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经等趣四谛品第二十

导读

(一)[0643a26]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是谓,比丘!我等常所说法,所谓四谛,以无数方便而观察此法,分别其义,广与人演。云何为四?所谓苦谛之法,以无数方便而观察此法,分别其义,广与人演;以无数方便说[*]习、尽、道谛,而观察此法,分别其义,广与人演。

“汝等比丘,当亲近舍利弗比丘,承事供养。所以然者,彼舍利弗比丘以无数方便,说此四谛,广与人演。当舍利弗比丘与诸众生及四部众,分别其义,广与人演,时不可计众生诸尘垢尽,得法眼净。

“汝等比丘,当亲近舍利弗、目犍连比丘,承事供养。所以然者,舍利弗比丘!众生之父母,以生已长养令大者,目[*]犍连比丘!所以然者,舍利弗比丘与人说法要,成四谛;目犍连比丘与人说法要,成第一义,成无漏行。汝等当亲近舍利弗、目[*]犍连比丘。”世尊作是语已,还入静室。

世尊去未久,尔时舍利弗告诸比丘:“其有能得四谛法者,彼人快得善利。云何为四?所谓苦谛,以无数方便广演其义。云何为苦谛?所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忧悲恼苦、怨憎会苦、恩爱别苦、所求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阴苦,是谓苦谛。云何苦[*]习谛?所谓爱结是也。云何为尽谛?所谓尽谛者,爱欲结永尽无余,是谓尽谛。云何为道谛?所谓贤圣八品道是。正见、正治、正语、正方便、正命、正业、正念、正定,是谓道谛也。彼众生快得善利,乃能闻此四谛之法。”

尔时,尊者舍利弗当说此法,无量不可计众生闻此法时,诸尘垢尽,得法眼净。

“我等亦快得善利,世尊与我说法,安处福地。”

“是故,四部之众,求于方便,行此四谛。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增壹阿含经〕-【明】

  明本无“增壹阿含经”五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增壹阿含经”五字,今依据明本删去。

七=六【圣】

  “七”,圣本作“六”。
  “六”,大正藏原为“七”,今依据圣本改作“六”。

~M. 141. Sacchavibhaṅga.,[No. 26(31), No.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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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诸【宋】【元】【明】【圣】

  “谓”,宋、元、明、圣四本作“诸”。
  “诸”,大正藏原为“谓”,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诸”。

犍=揵【圣】*

  “犍”,圣本作“揵”。
  “揵”,大正藏原为“犍”,今依据圣本改作“揵”。

〔以〕-【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以”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以”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行+(法)【宋】【元】【明】

  “行”,宋、元、明三本作“行法”。
  大正藏无“法”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注解]

安处福地:安乐地处于有福德的地方。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佛陀说舍利弗尊者让人“成四谛”,目犍连尊者则让人“成第一义、成无漏行”。对照舍利弗尊者是“智慧第一”,可分析原理,让人体悟四谛。了解原理后还要多加修行,目犍连尊者是“神通第一”,神通是由修定而成,目犍连尊者对于实修的细节应该了若指掌,而能给予修行上的各种指点。
  • 四圣谛的补充解说可参考:

《增壹阿含经》卷十七〈25四谛品〉第1经
[不负责读经小整理] 四圣谛:苦、集、灭、道

(二)[0643c02]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众多比丘入舍卫城。时,众多比丘便作是念:“然我等乞食日犹故早,我等可往至外道异学村与共论义。”

是时,众多比丘便往至外道村中。到已,共相问讯,在一面坐已,在一面坐。尔时,异学问道人曰:“沙门瞿昙与诸弟子而说此法:‘汝等比丘,尽当学此法,悉当了知,以了知已,当共奉行。’我等亦与诸弟子而说此法:‘汝等尽当而学此法,悉当了知,以了知已,当共奉行。’沙门瞿昙与我等有何等异?有何增减?所谓彼说法,我亦说法,彼教诲,我亦教诲。”

尔时,众多比丘闻此语已,亦不言是,复不言非,即从坐起而去。尔时,众多比丘自相谓曰:“我等当以此义,往白世尊!”

