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经卷第二十八

东晋罽宾三藏瞿昙僧伽提婆译

导读

(一一三)中阿含林品诸法本经第七(第二小土城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诸异学来问汝等:‘一切诸法以何为本?’汝等应当如是答彼:‘一切诸法以欲为本。’彼若复问:‘以何为?’当如是答:‘以更乐为和。’彼若复问:‘以何为?’当如是答:‘以觉为来。’彼若复问:‘以何为?’当如是答:‘以思想为有。’彼若复问:‘以何为上主?’当如是答:‘以念为上主。’彼若复问:‘以何为?’当如是答:‘以定为前。’彼若复问:‘以何为上?’当如是答:‘以慧为上。’彼若复问:‘以何为?’当如是答:‘以解脱为真。’彼若复问:‘以何为?’当如是答:‘以涅槃为讫。’是为,比丘!欲为诸法本,更乐为诸法,觉为诸法,思想为诸法有,念为诸法上主,定为诸法,慧为诸法上,解脱为诸法真,涅槃为诸法讫。是故比丘当如是学。

“习出家学道心,习无常想,习无常苦想,习苦无我想,习不净想,习恶食想,习一切世间不可乐想,习死想。知世间好恶,习如是想心。知世间习有,习如是想心。知世间习、灭、味、患、出要如真,习如是想心。若比丘得习出家学道心者,得习无常想,得习无常苦想,得习苦无我想,得习不净想,得习恶食想,得习一切世间不可乐想,得习死想。知世间好恶,得习如是想心。知世间习有,得习如是想心。知世间习、灭、味、患、出要如真,得习如是想心者,是谓比丘断爱除结,正知正观诸法已,便得苦边。”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诸法本经第七竟(四百五十七字)

[校勘]

宋、元、明三本无“中阿含”三字。

宋、元二本将“第二小土城诵”六字置于“中阿含经卷第二十八”之后。

明本无“诸法本经第七竟”七字。

宋、元、明三本无“四百五十七字”六字。

[注解]

和:相当的南传经文作“集”。

来: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会合”。

有:?? (相当的南传经文无对应的句子)。

上主:相当的南传经文作“统治”。

前: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先头”。

真: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核心”。

讫:同“迄”完毕;结束。

习恶食想:学习观想食物是污秽的。??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杂阿含经》卷十三:“一切者,谓十二入处,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是名一切”(CBETA, T02, no. 99, p. 91, a27-29)。因此本经中说“一切诸法以欲为本”。
  • 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生触(更乐),触俱生受(觉)想,思。
  • 经文中“习无常想,习无常苦想,习苦无我想,习不净想,习恶食想,习一切世间不可乐想,习死想”即是五熟解脱想加上恶食想、死想这两项。《中阿含经》卷21〈长寿王品2〉:“我本为汝说五熟解脱想,无常想、无常苦想、苦无我想、不净恶露想、一切世间不可乐想。”(CBETA, T01, no. 26, p. 563, c16-18)

(一一四)中阿含林品优陀罗经第八(第二小土城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优陀罗罗摩子,彼在众中,数如是说:‘于此生中,观此觉此,不知,然后具知痈本。’优陀罗罗摩子无一切,自称一切知;实无所觉,自称有觉。优陀罗罗摩子如是见、如是说,有者,是病、是痈、是刺;设无想者,是愚痴也;若有所觉,是止息、是最妙,谓乃至非有想非无想处。彼自乐身,自受于身,自著身已,修习乃至非有想非无想处,身坏命终,生非有想非无想天中,彼寿尽已,复来此间,生于狸中。此比丘正说者,于此生中,观此觉此,不知痈本,然后具知痈本。

“云何比丘正观耶?比丘者,知六更触,知习、知灭、知味、知患、知出要,以慧知如真,是谓比丘正观也。云何比丘觉?比丘者,知三觉,知习、知灭、知味、知患、知出要,以慧知如真,是谓比丘觉。云何比丘不知痈本,然后具知痈本?比丘者,知有爱灭,拔其根本,至竟不复生,是谓比丘不知痈本,然后具知痈本。痈者,谓此身也。色麤四大,从父母生,饮食长养,衣被按摩,澡浴强忍,是无常法、坏法、散法,是谓痈也。痈本者,谓三爱也。欲爱、色爱、无色爱,是谓痈本。痈一切漏者,谓六更触处也。眼漏视色,耳漏闻声,鼻漏嗅香,舌漏尝味,身漏觉触,意漏知诸法,是谓痈一切漏。

