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经卷第十

东晋罽宾三藏瞿昙僧伽提婆译

习相应品第五(有十六经)(初一日诵)

 何义、不思、念、二惭  戒敬各二、及本际
 二食、尽智、说涅槃  弥酰、即为比丘说

导读

(四二)中阿含习相应品何义经第一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尊者阿难则于晡时从起,往诣佛所,稽首礼足,却住一面,白曰:“世尊!持戒为何义?”

世尊答曰:“阿难!持戒者,令不悔义。阿难!若有持戒者,便得不悔。”

复问:“世尊!不悔为何义?”

世尊答曰:“阿难!不悔者,令欢悦义。阿难!若有不悔者,便得欢悦。”

复问:“世尊!欢悦为何义?”

世尊答曰:“阿难!欢悦者,令义。阿难!若有欢悦者,便得喜。”

复问:“世尊!喜为何义?”

世尊答曰:“阿难!喜者,令止义。阿难!若有喜者,便得止身。”

复问:“世尊!止为何义?”

世尊答曰:“阿难!止者,令义。阿难!若有止者,便得觉乐。”

复问:“世尊!乐为何义?”

世尊答曰:“阿难!乐者,令义。阿难!若有乐者,便得定心。”

复问:“世尊!定为何义?”

世尊答曰:“阿难!定者,令见如实知如真义。阿难!若有定者,便得见如实、知如真。”

复问:“世尊!见如实、知如真为何义?”

世尊答曰:“阿难!见如实、知如真者,令义。阿难!若有见如实、知如真者,便得厌。”

复问:“世尊!厌为何义?”

世尊答曰:“阿难!厌者,令无欲义。阿难!若有厌者,便得无欲。”

复问:“世尊!无欲为何义?”

世尊答曰:“阿难!无欲者,令解脱义。阿难!若有无欲者,便得解脱一切淫、怒、痴。是为,阿难!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欢悦,因欢悦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乐,因乐便得定。阿难!多闻圣弟子因定便得见如实、知如真,因见如实、知如真,便得厌,因厌便得无欲,因无欲便得解脱,因解脱便知解脱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更受有,知如真。阿难!是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谓度此岸,得至彼岸。”

佛说如是。尊者阿难及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何义经第一竟(五百二十九字)

[校勘]

“二惭”,大正藏原为“惭二”,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二惭”。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宴”,大正藏原为“燕”,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宴”。

“见如实、知如真”,巴利本作 Yathābhūtañāṇadassana。

宋、元、明三本无“何义经第一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无“五百二十九字”六字。

[注解]

何义:有什么意义?为了什么目的?

不悔:不后悔。

喜:心舒适愉悦。

止身:身体的宁静。“止身”在本卷中又简称“止”,另译为“猗息”、“轻安”、“止息”。

乐:身心舒适愉悦。

定:心专注而不散乱。

见如实:

知如真:

厌:厌离。

无欲:没有贪欲。

解脱:离开束缚而得到自在。

多闻圣弟子:经常听闻佛法的佛弟子。

生已尽:烦恼已经断尽。

梵行已立:已经完成清净的修行。

所作已办:该做的修学都已办到。

不更受有:命终之后,不再受三界的生死轮回。

法法相益:前一法有助于后一法的达成。

法法相因:前一法为后一法的因缘。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持戒而不会后悔

经中说“持戒者,令不悔义”,因为持戒不作坏事,自然就不需要后悔。

显现在外,则如孔子所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应对他人时的心境,进一步可如孟子所说的“仁者无敌”。

  • 如何从持戒趣向解脱

因为持戒,就不会后悔。

因为不后悔,就能够感到欢欣。

因为欢欣,心就能够喜悦(喜)。

因为心喜悦,就能够达到身体的宁静(止身)。

因为身体宁静,身心就能够快乐(乐)。

因为身心快乐,心就能够保持专注而不散乱(定)。

经常听闻佛法的佛弟子,因为心保持专注而不散乱,就能够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

因为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就能够厌离。

因为厌离,就能够没有欲望。

因为没有欲望,就能够离开束缚而得到自在(解脱)。

因为解脱,就知道已经解脱,烦恼已经断尽,已经完成清净的修行,该做的修学都已办到,命终之后,不再受三界的生死轮回,契合真理地知道。

阿难问佛陀持戒的意义,层层深入,连续问了十个为什么,很有启发性。阿难追根究底的精神很值得效法,追根究底之后,较能够确信事情的本质。

  • 喜和乐的次第性

经中“喜”和“乐”的详细定义,要视经文前后文来判定。一般说来,喜较粗浅,乐较细致;喜只有达到身或心之一,乐则遍及身心;喜较雀跃而不稳定,乐较宁静而稳定;喜的阶段较有所求,乐的阶段较无所求。

举个粗浅的例子,有人会因为亲近佛法僧而有“喜”悦、或是行善而有“喜”悦,进一步升华则可知足常“乐”。

  • 修满五法而达到禅定

本经中提到的“欢悦、喜、止身、乐、定”可对应到《杂阿含经》卷十七第482经提到远离世间而体证禅悦时,所修满的五法:“随喜、欢喜、猗息、乐、一心”。

《中阿含经》卷第二十一第86经也说:“彼闻法已,便知法解义;彼因知法解义故,便得欢悦;因欢悦故,便得欢;因欢喜故,便得止身;因止身故,便得觉;因觉乐故,便得心。”

《杂阿含经》卷十八第495经中,佛陀也说明以持戒为基础,渐次满足这五法,再进修以得到涅槃的次第:“持戒比丘根本具足,所依具足,心得信乐;得信乐已,心得欢喜寂静三昧、如实知见、厌离、离欲、解脱;得解脱已,悉能疾得无余涅槃。”(CBETA, T02, no. 99, p. 129, a18-21)

《杂阿含经》卷二十四第615经记载修习四念处能满足这五法:“起净信心,忆念净相已,其心则,悦已生;其心喜已,身则猗息;身猗息已,则受身;受身乐已,其心则。”(CBETA, T02, no. 99, p. 172b16-18)

《杂阿含经》卷三十三第931经记载修习六念也可以渐次满足这五法:“圣弟子如是念时,不起贪欲缠,不起瞋恚、愚痴心,其心正直,得如来义,得如来正法;于如来正法、于如来所得随喜心;随喜心已,欢悦;欢悦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觉受;受乐已,其心;心定已,彼圣弟子于凶崄众生中,无诸罣碍,入法流水,乃至涅槃。”(CBETA, T02, no. 99, p. 237, c23-29)