尔时,众多比丘入舍卫城乞食,食已,收摄衣钵,以尼师檀著左肩上,往诣世尊所,头面礼足,在一面坐。尔时,众多比丘以此因缘,具白世尊。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彼外道作此问者,汝等当以此语报彼曰:‘为一究竟?为众多究竟乎?’或能彼梵志平等说者,应作是说:‘是一究竟,非众多究竟。’彼究竟者,为是有欲究竟?为无欲究竟?所谓彼究竟者,谓无欲究竟。云何彼究竟者,有恚究竟?为无恚究竟?所谓彼究竟者,无恚究竟,非有恚究竟。云何有痴究竟?无痴究竟?所谓彼究竟者,无痴究竟。云何彼究竟者,为是有爱究竟?为无爱究竟?所谓彼究竟者,无爱究竟。云何彼究竟者,有受究竟?为无[*]受究竟?所谓彼究竟者,无[*]受究竟。云何彼究竟者,为是智者?为非智者?所谓智者所究竟。此究竟者,为是怒者所究竟?为非怒者所究竟?所谓此究竟,彼当作是说,非怒者所究竟。

“比丘!有此二见,云何为二见?了知有、无二见的本末,而行平等法所谓有见、无见。诸有沙门、婆罗门不知此二见之本末,彼便有欲心、有瞋恚心、有愚痴心、有爱心、有受心,彼是无知。彼有怒心不与行相应,彼人不脱生、老、病、死、愁、忧、苦、恼,辛酸万端不脱于苦。诸有沙门、婆罗门如实而知之,彼便无愚痴、瞋恚之心,恒与行相应,便得脱生、老、病、死。今说苦之元本。如是,比丘!有此妙法,斯名平等之法。诸不行平等法者,则堕五见

“今当说四受,云何为四受?所谓欲受、见受、戒受、我受,是谓四受。若有沙门、婆罗门尽知欲受之名,彼虽知欲受之名,复不相应者,彼尽分别诸受之名,先分别欲受之名,而不分别见受、戒受、我受之名。所以然者,以彼沙门、婆罗门不能分别此三受之名。是故,或有沙门、婆罗门尽分别此诸受,彼便分别欲受、见受,不分别戒受、我受。所以然者,以彼沙门、婆罗门不能分别二受。若使沙门、婆罗门尽能分别诸受,或复有不具者,彼便能分别欲受、见受、戒受,不分别我受。所以然者,以彼沙门、婆罗门不能分别我受故。是故,复有沙门、婆罗门尽分别诸受,然复有不具者。

“此名四受,有何等义?云何分别?所谓四受者,由爱而生。如是,比丘!有是妙法所应分别。若有不行此诸受,此不名为平等。所以然者,诸法之义难了难解。如此非法之义者,非三耶三佛之所说也。比丘当知,如来尽能分别一切诸受,以能分别一切诸受,则与相应,则能分别欲受、见受、我受、戒受。是故,如来尽分别诸受,则与法共相应,无有相违。

“此四受由何而生?然此四受由爱而生,由爱而长。成就此受,彼便不能起于诸受;以不起诸受,则不恐惧,[*]以不恐惧,便般涅槃: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造已办,更不复受有,如实知之。如是,比丘!有此妙法,如实而知之,具足诸法、法行之本。所以然者,以其此法极微妙故,诸佛之所说,则于诸行无有缺漏。于是,比丘!有初沙门、第二沙门、第三沙门、第四沙门,更无复有沙门出此上者、能胜此者,作如是师子之吼。”

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M. 11. Sīhanāda.,[No. 26(103).]

论义=论议【宋】【元】【明】

  “论义”,宋、元、明三本作“论议”。
  “论议”,大正藏原为“论义”,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论议”。

〔已在一面坐〕-【宋】【元】【明】,已=以【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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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亦”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亦”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食〕-【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食”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食”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尼师檀=尼师坛【宋】【元】【明】,=居师檀【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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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者”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者”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受=爱【圣】*

  “受”,圣本作“爱”。
  “爱”,大正藏原为“受”,今依据圣本改作“爱”。

〔有受心〕-【圣】

  圣本无“有受心”三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有受心”三字,今依据圣本删去。

元本=原本【宋】【元】【明】

  “元本”,宋、元、明三本作“原本”。
  “原本”,大正藏原为“元本”,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原本”。

是=此【宋】【元】【明】【圣】

  “是”,宋、元、明、圣四本作“此”。
  “此”,大正藏原为“是”,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此”。

以=已【宋】*【元】*【明】*【圣】

  “以”,宋、元、明、圣四本作“已”。
  “已”,大正藏原为“以”,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已”。

〔而〕-【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而”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而”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注解]

一究竟:一个至高无上的境界。相当的《中阿含经》经文作“一究竟”,相当的南传经文作“目标是一个”。

怒者:有愤怒的。相当的《中阿含经》经文作“有憎、有诤者”,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偏爱与反对者”。

不与行相应:不相应于正行(符合正道的行为)。

五见:五种邪见:(1)身见(执著于五阴有“我”的见解)、(2)边见(常见、断见)、(3)邪见(否认有因果、业报)、(4)见取见(执著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见解)、(5)戒禁取见(执著于无益解脱的禁戒、禁忌)。

