞋恚想住空处解脱,四解脱;度空处住识处,五解脱;度识处住不用处,六解脱;度不用处住有想无想处,七解脱;度有想无想处住想知灭,八解脱。复有八法,谓八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复有八法,谓八人:须陀洹向、须陀洹、斯陀含向、斯陀含、阿那含向、阿那含、阿罗汉向、阿罗汉。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九正法,所谓九众生居:或有众生,若干种身,若干种想,天及人是,是初众生居;复有众生,若干种身而一想者,梵光音天最初生时是,是二众生居;复有众生,一身若干种想,光音天是,是三众生居;复有众生,一身一想,遍净天是,是四众生居;复有众生,无想无所觉知,无想天是,是五众生居;复有众生,空处住,是六众生居;复有众生,识处住,是七众生居;复有众生,不用处住,是八众生居;复有众生,住有想无想处,是九众生居。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诸比丘!如来说十正法,所谓十无学,无学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念、正方便、正定、正智、正解脱。是为如来所说正法,当共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久立,多所饶益,天、人获安。”

尔时,世尊印可舍利弗所说。时,诸比丘闻舍利弗所说,欢喜奉行。

佛说长阿含经卷第八

[校勘]

“佛说长阿含”,宋、元二本作“长阿含经”,明本无“佛说长阿含”五字。

“众集经”,巴利本作 Saṁgītisūtra。

“末罗”,巴利本作 Mallā。

“波婆”,圣本作“波波”。[*]

“波婆”,巴利本作 Pāvā。

“阇头”,巴利本作 Cunda。

“菴婆园”,巴利本作 Amba-vana。

“十”,圣本作“一十”。

“舍利弗”,巴利本作 Sāriputta。

“褺”,大正藏原为“牒”,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褺”。

“尼干子”,巴利本作 Nigaṇṭha-Nātha-putta。

“朽”,大正藏原为“杇”,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改作“朽”。

“圬”,宋、元、明三本作“治”,圣本作“污”。

“三耶三佛”,巴利本作 Sammā-sambuddha。

“食”,巴利本作 Ahāra。

“行”,巴利本作 Saṁkhāra。

“往”,明本作“住”。

“所”,大正藏原为“为”,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改作“所”。

“有见、无见”,巴利本作 Bhava-diṭṭhi. vibhava-diṭṭhi。

宋、元、明三本无“者”字。

“欲爱、有爱、无有爱”,巴利本作 Kāma-taṅhā, bhava-t°, vibhava-t°。

“定”,大正藏原为“意”,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定”。

宋、元、明、圣四本无“欲知”二字。

“起”,大正藏原为“越”,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起”。

“想”,宋本作“相”。

“知”,宋、元、明三本作“如”。

“床褥”,大正藏原为“床”,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床褥”。

宋、元、明三本无“谓”字。

大正藏在“他”字之后有一“人”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辞”,大正藏原为“词”,今依据圣本改作“辞”。

“应辩”,宋、元、明三本作“应说辩”。

“住色”,宋、元、明三本作“色住”。

宋、元、明三本无“识”字。

“扼”,宋、元、明、圣四本作“枙”。[*]

“调”,大正藏原为“掉”,今依据宋、明二本改作“调”。

“憍慢调”,大正藏原为“慢掉”,宋、元、明三本作“憍慢调”,圣本作“憍慢悼”,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憍慢调”。

“支”,大正藏原为“枝”,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支”。

“具足”,大正藏原为“俱贝”,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圣本三本改作“具足”。

“隐”,大正藏原为“稳”,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改作“隐”。

“谀”,圣本作“偷”。

“趣”,宋、元、明三本作“起”。

大正藏在“五”字之后有一“喜”字,今依据宋本删去。

宋本无“人”字。

“流”,宋本作“流般涅槃”。

大正藏无“般涅槃”三字,今依据元、明二本补上。

“味”,大正藏原为“昧”,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改作“味”。

宋、元二本无“想”字。

大正藏原无“谓”字,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补上。

“诤”,大正藏原为“净”,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诤”。

“诤”,大正藏原为“净”,今依据高丽藏、碛砂藏二本改作“诤”。

“复”,宋、元、明三本作“得”。

“因”,明本作“固”。

“察法”,宋、元、明三本作“法察”。

“死”,大正藏原为“无”,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死”。

“无常”,宋、元、明、圣四本作“无无常”。

“度色想”,圣本作“内无色”。

“志”,宋、元、明三本作“思”。[*]

“学”,圣本作“觉”。

宋、元二本无“佛说”二字。

圣本在“八”字之后有光明皇后愿文。

[注解]