“比丘!我已为汝说痈、说痈本,如尊师所为弟子起大慈哀,怜念愍伤,求义及饶益,求安隐快乐者,我今已作。汝等亦当复自作,至无事处、山林树下、空安静处,宴坐思惟,勿得放逸,勤加精进,莫令后悔。此是我之教敕,是我训诲。”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优陀罗经第八竟(五百一十四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第二小土城诵”六字。

“优陀罗罗摩子”,巴利本作 Uddaka Rāma-putta。

“痈本”,巴利本作 Gaṇḍamūla。

“痈”,宋本作“壅”。

“宴”,大正藏原为“燕”,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宴”。

明本无“优陀罗经第八竟”七字。

宋、元、明三本无“五百一十四字”六字。

[注解]

优陀罗罗摩子:住于王舍城附近一阿兰若林中的外道仙人,世尊出家后,曾向其求法。又译为“郁头蓝弗”。

痈:音“庸”,皮肤和皮下组织的化脓性及坏死性炎症,在此用以比喻“苦”。

知:智慧。

三觉: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

强忍:勉强忍耐如饥渴蚊虻等不可意触。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优陀罗罗摩子虽然具有高深的定力,身坏命终能往生到非想非非想天,但因没有智慧的缘故,天寿结束后投生到畜生道中。
  • 第113经的“知世间习、灭、味、患、出要如真,习如是想心。”与第114经的“知六更触,知习、知灭、知味、知患、知出要,以慧知如真,是谓比丘正观也。”正可与《杂阿含经》卷九第234经相呼应:“多闻圣弟子于六入处集、灭、味、患、离如实知,是名圣弟子到世界边、知世间、世间所重、度世间。”(CBETA, T02, no. 99, p. 57, a3-5)

(一一五)中阿含林品蜜丸喻经第九(第二小土城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释羇瘦,在-迦维罗卫

尔时,世尊过夜平旦,着衣持钵,为乞食故,入迦[*]维罗卫。食讫,中后收衣钵,澡洗手足,以尼师坛著于肩上,往诣竹林释迦寺中,入彼大林,至一树下敷尼师坛,结跏趺坐。

于是,执杖释拄杖而行,中后彷徉,往诣佛所,共相问讯,拄杖立佛前,问世尊曰:“沙门瞿昙!以何为宗本?说何等法?”

世尊答曰:“释!若一切世间,天及魔、梵、沙门、梵志,从人至天,使不斗诤,修习离欲清净梵行,舍离谄曲,除悔,不着有、非有,亦无想,是我宗本;说亦如是。”

于是,执杖释闻佛所说,不是不非,执杖释奋头而去

于是,世尊执杖释去后不久,则于晡时,从宴坐起,往诣讲堂,比丘众前敷座而坐,告诸比丘:“我今平旦着衣持钵,为乞食故,入迦[*]维罗卫。食讫,中后收举衣钵,澡洗手足,以尼师坛[*]著于肩上,往诣竹林释迦寺中,入彼大林,至一树下敷尼师坛[*],结跏趺坐。于是,执杖释拄杖而行,中后彷徉,来诣我所,共相问讯,拄杖立我前,问我曰:‘沙门瞿昙!以何为宗本?说何等法?’我答曰:‘释!若一切世间,天及魔、梵、沙门、梵志,从人至天,使不斗诤,修习离欲清净梵行[*],舍离谄曲,除悔,不着有、非有,亦无想,是我宗本;说亦如是。’彼执杖释闻我所说,不是不非,执杖释奋头而去。”

于是,有一比丘即从座起,偏袒着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云何一切世间,天及魔、梵、沙门、梵志,从人至天,使不斗诤?云何修习离欲,得清净梵行[*]?云何舍离谄曲,除悔,不着有、非有,亦无想耶?”