四受:即“四取”,四种执取:(1)欲取(执著于色、声、香、味、触等五欲)、(2)见取(执著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见解)、(3)戒禁取(执著于无益解脱的禁戒、禁忌)、(4)我取(执著于“有我”的论点)。相当的《中阿含经》经文经文作“四受”,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四种取”。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本经摘要(由于本经稍微有点绕口,所以小的试着帮大家整理一下,还请大家不吝指正)

“有”、“无”二见,能开展出“五见”,五见则又能开展出外道的六十二见。所以,广义而言,“有”、“无”二见可说涵括了一切邪见。如来则离于“有”、“无”二边,说于中道、平等之法。

若能对“有”、“无”二见的苦、集、灭、道、味、患、离如实知,则能无贪、无瞋、无痴、无爱无受、有慧说慧、无憎、无诤,而能达到究竟解脱。

无论任何学派,若不能说出断“四取”(本经中译为“四受”,与“五见”几乎重叠)的教法,就不能算是好的学习方式。

如来如实知证:这四种执取,都是根源于“爱”(对应经典中为“无明”),断了这四取,则能究竟解脱。若能依照佛法的修证,则有四种不同果位的解脱圣者。

  • 现在这个时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观,自己的“见”;无论是相信自己,或是追随某个精神老师,或是投身某个宗教,在这么多“见”中,若只说佛法是对的,那跟其他教派有什么差别?

这一经中,是弟子来请问外道和佛法的差别,对照到《中阿含经》卷3〈16业相应品伽蓝经6〉,则是有A教派和B教派互相攻击对方,只说自己最好,所以弟子就来请世尊评评理,看到底谁说的才对。

对此问题,在此经中,世尊并不去说他们的“见”(世界观与教条)是错的,而是说无论相信的是什么,都不应该贪染五欲(欲取),不应该固执己见(见取),不应该自我意识太重(我取),以及执著没道理的禁戒(戒禁取)。

就好像世尊对待苦行和邪盛大会的态度也不是完全反对,而是说能断三毒的苦行是好的,不造恶业、没有三毒的邪盛大会也是值得称许的。

可见世尊对于众生,都是应机教化:破邪、显正,或默然。不忙着说谁是谁非,而是说出能够让人解脱的佛法。(Chakwos)

  • 本经说“一究竟”有以下的特质:无欲、恚、痴、爱、受(取),是智者、非怒者。

(三)[0644b19]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阿那邠邸长者往至世尊所,头面礼足,在一面坐。尔时,世尊问长者曰:“云何,长者!汝家中恒布施耶?”

长者白佛:“贫家恒行布施,又饮食麁弊,不与常同。”

世尊告曰:“若布施之时,若好、若丑,若多、若少,布施要件:用心、发愿、信心然不用心意,复不发愿,复无信心,由此行报,所生之处不得好食。意不贪乐,意亦复不乐着于好衣裳,亦复不乐着好田业,心亦不着五欲之中,正使有仆从奴婢,亦复不受其教。所以然者,正由其中不用心故,故受其报。若长者布施之时,若好、若丑,若多、若少,当至诚用心,勿有增损,废后世桥梁。彼若所生之处,饮食自然,七财具足,心恒乐五欲之中,正使有奴婢使人恒受其教。所以然者,由于中发欢喜心故。

“长者当知,过去久远有梵志名毘罗摩,饶财多宝,真珠、虎珀、砗璩、玛瑙、水精、琉璃,好喜布施。尔时,布施之时,用八万四千银钵盛满碎金,复有八万四千金钵盛满碎银,作如是施。复以八万四千金银施。复以八万四千牛,皆以金银覆角,皆作如是布施。复以八万四千玉女布施,衣裳自覆。复以八万四千卧具,皆用氍氀文绣毾[登*毛]自覆。复以八万四千衣裳布施。复以八万四千龙象布施,皆用金银挍饰。复以八万四千匹马布施,皆[*]用金银鞍勒自副。复以八万四千车布施,作如是大施。复以八万四千房舍布施,于四城门中布施,须食与食,须衣与衣,衣被、饮食、床卧具、病瘦医药,皆悉与之。

“长者当知,彼毘罗摩虽作是布施,不如作一房舍,持用布施招提僧,此福不可计量。正使彼作如是施,及作房舍持用施招提僧,不如受三自归佛、法、圣众,此福不可称计。正使彼人作如是施,及作房舍,又受三自归,虽有此福,犹不如受持五戒。正使彼人作如是施,及作房舍,受三自归,受持五戒,虽有此福,故不如弹指之顷慈愍众生,此福功德不可称计。