【本经注解的标注,待统一为:一法二法只有内容,因此标注内容。三法开始有缩写名,因此标注缩写名,若同缩写名有多种定义(例如“三界”有好几种定义),才改标注内容。】

【各注解的格式可以为: “一句话解释整体内容”,甚至 (optional) 说明各子项目间的逻辑关系,接着 (optional) 各别解释子项目,接着 (optional) 指向出处经典(详见《……》)。异译摆在后面,“又译为……”。】

【尽量每一缩写名都注解,只是较简单的即不须要 optional 的内容。】

【待整合: 众集经文对读

【待整合: *众集经法数整理、对读

波婆城:又译为“波波城”、“波波国”,耆那教教主尼干子在此城过世后,弟子分裂为两部,可参考卷十二第十七经。

阇头菴婆园:周那的芒果园。其中“阇头”为“周那”的另译,是佛陀涅槃前最后一位供佛食物的在家人。又译为“阇头菴婆园”。

法不真正无由出要:不是真实的法所以没办法出离。

三耶三佛:佛陀。“三耶三佛”是如来十号中第三个的音译,又译为“三藐三佛陀”、“三佛”,义译为“正遍知”、“等正觉”,此处以这个称号来代表佛陀。

法、律:佛法、戒律。

一切众生皆仰食存:- 一切众生皆依赖、仰赖“食”而存续。若没有持续得到“食”,如身体没有持续进食,身体就会无法维持原貌、进而衰败。这一法显示众生身体本质上是无常的、被逼迫的与不安稳的。根据《长阿含》卷二十〈忉利天品8〉第30经世记经,“食”主要分为四类,也就是四食:“一切众生以四食存。何谓为四?抟、细滑食为第一,触食为第二,念食为第三,识食为第四。”

一切众生皆由行往:一切众生皆由于“命行、寿行、寿住命根”而存续(参见:《集异门足论》卷一、《瑜伽师地论》卷十三)。众生依于命根存续,命根指的是维系生命的“寿、煖、识”三法中的“寿”。“寿”会因过往能感长、短寿之“行”所造业而有长短,待众生业、寿两法灭尽,生命即结束迎来死亡(更多寿、业与感寿之行的说明,详见《本事经》卷一)。

名:“受、想、行、识”四阴,即所有心理的运作,没有形体而只能用名字来诠释,因此称作“名”。

色:即色阴,也就是物质及物理世界的现象。

痴:愚痴、没有智慧,即“无明”。按:贪欲、瞋恚、愚痴这三毒中,有对自我的贪爱,才有瞋恚(我所贪爱的得不到、有违逆我的,就生瞋恚),因此经文中也常只说愚痴与贪爱,在《杂阿含经》卷一即有许多这样的例子。

有见:认为身心乃至世界常住不变。例如认为有“真我”或“造物主”永恒不变的见解。又称为“常见”。

无见:断灭的见解。例如认为“人死后尘归尘、土归土,一无所有”的见解。又称为“断灭见”。

尽智:如实了知己身诸漏烦恼已经灭尽,此时已经完成了四圣谛的修行,为阿罗汉。

无生智:如实了知苦法于未来不复再生,此时已经完成了四圣谛的修行,为阿罗汉。

欲爱:欲界众生(感官之欲)的渴爱。

净妙色:美妙的【色相、外表、形色】。

不思惟:这边指的是不正思惟。不正确的思惟;不如理的思惟。

怨憎:仇恨厌恶。“憎”是厌恶,如:“爱憎分明”、“面目可憎”。读音同“增”。

正思惟:正确的思惟;如理的思惟。

学解脱:证得阿罗汉果之前的解脱。

无学解脱:阿罗汉的解脱。阿罗汉已无惑可断、毕业了,因此称为“无学”。

有为界:有造作的;因缘而生的。“为”是“造作”的意思。

无为界:无造作的;不是由因缘而生的(因此也不会随因缘而灭)。例如涅槃。

撰集:编纂;集结。

三不善根:贪不善根、瞋不善根与痴不善根。

想:取相;面对境界而心中浮现对应的相;也就是认知。例如看到一个颜色,心中立刻浮现过往所见过相同的颜色,而知道这是什么颜色;接触到一个概念、语言,心中立刻浮现过往所接触过相同的概念、语言,而知道这是什么概念、语言。