  • 七觉支

本经中的次第并不是唯一的次第,而是从持戒趣向解脱的一种次第例子。

大方向的说明,也可参考《杂阿含经》卷二十六第711经等经中对“七觉支”次第的解说,虽然文字不同、范围不同,但在方向上是相通的。

(四三)中阿含习相应品不思经第二(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曰:“阿难!持戒者不应思,令我不悔。阿难!但法自然,持戒者便得不悔。阿难!有不悔者不应思,令我欢悦。阿难!但法自然,有不悔者便得欢悦。阿难!有欢悦者不应思,令我喜。阿难!但法自然,有欢悦者便得喜。阿难!有喜者不应思,令我止。阿难!但法自然,有喜者便得止身。阿难!有止者不应思,令我乐。阿难!但法自然,有止者便得觉乐。阿难!有乐者不应思,令我定。阿难!但法自然,有乐者便得定心。阿难!有定者不应思,令我见如实、知如真。阿难!但法自然,有定者便得见如实、知如真。阿难!有见如实、知如真者不应思,令我厌。阿难!但法自然,有见如实、知如真者便得厌。阿难!有厌者不应思,令我无欲。阿难!但法自然,有厌者便得无欲。阿难!有无欲者不应思,令我解脱。阿难!但法自然,有无欲者便得解脱一切淫、怒、痴。

“阿难!是为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欢悦,因欢悦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乐,因乐便得定心。阿难!多闻圣弟子有定心者便见如实、知如真,因见如实、知如真便得厌,因厌便得无欲,因无欲便得解脱,因解脱便知解脱,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更受有,知如真。阿难!是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谓度此岸,得至彼岸。”

佛说如是。尊者阿难及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不思经第二竟(四百五十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明本无“不思经第二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无“四百五十字”五字。

[注解]

不应思:不应该有所企图。

法自然:法性自然如此;自然而然会这样。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老实地修行,自然由因而产生果,不需要执著立刻得到成果而患得患失。“法自然”,而能不执著、不增加我执。

这一经和杂阿含经卷十第263经:“若比丘修习随顺成就者,虽不欲令漏尽解脱,而彼比丘自然漏尽,心得解脱”,和《杂阿含经》卷十第263经:“何所修习?谓修念处、正勤、如意足、根、力、觉、道,如彼伏鸡善养其子,随时荫馏,冷暖得所,正复不欲令子方便自啄卵出,然其诸子自能方便安隐出㲉。”相呼应。

(四四)中阿含习相应品念经第三(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比丘多忘无正智,便正念正智;若无正念正智,便害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无解脱,便害涅槃。若比丘不多忘有正智,便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习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有解脱,便习涅槃。”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念经第三竟(一百五十一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明本无“念经第三竟”五字。

宋、元、明三本无“一百五十一字”六字。

[注解]

害:损坏;不利。

习:习惯于、熟练于。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具足因由”。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多忘无正智”与“正念正智”的关系

佛教中的“念”有专注、觉察的意思,也有忆念的意思,“念住”即不忘失地忆念、专注在眼前的对象上。因此“多忘”即不能“正念”,如同“无正智”即不能“正智”。

[导读:惭愧]

“惭”是羞耻于作恶的、不善的事情或起各种烦恼;“愧”是愧疚于作恶的、不善的事情或起各种烦恼。

在汉文佛典中,“惭”较着重在自己反省而羞耻,例如“自惭形秽”;“愧”较着重在面对他人而愧怖,例如“愧对父母”。

佛陀表明惭愧是离苦的第一步,如以下第45经中说:“有惭有愧,便习爱恭敬;若有爱恭敬,便习其信;若有其信,便习正思惟;若有正思惟,便习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习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有解脱,便习涅槃。”这个次第值得细细品味。

《杂阿含经》卷二十六第661、662经也显示有惭愧而反省身口意的恶行,能减轻贪瞋痴,使得修行得力。《杂阿含经》卷二十八第749经则讲说有“明”(“无明”的对称;智慧)能随着生起惭愧,而能生起八正道乃至解脱。

因此《杂阿含经》卷四十七第1243经中,佛陀形容惭愧为能护世间的二净法,世间有惭愧才不会像畜牲道般混乱,有惭愧才能增长清净道、永闭生死门。

经中在在表示有惭、有愧而真诚忏悔,才能持戒清净,离欲、恶不善法,成为初禅的基础,进而证得更深的禅定乃至发起无漏的智慧。

(四五)中阿含习相应品惭愧经第四(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比丘无惭无愧,便害爱恭敬;若无爱恭敬,便害其信;若无其信,便害正思惟;若无正思惟,便害正念正智;若无正念正智,便害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无解脱,便害涅槃。若比丘有惭有愧,便习爱恭敬;若有爱恭敬,便习其信;若有其信,便习正思惟;若有正思惟,便习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习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有解脱,便习涅槃。”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惭愧经第四竟(二百四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经”,明本作“经上”。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明本无“惭愧经第四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无“二百四字”四字。

[注解]

爱恭敬:敬爱、恭敬。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惭与愧

本经中导向解脱与背离解脱的关键差别,在于是否“有惭有愧”。

惭愧都是能力,参见《杂阿含经》卷二十六第679经:“何等为惭力是学力?谓羞耻,耻于起恶不善法诸烦恼数,受诸有炽然苦报,于未来世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是名惭力是学力。何等为愧力是学力?谓诸可愧事而愧,愧起诸恶不善法烦恼数,受诸有炽然苦报,于未来世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是名愧力是学力。”(CBETA, T02, no. 99, p. 186, a7-13)

惭愧能导向解脱的原理,除了本经外,也可参见《杂阿含经》卷十四第346经:“以惭愧故不放逸,不放逸故恭敬顺语、为善知识,为善知识故乐见贤圣、乐闻正法、不求人短,不求人短故生信、顺语、精进,精进故不掉、住律仪、学戒,学戒故不失念、正知、住不乱心,不乱心故正思惟、习近正道、心不懈怠,心不懈怠故不着身见、不着戒取、度疑惑,不疑故不起贪、恚、痴,离贪、恚、痴故堪能断老、病、死。”(CBETA, T02, no. 99, p. 96, b16-23)

  • 惭愧与爱恭敬

惭愧为什么会让人敬爱恭敬善知识呢?