世尊告曰:“比丘!若人所因念,出家学道,思想修习,及过去、未来、今现在法,不爱、不乐、不着、不住,是说苦边欲使,恚使、有使、慢使、无明使、见使、疑使、斗诤、憎嫉、谀谄、欺诳、妄言、两舌及无量恶不善之法,是说苦边。”

佛说如是,即从座起,入室宴[*]坐。

于是,诸比丘便作是念:“诸贤!当知世尊略说此义,不广分别,即从座[*]起,入室宴[*]坐。‘若人所因念,出家学道,思想修习,及过去、未来、今现在法,不爱、不乐、不着、不住,是说苦边。欲使、恚使、有使、慢使、无明使、见使、疑使、斗诤、憎嫉、谀谄、欺诳、妄言、两舌及无量恶不善之法,是说苦边。’”彼复作是念:“诸贤!谁能广分别世尊向所略说义?”彼复作是念:“尊者大迦旃延常为世尊之所称誉,及诸智梵行人,尊者大迦旃延能广分别世尊向所略说义。诸贤!共往诣尊者大迦旃延所,请说此义;若尊者大迦旃延为分别者,我等当善受持。”

于是,诸比丘往诣尊者大迦旃延所,共相问讯,却坐一面,白曰:“尊者大迦旃延!当知世尊略说此义,不广分别。即从坐起,入室宴[*]坐。‘比丘!若人所因念,出家学道,思想修习,及过去、未来、今现在法,不爱、不乐、不着、不住,是说苦边。欲使、恚使、有使、慢使、无明使、见使、疑使、斗诤、憎嫉、谀谄、欺诳、妄言、两舌及无量恶不善之法,是说苦边。’我等便作是念:‘诸贤!谁能广分别世尊向所略说义?’我等复作是念:‘尊者大迦旃延常为世尊之所称誉,及诸智梵行人,尊者大迦旃延能广分别世尊向所略说义。’唯愿尊者大迦旃延为慈愍故而广说之。”

尔时,尊者大迦旃延告曰:“诸贤!听我说喻,慧者闻喻则解其义。诸贤!犹如有人欲得求,为求实故,持斧入林,彼见大树成根、茎、节、枝、叶、华、实,彼人不触根、茎、节、实,但触枝、叶。诸贤所说亦复如是,世尊现在,舍来就我而问此义。所以者何?诸贤!当知世尊是眼、是智、是义、是法、法主、法将,说真谛义,现一切义由彼世尊。诸贤应往诣世尊所而问此义:‘世尊!此云何?此何义?’如世尊说者,诸贤等当善受持。”

时,诸比丘白曰:“唯然。尊者大迦旃延!世尊是眼、是智、是义、是法、法主、法将,说真谛义,现一切义由彼世尊,我等应往诣世尊所而问此义:‘世尊!此云何?此何义?’如世尊说者,我等当善受持。然,尊者大迦旃延常为世尊之所称誉,及诸智梵行人,尊者大迦旃延能广分别世尊向所略说义,唯愿尊者大迦旃延为慈愍故而广说之。”

尊者大迦旃延告诸比丘:“诸贤等共听我所说。诸贤!缘眼及色,生眼识,三事共会,便有更触,缘更触便有所觉,若所觉便想,若所想便思,若所思便念,若所念便分别。比丘者因是念出家学道,思想修习,此中过去、未来、今现在法,不爱、不乐、不着、不住,是说苦边。欲使、恚使、有使、慢使、无明使、见使、疑使、斗诤、憎嫉、谀谄、欺诳、妄言、两舌及无量恶不善之法,是说苦边。如是耳、鼻、舌、身缘意及法,生意识,三事共会,便有更触,缘更触便有所觉,若所觉便想,若所想便思,若所思便念,若所念便分别。比丘者因是念出家学道,思想修习,此中过去、未来、今现在法,不爱、不乐、不着、不住,是说苦边。欲使、恚使、有使、慢使、无明使、见使、疑使、斗诤、憎嫉、谀谄、欺诳、妄言、两舌及无量恶不善之法,是说苦边。

“诸贤!比丘者,除眼、除色、除眼识,有更触施设更触者,是处不然。若不施设更触,有觉施设觉者,是处不然。若不施设觉,有施设念、出家学道、思想修习者,是处不然。如是耳、鼻、舌、身,除意、除法、除意识,有更触施设更触者,是处不然。若不施设更触,有觉施设觉者,是处不然。若不施设觉,有施设念、出家学道、思想修习者,是处不然。

“诸贤!比丘者,因眼、因色、因眼识,有更触施设更触者,必有此处。因施设更触,有觉施设觉者,必有此处。因施设觉,有施设念、出家学道、思想修习者,必有此处。如是耳、鼻、舌、身,因意、因法、因意识,有更触施设更触者,必有此处。因施设更触,有觉施设觉者,必有此处。因施设觉,有施设念、出家学道、思想修习者,必有此处。诸贤!谓世尊略说此义,不广分别,即从座[*]起,入室宴[*]坐。‘比丘!若人所因念,出家学道,思想修习,及过去、未来、今现在法,不爱、不乐、不着、不住,是说苦边。欲使、恚使、有使、慢使、无明使、见使、疑使、斗诤、憎嫉、谀谄、欺诳、妄言、两舌及无量恶不善之法,是说苦边。’此世尊略说不广分别义,我以此句、以此文广说如是。诸贤!可往向佛具陈,若如世尊所说义者,诸贤等便可受持。”

