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经卷第四十五

东晋罽宾三藏瞿昙僧伽提婆译

心品第三(有十经)(第四分别诵)

 心、浮、受法二  行禅、说、猎师
 五支财物主  瞿昙弥、多界

导读

(一七二)中阿含心品心经第一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有一比丘独安静处宴坐思惟,心作是念:“谁将世间去?谁为染著?谁起自在?”彼时,比丘则于晡时从宴坐起,往诣佛所,稽首礼足,却坐一面,白曰:“世尊!我今独安静[*]处宴坐思惟,心作是念:‘谁将世间去?谁为染著?谁起自在?’”

世尊闻已,叹曰:“善哉,善哉,比丘!谓有贤道而有贤观,极妙辩才,有善思惟。‘谁将世间去?谁为染著?谁起自在?’比丘!所问为如是耶?”

比丘答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比丘!心将世间去,心为染著,心起自在。比丘!彼将世间去,彼为染著,彼起自在。比丘!多闻圣弟子非心将去,非心染著,非心自在。比丘!多闻圣弟子不随心自在,而心随多闻圣弟子。”

比丘白曰:“善哉,善哉,唯然。世尊!”彼时,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问曰:“世尊!多闻比丘,说多闻比丘。世尊!云何多闻比丘?云何施设多闻比丘?”

世尊闻已,叹曰:“善哉,善哉,比丘!谓有贤道而有贤观,极妙辩才,有善思惟。‘世尊!多闻比丘,说多闻比丘。世尊!云何多闻比丘?云何施设多闻比丘?’比丘!所问为如是耶?”

比丘答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比丘!我所说甚多,谓正经、歌咏、记说、偈他、因缘、撰录、本起、此说、生处、广解、未曾有法及说义。比丘!若有族姓子,我所说四句偈,知义知法,趣法向法,趣顺梵行。比丘!说多闻比丘无复过是。比丘!如是多闻比丘,如来如是施设多闻比丘。”

比丘白曰:“善哉,善哉,唯然。世尊!”彼时,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问曰:“世尊!多闻比丘明达智慧,说多闻比丘明达智慧。世尊!云何多闻比丘明达智慧?云何施设多闻比丘明达智慧?”

世尊闻已,叹曰:“善哉,善哉,比丘!谓有贤道而有贤观,极妙辩才,有善思惟。‘世尊!多闻比丘明达智慧,说多闻比丘明达智慧。世尊!云何多闻比丘明达智慧?云何施设多闻比丘明达智慧?’比丘!所问为如是耶?”

比丘答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比丘!若比丘闻此苦,复以慧正见苦如真者,闻苦集、苦灭、苦灭道,复以慧正见苦集灭道如真者,比丘!如是多闻比丘明达智慧,如来如是施设多闻比丘明达智慧。”

比丘白曰:“善哉,善哉,唯然。世尊!”彼时,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问曰:“世尊!聪明比丘黠慧广慧,说聪明比丘黠慧广慧。世尊!云何聪明比丘黠慧广慧?云何施设聪明比丘黠慧广慧?”

世尊闻已,叹曰:“善哉,善哉,比丘!谓有贤道而有贤观,极妙辩才,有善思惟。‘世尊!云何聪明比丘黠慧广慧,说聪明比丘黠慧广慧。世尊!云何施设聪明比丘黠慧广慧?’比丘!所问为如是耶?”

比丘答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若比丘不念自害,不念害他,亦不念俱害,比丘但念自饶益及饶益他,饶益多人,愍伤世间,为天、为人求义及饶益,求安隐快乐。比丘!如是聪明比丘黠慧广慧,如来如是施设聪明比丘黠慧广慧。

比丘白曰:“善哉,善哉,唯然。世尊!”

彼时,比丘闻佛所说,善受善持,善诵习已,即从座起,稽首佛足,绕三匝而还。

彼时,比丘闻世尊教,在远离独住,心无放逸,修行精勤。彼在远离独住,心无放逸,修行精勤已,族姓子所为,剃除须发,著袈裟衣,至信、舍家、无家、学道者,唯无上梵行讫,于现法中自知自觉,自作证成就游,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更受有,知如真。彼尊者知法已,乃至得阿罗汉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心经第一竟(千五十四字)

[校勘]

“第三”,明本作“第十四”。

“支”,大正藏原为“枝”,今依据明本改作“支”。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静”,大正藏原为“靖”,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静”。[*]