“正使彼人作如是施,作僧房舍,受三自归,奉持五戒,及弹指之顷慈愍众生,虽有此福,故不如须臾之间,起于世间不可乐想此福功德不可称量。然彼所作功德,我尽证明,作僧房舍,我亦知此福;受三自归,我亦知此福;受持五戒,我亦知此福;弹指之顷慈愍众生,我亦知此福;须臾之间,起于世间不可乐想,我亦知此福。

“尔时,彼婆罗门作如是大施者,岂是异人乎?莫作是观也。所以然者,尔时施主者,即我身是也。长者当知,过去久远所作功德,信心不断,不起想。是故,长者!若欲布施之时,若多、若少,若好、若丑,欢喜惠施,勿起想着,手自布施,莫使他人,发愿求报,后求受福,长者当获无穷之福。如是,长者!当作是学。”

尔时,长者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A. IX. 20. Velāma.,[Nos. 26(155), 72-74]

  ????

阿那邠邸长者~Anāthapiṇḍika.

  ???

〔若〕-【圣】

  圣本无“若”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若”字,今依据圣本删去。

〔好〕-【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好”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好”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若+(此)【宋】【元】【明】

  “若”,宋、元、明三本作“若此”。
  大正藏无“此”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废=发【圣】

  “废”,圣本作“发”。
  “发”,大正藏原为“废”,今依据圣本改作“发”。

乐+(著)【宋】【元】【明】

  “乐”,宋、元、明三本作“乐着”。
  大正藏无“著”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恒受其教=受其教令【宋】【元】【明】

  “恒受其教”,宋、元、明三本作“受其教令”。
  “受其教令”,大正藏原为“恒受其教”,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受其教令”。

毘罗摩~Velāma.

  ???

砗璩玛=车璩马【圣】

  “砗璩玛”,圣本作“车璩马”。
  “车璩马”,大正藏原为“砗璩玛”,今依据圣本改作“车璩马”。

璃=离【圣】

  “璃”,圣本作“离”。
  “离”,大正藏原为“璃”,今依据圣本改作“离”。

罐=灌【圣】

  “罐”,圣本作“灌”。
  “灌”,大正藏原为“罐”,今依据圣本改作“灌”。

毾=毾【圣】

  “毾”,圣本作“毾”。
  “毾”,大正藏原为“毾”,今依据圣本改作“毾”。

用=以【宋】*【元】*【明】*

  “用”,宋、元、明三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为“用”,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以”。

挍=文【圣】

  “挍”,圣本作“文”。
  “文”,大正藏原为“挍”,今依据圣本改作“文”。

副=覆【元】【明】

  “副”,元、明二本作“覆”。
  “覆”,大正藏原为“副”,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覆”。

饮=饭【圣】

  “饮”,圣本作“饭”。
  “饭”,大正藏原为“饮”,今依据圣本改作“饭”。

〔招提僧〕-【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招提僧”三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招提僧”三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布)+施【宋】【元】【明】

  “施”,宋、元、明三本作“布施”。
  大正藏无“布”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受〕-【圣】

  圣本无“受”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受”字,今依据圣本删去。

计=量【宋】【元】【明】【圣】

  “计”,宋、元、明、圣四本作“量”。
  “量”,大正藏原为“计”,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量”。

此=其【宋】【元】【明】

  “此”,宋、元、明三本作“其”。
  “其”,大正藏原为“此”,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其”。

〔是〕-【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是”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是”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也〕-【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也”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也”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注解]

阿那邠邸:优婆塞名,是舍卫城的长者,波斯匿王的主藏吏。为城中富豪,秉性仁慈,因常帮助孤苦无依的人,人誉为“给孤独”,音译“阿那邠邸”,又译为“须达多”。曾和波斯匿王长子祇陀太子共同捐献园林给僧团,即祇树给孤独园。“邠”读音同“宾”。

贫家:谦称,类似于“寒舍”。

又饮食麁弊,不与常同:然而(所布施的)饮食粗糙,不像一般的水准。相当的《中阿含经》经文作“但为至麤,不能好也。糠饭麻羹,姜菜一片”,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但是粗敝的碎米饭和酸粥”。