于是,诸比丘闻尊者大迦旃延所说,善受持诵,即从座[*]起,遶尊者大迦旃延三匝而去,往诣佛所,稽首作礼,却坐一面,白曰:“世尊!向世尊略说此义,不广分别,即从座[*]起,入室宴坐;尊者大迦旃延以此句、以此文而广说之。”

世尊闻已,叹曰:“善哉!善哉!我弟子中有眼、有智、有法、有义。所以者何?谓师为弟子略说此义,不广分别,彼弟子以此句、以此文而广说之。如迦旃延比丘所说,汝等应当如是受持。所以者何?以说观义,应如是也。比丘!犹如有人因行无事处、山林树间,忽得蜜丸,随彼所食而得其味,如是族姓子于我此正法、律,随彼所观而得其味,观眼得味,观耳、鼻、舌、身,观意得味。”

尔时,尊者阿难执拂侍佛。于是,尊者阿难叉手向佛,白曰:“世尊!此法名何等?我当云何奉持?”

世尊告曰:“阿难!此法名为蜜丸喻,汝当受持。”

于是,世尊告诸比丘:“汝等受此蜜丸喻法,当讽诵读。所以者何?比丘!此蜜丸喻有法有义,梵行之本,趣道趣觉,趣于涅槃。若族姓子剃除须发,著袈裟衣,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者,当善受持此蜜丸喻。”

佛说如是。尊者阿难及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蜜丸喻经第九竟(二千二百七十二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第二小土城诵”六字。

“释羇瘦”,巴利本作 Sakkesu。

“迦”,宋、元、明三本作“加”。[*]

“迦维罗卫”,巴利本作 Kapilavatthu。

“坛”,大正藏原为“檀”,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坛”。

“跏”,大正藏原为“加”,今依据明本改作“跏”。

“执杖”,巴利本作 Daṇḍapāṇi sakka。

“行”,大正藏原为“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行”。[*]

“宴”,大正藏原为“燕”,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宴”。[*]

“座”,大正藏原为“坐”,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座”。

“座”,大正藏原为“坐”,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大迦旃延”,巴利本作 Mahākaccāna。

“思”,大正藏原为“念”,今依据前后文改作“思”。

“念”,大正藏原为“思”,今依据前后文改作“念”。

明本无“观”字。

“道”,大正藏原为“通”,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道”。

明本无“蜜丸喻经第九竟”七字。

宋、元、明三本无“二千二百七十二字”八字。

[注解]

除悔:除去后悔。

奋头而去:猛然掉头就走。

实:此处特指树干中央坚实的心材。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本经说:“缘眼及色,生眼识,三事共会便有更触,缘更触便有所觉,若所觉便想,若所想便思,若所思便念,若所念便分别”,当六根对六境时不如理作意,念念不忘,心中的执著会如滚雪球般增长。所以前面第113经诸法本经说:“一切诸法以欲为本”,以下经文也都有相关的意涵:
    • 《杂阿含经》卷十六第454经:“缘种种界生种种触,缘种种触生种种受,缘种种受生种种想,缘种种想生种种欲,缘种种欲生种种觉,缘种种觉生种种热,缘种种热生种种求。”(CBETA, T02, no. 99, p. 116, b15-19)
    • 《杂阿含经》卷二十八第752经:“欲,谓五欲功德。何等为五?谓眼识明色,可爱、可意、可念,长养欲乐。如是耳、鼻、舌、身识触,可爱、可意、可念,长养欲乐,是名为欲。然彼非欲,于彼贪著者,是名为欲。”(CBETA, T02, no. 99, p. 199, a1-5)
    • 南传《长部尼柯耶》卷二十一帝释所问经:“欲以寻为缘,由寻而起,由寻而生,以寻为源,寻有时,欲有,寻灭时,即欲灭。[……]寻以妄想诸支为缘,由妄想诸支而起,由妄想诸支而生,以妄想诸支为源。妄想诸支有时,寻有,妄想诸支灭时,寻灭。”(CBETA, N07, no. 4, p. 262, a12-p. 263, a3 // PTS. D. 2. 277)
  • *如何确保所说法义符合佛说?