或许因为以善法要求自己,所以会惭愧,也因为追求善法,所以尊重、追随那些实践正法的善知识。

  • 惭愧与不悔

有同学提出:“‘惭愧’跟‘持戒不悔’表面上看起来是否违背?”其实不违背:惭愧可心意柔软,避免犯下会让自己后悔的事,忏悔可减轻过去业力的影响;持戒即不造新业,自然不悔。

  • “四预流支”(四个证得初果的因素)可和本经所说的次第有对应关系:
    • 1. 亲近善士:有惭有愧→爱恭敬
    • 2. 听闻正法:信
    • 3. 内正思惟:正思惟
    • 4. 法次法向:正念正智→习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
    • 因此而能渐渐入圣者之流: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

(四六)中阿含习相应品惭愧经第五(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尊者舍梨子告诸比丘:“诸贤!若比丘无惭无愧,便害爱恭敬;若无爱恭敬,便害其信;若无其信,便害正思惟;若无正思惟,便害正念正智;若无正念正智,便害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无解脱,便害涅槃。诸贤!犹如有树,若害外皮,则内皮不成,内皮不成,则茎、干、心、节、枝、叶、华、实皆不得成。诸贤!当知比丘亦复如是,若无惭无愧,便害爱恭敬;若无爱恭敬,便害其信;若无其信,便害正思惟;若无正思惟,便害正念正智;若无正念正智,便害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无解脱,便害涅槃。

“诸贤!若比丘有惭有愧,便习爱恭敬;若有爱恭敬,便习其信;若有其信,便习正思惟;若有正思惟,便习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习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有解脱,便习涅槃。诸贤!犹如有树,不害外皮,则内皮得成,内皮得成,则茎、干、心、节、枝、叶、华、实皆得成就。诸贤!当知比丘亦复如是,若有惭有愧,便习爱恭敬;若有爱恭敬,便习其信;若有其信,便习正思惟;若有正思惟,便习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习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有解脱,便习涅槃。”

尊者舍梨子所说如是。彼诸比丘闻尊者舍梨子所说,欢喜奉行。

惭愧经第五竟(四百六十二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经”,明本作“经下”。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若”,大正藏原无此字,今依据高丽藏补上。

明本无“惭愧经第五竟”六字。

明本无“四百六十二字”六字。

 

[对应经典]

 

(四七)中阿含习相应品戒经第六(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比丘犯戒,便害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无解脱,便害涅槃。若比丘持戒,便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有解脱,便习涅槃。”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戒经第六竟(一百一十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经”,明本作“经上”。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明本无“戒经第六竟”五字。

宋、元、明三本无“一百一十字”五字。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中导向解脱与妨碍解脱的关键差别,在于是否“持戒”。

(四八)中阿含习相应品戒经第七(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尊者舍梨子告诸比丘:“诸贤!若比丘犯戒,便害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无解脱,便害涅槃。诸贤!犹如有树,若害根者,则茎、干、心、节、枝、叶、华、实皆不得成。诸贤!当知比丘亦复如是,若有犯戒,便害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无解脱,便害涅槃。

“诸贤!若比丘持戒,便习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有解脱,便习涅槃。诸贤!犹如有树,若不害根者,则茎、干、心、节、枝、叶、华、实皆得成就。诸贤!当知比丘亦复如是,若有持戒,便习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有解脱,便习涅槃。”

尊者舍梨子所说如是。彼诸比丘闻尊者舍梨子所说,欢喜奉行。

戒经第七竟(三百九字)

[校勘]

“八”,大正藏原为“九”,今依据前后文改作“八”。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经”,明本作“经下”。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便”,大正藏原为“使”,今依据高丽藏改作“便”。

明本无“戒经第七竟”五字。

宋、元、明三本无“三百九字”四字。

[注解]

[对应经典]

 

(四九)中阿含习相应品恭敬经第八(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比丘当行恭敬及善观,敬重诸梵行人。若比丘不行恭敬、不善观、不敬重诸梵行已,具威仪法者,必无是处。不具威仪法已,具学法者,必无是处。不具学法已,具戒身者,必无是处。不具戒身已,具定身者,必无是处。不具定身已,具慧身者,必无是处。不具慧身已,具解脱身者,必无是处。不具解脱身已,具解脱知见身者,必无是处。不具解脱知见身已,具涅槃者,必无是处。

“若比丘行恭敬及善观,敬重诸梵行已,具威仪法者,必有是处。具威仪法已,具学法者,必有是处。具学法已,具戒身者,必有是处。具戒身已,具定身者,必有是处。具定身已,具慧身者,必有是处。具慧身已,具解脱身者,必有是处。具解脱身已,具解脱知见身者,必有是处。具解脱知见身已,具涅槃者,必有是处。”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恭敬经第八竟(三百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经”,明本作“经上”。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明本无“恭敬经第八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无“三百字”三字。

[注解]

善观:善于观察(而能学习或分辨)。

必无是处:没有这种事。

学法:“有学”所修的法;学佛所修的法。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有学法”。“有学”指佛弟子中尚未证阿罗汉的圣者,还有法须修学,因此称为“学人”或“有学”。

戒身:戒的聚集;戒的一类。其中“身”指“聚集”。“五分法身”(五种佛及阿罗汉成就的功德)包括戒身、定身、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见身。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本经所说的次第为:恭敬、善观、敬重诸梵行人→具威仪法→具学法→渐次得到“五分法身”(具戒→具定→具慧→解脱→解脱知见)→得到涅槃。
  • 有同学提问:“本经提到‘恭敬’及‘善观’,如果善于观察,会挑剔对方的毛病,是否反而不易“恭敬”而相信对方?”

“善于观察”本身是中性的,小孩子由于善于观察他人及环境,才能好好地学习。另一方面,如果对方不值得学习,则可以“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才不会盲信而被邪师所误。

亲近真正的善知识,则由于善观而可好好地学习,也由于善观所以知道对方是真正值得亲近的善知识。

如果有人因为观察师长而爱挑师长的毛病,但师长却不见得真得有那么不堪,则是瞋、疑等习性的问题,而不是观察的问题。

也因此,佛法中强调师长及弟子彼此都应好好观察,弟子则应恭敬地向师长学习,两者不相违背。

(五〇)中阿含习相应品恭敬经第九(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比丘当行恭敬及善观,敬重诸梵行人。若比丘不行恭敬、不善观、不敬重诸梵行已,具威仪法者,必无是处。不具威仪法已,具学法者,必无是处。不具学法已,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不具解脱已,具涅槃者,必无是处。

“若比丘行恭敬及善观,敬重诸梵行已,具威仪法者,必有是处。具威仪法已,具学法者,必有是处。具学法已,具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具解脱已,具涅槃者,必有是处。”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恭敬经第九竟(二百一十七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明本无“恭敬经第九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无“二百一十七字”六字。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本经所说的次第为:

恭敬、善观、敬重诸梵行人→具威仪法→具学法→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得到涅槃。
(划底线的部分为和前一经不太相同的文字。)

  • 本经及前一经可说“佛法从恭敬中求”。

(五一)中阿含习相应品本际经第十(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爱者,其本际不可知,本无有爱,然今生有爱,便可得知,所因有爱。有爱者,则有习,非无习。何谓有爱习?答曰无明为习。无明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无明习?答曰五盖为习。五盖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五盖习?答曰三恶行为习。三恶行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三恶行习?答曰不护诸根为习。不护诸根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不护诸根习?答曰不正念、不正智为习。不正念、不正智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不正念、不正智习?答曰不正思惟为习。不正思惟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不正思惟习?答曰不信为习。不信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不信习?答曰闻恶法为习。闻恶法亦有习,非无习。何谓闻恶法习?答曰亲近恶知识为习。亲近恶知识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亲近恶知识习?答曰恶人为习。”