思:意志活动;使心造作的精神作用,是最常见的一种行阴。

三福业:三种能感召人、天福利果报的行为,包括??。参见《增壹阿含经》卷十二〈三宝品21〉第2经

不苦不乐受:不是苦、也不是乐的感受。又译为“舍受”。

有爱:对存在的渴爱。这里的“有”即是十二因缘中的“有”支,指“生命的存在”。

无有爱:(断除淫欲与物质欲的)无色界众生的渴爱,即不想存在的渴爱。

有漏:有烦恼。其中“漏”是譬喻有所漏失。

欲漏、有漏、无明漏:欲贪引起的烦恼(欲界众生的烦恼)、想要生命存在而引起的烦恼(色界与无色界众生的烦恼)、没有智慧而让众生不能出离生死的烦恼。

三求:三种追求,欲求、有求与梵行求。

三增盛:三种增上,自增上、世(间)增上、法增上。参见南传《增支部尼柯耶》集3〈天使品4〉第40经

欲界、恚界、害界:相应贪欲的思想与行为、相应瞋恚的思想与行为、意图伤害众生的思想与行为。

出离界、无恚界、无害界:与无贪相应的思想与行为、与无瞋相应的思想与行为、与不害相应的思想与行为。

尽界:灭界的别译。

三聚:三种类聚,即“三学”,戒学、定学、慧学。

三戒:三学,对应的《长部》与《集异门集论》所引经文均作“三学”,分别是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

空三昧:观五阴无常、本空,而入的定境。空三昧与无相三昧、无愿(无作)三昧合称为三三昧,详见《杂阿含经》卷三第80经。

无愿三昧:断除贪瞋痴、没有任何造作,而成就的定境。又译为“无作三昧”、“无所有三昧”。

无相三昧:观色、声、香、味、触、法相断,不念一切相,而成就的定境。详见卷三第80经、卷十八第502经。

止息相、精勤相、舍相:三相:止相、举相、舍相。参见《杂阿含经》第1247经

三明:宿命明(宿命神通)、天眼明(天眼神通)、漏尽明(漏尽神通)。这三者能让人了知过去、现在、未来的集起及灭去,有了这智慧能帮助人厌离、解脱。

自识宿命智明:宿命明、宿命智证明,三明之一,参见《杂阿含经》卷三十一。

天眼智明:能见到不论远近的事物的神通。又译为“天眼通”、“天眼智通”、“天眼智”。

漏尽智明:漏尽明、漏尽明,三明之一,参见 杂阿含经卷三十一

三变化:又作“三种示现”、“三种神变”。可参考《杂阿含经》卷八197经。

神足变化:展示神足通。神足通是能依意念飞行、前往不论远近的地方、或转变物质的神通。

知他心随意说法:展示他心通。知道他人心中在想什么,而能随意说出适合他性情的法。

教诫:开示说法教诲弟子。又译为“教诫示现”、“教训示现”。

三欲生本:又译为三欲生、三种欲生。由现在的欲望投生人与天,由想要化现五欲的欲望投生到化自在天,由想要变化他人五欲的欲望投生他化自在天。

三乐生:又译三种乐生,三类天界中所生起的乐。

遍净天:色界十八天之一,是第三禅天中的最上层天。这天的天人相应于三禅的境界而身心清净光明,充分体验胜妙的快乐。又译为“遍净天”、“遍净光天”。

三苦:苦苦、坏苦、行苦。“苦苦”指身心的苦;“坏苦”指事物毁坏或乐受消失的苦,又译为“变易苦”;“行苦”指无常即是苦。

三根:即“三无漏根”,指三种能导向无漏智慧的素质。

未知欲知根:还没有清楚明白地知道,而想要清楚明白地知道真理;对于真理的求知欲。又译为“未知当知根”。

知根:清楚明白地知道真理(四圣谛)。又译为“已知根”。

知已根:这里特指无学圣者的“了知”;没有仍须知道的法。指阿罗汉清楚明白地知道真理,且已实证断除一切烦恼。又译为“具知根”、“无知根”。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完全智状态之根”。