本经中世尊只略说法义,诸比丘只好找尊者大迦旃延请法。虽然不是世尊亲口说明,而是由尊者大迦旃延说法,但仍然合于佛说,

之后有同学问到,我们一般人在解释佛法 怎么知道没有偏颇?!

这个问题可参考佛使比丘讲述:

“我们应如何判定否个教法是否合于佛说?”

佛陀设定一个检核的原则:对照佛经( Sutta )──法,来审查及判断, 并与毘奈耶( Vinaya )──律作比较。这个原则是建立在不相信任何人,或不以任何人为权威的基础上。

若有人发表论述,自称是从佛陀或一群博学的长老听来的教法,并说用它来修行可以解脱。如果我们对他的言论产生怀疑,佛陀说要用二种方式进行检核:

(一)对照佛经以审查、判断。经典是将各种不同的教诲予以系统化集成,它有明确的轨则,若某种说法不符合这个轨则,那么就抛弃它。

(二)与佛律比较。毘奈耶是一种典范、准绳、明确的制度,若某种说法不符合这个制度,那么就抛弃它。

不要一听闻就相信,例如某个比丘说这教法是我从佛陀那儿听来的,或说是听闻于僧团长老和博学的人,而他们都说这是辗转从佛陀那儿听来的。虽然如此,也请各位务必先起疑,并且去审查它,然后对照经典去判断,它如法吗?与毘奈耶比较,它如律吗?

这是个保障的工具,即使佛教延续了二千年、三千年、五千年,甚至数千年、数万年,假如这个原则一直保存使用,佛教或法、律将不会被毁灭或混淆。所以它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原则,名叫“四大教法”【注】,这是佛陀设定以经和律作为检核根据的教导,他没有提到论著( Abhidhamma ),只提出要以经典来审查、判断,及与毗奈耶作比较。

四大教法的原经文出处: http://tripitaka.cbeta.org/T01n0001_003

[进阶辨正]

(一一六)中阿含林品瞿昙弥经第十(第二小土城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释羇瘦,在迦维罗卫尼拘类树园,与大比丘众俱受夏坐。

尔时,瞿昙弥大爱道往诣佛所,稽首佛足,却住一面,白曰:“世尊!女人可得第四沙门果耶?因此故,女人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耶?”

世尊告曰:“止!止!瞿昙弥!汝莫作是念:‘女人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瞿昙弥!如是汝剃除头发,著袈裟衣,尽其形寿,净修梵行。”

于是,瞿昙弥大爱道[*]为佛所制,稽首佛足,绕三匝而去。

尔时,诸比丘为佛治衣,世尊不久于释羇瘦受夏坐竟,补治衣讫,过三月已,摄衣持钵,当游人间。瞿昙弥大爱道[*]闻诸比丘为佛治衣,世尊不久于释羇瘦受夏坐竟,补治衣讫,过三月已,摄衣持钵,当游人间。瞿昙弥大爱道[*]闻已,复诣佛所,稽首佛足,却住一面,白曰:“世尊!女人可得第四沙门果耶?因此故,女人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耶?”

世尊亦再告曰:“止!止!瞿昙弥!汝莫作是念:‘女人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瞿昙弥!如是汝剃除头发,著袈裟衣,尽其形寿,净修梵行。”

于是,瞿昙弥大爱道[*]再为佛所制,稽首佛足,遶三匝而去。

彼时,世尊于释羇瘦受夏坐竟,补治衣讫,过三月已,摄衣持钵,游行人间。瞿昙弥大爱道[*]闻世尊于释羇瘦受夏坐竟,补治衣讫,过三月已,摄衣持钵,游行人间。瞿昙弥大爱道[*]即与舍夷诸老母,俱随逐佛后,展转往至那摩提,住那摩提揵尼精舍。于是,瞿昙弥大爱道[*]复诣佛所,稽首佛足,却住一面,白曰:“世尊!女人可得第四沙门果耶?因此故,女人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耶?”

世尊至三告曰:“止!止!瞿昙弥!汝莫作是念:‘女人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瞿昙弥大爱道[*]!如是汝剃除头发,著袈裟衣,尽其形寿,净修梵行。”

于是,瞿昙弥大爱道[*]三为世尊所制,稽首佛足,绕三匝而去。

彼时,瞿昙弥大爱道[*]涂污足,尘土坌体,疲极悲泣,住立门外。尊者阿难见瞿昙弥大爱道[*]涂跣污足,尘土坌体,疲极悲泣,住立门外,见已,问曰:“瞿昙弥!以何等故,涂跣污足,尘土坌体,疲极悲泣,住立门外?”