“是为具恶人已,便具亲近恶知识。具亲近恶知识已,便具闻恶法。具闻恶法已,便具生不信。具生不信已,便具不正思惟。具不正思惟已,便具不正念、不正智。具不正念、不正智已,便具不护诸根。具不护诸根已,便具三恶行。具三恶行已,便具五盖。具五盖已,便具无明。具无明已,便具有爱。如是此有爱展转具成。

“明、解脱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明、解脱习?答曰七觉支为习。七觉支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七觉支习?答曰四念处为习。四念处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四念处习?答曰三妙行为习。三妙行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三妙行习?答曰护诸根为习。护诸根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护诸根习?答曰正念、正智为习。正念、正智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正念、正智习?答曰正思惟为习。正思惟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正思惟习?答曰信为习。信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信习?答曰闻善法为习。闻善法亦有习,非无习。何谓闻善法习?答曰亲近善知识为习。亲近善知识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亲近善知识习?答曰善人为习。

“是为具善人已,便具亲近善知识。具亲近善知识已,便具闻善法。具闻善法已,便具生信。具生信已,便具正思惟。具正思惟已,便具正念、正智。具正念、正智已,便具护诸根。具护诸根已,便具三妙行。具三妙行已,便具四念处。具四念处已,便具七觉支。具七觉支已,便具明、解脱,如是此明、解脱展转具成。”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本际经第十竟(七百五十四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有爱者,其本际不可知,本无有爱,然今生有爱”,巴利本作 Purimā koṭina paññāyati bhavataṇhāya ‘ito pubbe bhavatanhā nāhosi, atha pacchā sambhavī’ ti, evañ c’etaṃ vuccati。

“便可得知,所因有爱”,巴利本作 Athaca pana paññyati ‘idappaccayā bhavataṇhā’ ti。

宋、元、明三本无“本际经第十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无“七百五十四字”六字。

[注解]

有爱:对存在的渴爱。这里的“有”即是十二因缘中的“有”支,指“生命的存在”。

本际:(最初的)源头。

有爱者,其本际不可知,本无有爱,然今生有爱,便可得知,所因有爱:对存在的渴爱,没有最初的源头,我们无法去想像说:本来没有生命的贪爱,今生突然就有了。所以我们可以了解:贪爱有其特定的原因存在(而无法去拟想过去、现在、未来有一个没有贪爱存在的生命状态,我只能借由今生的修行来去除贪爱与贪爱的起因)。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无明之最初点,像这样:在之前,无无明,而之后,它存在,是不被了知的。”

有习:有直接的原因;有支持的条件。

三恶行:身恶行、口恶行、意恶行,即恶的行为、言语、意念(动机)。

三妙行:身妙行、口妙行、意妙行,即善的行为、言语、意念(动机)。又译为“三善行”。

善人:知道怎样是好人而与好人聚会??;做个好人??。相当的《佛说本相猗致经》经文作“贤者聚”,相当的《佛说缘本致经》作“俊行清真洁白之聚”,相当的南传经文无最后这一句。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本经所说次第

本经所说的次第是:善人 → 亲近善知识 → 闻善法 → 生信 → 正思惟 → 正念、正智 → 护诸根 → 三妙行 → 四念处 → 七觉支 → 明、解脱。

其中前半段和“四预流支”(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内正思维、法次法向)极为相近,后半段是经中常见由“善护诸根”至“明、解脱”的次第,如《杂阿含经》卷十一第281经、《杂阿含经》卷二十四第615经等经所述。

“善人”可说是自己有些好德性,“善知识”是能够引导我们学习善法甚至觉悟。

也可参考《杂阿含经》卷十四第346经:“以惭愧故不放逸,不放逸故恭敬顺语、为善知识,为善知识故乐见贤圣、乐闻正法”。

《杂阿含经》卷十一第281经中佛陀也开示如何从六触入处律仪下手,依次满足三妙行、四念处、七觉分以至于明、解脱的方法。

  • 没有第一因,但可见到缘起

本经说“有爱者,其本际不可知:本无有爱,然今生有爱,便可得知,所因有爱”,其中“其本际不可知”即是指没有创世的“第一因”,只可见到“缘起”。《别译杂阿含经》卷十六第330经也说:“生死长远,无有边际,无有能知其根源者,一切众生皆为无明之所覆盖,爱结所使,缠系其颈,生死长途,流转无穷,过去亿苦无能知者”(CBETA, T02, no. 100, p. 485, c12-15)。就算不知最初的根源也无所谓,我们只要看当下,就能得知有生死(或是有爱)的存在,就能得知缘起。

(五二)中阿含习相应品食经第十一(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爱者,其本际不可知,本无有爱,然今生有爱,便可得知,所因有爱。有爱者,则有,非无食。何谓有爱食?答曰无明为食。无明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无明食?答曰五盖为食。五盖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五盖食?答曰三恶行为食。三恶行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三恶行食?答曰不护诸根为食。不护诸根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护诸根食?答曰不正念、不正智为食。不正念、不正智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正念、不正智食?答曰不正思惟为食。不正思惟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正思惟食?答曰不信为食。不信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信食?答曰闻恶法为食。闻恶法亦有食,非无食。何谓闻恶法食?答曰亲近恶知识为食。亲近恶知识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亲近恶知识食?答曰恶人为食。

“是为具恶人已,便具亲近恶知识。具亲近恶知识已,便具闻恶法。具闻恶法已,便具生不信。具生不信已,便具不正思惟。具不正思惟已,便具不正念、不正智。具不正念、不正智已,便具不护诸根。具不护诸根已,便具三恶行。具三恶行已,便具五盖。具五盖已,便具无明。具无明已,便具有爱。如是此有爱展转具成。

“大海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大海食?答曰大河为食。大河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大河食?答曰小河为食。小河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小河食?答曰大川为食。大川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大川食?答曰小川为食。小川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小川食?答曰山岩溪涧、平泽为食。山岩溪涧、平泽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山岩溪涧、平泽食?答曰雨为食。有时大雨,大雨已,则山岩溪涧、平泽水满。山岩溪涧、平泽水满已,则小川满。小川满已,则大川满。大川满已,则小河满。小河满已,则大河满。大河满已,则大海满。如是彼大海展转成满。

“如是有爱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有爱食?答曰无明为食。无明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无明食?答曰五盖为食。五盖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五盖食?答曰三恶行为食。三恶行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三恶行食?答曰不护诸根为食。不护诸根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护诸根食?答曰不正念、不正智为食。不正念、不正智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正念、不正智食?答曰不正思惟为食。不正思惟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正思惟食?答曰不信为食。不信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信食?答曰闻恶法为食。闻恶法亦有食,非无食。何谓闻恶法食?答曰亲近恶知识为食。亲近恶知识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亲近恶知识食?答曰恶人为食。