“正经”,巴利本作 Sutta。

“歌咏”,巴利本作 Geyya。

“记说”,巴利本作 Veyyākaraṇa。

“偈他”,巴利本作 Gāthā。

“本起”,巴利本作 Itivuttaka。

“此说”,巴利本作 Udāna。

“生处”,巴利本作 Jāaka。

“广解”,巴利本作 Vedalla。

“未曾有法”,巴利本作 Abbhuta-dhamma。

“四句偈”,巴利本作 Catuppādā gāthā。

“多闻比丘明达智慧”,巴利本作 Sutavā nibbedhikapañña。

“集”,大正藏原为“习”,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集”。

大正藏无“集”字,今依据元、明二本补上。

“聪明比丘黠慧广慧”,巴利本作 Paṇḍito mahāpañño。

大正藏无“说聪明比丘黠慧广慧世尊”十一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如来如是”,大正藏原为“如是如来”,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如来如是”。

“座”,大正藏原为“坐”,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座”。

“办”,大正藏原为“辩”,今依据前后文改作“办”。

“汉”,大正藏原为“诃”,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汉”。

明本无“心经第一竟”五字。

宋、元、明三本无“千五十四字”五字。

[注解]

十经:指卷四十五第172经~卷四十七第181经,计有:心经、浮弥经、受法经、受法经、行禅经、说经、猎师经、五支物主经、瞿昙弥经、多界经,共十经。

心将世间去,心为染著,心起自在:(在世俗的角度来看)心引导世间,心被染著,心能够掌握一切、让一切得到控制就是自在。其中“将”是率领、引导的意思。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世间被心引导,世间被心牵引,当心生起时,它走到控制”。

非心将去,非心染著,非心自在:不被心所引导,心不生起染著,不受心的控制就是自在。

多闻圣弟子不随心自在,而心随多闻圣弟子:多闻圣弟子不被心所牵着走、所控制,心则被多闻圣弟子所牵着走、所控制。按:由于修行人善护根门,对于眼所见、耳所听、鼻所嗅、舌所尝、身所触、意所思,有警觉心,不会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因此不被心所牵着走、所控制。

若有族姓子,我所说四句偈,知义知法,趣法向法,趣顺梵行。比丘!说多闻比丘无复过是:如果有信佛行善的男子,依据我所说的(即使是最简洁的)四句偈颂,而能知道佛法意义、向着佛法而行,依著而行清净的修行,就没有比这还多闻的比丘了。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如果即使知道四句偈颂的道理、知道法后,法、随法行,他足以说是多闻持法者。”“四句偈”指由四句所成之偈颂,佛经所载偈颂,由四句组成者,字数多寡不拘,四句偈往往能涵盖经论佛法的要义。

黠慧:聪明有智慧。“黠”读音同“狭”,聪明的意思。

远离独住:远离世俗而独自居住。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提问的层次为:多闻 → 明达智慧 → 黠慧广慧。可说前者是后者的基础。

和本经“多闻”这一段呼应的南传《法句经》经文:“虽多诵经文,放逸不依法,如牧数他牛,不获沙门果。虽少诵经文,遵教如法行,息灭贪瞋痴,正智心解脱,不着今后世,彼获沙门果。”

本经中说“黠慧、广慧”的大智慧是“比丘但念自饶益及饶益他,饶益多人,愍伤世间,为天、为人求义及饶益,求安隐快乐”,也是所谓的“自觉觉他”。

佛教中“黠慧、广慧”大智慧的极致,大概就是佛陀了,因此“自觉觉他”的人是“黠慧、广慧”,也很合理。另一方面,谈成佛可能太遥远,我们自身如何在读经、学法、修行时,能尽量自饶益、饶益他,例如和他人议论法义时,不是为了辩论而是为了让对方领受佛法、双方才都能获得利益,也是可从本经学习之处。

(一七三)中阿含心品浮弥经第二(第四分别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王舍城,在竹林迦兰哆园。

尔时,尊者浮弥,亦在王舍城无事禅室中。于是,尊者浮弥过夜平旦,着衣持钵,欲入王舍城而行乞食,尊者浮弥复作是念:“且置入王舍城乞食,我宁可往至王子耆婆先那童子家。”于是,尊者浮弥便往至王子耆婆先那童子家。

王子耆婆先那童子遥见尊者浮弥来,即从座起,偏袒着衣,叉手向尊者浮弥,作如是说:“善来,尊者浮弥!尊者浮弥久不来此,可坐此床。”尊者浮弥即便就坐。

王子耆婆先那童子稽首尊者浮弥足,却住一面,白曰:“尊者浮弥!我欲有所问,听我问耶?”