三发:三种揭发他人犯错的来源,“看见、听到、质疑”。

三聚:三类众生。必定证悟的一类;造五无间罪必定入于邪的一类;以及在两者中间尚未决定的一类。聚是种类、聚集的意思。

三长老:三种长老。出家年数多的长老,精通教法的高僧长老,名称上的长老。

慧眼:智慧。智慧能洞察事物,因此称慧眼。

实语:真实诚实的言语。

软语:柔和温暖,使人欢喜的言语。

不觉言觉:没有觉知到某事,却说自己觉知到这件事。

四种食:四类能长养身心的食物。详见《杂阿含经》卷十五第371经开始“食相应”的内容。又译为“四食”。

麤抟食:物质的食物。印度人徒手抓食物吃,因此称食物为抟食。“抟”读音同“团”。又译为“揣食”、“麁抟食”。

触食:根、境、识三者接触而生喜乐、长养身心。例如“秀色可餐”,眼睛看到美色,乃至身体触摸细滑,都是细触食。又译为“细触食”。

念食:以思考、意志而维系生命。例如“望梅止渴”、“精神食粮”。又译为“意思食”。

识食:有识阴的识知、觉知作用,而资益身心。即《杂阿含经》卷二第39经所形容“取阴俱识”。

四受:即“四取”:欲取(执著欲贪)、见取(执著邪见)、戒禁取(执著与解脱无关的禁戒或禁忌)、我取(执著“有我”的言论)。

四缚:四种束缚人、让人不得解脱的枷锁。

戒盗身缚:执著于无益解脱的禁戒、禁忌,造成的束缚。

我见身缚:执著于我见造成的束缚。

四刺:由欲、恚、见、慢所形成的刺棘、障碍。

四生:四种出生型态。

湿生:依湿气而生的动物,如蚊蝇。

恶不善法:恶的、不善的事情。

四梵堂:即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舍无量心等“四无量心”,为梵天的境界。又译作“四梵室”。(然而若只有四梵堂,则只是从小我变大我,还不是“无我”。)

四无色定:无色界的四个禅定层次:空入处定,识入处定,无所有入处定,非想非非想入处定。(参考卷四注解。)

四法足:不贪、不瞋、正念、正定。又译为“四法句”。

四贤圣族:四种能生贤圣的种子:(1)衣服喜足、(2)饮食喜足、(3)卧具喜足、(4)乐断乐修。也就是知足于衣服、饮食、卧具,乐于断贪修行。又译为“四圣种”。

床褥:床单、棉被、床罩的总称。

卧具:坐、卧时的资具用品,如床榻、棉被等。

四摄法:即“四摄”,四种能摄引他人的方法。又译为“四摄事”。

惠施:以慈悲心而施福利与人。又译为“布施”。

爱语:随他人的根性说亲切好听的话,而摄引归于正道。

利人:做利他的行为。

等利:与他人一起做事。又译为“同事”、“同利”。

四须陀洹支:四个须陀洹(初果)的要素。也就是“四不坏信”、“四不坏净”。另作“法镜”,由佛法所成的镜子。

四受证:四种应证知、可验证的法,即见色受证(由天眼见色而验证生死)、身受灭证(由亲身体验而验证八解脱禅定)、念宿命证(由忆念宿命而验证宿世)、知漏尽证(由解脱智慧而验证断一切烦恼),相当的南传经文作“生死之事由眼证知、八解脱由身证、宿命通由念证得、漏尽由慧证得”。其中“身受灭证”为禅定的能力,其余三个为依禅定发起的三明(宿命明、天眼明、漏尽明),能让人了知过去、现在、未来的集起及灭去,有了这智慧能帮助人厌离、解脱。详见南传《增支部尼柯耶》集4第189经。

四道:修行通往涅槃的四种模式:(1)苦迟通行(由五受阴的逼迫,厌离苦而生起软弱的五根,修行证得涅槃)、(2)苦速通行(由五受阴的逼迫,厌离苦而生起猛利的五根,修行证得涅槃)、(3)乐迟通行(由禅定的安乐而生起软弱的五根,修行证得涅槃)、(4)乐速通行(由禅定的安乐而生起猛利的五根,修行证得涅槃)。又译为“四通行”。也可解为《杂阿含经》卷二十一第560经中解说止观顺序的四道。

四处:慧处、谛(真实)处、舍处、寂静处,参见《中阿含经》卷四十二〈分别六界经〉。


四处者,一、慧处;二、谛处;三、舍处;四、寂静处。慧处云何?

答:如薄伽梵于《辩六界记别经》中为具寿池坚说:苾刍当知,最胜慧处谓漏尽智,是故苾刍应成就漏尽智。若成就漏尽智,说名成就最胜慧处。是名慧处。

谛处云何?

答:如薄伽梵于《辩六界记别经》中为具寿池坚说:苾刍当知,最胜谛处谓不动解脱。谛者谓如实法,诳者谓虚妄法。是故苾刍应成就不动解脱。若成就不动解脱,说名成就最胜谛处。是名谛处。

舍处云何?

答:如薄伽梵于《辩六界记别经》中为具寿池坚说:苾刍当知,先所执受无智无明越正路法,今时应舍应变、吐应除弃。苾刍当知,最胜舍处谓弃舍一切依爱尽离染永灭涅槃,是故苾刍应成就此涅槃。若成就此涅槃,说名成就最胜舍处。是名舍处。

寂静处云何?