意不贪乐:无法享受到快乐。

招提僧:游化四方的僧人。

著:黏着;执著。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这本的记载,应是给孤独长者在成为大施主之前发生的事。在本经发生的时间,给孤独长者自谦只做上不了台面的小布施,佛陀的回答则完全不谈在物质上布施的多或少,而是强调布施的心态才重要。
  • 世尊说法,是因材施教的,经常是从施论、戒论、生天之论,慢慢说起的,这可能就是一种法次法向。本经是对给孤独长者说的,就鼓励长者以布施的功德发愿,则一定会受到善报。对照到第五经,世尊对弥勒菩萨这样的大菩萨所说的布施,则是要无所执著,应无所住而行布施了。

世尊也经常告诉弟子,要求,就求解脱的果报,这种果报比较实在,因为布施之功德也可能只是单纯的升天而已。(mage)

另外,《地藏菩萨本愿经》当中也提到,当我们行善事时,若能将功德回向给所有众生,而不是只回向给亲人,则这样的福报是“如是善事,但能回向法界,是人功德,百千生中,受上妙乐”。(mage)

《地藏菩萨本愿经》卷2〈10 校量布施功德缘品〉:““复次,地藏!未来世中,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于佛法中,所种善根,或布施供养,或修补塔寺,或装理经
典,乃至一毛一尘,一沙一渧。如是善事,但能回向法界,是人功德,百千生中,
受上妙乐。如但回向自家眷属,或自身利益,如是之果,即三生受乐,舍一得万报
。是故,地藏!布施因缘,其事如是。””(CBETA, T13, no. 412, p. 787, a8-14)
“我今以此因缘故。说此八关斋法。当发誓愿。无愿不果。所以然者。若彼女人作是誓愿。即于彼劫成其所愿也。若长老比丘不发誓
 愿者。终不成佛道。誓愿之福不可称记。得至甘露灭尽之处。”(CBETA, T02, no. 125, p. 758, c5-10)
  • 此经中表示若布施时不用心、不发愿、无信心,纵使有福报也无法好好享受。此段经文提到的“不着五欲”是业报,而不是修行。若布施时用心、欢喜,后世则可享受得到布施的福报。
  • 布施功德比一比。本经提到的功德由小而大依次为:

物质上的大施 < 作房舍,施给行脚僧 < 自己受三皈依 < 自己受五戒 < 对众生弹指顷起慈心 < 须臾顷起“世间不可乐想”。

  • 《中阿含经》卷四十四〈根本分别品 2〉:““我父都提大行布施,作大斋祠,身坏命终,生妙梵天。何因何缘,乃生于此下贱狗中?”世尊告曰:“汝父都提以此增上慢,是故生于下贱狗中。”(CBETA, T01, no. 26, p. 704, b11-14)

(四)[0645a16]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日初出之时,人民之类普共田作,百鸟悲鸣,婴孩哀唤。我今,比丘当知,此是譬喻,当解其义。此义云何当解?若日初出之时,此譬如来出世。人民之类普共田作,此譬如檀越施主,随时供给衣被、饭食、床卧具、病瘦医药。百鸟悲鸣者,此高德法师之喻,能与四部之众说微妙之法。婴孩[*]唤呼者,此弊魔波旬之喻。是故,诸比丘!如日初出,如来出世,除去暗冥,靡不照明。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孩”,大正藏原作“姟”,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孩”。圣本作“咳”。*

饭=饮【宋】【元】【明】【圣】

  “饭”,宋、元、明、圣四本作“饮”。
  “饮”,大正藏原为“饭”,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饮”。

与=以【宋】【元】【明】【圣】

  “与”,宋、元、明、圣四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为“与”,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以”。

[注解]

[对应经典]

 

(五)[0645a28]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弥勒菩萨至如来所,头面礼足,在一面坐。尔时,弥勒菩萨白世尊言:“菩萨摩诃萨成就几法,而行波罗蜜,具足六波罗蜜,疾成无上正真之道?”

佛告弥勒:“若菩萨摩诃萨行四法本,具足六波罗蜜,疾成无上正真等正觉。云何为四?于是,菩萨惠施佛、辟支佛,下及凡人,皆悉平均不选择人,恒作斯念:‘一切由食而存,无食则丧。’是谓菩萨成就此初法,具足六度。

“复次,菩萨若惠施之时,头、目、髓、脑,国、财、妻、子,欢喜惠施,不生著想。由如应死之人临时还活,欢喜踊跃,不能自胜。尔时,菩萨发心喜悦,亦复如是,布施誓愿不生想着。

“复次,弥勒!菩萨布施之时,普及一切,不自为己使成无上正真之道,是谓成就此三法,具足六度。

“复次,弥勒!菩萨摩诃萨布施之时,作是思惟:‘诸有众生之类,菩萨最为上首,具足六度,了诸法本。何以故?以诸根寂静,思惟禁戒,不兴瞋恚,修行慈心,勇猛精进,增其善法,除不善法,恒若一心,意不错乱,具足辩才,法门终不越次,使此诸施具足六度,成就檀波罗蜜。’