尊者浮弥答曰:“王童子!欲问便问,我闻已当思。”

王童子便问尊者浮弥:“或有沙门梵志来诣我所,而语我曰:‘王童子!有人作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或无愿,或愿无愿,或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尊者浮弥!尊师何意、云何说?”

尊者浮弥告曰:“王童子!我不面从世尊闻,亦不从诸梵行闻。王童子!世尊或如是说:‘或有人作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或无愿,或愿无愿,或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

王童子白曰:“若尊者浮弥尊师如是意、如是说者,此于世间,天及魔、梵、沙门、梵志,从人至天,最在其上。尊者浮弥!可在此食。”尊者浮弥默然而受。王童子知尊者浮弥默然受已,即从座[*]起,自行澡水,以极美净妙种种丰饶食啖含消,自手斟酌,令得饱满,食讫收器,行澡水已,取一小床别坐听法。尊者浮弥为彼说法,劝发渴仰,成就欢喜,无量方便为彼说法,劝发渴仰。成就欢喜已,从座起去,往诣佛所,稽首佛足,却坐一面,与王童子所共论者尽向佛说。

世尊闻已,告曰:“浮弥!何意不为王童子说四喻耶?”

尊者浮弥问曰:“世尊!何谓四喻?”

世尊答曰:“浮弥!若有沙门、梵志,邪见、邪见定,彼作愿行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所以者何?以邪求果,谓无道也。浮弥!犹如有人欲得乳者而𤛓牛角,必不得乳,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人欲得乳而𤛓牛角,必不得乳。所以者何?以邪求乳,谓𤛓牛角也。如是,浮弥!若有沙门、梵志,邪见、邪见定,彼作愿行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所以者何?以邪求果,谓无道也。

“浮弥!若有沙门、梵志,正见、正见定,彼作愿行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所以者何?以正求果,谓有道也。浮弥!犹如有人欲得乳者,饱饮饲牛而𤛓牛乳,彼必得乳,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人欲得乳,饱饮饲[*]牛而𤛓牛乳,彼必得乳。所以者何?以正求乳,谓𤛓牛乳也。如是,浮弥!若有沙门、梵志,正见、正见定,彼作愿行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所以者何?以正求果,谓有道也。

“浮弥!若有沙门、梵志,邪见、邪见定,彼作愿行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所以者何?以邪求果,谓无道也。浮弥!犹如有人欲得酥[*]者,以器盛水,以抨抨之,必不得酥,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人欲得酥[*],以器盛水,以抨抨之,必不得酥[*]。所以者何?以邪求酥[*],谓抨水也。如是,浮弥!若有沙门、梵志,邪见、邪见定,彼作愿行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所以者何?以邪求果,谓无道也。

“浮弥!若有沙门、梵志,正见、正见定,彼作愿行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所以者何?以正求果,谓有道也。浮弥!犹如有人欲得酥者,以器盛酪,以抨抨之,彼必得酥[*],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人欲得酥[*],以器盛酪,以抨抨之,彼必得酥[*]。所以者何?以正求酥,谓抨酪也。如是,浮弥!若有沙门、梵志,正见、正见定,彼作愿行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所以者何?以正求果,谓有道也。

“浮弥!若有沙门、梵志,邪见、邪见定,彼作愿行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所以者何?以邪求果,谓无道也。浮弥!犹如有人欲得油者,以盛沙,以冷水渍而取压之,必不得油,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人欲得油,以笮[*]具盛沙,以冷水渍而取压之,必不得油。所以者何?以邪求油,谓压沙也。如是,浮弥!若有沙门、梵志,邪见、邪见定,彼作愿行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所以者何?以邪求果,谓无道也。

“浮弥!若有沙门、梵志,正见、正见定,彼作愿行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所以者何?以正求果,谓有道也。犹如有人欲得油者,以笮[*]具盛麻子,以渍而取压之,彼必得油,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人欲得油,以笮[*]具盛麻子,以煖[*]汤渍而取压之,彼必得油。所以者何?以正求油,谓压麻子也。如是,浮弥!若有沙门、梵志正见、正见定,彼作愿行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所以者何?以正求果,谓有道也。