答:如薄伽梵于《辩六界记别经》中为具寿池坚说:苾刍当知,贪染恼心令不解脱、瞋染恼心令不解脱、痴染恼心令不解脱。苾刍当知,此贪瞋痴无余永断变吐除弃爱尽离染永灭静没名真寂静,是故苾刍应成就真寂静。若成就真寂静,说名成就最胜寂静处。是名寂静处。

四智:四种智,法智、类智、他心智、世俗智。

法智(梵:dharma-jñāna, 巴:dhamme ñāṇa):现见诸法的缘起智、苦集灭道智为法智,此解参考了经部的《成实论》、瑜伽行派的《瑜伽师地论》与 南传《相应部》(SN.12.33)四十四智的教导。若依《集异门足论》与有部解说,了知欲界诸行的苦、集、灭、道智为法智。

类智(梵:anvaya-jñāna, 巴:anvaye ñāṇa):又译为比智、种类智、类比智,了知不现见的过去、未来诸法的缘起智、苦集灭道智为类智。依经部与巴利注释书的说法,类智为比知、推论智。若依《集异门足论》与有部的解说,了知色、无色界诸行而起的苦、集、灭、道智为类智。

上述有部的解说,《成实论》认为应以“有得、未得”来理解,欲界苦名得,色无色界苦名未得。现可得、现受的欲界苦,不会同时和色、无色界苦一时并知。这些未得、未受的苦,是以比智了知。欲界中所未得苦,也应以比智知。

关于法智、类智的经说,亦见于底下:


《本事经》卷三:

吾从世尊闻如是语:“苾刍当知!有二妙智,应修令生;能得未得、能触未触、能证未证,能超愁叹、能灭忧苦、能会正理、能获甘露、能证涅槃。云何为二?一者法智;二者类智。法智生时,便能无倒,遍知有为。于有为法既遍知已,便能令彼感后有因,不得生起增长广大。类智生时,便能如实断灭无明;灭无明故,便无戏论;无戏论故,便无寻伺;无寻伺故,便无乐欲;无乐欲故,便无爱憎;无爱憎故,便无悭嫉;无悭嫉故,便无种种执持刀杖违害斗诤、互相骂辱、不真实语、相离间语、诸杂秽语及余无量恶不善法;无彼诸恶不善法故,感后有业,便不增长;感后有业不增长故,诸业灭尽;业灭尽故,众苦灭尽;苦灭尽故,生死路绝。此路绝已,便自了知: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如是名为有二妙智,应修令生;能得未得、能触未触、能证未证,能超愁叹、能灭忧苦、能会正理、能获甘露、能证涅槃。”尔时,世尊重摄此义而说颂曰:

“有二种妙智, 应修习令生,
能得未得等, 谓法智、类智。
若法智生时, 遍知有为法,
便能令后有, 因不生不增。
若类智生时, 无明便断灭,
由此展转法, 绝生死轮回。
自知我生尽, 及梵行已立,
所作皆已办, 更不受后有。”

四识住:“色、受、想、行”等四个“识”在其中生长增广的基地。详见《杂阿含经》卷二第39经。

扼:在车衡两端扼住牛、马等颈背上的曲木,在此比喻为束缚、限制。通“轭”。

四净:戒净、心净、见净、度疑净【……】。详见《中阿含经》卷二〈七法品1〉第9经七车经。

四知:可受知受、可行知行、可乐知乐、可舍知舍??

四依者,一、思择一法应远避;二、思择一法应受用;三、思择一法应除遣;四、思择一法应忍受。
又,比丘!比丘在这五法上住立后,应该住于依止四法,哪四个呢?比丘!这里,比丘考量后受用一事,考量后忍受一事,考量后避开一事,考量后除去一事,比丘!这样,比丘是依止具足者。”
名思择一法应除遣。云何思择一法应忍受?答:如薄伽梵于《防诸漏记别经》中作如是说:汝等苾刍应起精进,有势有勤、勇

 悍坚猛不舍善轭。假使我身血肉枯竭,唯皮筋骨连
 拄而存,若本所求胜法未获,终不止息所起精进。又精进时身心疲惓,终不由斯而
 生懈怠。应深忍受寒热饥渴蛇蝎蚊虻风雨等触,又应忍受他人所发能生身中猛利辛楚夺命苦受毁辱语言。是名思择一法应忍受。