“若菩萨摩诃萨行此四法,疾成无上正真等正觉。是故,弥勒!若菩萨摩诃萨欲施之时,当发此誓愿,具足诸行。如是,弥勒!当作是学。”

尔时,弥勒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在=却【圣】

  “在”,圣本作“却”。
  “却”,大正藏原为“在”,今依据圣本改作“却”。

作=施【宋】【元】【明】

  “作”,宋、元、明三本作“施”。
  “施”,大正藏原为“作”,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施”。

想=相【圣】

  “想”,圣本作“相”。
  “相”,大正藏原为“想”,今依据圣本改作“相”。

“以”,大正藏原为“食已”,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以”。

兴=与【宋】【元】【明】

  “兴”,宋、元、明三本作“与”。
  “与”,大正藏原为“兴”,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与”。

精进=精勤【宋】【元】【明】

  “精进”,宋、元、明三本作“精勤”。
  “精勤”,大正藏原为“精进”,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精勤”。

[注解]

檀:布施。

六波罗蜜:“波罗蜜”是“解脱、彼岸”之意。又作“六度波罗蜜”,指六种能帮助我们过度到彼岸的方法,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弥勒菩萨问佛陀:菩萨布施时,要怎么做,而能够具足六波罗蜜,成就无上的智慧呢?

佛陀回答:菩萨布施时,要满足四个要素,如此能够具足六波罗蜜,成就无上的智慧:

  1. 平等布施各种人,不挑选布施的对象。抱持这样的心念:一切众生都需要食物才能够生存,没有食物便会死亡。
  2. 欢喜布施,不执著于布施给他人的物品。
  3. 无我布施,布施普及一切众生,不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成就无上的智慧。
  4. 抱持这样的心念:修行者接受布施,食用后,诸根寂静,思惟禁戒,不兴瞋恚,修行慈心,恒若一心,意不错乱。布施是为了让所有众生都能早日具足六波罗密。
  • 世尊是因材施教,时间点不一样讲的就不一样。对一开始的人(例如本品第三经的给孤独长者)布施要发愿,当像弥勒这类菩萨,布施时应“布施之时。普及一切。不自为己使成无上正真之道”,才能“行檀波罗蜜。具足六波罗蜜。疾成无上正真之道。”(bachida)
  • 本经呼应到布施应该要三轮体空:也就是对于“施者”、“受者”、“施物”都不执著。
  • 本经中,布施的胜义,也可对照《金刚经》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不名菩萨。何以
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
者。’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
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
菩萨。”(CBETA, T08, no. 235, p. 751, b5-12)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
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
其福德不可思量。”(CBETA, T08, no. 235, p. 749, a12-16)


布施相关经文,可参考 Digest 版摘句:

另外,也可参考:

(六)[0645b26]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如来出世有四无所畏,如来得此四无所畏,便于世间无所著,在大众中而师子吼转于梵轮。

“云何为四?我今已办此法,正使沙门、婆罗门、魔、若魔天,蜎飞蠕动之类,在大众中言我不成此法,此事不然。于中得无所畏,是为第一无所畏。

“如我今日诸漏已尽,更不受胎。若有沙门、婆罗门,众生之类,在大众中言我诸漏未尽者,此事不然。是谓第二无所畏。

“我今已离愚暗法,欲使还就愚暗之法者,终无此处。若复沙门、婆罗门、魔、若魔天,众生之类,在大众中言我还就愚暗之法者,此事不然。是谓如来三无所畏。

“诸贤圣出要之法,尽于苦际,欲使不出要者,终无[*]此处。若有沙门、婆罗门、魔、若魔天,众生之类,在大众中言如来不尽苦际者,此事不然。是谓如来四无所畏。

“如是,比丘!如来四无所畏,在大众之中,能师子吼转于梵轮。如是,比丘!当求方便,成四无所畏。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A. IV. 8. Vesārajja.

  ???