“浮弥!若有沙门、梵志,邪见、邪见定,彼作愿行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所以者何?以邪求果,谓无道也。浮弥!犹如有人欲得火者,以湿木作火母,以湿钻钻,必不得火,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人欲得火,以湿木作火母,以湿钻钻,必不得火。所以者何?以邪求火,谓钻湿木也。如是,浮弥!若有沙门、梵志,邪见、邪见定,彼作愿行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邪梵行,必不得果。所以者何?以邪求果,谓无道也。

“浮弥!若有沙门、梵志,正见、正见定,彼作愿行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所以者何?以正求果,谓有道也。浮弥!犹如有人欲得火者,以燥木作火母,以燥钻钻,彼必得火,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人欲得火,以燥木作火母,以燥钻钻,彼必得火。所以者何?以正求火,谓钻燥木也。如是,浮弥!若有沙门、梵志正见、正见定,彼作愿行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无愿、愿无愿、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所以者何?以正求果,谓有道也。

“浮弥!若汝为王童子说此四喻者,王童子闻已必大欢喜,供养于汝,尽其形寿,谓衣被、饭食、卧具、汤药及余种种诸生活具。”

尊者浮弥白曰:“世尊!我本未曾闻此四喻,何由得说?唯今始从世尊闻之。”

佛说如是。尊者浮弥及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浮弥经第二竟(二千八十三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无“第四分别诵”五字。

“浮弥”,巴利本作 Bhūmija。

“王子耆婆先那童子家”,巴利本作 Jayasenassa rājakumārassa nivesana。

“座”,宋、元、明三本作“坐”。

“住”,大正藏原为“坐”,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住”。

“座”,大正藏原为“坐”,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座”。

“饲”,宋本作“牸”。[*]

“酥”,宋本作“苏”。[*]

“酪”,大正藏原为“酥”,今依据高丽藏改作“酪”。

“笮”,宋本作“柞”,元、明二本作“控”。[*]

“冷”,元本作“于”。

“煖”,明本作“暖”。[*]

“饭”,大正藏原为“饮”,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饭”。

明本无“浮弥经第二竟”六字。

明本无“二千八十三字”六字。

[注解]

浮弥:比丘名,佛陀称赞他“守持三衣,不离食、息”第一。

愿无愿:相当的南传经文作“许下愿望与没许下愿望”。

非有愿非无愿: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既非许下愿望也非没许下愿望”。

有人作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或无愿,或愿无愿,或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有人许下愿望后行正确清净的修行,就一定能得到成果,或没许下愿望、又许下愿望又没许下愿望、或既不算许下愿望也不算没许下愿望,都一定能得到成果。相当的南传经文意义则刚好相反,为“如果许下愿望后行梵行,不能有结果的获得;如果没许下愿望后行梵行,不能有结果的获得;如果许下愿望与没许下愿望后行梵行,不能有结果的获得;如果既非许下愿望也非没许下愿望后行梵行,不能有结果的获得。”

我不面从世尊闻,亦不从诸梵行闻。王童子,世尊或如是说:或有人作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或无愿,或愿无愿,或非有愿非无愿行正梵行,彼必得果:我没亲自从释迦牟尼佛听说过这说法,也没有从清净的修行人听过这说法。王子,释迦牟尼佛或许这么说。相当的南传经文意义不同,为“我没从世尊面前听闻、领受此,但,世尊有可能这么说:‘如果许下愿望后不如理行梵行,不能有结果的获得;如果没许下愿望后不如理行梵行,不能有结果的获得;如果许下愿望与没许下愿望后不如理行梵行,不能有结果的获得;如果许下既非愿望也非无愿望后不如理行梵行,不能有结果的获得。如果许下愿望后如理行梵行,则能有结果的获得;如果没许下愿望后如理行梵行,则能有结果的获得;如果许下愿望与没许下愿望后如理行梵行,则能有结果的获得;如果许下既非愿望也非无愿望后如理行梵行,则能有结果的获得。’我没从世尊面前听闻、领受此,但,世尊有可能这么说。”

正见、正见定:正确的见解、基于正确见解而修成的正确禅定。按:这边的“正梵行”可合理推论为八正道,包含正见……正定。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笮具:榨油的器具。“笮”读音同“榨”。

煖汤:热水。“煖”为“暖”的异体字。

尽其形寿:终身;一辈子。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的问答可以显示:不管有没有许愿,只要行于八正道,就会有所成就;只要不行于八正道,就不会有所成就。