四威仪:行、住、坐、卧,各有规矩、仪态。

四记论:四种回答问题的方式。

决定记论:对于问题直接以肯定方式回答。又译为“一向记”。

分别记论:对于问题一一分析解剖后,再作肯定或否定之回答。

诘问记论:不直接作答,先反问对方,于反问中令其悟解,或以反问显明问意后,始给与回答。

止住记论:问题若属于不应回答、不值得回答者,则舍置不答,或告知对方此为不应答者。又译为“舍置记”、“默然记”。

佛四不护法:佛陀的身、口、意、命清净,没有缺漏,自然可防护,而不需刻意防护。

五受阴:色、受、想、行、识合称“五阴”,有执著的五阴,又称为“五受阴”。参见《杂阿含经》卷二第55、58经。又译为“五盛阴”、“五取蕴”。

五盖: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这五种覆盖心识、阻碍善法发生的烦恼。

调戏:即“掉举”,心浮动不安。

身见:执著于五阴有“我”的见解。

戒盗:执著于无益解脱的禁戒、禁忌。又译为“戒取”。

五上结:色贪(对于色的贪爱;色界众生的贪爱)、无色贪(对于无色的贪爱;无色界众生的贪爱)、掉举(内心躁动不安)、慢、无明。断除五上分结,即为阿罗汉。

信根:对佛、法、僧、戒的信心。

精进根:勇猛精勤修行。

念根:修习四念处而不忘。

定根:入定而不散乱。

慧根:智慧。

灭尽支:灭除烦恼与生死的要素。

尽于苦本:断尽苦的根源。

五发:五种不正确揭发他人犯错的方式。

非时发:不在适当的时机揭发。

虚发:不是依于事实揭发。

非义发:对当事人没有益处的揭发。

虚言发:以粗暴不柔软的言语揭发。

无慈发:依瞋心而非慈心的揭发。

五善发:五种正确适当的揭发他人犯错方式。适当时机、依于事实、对当事人有益、言语柔软、依于慈心。

五憎嫉: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五悭吝”,即“对住处的悭吝、对家的悭吝、对利得的悭吝、对称赞的悭吝、对法的悭吝”,参见《增支部》5集115经〈悭吝者经〉。

增支部5集115经/悭吝者经(庄春江译)
  “比丘们!具备五法的比丘尼像这样这么被带往置于地狱中,哪五个呢?是对住处的悭吝者、是对家的悭吝者、是对利得的悭吝者、是对称赞的悭吝者、是对法的悭吝者,比丘们!具备这五法的比丘尼像这样这么被带往置于地狱中。
  比丘们!具备五法的比丘尼像这样这么被带往置于天界中,哪五个呢?是对住处的不悭吝者、是对家的不悭吝者、是对利得的不悭吝者、是对称赞的不悭吝者、是对法的不悭吝者,比丘们!具备这五法的比丘尼像这样这么被带往置于天界中。”

檀越:为音译,义译为“施主”,施与僧众衣食等的人。

五出要界:五个出离世间的要素:(1)出离欲心、(2)出离恚心、(3)出离嫉妒、(4)出离色、(5)出离身见。其中第三个在《中阿含经》卷二十一〈长寿王品2〉第86经说处经中作“出离害心”。

亲近不怠:朝向出离而不倦怠。相当的《中阿含经》经文为“近无欲”,相当的《集异门足论》译文为“于出离深心趣入”。

调柔:驯服、柔和。

彼所因欲起诸漏缠:因为欲而生起的各种烦恼。漏、缠都是指烦恼。

五解脱入:五个依之修行能获得解脱的途径:(1)从师长听闻佛法、(2)读诵佛法、(3)为他人解说佛法、(4)依法修观、(5)修止。因此而能正确地理解佛法,因为正确地理解佛法而能欢悦,因为欢悦而能欢喜,因为欢喜而能轻安,因为轻安而能觉乐,因为觉乐而能心定,因为心定而能发起智慧乃至解脱。又译作“五解脱处”。

五人:“五种不还”,即证得阿那含果(不还果)之后,往生色界天的五种情况。

中般涅槃:“阿那含果”的圣人中,从人间命终往生天界的中阴阶段即证得涅槃者。因为在“中”阴阶段“般涅槃”,所以名为“中般涅槃”。

生般涅槃:“阿那含果”的圣人中,往生天界即证得涅槃者。因为出“生”即“般涅槃”,所以名为“生般涅槃”。

无行般涅槃:“阿那含果”的圣人中,往生天界后不经努力修行而证得涅槃者。因为“无”努力修“行”而“般涅槃”,所以名为“无行般涅槃”。

有行般涅槃:“阿那含果”的圣人中,往生天界后努力修行而证得涅槃者。因为“有”努力修“行”而“般涅槃”,所以名为“有行般涅槃”。

上流阿迦尼吒般涅槃:“阿那含果”的圣人中,先往生色界较低层次的天,命终后往生更高层次的天,甚至色界最高天色究竟天(音译“阿迦尼吒”)而证得涅槃者。因为往更“上”层的天界“流”转甚至到“阿迦尼吒”天“般涅槃”,所以名为“上流阿迦尼吒般涅槃”。“阿迦尼吒”又译为“阿迦腻吒”。