瞿昙弥大爱道[*]答曰:“尊者阿难!女人不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

尊者阿难语曰:“瞿昙弥!今且住此,我往诣佛,白如是事。”

瞿昙弥大爱道[*]白曰:“唯然。尊者阿难!”

于是,尊者阿难往诣佛所,稽首佛足,叉手向佛,白曰:“世尊!女人可得第四沙门果耶?因此故,女人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耶?”

世尊告曰:“止!止!阿难!汝莫作是念:‘女人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阿难!若使女人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者,令此梵行便不得久住。阿难!犹如人家多女少男者,此家为得转兴盛耶?”

尊者阿难白曰:“不也。世尊!”

“如是,阿难!若使女人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者,令此梵行不得久住。阿难!犹如稻田及麦田中,有秽生者必坏彼田。如是,阿难!若使女人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者,令此梵行不得久住。”

尊者阿难复白曰:“世尊!瞿昙弥大爱道[*]为世尊多所饶益。所以者何?世尊母亡后,瞿昙弥大爱道[*]鞠养世尊。”

世尊告曰:“如是,阿难!如是,阿难!瞿昙弥大爱道[*]多饶益我,谓母亡后,鞠养于我。阿难!我亦多饶益于瞿昙弥大爱道[*]。所以者何?阿难!瞿昙弥大爱道[*]因我故,得归佛、归法、归比丘众,不疑三尊及苦、习、灭、道,成就于信,奉持禁戒,修学博闻,成就布施而得智慧,离杀、断杀、离不与取、断不与取,离邪淫、断邪淫,离妄言、断妄言,离酒、断酒。阿难!若使有人因人故,得归佛、归法、归比丘众[*],不疑三尊及苦、习[*]、灭、道,成就于信,奉持禁戒,修学博闻,成就布施而得智慧,离杀、断杀,离不与取、断不与取,离邪淫、断邪淫,离妄言、断妄言,离酒、断酒,阿难!设使此人为供养彼人衣被、饮食、卧具、汤药、诸生活具,至尽形寿,不得报恩。

“阿难!我今为女人施设八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阿难!犹如鱼师及鱼师弟子,深水作坞,为守护水,不令流出。如是,阿难!我今为女人说八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云何为八?阿难!比丘尼当从比丘求受具足。阿难!我为女人施设此第一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阿难!比丘尼半月半月往从比丘受教。阿难!我为女人施设此第二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阿难!若住止处设无比丘者,比丘尼便不得受夏坐。阿难!我为女人施设此第三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阿难!比丘尼受夏坐讫,于两部众中,当请三事,求见、闻、疑。阿难!我为女人施设此第四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阿难!若比丘不听比丘尼问者,比丘尼则不得问比丘经、律、阿毘昙,若听问者,比丘尼得问经、律、阿毘昙。阿难!我为女人施设此第五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阿难!比丘尼不得说比丘所犯,比丘得说比丘尼所犯。阿难!我为女人施设此第六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阿难!比丘尼若犯僧伽婆尸沙,当于两部众中,十五日行不慢。阿难!我为女人施设此第七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阿难!比丘尼受具足虽至百岁,故当向始受具足比丘极下意稽首作礼,恭敬承事,叉手问讯。阿难!我为女人施设此第八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阿难!我为女人施设此八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阿难!若瞿昙弥大爱道[*]奉持此八尊师法者,是此正法、律中,出家学道,得受具足,作比丘尼。”

于是,尊者阿难闻佛所说,善受善持,稽首佛足,绕三匝而去,往诣瞿昙弥大爱道[*]所,语曰:“瞿昙弥!女人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瞿昙弥大爱道[*]!世尊为女人施设此八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云何为八?瞿昙弥!比丘尼当从比丘求受具足。瞿昙弥!世尊为女人施设此第一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瞿昙弥!比丘尼半月半月往从比丘受教,瞿昙弥!世尊为女人施设此第二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瞿昙弥!若住止处无比丘者,比丘尼不得受夏坐。瞿昙弥!世尊为女人施设此第三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瞿昙弥!比丘尼受夏坐讫,于两部众中当请三事,求见、闻、疑。瞿昙弥!世尊为女人施设此第四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瞿昙弥!若比丘不听比丘尼问者,比丘尼不得问比丘经、律、阿毘昙,若听问者,比丘尼得问经、律、阿毘昙。瞿昙弥!世尊为女人施设此第五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瞿昙弥!比丘尼不得说比丘所犯,比丘得说比丘尼所犯。瞿昙弥!世尊为女人施设此第六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瞿昙弥!比丘尼若犯僧伽婆尸沙,当于两部众中,十五日行不慢。瞿昙弥!世尊为女人施设此第七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瞿昙弥!比丘尼受具足虽至百岁,故当向始受具足比丘极下意稽首作礼,恭敬承事,叉手问讯。瞿昙弥!世尊为女人施设此第八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