八正道中有“正志”,即正确的意向,自然能导向正确、清净的修行目标。在八正道的实践中,既然已种下了正确的因缘,因缘具足果自成,所以另外许愿不是必须的。《杂阿含经》卷十第263经也提到:“如彼伏鸡善养其子,随时荫馏,冷暖得所,正复不欲令子方便自啄卵出,然其诸子自能方便安隐出㲉。所以者何?以彼伏鸡随时荫馏,冷暖得所故。如是,比丘善修方便,正复不欲漏尽解脱,而彼比丘自然漏尽,心得解脱。所以者何?以勤修习故。”好好地修行三十七道品,就如同母鸡好好地孵蛋,不须要用嘴啄开蛋,蛋自然会孵出来。该经中的“欲”也就是本经中的“愿”。

另一方面,对修行的发愿(善法欲)也算是许愿的一种,《阿含经》并不否定正确、清净的发愿,例如《增壹阿含经》卷三十八〈马血天子问八政品 43〉第2经中,佛陀即鼓励受持八关斋戒时也发愿,将福德资粮导向修行,有助于早日成道。“四如意足”的第一个“欲定断行成就如意足”,则是依善法欲所引发的禅定修行而成就解脱与神通。

[进阶辨正]

(一七四)中阿含心品受法经第三(第四分别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世间真实有四种受法。云何为四?或有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或有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或有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或有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

“云何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或有沙门、梵志,快庄严女共相娱乐,作如是说:‘此沙门、梵志于欲见当来有何恐怖,有何灾患,而断于欲,施设断欲?此快庄严于女身体乐更乐触。’彼与此女共相娱乐,于中游戏,彼受此法,成具足已,身坏命终,趣至恶处,生地狱中,方作是念:‘彼沙门、梵志于欲见此当来恐怖,见此灾患故,断于欲,施设断欲。我等因欲、诤欲、缘欲故,受如是极苦、甚重苦也。’

“犹春后月,日中极热,有葛藤,日炙坼迸,堕一娑罗树下。彼时,娑罗树神因此故而生恐怖,于是,彼树神若边傍种子村神、村百谷药木有亲亲朋友树神,于种子见当来有恐怖、有灾患故,便往至彼树神所,而慰劳曰:‘树神勿怖!树神勿怖!今此种子或为鹿食,或孔雀食,或风吹去,或村火烧,或野火烧,或败坏不成种子。如是,树神!汝得安隐。若此种子非为鹿食,非孔雀食,非风吹去,非村火烧,非野火烧,亦非败坏不成种子,此种子不缺不穿,亦不剖坼,不为风、雨、日所中伤,得大雨渍,便速生也。’

“彼树神而作是念:‘以何等故?彼边傍种子村神、村百谷药木亲亲朋友树神,于种子见当来有何恐怖?有何灾患?而来慰劳我言:“树神勿怖!树神勿怖!树神!此种子或为鹿食,或为孔雀食,或风吹去,或村火烧,或野火烧,或败坏不成种子。如是,树神!汝得安隐。若此种子非为鹿食,非孔雀食,非风吹去,非村火烧,非野火烧,亦非败坏不成种子,此种子不缺不穿,亦不剖坼[*],不为风、雨、日所中伤,得大雨渍,便速生也。”’成茎枝叶柔软成节,触体喜悦,此茎枝叶柔软成节,触体喜悦,乐更乐触。此缘树成大枝节叶,缠裹彼树,覆盖在上。覆盖在上已,彼树神而作是念:‘彼边傍种子村神、村百谷药木亲亲朋友树神,于种子见此当来恐怖,见此灾患故,而来慰劳我言:“树神勿怖!树神勿怖!树神!此种子或为鹿食,或孔雀食,或风吹去,或村火烧,或野火烧,或败坏不成种子。如是,树神!汝得安隐。若此种子非为鹿食,非孔雀食,非风吹去,非村火烧,非野火烧,亦非败坏不成种子,此种子不缺不穿,亦不剖坼[*],不为风、雨、日所中伤,得大雨渍,便速生也。”我因种子、缘种子故,受此极苦甚重苦也。’

“如是,或有沙门、梵志,快庄严女共相娱乐,作如是说:‘此沙门、梵志于欲见当来有何恐怖,有何灾患,而断于欲,施设断欲?此快庄严于女身体乐更乐触。’彼与此女共相娱乐,于中游戏,彼受此法,成具足已,身坏命终,趣至恶处,生地狱中,方作是念:‘彼沙门、梵志于欲见此当来恐怖,见此灾患故,断于欲,施设断欲。我等因欲、诤欲、缘欲故,受如是极苦甚重苦也。’是谓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