已=以【宋】【元】【明】【圣】

  “已”,宋、元、明、圣四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为“已”,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以”。

已=以【圣】

  “已”,圣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为“已”,今依据圣本改作“以”。

此处=此事【宋】*【元】*【明】*

  “此处”,宋、元、明三本作“此事”。
  “此事”,大正藏原为“此处”,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此事”。

如是=是故【宋】【元】【明】

  “如是”,宋、元、明三本作“是故”。
  “是故”,大正藏原为“如是”,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是故”。

[注解]

狮子吼:以百兽之王狮子的吼声,形容圣者说法内容真实且具震撼力。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第三无所畏的《增壹阿含经》可能由于译文解读的不同,而与其他经典中的定义不同。待注解。

(七)[0645c18]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今有四人,聪明勇悍,博古明今,法法成就。云何为四?比丘多闻博古明今,在大众中最为第一。比丘尼多闻博古明今,在大众中最为第一,优婆塞多闻博古明今,在大众中最为第一,优婆斯多闻博古明今,在大众中最为第一。是谓,比丘!有此四人在大众中最为第一。”

尔时,世尊便说此偈:

“勇[*]悍无所畏,  多闻能说法,
 在众为师子,  能除怯弱法。
 比丘戒成就,  比丘尼多闻,
 优婆塞有信,  优婆斯亦尔。
 在众为第一,  若能和顺众,
 欲知此义者,  如日初出时。

“是故,诸比丘!当学博古明今,法法成就。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A. IV. 7. Sobheti.

  ???

悍=捍【宋】*【圣】

  “悍”,宋、圣二本作“捍”。
  “捍”,大正藏原为“悍”,今依据宋、圣二本改作“捍”。

[注解]

今有四人,聪明勇悍,博古明今,法法成就:聪明勇敢、学识渊博、依著佛法的次第修行有成。相当的《杂阿含经》经文作“有四种善好调伏众[……]若才辩无畏,多闻通达法,行法、次法向,是则为善众”。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有这四种聪明的、已被教导的、有自信的、多闻的、持法的、法随法行的人”。

[对应经典]

 

(八)[0646a07]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四种金翅鸟。云何为四?有卵生金翅鸟,有胎生金翅鸟,有湿生金翅鸟,有化生金翅鸟,是四种金翅鸟。如是,比丘!有四种龙。云何为四?有卵生龙,有胎生龙,有湿生龙,有化生龙。是谓,比丘!有四种龙。

“比丘当知,若彼卵生金翅鸟欲食龙时,上铁叉树上,自投于海;而彼海水纵广二十八万里,下有四种龙宫,有卵种龙,有胎种龙,有湿种龙,有化种龙。是时,卵种金翅鸟,以大翅搏水两向,取卵种龙食之;设当向胎种龙者,金翅鸟身即当丧亡。尔时,金翅鸟[*]搏水取龙,水犹未合,还上铁叉树上。

“比丘当知,若胎生金翅鸟欲食龙时,上铁叉树上,自投于海;然彼海水纵广二十八万里,[*]搏水下至值胎种龙。若值卵生龙者,亦能捉之衔出海水;若值湿生龙者,鸟身即死。

“比丘当知,若湿生金翅鸟欲食龙时,上铁叉树上,自投于海。彼若得卵生龙、胎生龙、湿生龙,皆能捉之;设值化生龙者,鸟身即死。

“若,比丘!化生金翅鸟欲食龙时,上铁叉树上,自投于海;然彼海水[*]纵广二十八万里,[*]搏水下至值卵种龙、胎种龙、湿种龙、化种龙,皆能捉之,海水未合之顷,还上铁叉树上。

“比丘当知,若使龙王身事佛者,是时金翅鸟不能食啖。所以然者,如来恒行四等之心,以是故鸟不能食龙。云何为四等?如来恒行慈心,恒行悲心,恒行喜心,恒行护心。是谓,比丘!如来恒有此四等心,有大筋力,有大勇猛,不可沮坏。以是之故,金翅之鸟不能食龙。是故,诸比丘!当行四等之心。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搏=擗【宋】【圣】*,=辟【元】【明】*

  ????

丧亡=死【宋】【元】【明】

  “丧亡”,宋、元、明三本作“死”。
  “死”,大正藏原为“丧亡”,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死”。

纵广=广纵【圣】*

  “纵广”,圣本作“广纵”。
  “广纵”,大正藏原为“纵广”,今依据圣本改作“广纵”。

卵生+(胎生)【宋】【元】【明】【圣】

  “卵生”,宋、元、明、圣四本作“卵生胎生”。
  大正藏无“胎生”二字,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补上。

身=有【宋】【元】【明】

  “身”,宋、元、明三本作“有”。
  “有”,大正藏原为“身”,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有”。

[注解]

[对应经典]

 

(九)[0646b11]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善知识惠施之时,有四事功德。云何为四?知时而施,非不知时;自手惠施,不使他人;布施常净洁,非不净洁;施极微妙,不有秽浊。善知识惠施之时,有此四功德。