内六入:眼、耳、鼻、舌、身、意。这六个感官犹如外境进入身心的管道,因此称为内六入处。也称为六入处、六内入处、六根。

外六入:色、声、香、味、触、法。因为与眼、耳、鼻、舌、身、意内六入处相对,而称为外六入处。又称为六外入处、六境、六尘。

六识身:六个识的种类:眼识(视觉)、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里的“身”是指种类、集合,只是虚拟的比喻,而不是指身体。

六触身:六个触的种类:眼触(眼根、影像、视觉,三者接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

六受身:六个受的种类:眼触生受(眼触缘生的感受)、耳触生受、鼻触生受、舌触生受、身触生受、意触生受。

六想身:六个想的种类:眼触生想(眼触缘生的取相)、耳触生想、鼻触生想、舌触生想、身触生想、意触生想。

六思身:六个思的种类:眼触生思(眼触缘生的思惟)、耳触生思、鼻触生思、舌触生思、身触生思、意触生思。

六爱身:六个爱的种类:眼触生爱(眼触缘生的喜爱)、耳触生爱、鼻触生爱、舌触生爱、身触生爱、意触生爱。

六诤本:六个起争执的根,即“1瞋恼、2不语(不发露过失)、3悭嫉、4谄诳、5无惭无愧、6恶欲邪见”。“诤本”,南传作“诤论根”(vivādamūlāni)。

憎恶:憎恨厌恶。

和合众:比丘三人以上称为和合众。又译为“僧伽”、“和合僧”。

方便:努力;可达成目标的方法。

方便:努力;采用方法以达成目标。

佷戾不谛:凶狠暴烈、不讲道理。“佷”读音同“狠”,凶狠刚戾;“戾”读音同“利”,违背、暴烈的意思。

六界:古代印度人认为众生身心乃至世界有六种特性构成:地界(坚固性)、水界(湿润性)、火界(温热性)、风界(移动性)、空界(空间)、识界(觉知)。例如骨、肉属地界,血、尿属水界,体温属火界,呼吸、移动属风界,空隙、空间属空界,种种心识作用属识界。详见《中阿含经》卷四十二〈根本分别品2〉第162经分别六界经。

六察行:

六观待者,云何为六?答一、观待色;二、观待声;三、观待香;四、观待味;五、观待触;六、观待法。云何观待色?答:若色有漏有取,于此诸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或欲或贪或瞋或痴,或随一一心所,随烦恼应生时生,是名观待色。声、香、味、触观待亦尔。云何观待法?答:若法有漏有取,于此诸法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或欲或贪或瞋或痴,或随一一心所,随烦恼应生时生,是名观待法。

六出要界:六个出离的方法,即修行慈心出离瞋恚、修行悲心出离憎嫉、修行喜心出离忧恼、修行舍心出离憎爱、修行无我出离狐疑、修行无想出离乱想。

狐疑:狐狸生性多疑,故以狐疑形容人因多疑而犹豫不决。

六思念:又作“六随念”。即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

总持:总摄忆持而不忘。

七识住:七种心识的住处;心识贪爱攀缘的七种境界 (1) 欲界的人及天(若干身、若干想) (2) 色界的初禅天(例如梵天初生时若干身、一想) (3) 色界的二禅天(例如光音天一身、若干想) (4) 色界的三禅天(例如遍净天一身、一想) (5) 无色界的空入处天 (6) 无色界的识入处天 (7) 无色界的无所有入处天。详见《中阿含经》卷二十四〈因品 4〉第97经大因经。这是因为识要攀缘名色才能生长,识所攀缘的名色则可归纳为这七种。至于欲界的三恶道、色界的四禅天、无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入处天,则不是识所贪爱的境界,或者不会增长识,因此不在七识住中。