“云何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或有一自然重浊欲、重浊恚、重浊痴,彼数随欲心,受苦忧戚,数随恚心、痴心,受苦忧戚。彼以苦以忧,尽其形寿,修行梵行,乃至啼泣堕泪,彼受此法,成具足已,身坏命终,必昇善处,生于天中,是谓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

“云何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或有沙门、梵志裸形无衣,或以手为衣,或以叶为衣,或以珠为衣,或不以瓶取水,或不以櫆取水,不食刀杖劫抄之食,不食欺妄食,不自往不遣信不来尊不善尊不住尊若有二人食,不在中食不怀妊家食,不畜狗家食,家有粪蝇飞来而不食,不啖鱼,不食肉,不饮酒,不饮恶水,或都不饮,学无饮行。或啖一口,以一口为足,或二、三、四,乃至七口,以七口为足。或食一得,以一得为足,或二、三、四,乃至七得,以七得为足。或日一食,以一食为足,或二、三、四、五、六、七日、半月、一月一食,以一食为足。或食菜茹,或食稗子,或食[楑-天+示]米,或食杂䵃,或食头头罗食,或食麤食。或至无事处,依于无事,或食根,或食果,或食自落果。或持连合衣,或持毛衣,或持头舍衣,或持毛头舍衣,或持全皮,或持穿皮,或持全穿皮。或持散发,或持编发,或持散编发,或有剃发,或有剃须,或剃须发,或有拔发,或有拔须,或拔须发。或住立断坐,或修蹲行,或有卧刺,以刺为床,或有卧草,以草[*]为床。或有事水,昼夜手抒。或有事火,竟宿燃之。或事日、月、尊祐大德,叉手向彼。如此之比,受无量苦,学烦热行,彼受此法,成具足已,身坏命终,必至恶处,生地狱中,是谓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

“云何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或有一自然不重浊欲、不重浊恚、不重浊痴,彼不数随欲心,受苦忧戚,不数随恚心、痴心,受苦忧戚,彼以乐以喜,尽其形寿,修行梵行,乃至欢喜心。彼受此法,成具足已,五下分结尽,化生于彼而般涅槃,得不退法,不还此世。是谓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世间真实有是四种受法者,因此故说。”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受法经第三竟(一千五百八十三字)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作“受法经上”。

明本无“第四分别诵”五字。

“四种受法”,巴利本作 Cattāri dhammasamādānāni。

“藤”,宋本作“腾”。

“日”,大正藏原为“曰”,高丽藏作“曰”,碛砂藏、明二本作“日”,今依据碛砂藏、明二本改作“日”。

“坼”,大正藏原为“圯”,高丽藏作“圯”,宋本作“岸”,碛砂藏、元、明三本作“坼”,今依据碛砂藏、元、明三本改作“坼”。

“娑罗”,巴利本作 Sāla。

“村”,宋本作“得”。

“剖坼”,宋本作“剖拆”。[*]

“种”,大正藏原无此字,今依据高丽藏补上。

大正藏无“为”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而”,大正藏原为“方”,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而”。

“恐”,宋本作“有何恐”。

“见此”,宋本作“有何”。

“怖”,宋、元、明三本作“恐”。

大正藏无“树神”二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茹”,大正藏原为“茄”,今依据高丽藏改作“茹”。

“头头罗食”,大正藏原为“头头逻食”,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头头罗食”。

“麤”,宋本作“鹿”。

“草”,宋、元二本作“菓”,明本作“果”。[*]

“宿”,大正藏原为“昔”,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宿”。

“喜”,大正藏原为“悦”,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喜”。

明本无“受法经第三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无“一千五百八十三字”八字。

[注解]

受法: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法的受持”。

葛藤子:豆科葛藤属植物葛藤的种子。葛藤是多年生缠绕性藤本植物,茎可长十米以上,生命力旺盛、攀附能力强,常遮蔽所攀附植物的阳光,严重时可导致大面积的树木死亡。

娑罗树:南亚常见的龙脑香科娑罗属高大乔木。

自然:本性,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本来”。

重浊欲:贪欲炽盛。

不食刀杖劫抄之食:不吃以刀棍掠取来的食物。相当的《长阿含经》经文作“不受两刀中间食”,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不从棒杖中间食”。