“瞿昙弥!世尊为女人施设此八尊师法,谓女人不当犯,女人奉持、尽其形寿。瞿昙弥!世尊如是说:‘若瞿昙弥大爱道[*]奉持此八尊师法者,是此正法、律中,出家学道,得受具足,作比丘尼。’”

于是,瞿昙弥大爱道[*]白曰:“尊者阿难!听我说喻,智者闻喻则解其义。尊者阿难!犹刹利女,梵志、居士、工师女,端正姝好,极净沐浴以香涂身,着明净衣,种种璎珞严饰其容。或复有人为念彼女,求利及饶益,求安隐快乐,以青莲华鬘、或瞻卜华鬘、或修摩那华鬘[*]、或婆师华鬘[*]、或阿提牟多华鬘[*],持与彼女。彼女欢喜,两手受之,以严其头。如是,尊者阿难!世尊为女人施设此八尊师法,我尽形寿顶受奉持。”

尔时,瞿昙弥大爱道[*]于正法、律中,出家学道,得受具足,作比丘尼。彼时瞿昙弥大爱道[*]于后转成大比丘尼众,与诸长老上尊比丘尼为王者所识,久修梵行,共俱往诣尊者阿难所,稽首作礼,却住一面,白曰:“尊者阿难!当知此诸比丘尼长老上尊为王者所识,久修梵行;彼诸比丘年少新学,晚后出家,入此正法、律甫尔不久。愿令此诸比丘为诸比丘尼随其大小稽首作礼,恭敬承事,叉手问讯。”

于是,尊者阿难语曰:“瞿昙弥!今且住此,我往诣佛,白如是事。”

瞿昙弥大爱道[*]白曰:“唯然。尊者阿难!”

于是,尊者阿难往诣佛所,稽首佛足,却住一面,叉手向佛,白曰:“世尊!今日瞿昙弥大爱道[*]与诸比丘尼长老上尊为王者所识,久修梵行,俱来诣我所,稽首我足,却住一面,叉手语我曰:‘尊者阿难!此诸比丘尼长老上尊为王者所识,久修梵行;彼诸比丘年少新学,晚后出家,入此正法、律甫尔不久。愿令此诸比丘为诸比丘尼随其大小稽首作礼,恭敬承事,叉手问讯。’”

世尊告曰:“止!止!阿难!守护此言,慎莫说是。阿难!若使汝知如我知者,不应说一句,况复如是说?阿难!若使女人不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者,诸梵志、居士当以衣布地而作是说:‘精进沙门可于上行,精进沙门难行而行,令我长夜得利饶益,安隐快乐。’阿难!若女人不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者,诸梵志、居士当以头发布地而作是说:‘精进沙门可于上行,精进沙门难行而行,令我长夜得利饶益,安隐快乐。’

“阿难!若女人不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者,诸梵志、居士若见沙门、当以手奉种种饮食,住道边待而作是说:‘诸尊!受是食是,可持是去,随意所用,令我长夜得利饶益,安隐快乐。’阿难!若女人不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者,诸信梵志见精进沙门,敬心扶抱,将入于内,持种种财物与精进沙门而作是说:‘诸尊!受是可持是去,随意所用,令我长夜得利饶益,安隐快乐。’

“阿难!若女人不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者,此日月有大如意足,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大威神,然于精进沙门威神之德犹不相及,况复死瘦异学耶?阿难!若女人不得于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者,正法当住千年,今失五百岁,余有五百年。阿难!当知女人不得行五事,若女人作如来、无所著、等正觉,及转轮王天帝释、魔王、大梵天者,终无是处。当知男子得行五事,若男子作如来、无所著、等正觉,及转轮王、天帝释、魔王、大梵天者,必有是处。”

佛说如是。尊者阿难及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瞿昙弥经第十竟(三千三百五十六字)

中阿含林品第五(万四千一百八十二字)

中阿含经卷第二十八(六千五百九十九字)(第二小土城诵)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第二小土城诵”六字。