“是为具恶人已,便具亲近恶知识。具亲近恶知识已,便具闻恶法。具闻恶法已,便具生不信。具生不信已,便具不正思惟。具不正思惟已,便具不正念、不正智。具不正念、不正智已,便具不护诸根。具不护诸根已,便具三恶行。具三恶行已,便具五盖。具五盖已,便具无明。具无明已,便具有爱。如是此有爱展转具成。

“明、解脱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明、解脱食?答曰七觉支为食。七觉支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七觉支食?答曰四念处为食。四念处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四念处食?答曰三妙行为食。三妙行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三妙行食?答曰护诸根为食。护诸根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护诸根食?答曰正念、正智为食。正念、正智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正念、正智食?答曰正思惟为食。正思惟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正思惟食?答曰信为食。信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信食?答曰闻善法为食。闻善法亦有食,非无食。何谓闻善法食?答曰亲近善知识为食。亲近善知识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亲近善知识食?答曰善人为食。

“是为具善人已,便具亲近善知识。具亲近善知识已,便具闻善法。具闻善法已,便具生信。具生信已,便具正思惟。具正思惟已,便具正念、正智。具正念、正智已,便具护诸根。具护诸根已,便具三妙行。具三妙行已,便具四念处。具四念处已,便具七觉支。具七觉支已,便具明、解脱。如是此明、解脱展转具成。

“大海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大海食?答曰大河为食。大河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大河食?答曰小河为食。小河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小河食?答曰大川为食。大川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大川食?答曰小川为食。小川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小川食?答曰山岩溪涧、平泽为食。山岩溪涧、平泽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山岩溪涧、平泽食?答曰雨为食。有时大雨,大雨已,则山岩溪涧、平泽水满。山岩溪涧、平泽水满已,则小川满。小川满已,则大川满。大川满已,则小河满。小河满已,则大河满。大河满已,则大海满。如是彼大海展转成满。

“如是明、解脱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明、解脱食?答曰七觉支为食。七觉支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七觉支食?答曰四念处为食。四念处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四念处食?答曰三妙行为食。三妙行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三妙行食?答曰护诸根为食。护诸根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护诸根食?答曰正念、正智为食。正念、正智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正念、正智食?答曰正思惟为食。正思惟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正思惟食?答曰信为食。信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信食?答曰闻善法为食。闻善法亦有食,非无食。何谓闻善法食?答曰亲近善知识为食。亲近善知识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亲近善知识食?答曰善人为食。

“是为具善人已,便具亲近善知识。具亲近善知识已,便具闻善法。具闻善法已,便具生信。具生信已,便具正思惟。具正思惟已,便具正念、正智。具正念、正智已,便具护诸根。具护诸根已,便具三妙行。具三妙行已,便具四念处。具四念处已,便具七觉支。具七觉支已,便具明、解脱。如是此明、解脱展转具成。”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食经第十一竟(一千八百三十三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经”,明本作“经上”。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有爱者,其本际不可知,本无有爱,然今生有爱”,巴利本作 Purimā koṭina paññāyati bhavataṇhāya ‘ito pubbe bhavatanhā nāhosi, atha pacchā sambhavī’ ti, evañ c’etaṃ vuccati。

“食”,巴利本作 Āhāra。

“具”,宋、元、明三本作“食具”。

宋、元、明三本无“支”字。

明本无“食经第十一竟”四字。

宋、元、明三本无“一千八百三十三字”八字。

[注解]

食:这里是以“食物”比喻(有爱的)滋养物。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所说恶的次第是:恶人⇒亲近恶知识⇒闻恶法⇒不信(正法)⇒不正思惟⇒不正念、不正智⇒不护诸根⇒三恶行(杀盗淫、绮语、恶口、两舌、妄语、贪嗔痴)⇒五盖(贪嗔掉眠疑)⇒无明⇒有爱

本经所说善的次第是:善人⇒亲近善知识⇒闻善法⇒生信⇒正思惟⇒正念、正智⇒护诸根⇒三妙行⇒四念处⇒七觉支⇒明、解脱

本经小雨、大雨一直累积的比喻,类似俗话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以及《法句经》:“莫轻于小恶.谓‘我不招报’,须知滴水落,亦可满水瓶,愚夫盈其恶,少许少许积。莫轻于小善.谓‘我不招报’,须知滴水落,亦可满水瓶,智者完其善,少许少许积。”或是《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二〈利益存亡品 7〉:“习恶众生,从纤毫间,便至无量。”

  • 第51经的“习”(巴利文 upanisā)指直接的原因(南传又称作“近因”),也就是支持的条件;第52经的“食”(巴利文 āhāra)指滋养物,比喻间接的助缘。两者意义类似,只是切入点有一些差别,例如还未生善法前,需要“习”来产生善法,有善法后,需要“食”来滋养善法。实务上,第51经的次第和第52经的次第一模一样,因此初学者先不需烦恼两者有何不同,实修上一步步努力做到即可。

[读经拾得]

(五三)中阿含习相应品食经第十二(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爱者,其本际不可知,本无有爱,然今生有爱,便可得知,所因有爱。有爱者,则有食,非无食。何谓有爱食?答曰无明为食。无明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无明食?答曰五盖为食。五盖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五盖食?答曰三恶行为食。三恶行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三恶行食?答曰不护诸根为食。不护诸根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护诸根食?答曰不正念、不正智为食。不正念、不正智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正念、不正智食?答曰不正思惟为食。不正思惟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正思惟食?答曰不信为食。不信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不信食?答曰闻恶法为食。闻恶法亦有食,非无食。何谓闻恶法食?答曰亲近恶知识为食。亲近恶知识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亲近恶知识食?答曰恶人为食。

“大海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大海食?答曰雨为食。有时大雨,大雨已则山岩溪涧、平泽水满。山岩溪涧、平泽水满已,则小川满。小川满已,则大川满。大川满已,则小河满。小河满已,则大河满。大河满已,则大海满。如是彼大海展转成满。

“如是具恶人已,便具亲近恶知识。具亲近恶知识已,便具闻恶法。具闻恶法已,便具生不信。具生不信已,便具不正思惟。具不正思惟已,便具不正念、不正智。具不正念、不正智已,便具不护诸根。具不护诸根已,便具三恶行。具三恶行已,便具五盖。具五盖已,便具无明。具无明已,便具有爱。如是此有爱展转具成。

