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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卷十一第273经:“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这个过程要怎么对应到十二因缘呢?

“想、思”属于“名色”,但将“想、思”摆到名色支的话,“触俱生受想思”是第6支生第4支,和十二因缘的顺序兜不起来,不只相反,而且有跳次序?


David Chiou:

可参考这张图:

“触俱生受、想、思”的“受想思”的“受”是第7支,“想”对造业是较间接的影响,因此没直接单独列作十二因缘的一支(虽然理论上名色也包含了想,如您所说经文义理上没有这对应关系,否则会相反了且跳次序),“思”则是一种行阴,行阴在十二因缘中是以直接影响造业的第8、9(爱、取)两支来作例子。

因为十二因缘是强调有无明而造业,造成生死流转的因缘关系,因此拿“触俱生受、想、思”的经文较不是直接对应,而是以《杂阿含经》卷八第221经这样的说法:“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CBETA, T02, no. 99, p. 55, a19-20) 比较适合直接摆进十二因缘的过程中比对。

其它可参考卷十二第294经的读经拾得。