不自往:不在没受邀请下自己前往受食物供养。

不遣信:不接受传话人邀请的食物供养。。

不来尊:受邀请却不来。

不善尊:不接受“善哉!尊者”这样邀请的食物供养。

不住尊:受邀请却不停下来。

若有二人食,不在中食:如果有两人在一起吃东西,就不跟他们一起吃。

不怀妊家食:不向孕妇或孕妇家乞食。

五下分结:身见(执著于有恒常不变的自我)、戒取(执著于无益解脱的禁戒、禁忌)、疑(对于真理的怀疑犹豫;对佛法僧戒的疑惑)、贪欲、瞋恚。断除五下分结,即为第三果圣者,这一世结束后就不再生于欲界,例如下一生生于色界或无色界的天界,并在天界证得涅槃。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比较“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和“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只要是修行梵行,就能受乐报,但有的人习惯贪瞋痴,因此修行得很痛苦;有的人贪瞋痴较轻,能欢喜修行,因此修行得很快乐。这或许也算是在一念之间,当下自己的心境决定了是苦还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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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是《中阿含.174经.受法经》的例子,依汉译经文来澄清巴利经文的句意。此经叙述沈溺于感官欲乐的危险有如沙罗树逐渐被蔓藤爬满(而枯死),这个譬喻的巴利版叙述起初当蔓藤的种子落在沙罗树旁时,住在沙罗树的树神十分忧虑,他的朋友安慰他说种子会被一些动物吃掉、带走、或者此种子可能成为“非种 abījaṃ vā pan’ assa ” ,“非种”的意思并不清楚,在《中阿含》可以帮忙解释这个意涵,汉译《中阿含.174经》的相当字句是“败坏不成种子”。

(10)《中阿含.174经》:“或败坏不成种子。”

以下待整理。

世尊说明,现在与未来,受苦与受乐,有四种模式。

1. 现乐后苦

今生沉溺于欲乐,死后往生到地狱,受极大苦。

2. 现苦后乐

今生贪欲、嗔恚、愚痴炽盛,经常感受到随着贪欲、嗔恚、愚痴生起的苦与忧,终身修清净行,清净圆满,死后往生天界,受胜妙乐。

3. 现苦后苦

今生行苦行,死后往生到地狱,受极大苦。

4. 现乐后乐

今生贪欲、嗔恚、愚痴淡薄,不经常感受到随着贪欲、嗔恚、愚痴生起的苦与忧,终身依喜乐修清净行,断除身见、戒取、疑、贪欲、瞋恚,死后往生天界,并在天界证得涅槃。

(一七五)中阿含心品受法经第四(第四分别诵)

我闻如是:

一时,佛游拘楼瘦剑磨瑟昙拘楼都邑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此世间如是欲、如是淫、如是爱、如是乐、如是意,令不喜、不爱、不可法灭,喜、爱、可法生。彼如是欲、如是淫、如是爱、如是乐、如是意,然不喜、不爱、不可法生,喜、爱、可法灭,此是痴法。我法甚深,难见、难觉、难达。如是我法甚深,难见、难觉、难达,不喜、不爱、不可法灭,喜、爱、可法生,是不痴法。

“世间真实有四种受法。云何为四?或有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或有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或有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或有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

“云何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或有一自乐自喜杀生,因杀生,生乐生喜,彼自乐自喜不与取、邪淫、妄言乃至邪见,因邪见,生乐生喜。如是身乐、心乐,不善从、不善生,不趣智、不趣觉、不趣涅槃,是谓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

“云何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或有一自苦自忧断杀,因断杀,生苦生忧,彼自苦自忧断不与取、邪淫、妄言乃至断邪见,因断邪见,生苦生忧。如是身苦、心苦,善从、善生,趣智、趣觉、趣于涅槃,是谓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

“云何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或有一自苦自忧杀生,因杀生,生苦生忧,彼自苦自忧不与取、邪淫、妄言乃至邪见,因邪见生苦、生忧。如是身苦、心苦,不善从、不善生,不趣智、不趣觉、不趣涅槃,是谓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

“云何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或有一自乐自喜断杀,因断杀,生乐生喜,彼自乐自喜断不与取、邪淫、妄言乃至断邪见,因断邪见,生乐生喜。如是身乐、心乐,善从、善生,趣智、趣觉、趣于涅槃,是谓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

“若有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彼痴者不知如真,此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不知如真已,便习行不断,习行不断已,便不喜、不爱、不可法生,喜、爱、可法灭。犹如阿磨尼药,一分好色香味,然杂以毒,或有人为病故服,服时好色香味,可口而不伤咽,服已在腹,便不成药。如是此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彼痴者不知如真,此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不知如真已,便习行不断,习行不断已,便不喜、不爱、不可法生,喜、爱、可法灭,是谓痴法。