“明、解脱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明、解脱食?答曰七觉支为食。七觉支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七觉支食?答曰四念处为食。四念处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四念处食?答曰三妙行为食。三妙行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三妙行食?答曰护诸根为食。护诸根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护诸根食?答曰正念、正智为食。正念、正智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正念、正智食?答曰正思惟为食。正思惟亦有食,非无食。何谓正思惟食?答曰信为食。信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信食?答曰闻善法为食。闻善法亦有食,非无食。何谓闻善法食?答曰亲近善知识为食。亲近善知识亦有食,非无食。何谓亲近善知识食?答曰善人为食。

“大海亦有食,非无食。何谓大海食?答曰雨为食。有时大雨,大雨已,则山岩溪涧、平泽水满。山岩溪涧、平泽水满已,则小川满。小川满已,则大川满。大川满已,则小河满。小河满已,则大河满。大河满已,则大海满。如是彼大海展转成满。

“如是善人具已,便具亲近善知识。具亲近善知识已,便具闻善法。具闻善法已,便具生信。具生信已,便具正思惟。具正思惟已,便具正念、正智。具正念、正智已,便具护诸根。具护诸根已,便具三妙行。具三妙行已,便具四念处。具四念处已,便具七觉支。具七觉支已,便具明、解脱。如是此明、解脱展转具成。”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食经第十二竟(九百三十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经”,明本作“经下”。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有爱者,其本际不可知,本无有爱,然今生有爱”,巴利本作 Purimā koṭina paññāyati bhavataṇhāya ‘ito pubbe bhavatanhā nāhosi, atha pacchā sambhavī’ ti, evañ c’etaṃ vuccati。

“便可得知,所因有爱”,巴利本作 Athaca pana paññyati ‘idappaccayā bhavataṇhā’ ti。

明本无“食经第十二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无“九百三十字”五字。

[注解]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与前一经同义,只是省略了复述。

(五四)中阿含习相应品尽智经第十三(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拘楼瘦,在剑摩瑟昙拘楼都邑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知有见者,便得漏尽,非不知,非不见。云何知见便得漏尽?谓知见苦如真,便得漏尽。知见苦习、知见苦灭、知见苦灭道如真,便得漏尽。尽智有习,非无习。何谓尽智习?答曰解脱为习。解脱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解脱习?答曰无欲为习。无欲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无欲习?答曰厌为习。厌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厌习?答曰见如实、知如真为习。见如实、知如真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见如实、知如真习?答曰定为习。定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定习?答曰乐为习。乐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乐习?答曰止为习。止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止习?答曰喜为习。喜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喜习?答曰欢悦为习。欢悦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欢悦习?答曰不悔为习。不悔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不悔习?答曰护戒为习。护戒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护戒习?答曰护诸根为习。护诸根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护诸根习?答曰正念、正智为习。正念、正智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正念、正智习?答曰正思惟为习。正思惟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正思惟习?答曰信为习。信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信习?答曰观法忍为习。观法忍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观法忍习?答曰玩诵法为习。玩诵法亦有习,非无习。何谓玩诵法习?答曰受持法为习。受持法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受持法习?答曰观法义为习。观法义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观法义习?答曰耳界为习。耳界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耳界习?答曰闻善法为习。闻善法亦有习,非无习。何谓闻善法习?答曰往诣为习。往诣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往诣习?答曰奉事为习。

“若有奉事善知识者,未闻便闻,已闻便利,如是善知识若不奉事者,便害奉事习。若无奉事,便害往诣习。若无往诣,便害闻善法习。若不闻善法,便害耳界习。若无耳界,便害观法义习。若无观法义,便害受持法习。若无受持法,便害玩诵法习。若无玩诵法,便害观法忍习。若无观法忍,便害信习。若无信,便害正思惟习。若无正思惟,便害正念、正智习。若无正念、正智,便害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习。若无解脱,便害尽智习。

“若奉事善知识者,未闻便闻,已闻便利,如是善知识,若奉事者,便习奉事。若有奉事,便习往诣。若有往诣,便习闻善法。若有闻善法,便习耳界。若有耳界,便习观法义。若有观法义,便习受持法。若有受持法,便习玩诵法。若有玩诵法,便习观法忍。若有观法忍,便习信。若有信,便习正思惟。若有正思惟,便习正念、正智。若有正念、正智,便习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有解脱,便习尽智。”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尽智经第十三竟(八百六十八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习”,元、明二本作“集”。

明本无“尽智经第十三竟”七字。

宋、元、明三本无“八百六十八字”六字。

[注解]

剑摩瑟昙拘楼都邑:剑摩瑟昙这个拘楼国的都市,是佛陀教化游历最西北端的城市。又译为“剑磨瑟昙拘楼都邑”、“劫摩沙住处”,义译为“调牛聚落”、“调伏駮牛聚落”、“杂色牧牛聚落”、“法行城”。

有知有见:

尽智:

观法忍:深思法义而加以接受。

玩诵:“玩”读音同“万”,意思为研习。玩诵,意思为研习背颂。

观法义:

耳界:

往诣:前往拜访。

奉事:服侍。

[对应经典]

 

(五五)中阿含习相应品涅槃经第十四(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涅槃有习,非无习。何谓涅槃习?答曰解脱为习。解脱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解脱习?答曰无欲为习。无欲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无欲习?答曰厌为习。厌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厌习?答曰见如实、知如真为习。见如实、知如真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见如实、知如真习?答曰定为习。定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定习?答曰乐为习。乐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乐习?答曰止为习。止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止习?答曰喜为习。喜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喜习?答曰欢悦为习。欢悦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欢悦习?答曰不悔为习。不悔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不悔习?答曰护戒为习。护戒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护戒习?答曰护诸根为习。护诸根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护诸根习?答曰正念、正智为习。正念、正智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正念、正智习?答曰正思惟为习。正思惟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正思惟习?答曰信为习。信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信习?答曰苦为习。苦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苦习?答曰老死为习。老死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老死习?答曰生为习。生亦有习,非无习。何谓生习?答曰有为习。有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有习?答曰受为习。受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受习?答曰爱为习。爱亦有习,非无习。何谓爱习?答曰为习。觉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觉习?答曰更乐为习。更乐亦有习,非无习。何谓更乐习?答曰六处为习。六处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六处习?答曰名色为习。名色亦有习,非无习。何谓名色习?答曰为习。识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识习?答曰为习。行亦有习,非无习。何谓行习?答曰无明为习。

“是为缘无明行,缘行识,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处,缘六处更乐,缘更乐觉,缘觉爱、缘爱受,缘受有,缘有生,缘生老死,缘老死苦。习苦,便有信。习信,便有正思惟。习正思惟,便有正念正智。习正念正智,便有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习解脱,便得涅槃。”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涅槃经第十四竟(六百六十三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无习。何谓”,大正藏原无此字,今依据高丽藏补上。

明本无“涅槃经第十四竟”七字。

宋、元、明三本无“六百六十三字”六字。

[注解]

觉:

更乐:即“触”的另译,感官、外境、识,三者接触。举例而言,眼根、光线、眼识,三者接触而生“眼触”,依着眼触而生起受、想、行等心理运作。

六处:指“眼、耳、鼻、舌、身、意”,即“六根”,另译为“六入处”。处是“生出”的意思,即生出六识之处,指六根缘六尘而生起六识。

名色:即色、受、想、行、识五阴。其中“名”是“受、想、行、识”四阴,即所有心理的运作,没有形体而只能用名字来诠释,因此称作“名”;“色”即色阴,也就是物质及物理世界的现象。另外也有解释“名色”为“分别色”,分别四大及其变化。

识:识知;觉知。

行:造作。例如意念的造作、意志力(??)。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如何从生老病死苦的苦到对佛法生信呢?