戒行:持守戒律而不违犯的行为。

不净想:观察身体是由皮肤、不同的血肉器官、乃至骨头组成的,而得知美丽的外表只是幻象,其实是不净的。不净观可以对治贪欲。

食不净想:观察四食(麤抟食、细触食、意思食、识食)只为了活命而不贪著,因此舍断而彻底地了知四食,详见《杂阿含经》卷十五第373经。相当的南传经文作“舍断想”。

一切世间不可乐想:观世间一切没有什么可爱乐贪著的。

死想:常忆念这个四大聚合的“身”在任何时候皆有可能死去,不一定要等到年老时。

无常想:作无常的观想。

无常苦想:观察事物无常变异所以会有身心苦恼。参见《杂阿含经》卷一第9经:“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

苦无我想:观苦而不得自在,所以没有“永恒、不变、独存、自在、能主宰”的我。

七三昧具:即卷五的七定具。

世八法: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八种世间法。另译为“世间八法”、“八风”。

八解脱:依八种禅定而舍去对色与无色的贪欲,即“有色者观诸色(色观色)、内无色想(不观察自身的色)而观外色(自身以外的色)、净观、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想受灭定”等八种定。又译为“八背舍”。

正定:正确的禅定。

八人:八类值得、应该被供养的人。

九众生居:九种众生乐于居住的地方 (1) 欲界的人及天(若干身、若干想) (2) 色界的初禅天(例如梵天初生时若干身、一想) (3) 色界的二禅天(例如光音天一身、若干想) (4) 色界的三禅天(例如遍净天一身、一想) (5) 色界的四禅天(例如无想天无想、无所觉知) (6) 无色界的空入处天 (7) 无色界的识入处天 (8) 无色界的无所有入处天 (9) 无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入处天。

十无学法:阿罗汉成就的十支是无学正见……无学正定、正解脱、正智。前八支是无学的八正道,也就是已成就了戒、定、慧三学。后二支即解脱、解脱知见。加起来也就是佛及阿罗汉成就的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中阿含经》卷四十九作“漏尽阿罗汉成就十支”。

正解脱:真正的解脱;解脱于贪、瞋、痴。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比较“五解脱入”的相关经论:

《长阿含经》卷8:“复有五法,谓五解脱入。若比丘精勤不懈,乐闲静处,专念一心,未解得解,未尽得尽,未安得安。何谓五?

  1. 于是,比丘闻如来说法,或闻梵行者说,或闻师长说法,思惟观察,分别法义,心得欢喜,得欢喜已,得法爱,得法爱已,身心安隐,身心安隐已,则得禅定,得禅定已,得实知见,是为初解脱入。
  2. 于是,比丘闻法喜已,受持讽诵,亦复欢喜,
  3. 为他人说,亦复欢喜,
  4. 思惟分别,亦复欢喜,
  5. 于法得定,亦复如是。”(CBETA, T01, no. 1, p. 51, c3-12)

《长阿含经》卷9:“云何五难解法?谓五解脱入:若比丘精勤不懈,乐闲静处,专念一心,未解得解,未尽得尽,未安得安。何谓五?

  1. 若比丘闻佛说法,或闻梵行者说,或闻师长说,思惟观察,分别法义,心得欢喜,得欢喜已,便得法爱,得法爱已,身心安隐,身心安隐已,则得禅定,得禅定已,得如实智,是为初解脱入。
  2. 于是,比丘闻法欢喜已,受持讽诵,亦复欢喜,
  3. 为他人说,亦复欢喜,
  4. 思惟分别,亦复欢喜,
  5. 于法得定,亦复如是。”(CBETA, T01, no. 1, p. 53, c14-23)

南传《长部尼柯耶》:“哪些是应该被证知的五法呢?五解脱处:学友们!这里,

  1. 比丘的大师或其他老师地位的同梵行者
  2. 详细地教导他人如所闻、如所遍学得的法
  3. 详细地诵读如所闻、如所遍学得的法
  4. 心随寻思、随伺察,以意随观察如所闻、如所遍学得的法
  5. 某个定相被他以慧善把握、善作意、善考虑、善通达

他如是如是地在那些法上成为道理的经验者与法的经验者,当他是道理的经验者与法的经验者时,则欣悦被生;当已欢悦时,则喜被生;当意喜时,则身宁静;身已宁静者,则住于乐;心乐者,则入定。”

《杂阿毘昙心论》卷1〈1 界品〉:“五解脱入者,

  1. 一者佛说即得解脱,
  2. 二者闻已思惟得,
  3. 三者因自诵经得,
  4. 四者因为他说法得,
  5. 五者观因缘得也。”(CBETA, T28, no. 1552, p. 873, b25-26)

[进阶辨正]

 
agama3/長阿含經第九經.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07/1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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