“释羇瘦”,巴利本作 Sakkesu。

“迦维罗卫尼拘类树园”,巴利本作 Kapilavatthu Nigrodhārāma。

大正藏无“道”字,今依据元、明二本补上。[*]

“瞿昙弥大爱道”,巴利本作 Mahāpajāpatī-Gotamī。

“舍夷”,巴利本作 Sakiyānī。

“曰”,大正藏原为“白”,今依据前后文改作“曰”。

“跣”,大正藏原为“洗”,今依据前后文改作“跣”。

“众”,大正藏原为“僧”,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众”。[*]

“习”,宋、元、明三本作“集”。[*]

“八尊师法”,巴利本作 Aṭṭha garu-dhamma。

“无”,大正藏原为“出”,今依据高丽藏改作“无”。

“若”,大正藏原为“苦”,今依据前后文改作“若”。

“是此”,宋、元、明三本作“此是”。

“隐”,大正藏原为“稳”,今依据高丽藏改作“隐”。

“鬘”,大正藏原为“须”,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鬘”。[*]

“瞻”,明本作“檐”。

“住”,宋本作“依”。

“此”,大正藏原无此字,今依据高丽藏补上。

“地”,大正藏原为“施”,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地”。

“待”,宋本作“侍”。

明本无“瞿昙弥经第十竟”七字。

宋、元、明三本无“三千三百五十六字”八字。

“五”,明本作“十”。

宋、元二本将“中阿含林品第五竟”八字置于“瞿昙弥经第十竟”之前,明本置于“中阿含经卷第二十八”前行。

宋、元、明三本无“万四千一百八十二字”九字。

宋、元、明三本无“六千五百九十九字”八字。

“诵”,宋、元、明三本作“诵讫”。

“第二小土城诵”六字,大正藏原置于“中阿含林品第五竟(万四千一百八十二字)”之后,今依据宋、元二本改置于“中阿含经卷第二十八(六千五百九十九字)”后。

[注解]

瞿昙弥大爱道:佛弟子,即“大爱道比丘尼”,是佛陀未出家前的姨妈,也是佛陀母亲难产去世后的养母。她坚持要出家,并由阿难再三向佛陀要求,成为第一位出家的比丘尼。又译为“摩诃波阇波提”、“憍昙弥”。其中“瞿昙”是佛陀俗家的姓,“瞿昙弥”为“瞿昙”的女声,是释迦族女子的通称,在佛经中“瞿昙弥”常特指大爱道比丘尼。

跣:赤脚,读音同“显”。

鞠养:养育。

尽形寿:终身;一辈子。

八尊师法:比丘尼敬重比丘的八种法,是最早出现的比丘尼的戒法,另译作“八敬法”。

受具足:受具足戒(完整出家戒律)。

僧伽婆尸沙:音译,译义为“僧残”,出家众犯戒的处分之一。

十五日行不慢:犯重罪之比丘尼必须在比丘、比丘尼两部众之间为期半月的告白忏悔。

下意:谦卑。

转轮王:以正法统治世界的君主,具三十二相,即位时由善业感召天空中飞来轮宝,四方国家看到轮宝就自行归服,因此称作转轮王。又译为“转轮圣王”。

天帝释:欲界六天当中,忉利天(又称三十三天)的天主。

大梵天:色界初禅天的最高天,此天离欲界的淫欲,寂静清净。大梵天是第一位在梵天出生的天众,被后来往生梵天的天众尊为天主。又译为“大梵天王”、“娑婆世界主梵天王”。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佛陀制定八敬法后,即允许女众出家,八敬法的内容如下︰

  1. 比丘尼当从比丘求受具足。
  2. 比丘尼半月半月往从比丘受教。
  3. 若住止处设无比丘者,比丘尼便不得受夏坐。
  4. 比丘尼受夏坐讫,于两部众中,当请三事,求见、闻、疑。
  5. 若比丘不听比丘尼问者,比丘尼则不得问比丘经、律、阿毘昙,若听问者,比丘尼得问经、律、阿毘昙。
  6. 比丘尼不得说比丘所犯,比丘得说比丘尼所犯。
  7. 比丘尼若犯僧伽婆尸沙,当于两部众中,十五日行不慢。
  8. 比丘尼受具足虽至百岁,故当向始受具足比丘极下意稽首作礼,恭敬承事,叉手问讯。
 
agama2/中阿含經卷第二十八.txt · 上一次變更: 2022/03/30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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