“若有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彼痴者不知如真,此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不知如真已,便不习行而断之,不习行断已,便不喜、不爱、不可法生,喜、爱、可法灭,是谓痴法。

“若有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彼痴者不知如真,此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不知如真已,便习行不断,习行不断已,便不喜、不爱、不可法生,喜、爱、可法灭。犹如大小便,复杂以毒,或有人为病故服,服时恶色臭无味,不可口而伤咽,服已在腹便不成药。如是此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彼痴者不知如真,此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不知如真已,便习行不断,习行不断已,便不喜、不爱、不可法生,喜、爱、可法灭,是谓痴法。

“若有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彼痴者不知如真,此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不知如真已,便不习行而断之,不习行断已,便不喜、不爱、不可法生,喜、爱、可法灭,是谓痴法。彼习行法不知如真,不习行法不知如真,习行法不知如真,不习行法不知如真已,不习行法习,习行法不习,不习行法习,习行法不习已,便不喜,不爱、不可法生,喜、爱、可法灭,是谓痴法。

“若有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彼慧者知如真,此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知如真已,便不习行而断之,不习行断已,便喜、爱、可法生,不喜、不爱、不可法灭,是谓慧法。若有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彼慧者知如真,此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知如真已,便习行不断,习行不断已,便喜、爱、可法生,不喜、不爱、不可法灭。犹如大小便和若干种药,或有人为病故服,服时恶色臭无味,不可口而伤咽,服已在腹便成药。如是此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彼慧者知如真,此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知如真已,便习行不断,习行不断已,便喜、爱、可法生,不喜、不爱、不可法灭,是谓慧法。

“若有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彼慧者知如真,此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知如真已,便不习行而断之,不习行断已,便喜、爱、可法生,不喜、不爱、不可法灭,是谓慧法。若有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彼慧者知如真,此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知如真已,便习行不断,习行不断已,便喜、爱、可法生,不喜、不爱、不可法灭。犹如酥、蜜和若干种药,或有人为病故服,服时好色香味,可口而不伤咽,服已在腹便成药。如是此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彼慧者知如真,此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知如真已,便习行不断,习行不断已,便喜、爱、可法生,不喜、不爱、不可法灭,是谓慧法。彼习行法知如真,不习行法知如真,习行法知如真,不习行法知如真已,便习行法习,不习行法不习,习行法习,不习行法不习已,便喜、爱、可法生,不喜、不爱、不可法灭,是谓慧法。世间真实有是四种受法者,因此故说。”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受法经第四竟(一千五百七十五字)

中阿含经卷第四十五(六千二百九十五字)(第四分别诵)

[校勘]

明本无“中阿含”三字。

明本作“受法经下”。

明本无“第四分别诵”五字。

“淫”,大正藏原为“望”,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淫”。

“淫”,大正藏原为“望”,今依据明本改作“淫”。

“阿磨尼药”,大正藏原为“阿摩尼药”,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阿磨尼药”。

“阿磨尼药”,巴利本作 Āpānīyakaṃsa。

“酥”,圣本作“苏”。

明本无“受法经第四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无“一千五百七十五字”八字。

“六千二百九十五字”,宋、元二本作“第四分别诵”,明本无“六千二百九十五字”八字。

“第四分别诵”,明本无“第四分别诵”五字,今依据宋、元二本补上。

[注解]

拘楼瘦:在拘楼国中。其中“拘楼”是古代印度十六大国之一,位于恒河上游西岸,相当于现今的德里所在,“搜”为地方的复数语尾。又译为“拘留搜”、“拘留沙”、“拘流沙”。

剑磨瑟昙拘楼都邑:剑磨瑟昙这个拘楼国的都市,是佛陀教化游历最西北端的城市。又译为“剑摩瑟昙拘楼都邑”、“劫摩沙住处”,义译为“调牛聚落”、“调伏駮牛聚落”、“杂色牧牛聚落”、“法行城”。

习行:常行;习惯做。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提到有智慧的人对于四法的受持态度,可与四正勤有呼应的关系:

  • 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有智慧的人“不习行而断之”,如四正勤的“已生恶令断灭”。
  • 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有智慧的人“便习行不断”,如四正勤的“未生善令生起”。
  • 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 : 有智慧的人“不习行而断之”,如四正勤的“未生恶令不生”。
  • 受法现乐、当来亦受乐报:有智慧的人“便习行不断”,如四正勤的“已生善令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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