在本经中,有一连串从增长烦恼到朝向解脱的次第,可分两个部分观察,分别如下:

朝向解脱的次第: 苦→信→正思惟→正念、正智→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涅槃

增长烦恼的次第: 无明→行→识→名色→六处→更乐(触)→觉→爱→受→有→生→老死→苦

当中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段经文“信亦有习,非无习。何谓信习?答曰苦为习。”经文中显示,增长烦恼与朝向解脱的交界点即是从苦到信,信再接着正思惟等法门,也符合俗语说的“苦为入道门”。

由苦生信又是什么意思呢?推测是由惭愧、反省而渐渐进入佛法之信,当尝试过所有世间的解决痛苦方法却都失败时,如果曾听过佛法,在痛苦中就会去渐渐地省思佛法。

也可解为:了解什么是苦?为何是苦?如何去苦?这要透过阅读经典与善知识的指导来修习,等到如实知苦自然就对佛陀与佛法有坚定的信心,因此才说“由苦生信”。 (接下题)

  • 在烦恼增长中如何觉察烦恼与迈向佛法修行?

承上述,延伸的问题是:

有些人造恶却不自觉,而有些人面对业报带来的痛苦却能觉察而迈向修行,这两者是差在什么条件呢?

或许能够在痛苦中觉察的人,发现自己虽然增长烦恼也造恶业,但也逐渐发现若未来持续顺着烦恼造作只会持续受苦,这样的人逐渐地反省自己造恶业的行为,也就接近惭愧,接近《中阿含经》卷十第45经所说:“若比丘有惭有愧,便习爱恭敬;若有爱恭敬,便习其信”,由此发现,惭愧会是人在烦恼与痛苦中迈向觉察的起点。

  • 尚未有佛法时,佛陀的觉悟之路

然而,在世间尚未有佛法时,佛陀是怎么面对痛苦的呢?佛陀是由自己在禅定中观察生命流转而得到觉悟,如《增壹阿含经》卷31第4经所说:“时,世尊告诸比丘:“我本为菩萨时,未成佛道中有此念:‘此世间极为勤苦;有生、有老、有病、有死,然此五盛阴不得尽本原。’是时,我复作是念:‘由何因缘有生、老、病、死?复由何因缘致此灾患?’当思惟此时,复生此念:‘有生则有老、病、死。’尔时,当思惟是时,复更生念:‘由何因缘有生?’此由有而生。复生此念:‘有者,何由而有?’当思惟是时,便生此念:‘此有由受而有。’复念:‘此受何由而有?’尔时,以智观之,由爱而有受。” 佛陀由自己逆推烦恼的十二缘起而证悟八正道,从此广布佛法,利益人天,跟听闻佛法的我们从信佛法而开始灭苦之路不一样;佛陀也有一个称号“等正觉”,即指佛陀是无师自通的。

(五六)中阿含习相应品弥酰经第十五(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摩竭陀国,在阇斗村莽㮈林窟。

尔时,尊者弥为奉侍者。于是,尊者弥酰过夜平旦,着衣持钵,入阇斗村而行乞食。乞食已竟,往至金河边,见地平正,名好㮈林,金鞞河水极妙可乐,清泉徐流,冷暖和适,见已欢喜,便作是念:“此地平正,名好㮈林,金鞞河水极妙可乐,清泉徐流,冷暖和适,若族姓子欲学者,当于此处,我亦有所断,宁可在此静处学断耶?”

于是,弥酰食讫,中后衣钵已,澡洗手足,以尼师檀著于肩上,往诣佛所,稽首礼足,却住一面,白曰:“世尊!我今平旦着衣持钵,入阇斗村而行乞食。乞食已竟,往至金鞞河边,见地平正,名好㮈林,金鞞河水极妙可乐,清泉徐流,冷暖和适,我见喜已,便作是念:‘此地平正,名好㮈林,金鞞河水极妙可乐,清泉徐流,冷暖和适,若族姓子欲学断者,当于此处,我亦有所断,宁可在此静处学断耶?’世尊!我今欲往至彼㮈林静处学断。”

尔时,世尊告曰:“弥酰!汝今知不?我独无人,无有侍者,汝可小住,须比丘来为吾侍者,汝便可去,至彼㮈林静处而学。”

尊者弥酰乃至再三白曰:“世尊!我今欲往至彼㮈林静处学断。”

世尊亦复再三告曰:“弥酰!汝今知不?我独无人,无有侍者,汝可小住,须比丘来为吾侍者,汝便可去,至彼㮈林静[*]处而学。”

弥酰复白曰:“世尊无为无作,亦无所观。世尊!我有为有作而有所观。世尊!我至彼㮈林静处学断。”

世尊告曰:“弥酰!汝欲求断者,我复何言?弥酰!汝去,随意所欲。”于是,尊者弥酰闻佛所说,善受善持而善诵习,即礼佛足,绕三匝而去,诣彼㮈林。入林中已,至一树下,敷尼师檀[*],结跏趺坐。

尊者弥酰住㮈林中便生三恶不善之念,欲念、恚念及与害念,彼由此故便念世尊。于是,弥酰则于晡时从宴坐起,往诣佛所,稽首礼足,却住一面,白曰:“世尊!我至㮈林,于静处坐便生三恶不善之念,欲念、恚念及与害念,我由此故便念世尊。”

世尊告曰:“弥酰!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有五习法。云何为五?弥酰!比丘者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弥酰!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是谓第一习法。复次,弥酰!比丘者,修习禁戒,守护从解脱,又复善摄威仪礼节,见纤芥罪,常怀畏怖,受持学戒。弥酰!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是谓第二习法。复次,弥酰!比丘者,谓所可说圣有义,令心柔软,使心无盖,谓说戒、说定、说慧、说解脱、说解脱知见、说渐损、说不乐聚会、说少欲、说知足、说断、说无欲、说灭、说宴[*]坐、说缘起,得如是比沙门所说,具得易,不难得。弥酰!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是谓第三习法。复次,弥酰!比丘者,常行精进,断恶不善,修诸善法,恒自起意,专一坚固,为诸善本,不舍方便。弥酰!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是谓第四习法。复次,弥酰!比丘者,修行智慧,观兴衰法,得如是智,圣慧明达,分别晓了,以正尽苦。弥酰!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是谓第五习法。