“是故,诸比丘!善男子、善女人布施之时,当具此四功德。[*]以具此功德,获大福业,得甘露灭。然此福德不可称量,言当有尔许福业,虚空所不能容受。犹如海水不可计量,言一斛、半[*]斛、一合、半合,称数之名,但其福业不可具陈。如是,善男子、善女人所作功德不可称计,获大福业,得甘露灭,言当有尔许福德。是故,比丘,善男子、善女人当具此四功德。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布〕-【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布”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布”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净洁+(施)【宋】【元】【明】

  “净洁”,宋、元、明三本作“净洁施”。
  大正藏无“施”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惠施=施惠【宋】【元】【明】

  “惠施”,宋、元、明三本作“施惠”。
  “施惠”,大正藏原为“惠施”,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施惠”。

具+(足)【宋】【元】【明】

  “具”,宋、元、明三本作“具足”。
  大正藏无“足”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计=斗【宋】【元】【明】,=升【圣】

  ????

斛=[百*升]【圣】*

  “斛”,圣本作“[百*升]”。
  “[百*升]”,大正藏原为“斛”,今依据圣本改作“[百*升]”。

(诸)+比丘【宋】【元】【明】

  “比丘”,宋、元、明三本作“诸比丘”。
  大正藏无“诸”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注解]

甘露灭:涅槃。又译为“甘露灭尽之处”。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布施时的要点:

  1. 在适当的时机布施
  2. 亲自布施
  3. 布施洁净之物
  4. 布施美好之物

(一〇)[0646b27]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今有四种之人,可敬可贵,世之福田。云何为四?所谓持信、奉法、身证、见到。

“彼云何名为持信人?或有一人受人教诫,有笃信心,意不疑难,有信于如来.至真.等正觉.明行成为.善逝.世间解.无上士.道法御.天人师,号佛.世尊。亦信如来语,亦信梵志语,恒信他语,不任己智。是谓名为持信人。

“彼云何名为奉法人?于是,有人分别于法,不信他人,观察于法,有耶?无耶?实耶?虚耶?彼便作是念:‘此是如来语,此是梵志语。’以是知如来诸法者,便奉持之;诸有外道语者,而远离之。是谓名为奉法人。

“彼云何为身证人?于是,有人身自作证,亦不信他人,亦不信如来语,诸尊所说言教亦复不信,但任己性而游。是谓名为身证人。

“彼云何名为见到人?于是,有人断三结,成须陀洹不退转法,彼有此见便有惠施,有受者,有善恶之报,有今世、后世,有父,有母,有阿罗汉等受教者,身信作证而自游化。是谓名为见到人。

“是谓,比丘!有此四人,当念除上三人,念修身证之法。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增壹阿[*]含经卷第十九

[校勘]

诫=戒【圣】

  “诫”,圣本作“戒”。
  “戒”,大正藏原为“诫”,今依据圣本改作“戒”。

(于是如来)+至真【宋】【元】【明】

  “至真”,宋、元、明三本作“于是如来至真”。
  大正藏无“于是如来”四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任=住【宋】

  “任”,宋本作“住”。
  “住”,大正藏原为“任”,今依据宋本改作“住”。

是知=知是【宋】【元】【明】

  “是知”,宋、元、明三本作“知是”。
  “知是”,大正藏原为“是知”,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知是”。

诸=语【宋】【元】【明】【圣】

  “诸”,宋、元、明、圣四本作“语”。
  “语”,大正藏原为“诸”,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语”。

(之)+人【宋】【元】【明】

  “人”,宋、元、明三本作“之人”。
  大正藏无“之”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人=又【宋】

  “人”,宋本作“又”。
  “又”,大正藏原为“人”,今依据宋本改作“又”。

(有)+后世【宋】【元】【明】

  “后世”,宋、元、明三本作“有后世”。
  大正藏无“有”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我)+等【宋】【元】【明】

  “等”,宋、元、明三本作“我等”。
  大正藏无“我”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光明皇后愿文)【圣】

  圣本在“??”字之后有光明皇后愿文。
  大正藏无“光明皇后愿文”六字,今依据圣本补上。

[注解]

任己性而游:信任自己所证的而行事。

当念除上三人,念修身证之法:应该要重视的是从另三种人进而修行以自身得证。这里的“除上三人”是形容“除了三种人之外的(第四种人)”,也就是描述“身证”。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佛陀说明有四种修行者:

  1. 持信:依著坚定信心而修行。
  2. 奉法:观察、分别法义而修行。
  3. 见到:得法眼净,见到真理。
  4. 身证:亲身得证。

这四种修行人,只要走在正道上,都是世间的福田,而都要以亲身得证为目标。

 
agama1/增壹阿含經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txt · 上一次變更: 2024/11/2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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