“彼有此五习法已,复修四法。云何为四?修恶露,令断欲;修慈,令断恚;修息出息入,令断乱念;修无常想,令断我慢。弥酰!若比丘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当知必修习禁戒,守护从解脱,又复善摄威仪礼节,见纤芥罪,常怀畏怖,受持学戒。弥酰!若比丘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当知必得所可说圣有义,令心柔软,使心无盖,谓说戒、说定、说慧、说解脱、说解脱知见、说渐损、说不乐聚会、说少欲、说知足、说断、说无欲、说灭、说宴[*]坐、说缘起,得如是比沙门所说,具得易,不难得。

“弥酰!若比丘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当知必行精进,断恶不善,修诸善法,恒自起意,专一坚固,为诸善本,不舍方便。弥酰!若比丘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当知必行智慧,观兴衰法,得如此智,圣慧明达,分别晓了,以正尽苦。弥酰!若比丘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当知必修恶露,令断欲;修慈,令断恚;修息出息入,令断乱念;修无常想,令断我慢。弥酰!若比丘得无常想者,必得无我想。弥酰!若比丘得无我想者,便于现法断一切我慢,得息、灭、尽、无为涅槃。”

佛说如是。尊者弥酰及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弥酰经第十五竟(千三百二十三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阇斗”,巴利本作 Jantu。

“弥酰”,巴利本作 Meghiya。

“金鞞”,巴利本作 Kimikālā。

“举”,宋、元、明三本作“摄”。

“檀”,宋、元、明三本作“坛”。[*]

“静”,宋、元二本作“靖”。[*]

“跏”,大正藏原为“加”,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跏”。

“宴”,大正藏原为“燕”,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宴”。[*]

明本无“弥酰经第十五竟”七字。

宋、元、明三本无“千三百二十三字”七字。

[注解]

摩竭陀:古代印度十六大国之一,位于当时的中印度,恒河中游南岸地区。另译为“摩竭提”。

阇斗:“阇”读音为“都”时,指城门上的平台,读音为“舌”时,如“阿阇梨”。“斗”,“斗”的异体字。

酰:读音同“西”。

平旦:天亮的时候。

鞞:读音有两种,一者读音同“丙”,一者读音同“悲”。

名好㮈林:名声很好的芒果林。“㮈”指芒果,又译为“菴罗”。

断:断除、舍断。

举:拿起。“举衣钵”在这里指拿起衣钵。

尼师檀:坐时或卧时垫在身下,以保持衣服干净的长方形布。又译为坐具、敷具。

世尊无为无作,亦无所观:世尊已解脱,不需再修行了。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不再有任何更进一步应作的,对已作的不再有增加”。

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善知识和善知识在一起,善知识间相处和谐。

从解脱:戒条,另译作“波罗提木叉”。

纤芥:很微细、很微小的东西。

所可说圣有义:世尊所认可的说法,如说圣、有义。

解脱知见:知道自己已证得了解脱的智慧。

渐损:渐渐减损(恶不善法)。

不乐聚会:不喜欢热闹,喜欢独处。

缘起:由因缘(种种条件)而生的事物,即“有为法”。

比沙门所说,具得易,不难得:如是这一类佛陀所说的,都做得到,不难做到。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对如此之论是随欲获得者、不困难获得者、无困难获得者”。

恒自起意,专一坚固,为诸善本,不舍方便:时时​作意,专一而坚持地以​各种方法修行善因。

观兴衰法:又译为“观察生灭”、“观法生灭”。

正尽苦:彻底地断尽所有的苦。

修恶露,令断欲:修不净观以断贪欲。

无常:迁流变化,没有恒常不变的。

我慢:自我中心、傲慢;因为认为五阴有我而有的傲慢。

无我:又作非身、非我;即没有永远不变、独立自存、具有支配能力,为灵魂或本体之实有者。

无为:无造作的;不是由因缘而生的(因此也不会随因缘而灭)。例如涅槃。

涅槃:灭除烦恼、生死。

[对应经典]

 

(五七)中阿含习相应品即为比丘说经第十六(初一日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有五习法。云何为五?比丘!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是谓第一习法。复次,比丘!修习禁戒,守护从解脱,又复善摄威仪礼节,见纤芥罪,常怀畏怖,受持学戒,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是谓第二习法。复次,比丘!谓所可说圣有义,令心柔软,使心无盖,谓说戒、说定、说慧、说解脱、说解脱知见、说渐损、说不乐聚会、说少欲、说知足、说断、说无欲、说灭、说、说缘起,得如是比沙门所说,具得易,不难得,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是谓第三习法。复次,比丘!常行精进,断恶不善,修诸善法,恒自起意,专一坚固,为诸善本,不舍方便,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是谓第四习法。复次,比丘!修行智慧,观兴衰法,得如此智,圣慧明达,分别晓了,以正尽苦,心解脱未熟,欲令熟者,是谓第五习法。

“彼有此五习法已,复修四法。云何为四?修恶露,令断欲;修慈,令断恚;修息出息入,令断乱念;修无常想,令断我慢。若比丘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当知必修习禁戒,守护从解脱,又复善摄威仪礼节,见纤芥罪,常怀畏怖,受持学戒。若比丘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当知必得所可说圣有义,令心柔软,使心无盖,谓说戒、说定、说慧、说解脱、说解脱知见、说渐损、说不乐聚会、说少欲、说知足、说断、说无欲、说灭、说宴[*]坐、说缘起,得如是比沙门所说,具得易,不难得。若比丘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当知必行精进,断恶不善,修诸善法,恒自起意,专一坚固,为诸善本,不舍方便。若比丘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当知必行智慧,观兴衰法,得如此智,圣慧明达,分别晓了,以正尽苦。若比丘自善知识与善知识俱,善知识共和合,当知必修恶露,令断欲;修慈,令断恚;修息出息入,令断乱念;修无常想,令断我慢。若比丘得无常想者,必得无我想,若比丘得无我想者,便于现法断一切我慢,得息、灭、尽、无为涅槃。”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即为比丘说经第十六竟(六百八十三字)

中阿含习相应品第五竟(初一日诵)

中阿含经卷第十(九千七百五十六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初一日诵”四字。

“宴”,大正藏原为“燕”,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宴”。[*]

明本无“即为比丘说经第十六竟”十字。

宋、元、明三本无“六百八十三字”六字。

大正藏无此段文字,明本作“习相应品第五竟”,今依据宋、元二本补上。

宋、元、明三本无“九千七百五十六字”八字。

[注解]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agama2/中阿含經卷第十.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11/2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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